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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稿【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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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任务,真正把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我市于去年X月X日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大会,成立了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履职清单,建立了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X个市直部门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但从前期工作开展和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派而不驻、监督乏力等问题,派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到位。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派驻监督工作,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派驻改革意义深远,驻在单位要同向发力、协作互动

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以及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从各地实践来看,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全市各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补齐监督短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和市纪委监委部署。

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摆正主体地位,更加坚决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将率先垂范落到实处,将常态监督抓在手上,将正风肃纪引向深入。要从坚持制度、落实规定上严管理、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代表市纪委监委对驻在单位履行监督责任,与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切实摆正位置,坚决维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威,在强化自我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和服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常履行职责。

四要全面强化服务保障。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进行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强化服务保障,尽最大努力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责任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要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党组织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驻在单位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要事先向派驻组报备,为派驻组全过程监督提供便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指出的现象、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认真整改;要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合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内部监督工作,不能把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派驻组。

二、派驻机构责任重大,要真正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今天这次会后,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和驻在单位搞好对接,立即进入角色,迅速开展工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第一,要尽快入驻、迅速掌握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及时与驻在单位联系沟通,尽快熟悉并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制定本组进驻方案,开展组内业务培训,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进驻。要对被监督单位所辖各类公职人员进行梳理,全面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督约束。

第二,要精准定位、立即进入状态。随着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派驻监督履职清单、派驻机构报告工作等规章制度,明确了8项职责、24项责任清单和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了然于胸,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三,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一要提升监督高度。要从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高度出发,坚持监督检查与专题调研并用、来信来访与谈心谈话并重,着重检查驻在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存在“七个有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选人用人等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有为,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二要夯实监督基础。夯实思想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经常性纪律教育。夯实保障措施基础,以监督者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带着敏锐性和前瞻性评估风险、查找漏洞,更好推动驻在部门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服务高效化,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融入各项工作中。夯实制度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及时更新职权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夯实问题整改基础,监督过程中要及时向党组织通报问题事项,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建议的果断建议,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具体、补短板,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以督促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二是在“治病救人”上下功夫。通过专题党课、廉政约谈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抓细抓实,更多地运用提醒谈话、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威信。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建氛围等,探寻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在惩贪治腐上下功夫。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授权,履行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职能,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开展好巡察,实现派驻“固定监控”和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四是在推动履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督力量,深入研究驻在部门工作特点、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派驻监督使命光荣,各派驻组长要树好形象、带好队伍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强调派驻机构干部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派驻机构干部特别是各组组长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新风貌新气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铁军”权威。

一要涵养政治底气。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派驻机构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对党忠诚,忠于党章、宪法,忠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要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提升派驻机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

二要提升能力本领。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实践,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履职能力要求比较高。要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解决好“主业不主抓”问题。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在调研中深化认识、破解难题,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和运转情况,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水平。要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量纪执纪。要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搭建好信息共享、合作衔接平台,增强派驻监督合力。

三要坚持依法依规。派驻机构干部是执纪执法者,依规依纪依法是履职尽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增强党章意识、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办事。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严守职责边界,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使用监察法规定的调查措施时,不能超越授权范围,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依法、有序、安全。

四要弘扬优良作风。派驻机构代表纪委监委行使监督职能,在工作作风上必须有更高标准。要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特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平等待人、踏实干事,不能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既要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善于调动大家积极性,营造民主和谐、心情舒畅、团结共事的环境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四、派驻改革前所未有,全委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

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是一件新生事物,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搬。现有的涉及派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指导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性和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市纪委监委机关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加强领导。市纪委监委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做到三个“没有区别”:在隶属关系上要没有区别。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纪检监察工作触角的延伸,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都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只有岗位的不同、分工的不同,没有内外之分。在日常管理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样对待,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真心关爱、真情服务。在培养使用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纳入到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做到经常交流、打通使用。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协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要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和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机构与派驻机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促进学习交流。二是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度,针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作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三是健全管理考核制度。要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每年6月底、12月底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半年工作汇报交流会议,听取各派驻机构汇报半年工作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机构的有效领导,对先进派驻机构予以表彰,对工作后进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树立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尽责的导向,激发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要凝聚合力。机关各部室要主动服务,紧密联系,及时指导,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统一管理;各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与派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加强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建立月通报和“零办案”约谈制度;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完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制度、公文运转等办法,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派驻机构要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及时沟通,尽快健全完善机关与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要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巡察组之间的关系。与巡察组做好对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理。

同志们,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我市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真正进驻、真正发挥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掀开了新序幕。市纪委监委一定全力支持派驻改革,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各部门党组织要把派驻机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助手,自觉接受派驻组的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好地扛起来、担起来,为派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派驻纪检检查组要真驻严管、履职尽责,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第二篇】

同志们:

刚才各分管领导同志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发言总体上比较客观,总结出了工作中的一些特色和亮点,对问题也没有刻意回避、遮丑护短。各部门可以相互比较和借鉴一下,取长补短,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守土尽责、有所作为。下面,我结合前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委主要领导批准,我组在7月份采取不打招呼直查的方式,对6个监督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发放调查问卷267份,个别谈话34人次。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通过近年来省委省纪委一系列大力度的专项治理,各部门单位管党治党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状况有明显改观,但检查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是各部门单位面上的问题,有的是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今天主要是把面上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我组将择期单独反馈。

(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年初各部门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以及主体责任清单。但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部门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认识不清、重部署轻落实、督导检查不够等问题,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同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的年度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内容不全面、过于虚化,按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迟缓,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够等。

(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检查发现,各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制定方案、开个大会、签签责任状等形式上的内容,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组织督导检查、剖析整改问题不够,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不完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式单一,存有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不到位。在这方面,省**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比较好,台帐记录的履责方式和工作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会后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一下。

(三)选人用人方面。上半年各部门提拔和调整干部35人,总体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人用人情况总体比较好,通过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未发现各部门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个别部门问卷调查有党员干部对部门选人用人给予“一般”评价。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方面。各部门执行纪律和制度规定总体较好,公车使用、公务出差、会议培训以及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但部分部门在公车使用、出差以及经费报销等方面还存在执行审批程序不规范、报销单据不完整等问题;在作风改进方面,省*****局围绕“十种不良表现”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五查五看”作风整顿活动,2022年度作风建设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其它部门均没有对2021年作风大改进活动作出持续性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作风整顿活动。

(五)部门职能融合、落实“三重”和民生实事等任务方面。省****局、省***局、省***局三个部门分别承担有省委省政府“三重”和民生实事任务。从检查情况看,三个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比较坚决,推进落实情况较好。除个别部门非部门原因导致个项工作推进迟缓外,其它均按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如期完成和按计划落实。机构改革部门,主要涉及省****局和省***局,两部门在去年12月份之前均按照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完成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调整,对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职责以及岗位人员进行了融合,从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个别部门在机构改革后的融合过程中,还存在职责分工不清、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以上是前期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指出的问题主要是各部门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尤其是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不够、工作中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比较突出,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的偏差和不足,从小处着手,从细处入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三重一大”监督发现的问题

今天主要讲一下我组参加部门党组会议,监督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上的一些问题。

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事前报告。按规定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至少三天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报告派驻机构。但从各部门单位报告的情况看,明天研究今天报、下午研究上午报甚至临时通知报告的情况比较普遍,“三重一大”会议召开的临时性、突然性比较强,缺少计划性。

二是报告事项过于简单化。对于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分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重大决策等事项,有的部门单位为开会而开会,为决策而决策,事前报告蜻蜓点水、轻描淡写,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碎片化,我组参会人员在没有充分了解有关重大事项情况下被动参会,导致无法提出针对性地监督意见或建议。

三是会议存在走过场倾向。有部门把“三重一大”会议当成例行公事,最后要决策了,才通知派驻组参会,走个形式,走一下过场,而形成决策前的研究过程不报告也不通知我组人员参与,造成监督盲点和空白。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全过程的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缺一不可,所有重大事项形成决策前的各类评估、评审和可行性研究等会议过程,都应通知我们派驻组参会监督。

三、几点监督意见和重点监督工作安排

结合以上监督情况,我组提以下几点监督意见: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协助部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帮助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有效履行主体责任,我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以及XX省委和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以问答形式整理汇编了16个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问题,今天会上发给大家,回去后各部门单位可印发给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供大家在履责中学习参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是部门单位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也是我们派驻组监督督促的重点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力戒形式主义,清单内容不能过于虚化,更不能把工作停留在纸面上。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偏差和不足,之后检查如再发现上述问题,我组将做为问题线索采取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予以处置。

(三)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大家不要有模糊认识,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做好履责记录,不能因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责变化而出现履责空档和消极履责等情况。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目前没有台账记录本的,请抓紧联系我组综合科领取。

(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建议各部门单位回去后,给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一下,找机会在班子会议或班子集体学习时再重温一下2021年12月12日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发[2021]17号)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拟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时按程序全过程报告,并通知我组参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没有留存17号文的,会后联系综合科收取该文件。

(五)关于建立3项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客观讲,我组自负责监督各部门单位以来,并没有硬性地要求大家报这报那,要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处处留痕。我们不唯痕迹化,但在一些重点工作上,总要有体现我们工作情况的载体或者是文字记录,不然怎么反映部门工作情况?为此我们梳理了一下,为全面及时了解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从2月份开始,建立实施以下三项工作报告制度:一是部门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情况,每月25日前报我组;三是“三重一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三项重点工作报告的格式模板已经发给大家,不清楚的地方请和我组综合科联系对接。

关于今年年底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有这么几个重点: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任务、民生实事情况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等;二是明察暗访和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和落实等事项的督导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四是部门作风纪律建设及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我组将采取不打招呼直查方式,组织对部门及下属单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责任也是部门班子和班成员主体责任题中的应有之义。因此,大家在这方面一定不要有认识上的误区,不要一提到监督,就认为是纪委是派驻组的事,派驻组作为监督的专责机构,更多着力于监督的再监督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对部门落实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自己负责,为干部尽责。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守责任担当,共同打造部门良好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第三篇】

今年来,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廉洁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学习新《党章》、巩固《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思考,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的认识到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往无前、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自觉行动,我组在工作日认真组织对所监督的九个单位的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顿,严肃查处一批干部作风方面的典型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少干不干的问题,加强对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监督和“三公”经费的使用问题,加强对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工作,开展了对互联网+监督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一年来,我组对监督单位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共开展作风巡查3次。

三、及时处理信访件和交办案件核查工作,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2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0个村(居)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专案、专案、专案。

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第四篇】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今天这次会后,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和驻在单位搞好对接,立即进入角色,迅速开展工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第一,要尽快入驻、迅速掌握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及时与驻在单位联系沟通,尽快熟悉并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制定本组进驻方案,开展组内业务培训,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进驻。要对被监督单位所辖各类公职人员进行梳理,全面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督约束。

第二,要精准定位、立即进入状态。随着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派驻监督履职清单、派驻机构报告工作等规章制度,明确了8项职责、24项责任清单和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了然于胸,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三,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一要提升监督高度。要从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高度出发,坚持监督检查与专题调研并用、来信来访与谈心谈话并重,着重检查驻在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存在“七个有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选人用人等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有为,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二要夯实监督基础。夯实思想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经常性纪律教育。夯实保障措施基础,以监督者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带着敏锐性和前瞻性评估风险、查找漏洞,更好推动驻在部门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服务高效化,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融入各项工作中。夯实制度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及时更新职权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夯实问题整改基础,监督过程中要及时向党组织通报问题事项,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建议的果断建议,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具体、补短板,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以督促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二是在“治病救人”上下功夫。通过专题党课、廉政约谈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抓细抓实,更多地运用提醒谈话、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威信。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建氛围等,探寻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文章”,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在惩贪治腐上下功夫。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授权,履行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职能,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开展好巡察,实现派驻“固定监控”和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四是在推动履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督力量,深入研究驻在部门工作特点、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第五篇】

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是一件新生事物,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搬。现有的涉及派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指导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性和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市纪委监委机关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加强领导。市纪委监委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做到三个“没有区别”:在隶属关系上要没有区别。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纪检监察工作触角的延伸,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都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只有岗位的不同、分工的不同,没有内外之分。在日常管理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样对待,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真心关爱、真情服务。在培养使用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纳入到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做到经常交流、打通使用。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协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要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和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机构与派驻机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促进学习交流。二是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度,针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作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三是健全管理考核制度。要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每年6月底、12月底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半年工作汇报交流会议,听取各派驻机构汇报半年工作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机构的有效领导,对先进派驻机构予以表彰,对工作后进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树立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尽责的导向,激发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要凝聚合力。机关各部室要主动服务,紧密联系,及时指导,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统一管理;各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与派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加强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建立月通报和“零办案”约谈制度;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完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制度、公文运转等办法,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派驻机构要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及时沟通,尽快健全完善机关与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要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巡察组之间的关系。与巡察组做好对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理。

同志们,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我市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真正进驻、真正发挥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掀开了新序幕。市纪委监委一定全力支持派驻改革,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各部门党组织要把派驻机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助手,自觉接受派驻组的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好地扛起来、担起来,为派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派驻纪检检查组要真驻严管、履职尽责,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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