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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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第一篇】
1. 员工守则:
(1) 遵守客户、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调动。
(2) 热爱工作,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实事求是,工作积极。
(3)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不拉帮结派,损公肥私;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
(4) 上班时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5) 上班时统一说普通话,不准讲粗话、脏话、家乡话。
(6) 上班时不能随地吐痰、吃零食、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聊天或看书、看报、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 员工代表公司形象,在与你所服务的人员发生冲突时,不得顶撞,尽量保持克制,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而有损公司形象。
(8) 在岗位上要认真工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与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级安排所定任务,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失职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达标。
(9) 不得盗窃公司、客户、同事的财物,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和承担全部处罚,扣除当月工资作抵押,并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户的机密。
(10) 工作时积极巡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同的情况要施以不同的清洁方法,对于不易清洁的要尽量想办法,如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告知现场主管或领班,不得因故而推卸责任
(11) 如在检查卫生不合格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奖金、辞退处理。
(12) 在工作时,如遇水灾或火警时要及时通知保安人员或现场主管,并积极协助处理好善后工作。
(13) 积极接受上级和客户考评,相互沟通、廉洁自律,增则节支,学习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司效益和企业形象,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
2. 员工因清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作记过处理。
3.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将作警告、记过罚款处理。
(1) 员工上班工作服不整洁、不干净、皱折、破烂的。
(2) 服装的纽扣没扣好、领口、袖口、衣下摆等处的内衣外露、外翻、鞋子不干净的。
(3) 工作牌没有在正确位置佩戴整齐,脏、旧、破烂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4) 头发没有按标准进行整理的(男:短小,最好为寸头、无胡须;女:束扎整齐洗净、梳顺)。
(5)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的。
(6) 员工在工作范围内说粗话、随地吐痰、穿拖鞋、相互闲聊、呆站、大声喧哗、清洁工具、清洁材料随处乱放、随便舞弄清洁工具或其它棍棒的。
(7) 员工在上班工作中收集纸皮、易拉罐等废品的。
(8) 员工将清洁工具晾晒、摆放在公共场地,经教育仍不更改的。
(9) 对装修工人任意抛洒、堆放装修垃圾时,员工与装修工作或住户争吵的(遇此情况要立即告知项目点管理处,由项目点管理处进行处理)。
4.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过或辞退处理
(1) 员工因清洁质量或者言行举止被管理处投诉的。
(2) 本公司员工相互争吵的,或与管理人员、客户发生争吵的。
(3) 员工擅自移动客户或顾客放置的物品、杂物的。
(4) 员工在工作中引燃易燃易爆物品的。
(5) 员工谩骂或威胁他人的。
(6) 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接私话的。
(7) 员工故意浪费材料的。
(8) 员工在工作中,应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清洁工作,在清洁工作中对不易做干净的地方借故推托的(遇此情况如自己不懂时应向主管请教怎样处理,根据所需材料和工具要主动向主管提出,由主管到公司去领取进行处理)。
(9) 员工在工作中,对主管指出的不足之处没有立即改正或因客观条件不能及时改正,但又没有按期完成的。
(10)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未严格执行着装要求的。
(11) 员工迟到、早退15分钟之上者。
(1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外出超过15分钟之上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13) 员工在工作中躺坐休息、看书、看报、睡觉、乱添乱画、抽烟、吃东西的。
(14) 员工旷工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15) 员工不服从管理的。
5.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大过并辞退处理,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
(1) 员工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公司和客户形象的。
(2) 员工因玩忽职守,影响工作和造成损失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3) 员工私自使用甲方或客户办公用品(电话、传真、复印等),按偷盗论处。
(4) 不爱护并损坏、丢失清洁工具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5) 员工如引燃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原因)启动火警系统,造成人为惊慌和混乱的。
(6) 员工在清洁各种玻璃、金属表面、木质地面、石材表面时乱划或腐蚀其表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7) 员工故意损坏或偷藏他人财物、偷吃他人食物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8) 员工殴打他人的。
(9) 员工在上班期间,与项目点所在单位发生非工作性接触,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利益和形象。
(10) 员工因病、事请假者,如没有准假而擅自离开岗位者。
(11) 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离开的(需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报告,经主管签字同意,交经理审批同意后,待公司安排接替的人到位后方可辞工)。
6.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 工作认真负责,清洁工作做得好,受到客户书面表扬或所在工地被评为区、市、省卫生文明小区、清洁先进单位的。
(2) 员工拾到财物,主动上交客户、公司主管的,奖励20-200元,并通过表扬。
(3)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如火警、水灾等)立即告知客户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善后工作的。
(4) 积极举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如偷盗等),经查证属实的。
7、其它事项
(1) 公司员工如有特殊情况(急病或交通意外) 须请假者,应尽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满或未满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则不计工资。
(2) 在清洁过程中,发现电梯不锈钢、地面花岗石、墙面、天花、灯饰及其他物品(如不锈钢烟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报警器、开关等) 遭严重划伤、损坏、丢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第二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款。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第四篇】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九)严谨操守,严于律已。
(十)全休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打卡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人打卡。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
第四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可随时陈述。
第六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五)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尽妥善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六)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
(七)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