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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范例【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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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第一篇】

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利用一年时间,针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卫生计生政策落实打折扣、企业生产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提出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政策落实、企业经营等方面,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2.对标先进省市,企业在其他省能办到的在河北不仅能办到,而且办得更好,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市场主体满意度大幅提升。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

1.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及单位: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明,原则上要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到基层管理;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并作出明确规定;能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

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对于能够通过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先予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二)严格规范中介服务。

1.对申请人能够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审批部门不得干预。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之外增设许可中介服务项目;不得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不得将行政许可事项转交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办理;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本行政区域外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开展许可中介服务;不得通过设定特别条件、提高或者降低标准采信特定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中介服务等形式,变相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

2.对没有法定依据、属于部门审批职责范围、额外增加申请人负担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对现行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但尚未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收费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牵头处室:财务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

3.进一步规范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行为的曝光、通报力度。建立中介组织诚信档案,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的信用监管机制,明确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内容。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财务处。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

1.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推动服务事项办理由大厅向网上办事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通过委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依托移动终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逐步构建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许可、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许可审批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四)全面加强公共服务监管。

1.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升监管实效,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3.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落实相对集中执法权,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理顺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五)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探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所有审批事项集中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办理,彻底消除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

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全面实行“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完善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将全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办理,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重点查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服务窗口在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委门户网站设置网络意见箱,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在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开展问卷调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活动。认真对待评议结果和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视情况采取上网公告、寄发函件、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反馈,切实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六)积极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不断转变卫生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2.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5〕39号),积极引入一批优质民营资本,补充我省医疗市场和健康资源。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3.积极落实《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xx年)》,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4.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设置医学检验所、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xx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1.集中学习讨论。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河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处室、各单位将问题清单报委法制处,在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2.全面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报委法制处上网公开,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3.广泛征集。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梳理汇总。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全省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8月31日)。

1.专项整治。对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作为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根据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确定全委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都对全省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成立全委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要建立健全处室(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处室(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专项整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委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开门搞活动,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强化督查问责。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列入委重点督查任务,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处室、委属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工作进程的,严肃问责。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第三篇】

根据《XXX优化营商环境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改进措施的通知》要求,XXX税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对照表格分工对应指标逐项确认,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改进措施汇报如下。

一、提升站位,做实做细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认识和把握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关注核心指标问题清单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将排查整改工作任务具体落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学懂弄通、做到心中有数

深入学习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掌握指标体系,准确把握调查的重点指标、重点人群、重点数据、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期等内容。通过多样形式,向系统内外准确传递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的相关知识,提升系统内外对营商环境了解的程度。

(三)逐项整改,按期完成任务

对标报告及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深入分析,查摆纠正,提出有效措施,扎实、细致、有效开展整改,总结工作经验,杜绝“重布置、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改进提升服务质效,完善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举措,认真整改

(一)“开办企业”中实名登记的问题

措施:加强推广金税三期实名办税系统,将“按户实名”改为“按人实名”,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一人实名,多户通用”,避免重复采集现象。企业办税人员只需要“刷脸”实名认证一次,今后就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快速登录,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办税人员实名认证后,与该办税人员关联的所有企业均可以使用,无需再逐户认证,减轻财务人员办税负担。

整改时限:已完成

(二)“开办企业”中办理发票领用的问题

措施:推行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对于新办企业需进行的税务登记、票种核定、实名采集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相关涉税事项,实行“套餐”服务,将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简化为一次填表、一个流程、一次跑路,实行即办服务。针对新开办企业专票申请时长的问题,严格按照XX税函〔2018〕54号中规定执行,即,办理纳税人首次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下户进行核查,普票、专票申请时限一致。

整改时限:已完成

(三)“登记财产”中税务网络的问题

措施:全面实行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推行房产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的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认证,关联审批”的办理模式,将不动产中涉及的税务、交易、登记等所有事项整合设立综合性办理窗口,通过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纳税人的所有材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改造税务网络系统工作已在全省开展,20xx年内能够使税务网络与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网络能够互通,提高办事效率。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前

(四)“纳税”项中税收政策宣传及执行问题

措施:积极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和数据,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配套性、针对性的应对和提升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不拖不延的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相关措施,开展针对性强、专业化的政策宣传,结合税法宣传月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加强纳税人学堂的建设,积极宣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红利传达到位。持续开展“简政减税 降负”政策专题培训,确保减费降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让企业应享尽享,提高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五)“纳税”项中信用等级相关的问题

措施:加大推行纳税信用评价的力度,广泛开展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将各个等级的评定标准以及奖惩措施告知纳税人,引导纳税人重视纳税信用,提高税法遵从度。市、县两级联动推进银税互动工作,建立以征信互认为基础的银税合作机制,推进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有效对接,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便利的融资服务,全面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结合试点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与刺桐红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等乡镇银行开展银税合作,并向签约乡镇银行主动推送守信个体工商户名单,帮助个体工商户取得授信贷款,缓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前

(六)“纳税”项中网络系统建设的问题

措施:多方面、多渠道收集纳税人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积极与上级局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征管系统存在的问题。加大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服务厅“税务桌面云”系统的投入,将云计算技术引入纳税服务领域,搭建标准统一、数据集中、运维快捷、应用灵活、实用安全的系统,增强系统流畅性,提高办税效率、压缩办税时长,确保纳税人在申报高峰期能够顺利进行电子申报。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七)“纳税”项中咨询渠道较少的问题

措施:大力推广税企联络“e平台”,实时接受纳税人业务咨询和涉税诉求等,推行“免打扰式”服务、辅导和风险提醒等,增进征纳理解互信,及时化解纳税服务投诉。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区和网上办税体验群,对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但已实现网上办理的涉税事项,向纳税人进行宣传指导,引导纳税人到网上办税体验区进行辅导,提高纳税人网上办税水平。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八)“纳税”项中大厅服务的问题

措施:加强办税窗口人员的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定期对窗口人员进行新个人所得税法、最新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进行培训,以及金三操作系统的培训,确保窗口人员能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办理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开展纳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优化办税大厅窗口服务环境,提升大厅物理布局,提升办税厅人员的服务意识,推进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效能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推出导税预审服务,将资料的审核和填写工作进一步前移,导税员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填报情况进行预审,防止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加大对窗口人员的激励力度,统一考核标准,按月考核,促进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提升。组建咨询专家团队入驻办税服务厅,增强办税服务厅咨询辅导能力。

整改时限:20xx年8月前

(九)“企业注销”中往返次数的问题

措施:一是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分类办理注销,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如: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采取即时办结服务。对于不符合即办条件的,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二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三是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四是开设专门清税注销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提供专业的业务指导,并开展材料要件、形式、内容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缩短注销企业时间;五是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管理员负责问清情况,根据事项和复杂程度,区分即办或非即办,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六是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征管体制改革后,征管系统也实现了并库,注销流程统一化,改变了原来要走二套系统(原国税、地税系统)模式,实现了一家一系统的注销流程,简化注销流程,缩短了办理限时。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针对全市营商环境测评反映的短板弱项,对标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强基础补短板,深化“放管服”改革

1.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大力提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比例。持续推进“受办分离”改革,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全面开展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梳理,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个系统”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推动便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强化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商、税务、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全面下沉,延伸审批职能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园区企业服务驿站。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打造手机app和移动端服务系统,大力提升政务服务“随时办”能力。

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正编干部和区聘人员到窗口;

加强日常管理和专业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2.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一件事”标准,将企业设立、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信息登记等环节纳入一窗办理、一次办结,线下整合营业执照、申领发票业务、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集中进驻,线上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和格式,推行网上实名采集、远程实名认证,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依托互联网实名认证核心平台,拓展使用移动端、智能自助终端等方式办理商事登记。推行经营范围登记制改备案制。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推进企业集群注册。推行企业变更“网上办、容缺办、承诺办”,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逐步实现企业注销全程在线办理。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式”并联审批改革。成立区级专门改革协调小组,深入分析研究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梳理并全面优化流程、减少环节、降低费用、缩短时间,对标前沿明确改革措施,提升指标表现。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办专员制,实行专人主办,全程负责,跟踪到底。进一步精简办理建筑许可至6个环节,进一步压缩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环节办理时间。打通数据壁垒,建立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资料信息共享机制,避免企业重复填报、反复提交,推动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搭建政策发布和咨询平台,及时准确提供政策服务。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和发放,实现审批监管“手掌化”,证书打印“自主化”。

全面推进“多测合一”,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探索在风险可控项目中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扩大建设项目“bim”设计应用范围。探索引入并完善专业人士设计审查制度,有效保证设计审查的质量,确保建筑设计安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将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加强工程建筑企业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审查。借鉴香港和上海经验,推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4.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提升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力争适用普通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压缩至90日以内。完善“前台简案快审+后台难案精审”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提升法官人均买卖合同纠纷结案数。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被执行人资产信息全方位查询系统。加强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执行力度。打破破产案件立案难、审查慢壁垒,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度,深化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破产立案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措施,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5.优化纳税服务环境。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一律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自行享受”。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减税降费咨询辅导窗口,提供纳税人税收优惠咨询。大幅减少纳税申报资料,大幅减少审批部门、审批环节和职能交叉,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税大厅服务效率和群众体验。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实现100%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网上申报,80%以上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更新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以及“全域通办”清单。进一步压减纳税时间,纳税人全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

二、聚焦企业关切,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6.大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推进“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以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目标,围绕高频、热点、社会反映强烈的事项,在区级政务大厅设立知识产权窗口、创新创业服务窗口、人才服务窗口、融资服务窗口等,向市场主体提供主题式、套餐式、一站式集成服务。优化完善企业服务“1+7+n”工作机制,强化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实现诉求通、政策通、活动通、服务通、平台通和办事通。在街道、重点楼宇(园区)设立企业综合服务驿站,优化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应急响应服务能力。升级高新企业服务云平台,邀约创新创业、投融资、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各类优质服务机构上云服务,企业可“网购”式申请或购买公共服务、专业服务。

7.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大产业孵化培育力度,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创新难度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工程;

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构建贯彻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金融供应链。探索建立未来产业孵化中心,超前布局自主可控“硬核科技”产业。创新生物医药审批体制,以天府国际生产城为依托,积极对接承接省级有关生物医药许可、监督、核查等业务,省区合作共建生物医药申报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化申报服务。

8.全力推进涉企优惠政策一窗通办。在政策制定环节开展产业“政策众筹”,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瓶颈及政策需求,提升涉企优惠政策精准性、科学性、稳定性。在政策兑现环节,设立涉企优惠政策办理综合窗口和线上平台,逐步实现所有涉企优惠政策相关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一网查询、限时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政策兑现材料多、时间长、不透明等问题。

9.大幅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发挥政府牵线搭桥和增信作用,集成“银政企”金融信贷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立金融信贷、专业中介服务综合窗口,引进入驻一批会计、法律、资产评估、征信机构等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实现金融服务“可视”“可比”“可选”,为中小企业提供首贷咨询、续贷受理审批及其他投融资服务。强化中小企业资金持续支持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创新循环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贷款力度。建立新经济基金对在蓉创投机构跟投机制,加大银政企对接力度,围绕产业功能区融资需求,多维度、多形式、全覆盖开展产融对接,实现资金供需精准对接,扩大“园保贷”“成长贷”“壮大贷”等政策性贷款规模。

10.动态更新发布高新“机会清单”。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经济等主导产业,动态更新、定期公开发布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应用场景”和“高新机会清单”,鼓励支持各单位广泛征集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吸引优质企业到成都高新区集聚发展,形成全国领先的产业集群。

11.加大力度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全面巩固优化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件措施,严格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相关决定,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从金融支持、财政支持、稳岗援企、服务优化四个领域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在长期政策支持上,从产业链恢复、消费信心恢复、新经济应用场景打造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做好应对疫情、纾困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12.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建立部门联合会议制度,构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规范化,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13.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改革。鼓励采购人少收、不收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现电子保函代替纸质保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服务比例达85%以上。加大预付款力度,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完善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流程,拓展可招标领域和类别,在工程类招标中实现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勘查设计、工程报价、工程检测全流程电子招标,实现投标人可离线编辑招标文件。加强投标企业信用监管,加强资质审查,对企业的不良行为或者失信行为及时进行平台公开,加大曝光力度,促进诚信自律。

14.强化要素供应供给。水电气讯电视报装业务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高效办结”。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办理件免费寄递服务,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压减获得电力耗时,符合用电工商业用户小型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当天办结;

精简获得用水流程,实现“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并联办理,压减为1个审批环节;

探索开展供气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报警器安装等一站式服务,优化用户办事体验;

通信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体系,实现纳入立项项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预留,推动通信设施转供电改直供电。

三、强化多维联动,完善工作机制

15.建立完善高位调度机制。建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推动、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党工委分管领导牵头一级指标任务,负责统筹推动、向上争取、改革创新、指标优化提升,并向党工委管委会进行年度述职。指标牵头部门负责工作推进落实,每季度向领导小组作专题汇报。

16.探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甄审机制。畅通企业建议、咨询、投诉渠道,创新政企互动机制,设立营商环境甄审室,以部门会商共审的形式协调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跨部门、跨领域复杂疑难问题。

17.建立营商环境监督机制。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察访核验监督力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巡察。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企业等市场主体中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咨询员,组建营商环境业界共治理事会,提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咨询、监督和评价。

18.加强营商环境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提升企业获得感,增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鼓励各部门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开展高新区年度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评选,持续扩大成都高新营商环境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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