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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例【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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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一篇】

1、加强学习不断提供好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要在进一步加强学习下工夫。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紧迫性,真正把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放在首位,紧密结合,合理安排,始终坚持不懈。

2、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仅学理论,同时还有要学习管理知识,法律意识,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在学习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

3、严格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今后,在工作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己思想道德的修养和人格品质的锻炼,做到工作认真,务实,把好的作风运用到实践中去,干出成绩,干出成效。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放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深入学生中,倾听学生呼声,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的优势,与学生打成一票。

4、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敢想敢干,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责任意识,创新意识。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也使我进一步深刻体会到,完成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证。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二篇】

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命中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施甸”的目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重点,突出阶段性特点,紧密联系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为民服务、改善民生、统筹管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我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召开的省、市相关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任务和目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工作。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3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团结工作,补充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施甸县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受政府委托民宗局与乡镇签订了《施甸县xx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民族工作繁重的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使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县人民政府周密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表彰会,传达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xx年全县民族团结工作任务,对各乡(镇)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三篇】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族团结政策宣传不够、骨干带头作用不够明显、维护民族团结领导核心作用还不够强。”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x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持不懈的开展“五观”、“四个认同”教育,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引导,抓好宣传教育。深刻认识暴力犯罪份子的残忍面目,帮助干部群众擦亮眼睛,与境内外“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同时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用辉煌成就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x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局党组、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地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扎扎实实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二、“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模范作用还不够好。”整改措施:通过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以及支部大会、写心得体会、座谈讨论、自学等形式,继续学习党的十七届

四中全会《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关于当前x形势和x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x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学习王乐泉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写的《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50题》、《x发展稳定六题》等内容。进一步坚定全体党员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有的同志对“三股势力”的严重危害性、对新形势下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还不深刻。”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抓好讲事件真相、讲民族团结、讲政策法律的“三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对事件的定性以及对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领导干部的职责,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巩固“五个认清、五个深刻”集中学习教育成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落实维稳措施,积极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不断强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三是认真抓好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和廉租住房建设、抗震安居、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建筑节能、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央和我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更好地做好我县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05)30号文件)要求,我站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狠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以《实施意见》为重点,不断提高全站职工素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将我站2005年创建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我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实现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这一荣誉称号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局面,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把民族团结教育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原创:同当前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同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1、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站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站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作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带头人。在全站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起来,同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采取个人自学与单位组织学习,学后讨论、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开展民族团结的新局面,我站以第5个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结合我站实际,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既陶冶各族群众的精神生活,又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很好的教育。通过典型引路,大力表彰先进,不断推动我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4、以扶贫帮困为重点,切实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不断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篇章。我站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原创: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赞歌。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深入牧农产,为贫困户免费送药送医,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

我站党支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站职工团结奋进,求真务实按照当前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扎扎实实地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办好事,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有效途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做好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努力进一步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

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努力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观摩活动后,观摩组一行在热水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工作总结会,会议进一步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县工作,是今年都兰县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鉴于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求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尽一切办法、集一切力量、聚一切智囊完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确保高质量通过省和国家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同时,会议对此次活动的后续工作做出以下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对本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出总结,并加以整改解决;二是要加强各单位间的交流,相互学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三是要努力提到工作精细度,极力缩短个单位间的差距,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四是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都兰县创建工作在迎省检、国检前进一步做精、做细;五是要全力以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最后一公里工作,打造出都兰县各具特色、各怀亮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政治社会稳定,促进人民生活改善提高,确保各项事业取得不断的进步与提高,我局制定计划方案与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各民族心连心、共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维护民族团结,在民族节假日给贫困乡村的农民送去了米、面、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想他人所想,我们这一方法提高了一部分分裂主义人士对民族团结的认识,让他们体会到只有搞好民族团结才能共同走上致富路。

二、认真学习关于民族宗教的政策,组织干部职工互相学习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做到互相了解,便于沟通,组织开展和参加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并评选出民族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宣传民族团结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的事迹,形成人人都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爱护民族团结的社会风尚。

三、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积极开展密切联系各族人民群众,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各族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三优一学”活动。

四、要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使之深入人心,每周五下午利用时间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团结教育及“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使各民族干部职工“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做到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努力做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遵守民族团结公约。

维护民族团结的措施和对策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影响团结的人民内部矛盾。

就国内而言,民族问题已出现了四个转变,即:由个别问题向多个问题转变;局部问题向社会问题转变;简单问题向深层次问题转变;农村问题向城市问题转变。江泽民同志曾多次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要落实好十六大提出的目标任务,针对当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结合民族问题反映出的四个转变和昆明民族工作的实际,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必须坚持一个方针,突出两个重点,本着三句话,采取三种方法,按照四个要求,坚持四个维护,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争取做到五个一,六个结合,七个立足于,把民族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为新昆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坚持一个方针:“团结、教育、疏层、化解”的方针,突出两个重点。1、刑事案件处理不当引发治安案件;2、治安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突发事件,引起民族问题。本着三句话,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也就是说对于突发事件,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对于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当事人有一个明确解决的时限。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现实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是有出入甚至出入很大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不能乱开口子。对群众要求领导和部门协调并调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现场交办工作。当然,凡是突发事件,群体上访,都有幕后煽动者、操纵者、组织者,都有唱红脸的、白脸的、黑脸的,对于这类人,该当场批评教育的要批评,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后要把帐记下来,调查摸底,搞清事实真相,个别教育。

促进民族团结的办法:

l、不能把个别问题和仅凭某桩事,轻易往民族问题上拉,加大解决的难度。

2、不能把非对抗性的矛盾说成对抗性矛盾。

3、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

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按照四个要求: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

一要建立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在当地民族问题上负总责,

在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上下功夫,经常过问民族工作,靠前解决棘手问题,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委制定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党政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联系民族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单位,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团结稳定、矛盾纠纷排查队伍。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民族工作部门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常效机制。

二要建立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就当前的情况看,传统的单位制度已被打破,村和社区日益成为各民族生活的基本单位,这就要求各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抓好民族工作。

一方面要建立工作网络,在“热点”、“难点”、“重点”地区设信息员和调解员,对重点村(社)、重点街区、重点户、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县、乡(街道、办事处和镇)、村(居委会)四个层次抓民族关系协调的工作网络。

另一方面要建立市民委每半年,各县(市)区民宗局每季度,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社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调查摸底,全方位收集掌握矛盾纠纷苗头,认真研究调处预案,明确调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具体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对所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调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上下联系,互通情报,使之上下贯通,形成反应敏捷的信息渠道。

三要建立处理民族问题的有效机制:

1、一是定性要准确,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个别或者哪几个人的事就解决那个或那几个人的事,是哪个民族的事就解决哪个民族的问题,是刑事案的就按刑事案件处理,属民事的案件就按治安条例调处,是交通事故的按交通法规调处,不能借口民族问题放宽处罚;也不能歧视或者带某种偏见加重处罚。二是回汉之间的冲突,属民族关系问题,更不能把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的肇事,说成民族问题。

2、力争做到五个一,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期限进行调处。

3、要坚持六个结合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做到:经常性与定期性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确定调处单位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结合;疏导化解矛盾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尊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处理民族问题与依靠本民族干部及宗教界人事做工作相结合。

4、要力争七个立足于调处矛盾纠纷时,要立足于争取群众的大多数;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防止事态扩大;立足于防止事态产生连锁反映;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立足于抓早抓小;立足于一次性解决问题。

5、要与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的同志,要经常和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帮助少数民族地方干些实事,要加深交往,增进情谊,把工作做在平时,那怕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走动,拉拉家常。总之平时关系好了,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调处起来就容易得多。

四要建立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机制。要不断完善民族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触犯法律的,不管是哪个民族,都要绳之以法,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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