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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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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2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该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9、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环境清洁。

10、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11、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2、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13、各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3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九)严谨操守,严于律已。   (十)全休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打卡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人打卡。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   第四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可随时陈述。   第六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五)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尽妥善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六)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   (七)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第八条: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第十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第十一条: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三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第十六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一条: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第二十二条: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成品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平等就业的权利。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第二十八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第三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第三十一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义务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元。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给予全厂通报的处分,对于通报处罚不认可的给予打扫厂区卫生处分(工作时间以外,不计报酬)。

第三十六条: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于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经公司领导考虑其可行性后,给予现金奖励(10100元)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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