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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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作意见范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质量意识、提升质量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两大主题,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努力营造以质量促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浓厚氛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企业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全社会质量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进一步增长。从而全力推动扩大内需、保障民生、优化结构、促进增长目标的实现。并通过质量效益年活动,力争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争创名牌产品5个,累计达到20个,争创名牌产品10个,累计达到43个,力争中国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争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累计达到11个,同时通过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明显改善,生猪定点屠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问题得到解决。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质量振兴为核心,面向广大工业企业和全社会,精心组织重大宣传主题和重大宣传行动,大张旗鼓地、广泛持续地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宣传内容主要是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质量立市战略、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质量效益年”活动成效和名牌产品,并树立一批抓质量、促效益、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同时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失信行为,定期企业不良质量信用记录,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并建立“质量效益年”专题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开设专题栏目,通过网络宣传,强化宣传效果。
二)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狠抓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的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引导企业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生产环节和关键岗位。督促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创造条件,申报生产许可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对食品、农资、建材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的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尤其要围绕灾后重建,加强对建筑用砖、水泥等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灾后重建及重大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在产品质量抽查的基础上定期并上报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尤其要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同时按市政府安排,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实施提升改造,年内完成食品加工小作坊提升改造200户;四是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全力解决生猪定点屠宰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五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大对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查力度,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加强稽查打假工作,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认真开展食品、农资、建材和油品质量计量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名优特产品给予保护和扶持,为我市名优产品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帮助企业发展壮大。
三)大力实施质量立市战略,不断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
主要是制定质量立市战略实施方案,建立质量立市战略实施联系会议制度,明确质量立市职责和目标任务。开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减少产品质量损失,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并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鼓励工业企业在企业内部大张旗鼓的开展质量宣传,鼓励职工积极参加质量管理培训,通过质量兴企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人人争创优质产品的浓厚氛围,把质量工作推向高潮。
四)积极培育名牌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主要是制定名牌产品培育计划,落实名牌产品培育措施,积极申报名牌产品,继续开展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培育形成更多的名牌产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培训和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质量技术攻关,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为争创名牌产品奠定基础,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仅要申报特色农产品,对特色工业产品如铅锭、锌锭、硅铁也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制定申报计划,落实申报措施,使我市优势工业产品得到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高我市工业产品的知名度。
五)开展企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夯实企业技术基础
工业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消灭无标生产,同时鼓励企业制定原材料消耗标准、能耗标准、工艺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标准水平,促进产品质量上档次,技术上水平;积极开展企业计量工作,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通过开展计量工作,节约能源,降低物耗,减少成本,提高效益。
四、活动步骤
质量效益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由市政府召开质量效益年活动视频动员大会,各县(局)设立分会场,市县(区)相关部门及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区)政府主持举行隆众的质量效益年”活动启动仪式。并大张旗鼓的开展“质量效益年”宣传活动,宣传形式可以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活动板块、组织街头质量咨询、现场采访、发表文章等,也可举办质量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广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广泛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加“质量兴企”活动,全力宣传“质量兴企”活动,全市工业企业掀起质量兴企的热潮。
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出台质量立市、质量立县(区)战略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名牌产品培育计划,市、县(区)企业分别制定,并组织对名牌产品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培训,质监部门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帮助指导,企业自己组织,职工人人参加;组织产品质量抽检,并撰写产品质量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组织对产品质量的技术攻关,开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开展企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健全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和计量体系,同时开展采标工作,并开展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提升改造,改善小作坊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开展对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质量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四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质量效益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市、县(区)分别召开“质量效益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成效显著的县(区)和企业进行大会表彰;召开名牌产品表彰大会,对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键全机构
为了顺利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市政府将成立“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监局、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农牧局、广电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求各县(区)分别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加强对“质量效益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质量效益年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为了扎扎实实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并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各工业企业也要制定“质量效益年”活动计划和“质量兴企”方案,并且要靠实责任,制定措施,把活动任务落实到部门、车间和每个干部职工,真正把质量效益年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为了有效推进“质量效益年”活动,各相关部门即有分工,又有协作,齐心协力、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区域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部门联席会议,随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确保“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落在实处。
实施意见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题,以便民利民、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为原则,促进各镇基层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促进我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供动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村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从解决村民实际困难,维护村民切身利益入手,不断满足村民的生活需求,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2、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整合镇、村资源,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共有、共享。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权利,促进各项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1、2012年6月底前,各镇都要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镇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必须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农民和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2、规范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名称(市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区镇村便民服务站),统一管理,规范服务。实现四个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通过设立办事窗口,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和咨询等服务;
(2)为民理财功能,通过实行“村帐镇”、“组帐村”等方式,帮助农民群众管理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
(3)帮民致富功能,通过成立支农服务队、设立支农服务电话等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帮助农民群众勤劳致富;
(4)促进和谐功能,通过设立群众信访接待室,实行开门接访,使农民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难有组织帮”,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有效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3、设立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镇、村凡使用国家、集体资金建设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没有进入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必须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可以与便民服务中心同场地办公。
4、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办事回执卡制等基本制度。
四、基本构架
各镇党委要指定一名镇领导分管并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行,镇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中心二窗口三室四站”的模式建立,即建立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两个便民服务窗口,即“村帐镇”服务窗口和帮民致富窗口,“三室”即群众信访接待室、便民阅览室、会议室,“四站”即镇农技服务站、就业服务站、党员服务站、计生服务站。
五、服务内容
1、承担社会事务服务。围绕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指导、政策法律咨询、民事调解、信息咨询等服务。
2、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实行民事村办、干部制,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制,定期走访、巡回办公制,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人性化服务。
3、提供人性化便民服务。针对农民群众由于办事程序不清、政策不明、外出务工时间与机关工作时间同步带来的办事难问题,为群众发放便民代办服务联系卡,实行办事内容、程序、费用、时限和联系方式“五公开”,为群众提供代办有关证件,代送扶助资金和物资,代请技术服务人员,代问政策法规,代交应缴资费等代办服务项目。
4、搭建联系服务党员平台。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联系服务党员窗口和意见建议箱,既为党员提供优质、全面、周到的服务,又提供了党员向上级党组织表达利益诉求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正当渠道。
六、有关要求
1、各镇(有关街道)要因地制宜,本着“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的原则,对基层站所现有的办公场所和镇办公场所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统一利用,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六公开服务”,即:办理事项、办事程序、申请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公开。在具体办事程序上,根据不同的服务事项,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实现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即时办,承诺的事项不延办,一个事项一地办。
3、涉及部门及基层站(所)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明确服务项目,努力把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项目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做好镇基层站(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设立办事窗口,给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帮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地方要在村、组设便民服务站。
4、今后新建镇政府办公楼,要本着科学、合理、便民的原则,将便民服务中心纳入办公楼建设规划。
5、各镇党委、政府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考评指标体系,明确考评内容、方式,重视考核结果运用。
工作实施意见3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工程的意见》(政发[]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粮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推进永州市粮油深加工及物流百亿产业工程(以下简称“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我市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是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业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着力发展粮油产业,全市粮油产业总体上已进入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的新阶段,但是粮油深加工总体水平不高,与发达地区比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粮油加工企业多、规模小、品牌杂、效益低,经营粗放,产业链条短,加工转化率低,市场竞争力弱,粮油产业仍处于爬坡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大力推进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促进我市从粮油生产大市向粮油经济强市转变。
二、明确目标任务
到2015年,实现全市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业产值100亿元,比“十二五”末翻两番。建设1-2个初具规模的粮油产业园区。全市形成年产值过20亿元企业2家、过10亿元5家、过1亿元10家以上,规模加工企业进入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以上、省级10家以上,培育2家上市公司。大米产能达到160万吨,产值达到40亿元;食用植物油加工业产能40万吨,产值达到30亿元;粮食物流业交易量达到40万吨,物流总产值达到10亿元。饲料加工业产能达到60万吨,产值达到15亿元;杂粮加工业产能达到2万吨,产值达到2亿元;面制品加工业产能达到5万吨,产值达到2亿元。
三、落实推进措施
(一)发展精深加工。充分利用粮油资源,加大龙头企业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开发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粮油加工业向环保、能源、医药、化工、饲料等领域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资金,重点开发和包装稻谷及食用植物油深加工项目,以项目建设拉动粮油经济转型升级。引导稻米加工向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营养配合米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积极开展米糠油、碎米淀粉糖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植物油加工要向生化、制药产品等系列化产品发展,延伸粮油产业链条。
(二)培育产业集群。打破行政区划界线,统筹规划,加强粮源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要做到区域化、专用化和规模化。大力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大户”模式,逐步建立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优质粮油原料基地。加快形成以天龙米业、银光粮油为龙头的大米加工产业;以金浩茶油、永大高科为龙头的植物油加工产业;以妹食品、华利工贸为龙头的粮油深加工产业;以恒惠饲料、鼎立饲料为龙头的饲料加工产业;以天圣薯业为龙头的杂粮加工产业;以君面业、城食品为龙头的面制品加工产业;以下河粮库为核心的物流产业。
(三)建设物流园区。加快粮食物流园建设。市粮食物流园实行“一园两区”:一是加快以下河粮库为核心的粮食物流园交易区建设,重点抓好马坪新库区、货物中转设施现代化改造等;二是在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部署建立粮食物流加工区。全市形成以市粮油现代物流园为中心,以道县、江华、祁阳、东安等区域性批发市场为节点,以10家左右骨干企业为网络的现代粮油物流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畅通粮油产品物流通道。加快“四散”(散装、散卸、散储、散运)设施建设,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四)打造强势品牌。重点扶持金浩、银光、天龙、妹、永大高科等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实现引进做强、联合做强、靠大做强,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帮助指导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开展与大公司的合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大力提高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和质量。努力打造强势永州粮油品牌,创建3-5个知名品牌,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坚持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开发的支持力度,提高粮油产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快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提高优势粮油产品的科技含量。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协作,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参与粮油产业的发展。重视企业对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科技文化素质。
(六)整合产业资源。引导带动力强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资源为纽带,通过招商引资或内引外联,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整合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兼并、联合,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导龙头企业由产品经营转向资本经营,实现上市融资。各县区国有粮食购销公司,要整合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按照大县1万吨、小县5000吨的标准,搞好县区骨干粮库网络建设。
(七)健全质检体系。配齐人员、设备,落实工作经费,加大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检测能力。充分发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作用,积极拓宽业务,扩大服务范围。搞好夏秋收期间跟踪检查,实行企业质检和市粮油质检中心双道检验把关,确保入库原粮质量合格。完善监控网络,加强与市工商、质监、农技等部门单位联动,定期组织联合检测,随时监控全市粮油企业生产经营的粮油产品质量,确保流入市场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年以后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和奖励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扶持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全市粮食企业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经政府授权,由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粮食企业改革后的国有资产运营收益,除解决企业改革后遗留问题外,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市本级整合市直粮食部门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投入到以下河粮库为核心的粮油物流园建设。各县区也要整合粮食企业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投入到骨干粮库建设和粮食物流产业发展。
(二)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年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永州市粮油百亿产业工程专项奖励、配套等方面开支,具体奖励、补助项目及标准由市粮食局商市财政局拿了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接受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奖励、配套资金使用要重点向市直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中型粮油深加工或物流企业倾斜,奖励当年度市直粮油加工及物流企业大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已争取到国家、省大额补贴、奖励或拨款的项目给予适当配套、补贴,扶持年加工、销售优质粮油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上一定规模档次的企业,鼓励品牌整合、兼并重组和引进靠大成功的企业,年底创牌、上市融资的企业,以及适当奖励对推动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县区可参照市做法,安排一定资金进行奖励、配套。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149号)精神,落实粮油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粮油企业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粮源基地遭严重自然灾害的龙头企业,其财产损失按规定可税前扣除。从事粮油加工、物流的粮油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粮食,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粮食经纪人的粮食,可简化程序、免征增值税。对部级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按现行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下降一级的优惠。对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委托,承担粮油储备任务的粮油企业,除办公房屋及用地外,其余房屋、土地均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51号)执行。其他粮油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税部门申请,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权限审批;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粮油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办理证照和其他管理部门在收取规费时要按最低标准收取费用。
(四)提供土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支持粮食企业退出城区,国有粮食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转用地性质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安排用于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和粮食仓库建设的资金配套。市、县(区)在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考虑粮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要。在争取国家、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给予优先安排。市级以上粮油加工及物流龙头企业新建或改扩建所需用地,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比照当地招商引资政策,优先安排。
(五)其他有关优惠政策。生产用水,由所在县(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供水企业应确保粮油加工及物流企业年度生产用水需要,并搞好供水服务工作。生产用电,由所在供电部门优先保障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上粮食加工及物流龙头企业,可按程序向中储粮省分公司提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事有关政策性收储业务。外商投资兴办龙头企业和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市级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后,可享受市级龙头企业优惠政策。市级龙头企业改制或组建企业集团的各种登记费减半收取。开通粮油食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运输粮油食品的车辆,超限低于10%的、超载低于20%车辆不予扣车、卸载和罚款。市粮食工业园、物流园内的粮油企业享受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的各类优惠政策。
(六)加强金融信贷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合作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通知》(国粮财[]217号)文件。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支持具有粮食收储资质的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订单生产基地、粮食产业园区、粮食批发市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等贷款支持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创新适应粮食经营企业、农户需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将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粮食经营企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授信额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丰富担保方式,探索土地承包权等质押贷款;允许龙头企业间连担,允许法人代表、股东为龙头企业担保,允许合作社连保。筛选1-2家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粮油企业进入市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实施意见4
全面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依法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夯实城市管理基础、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实现依法治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增强全社会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依据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以“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美化、包设施)为重点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国宁任组长,副局长李镇国、方毅军任副组长,市容处昝浩、执法处邓雅萍、法规处沈志刚,锡山、惠山、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彪、吴伟君、唐国良、李东海、孙意德、肖伟民、洪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文军、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长虞广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毅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城管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以确保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有效开展。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具体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进展,做好牵头组织、日常指导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达标标准,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及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根据市统一部署,制订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对街道(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执法保障,依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步落实执法管理监督责任,并对执法监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3.了解与掌握本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街道(镇)负责落实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职责是:
1.按照市、区部署,制定本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2.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内容详实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
(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见《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公用事业、规划、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体育、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产权所有及《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立面整洁。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积极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对阻碍城市管理人员及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范围要求
二环以内主次干道沿街、沿广场经营户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100%,二环以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90%以上,执法管理监督责任与责任书签订同步落实。
四、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