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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宗教排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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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宗教排查报告1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市人大各位领导多年来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关心与支持。根据市人大的安排,现将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管理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我市宗教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三大宗教,经政府登记和批准设立的各类宗教活动场所32所,基督教养老院2处。我市共有爱国宗教团体3个,即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宗教教职人员61人,信教群众约10万人,其中天主教万多人,基督教2万多人,佛教居士3000多人,善男信女6万余人。宗教界人士担任南通市政协委员3名,南通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5名。

二、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我市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2014年,市人大对我市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了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宗教场所建设落后、管理不规范,宗教人才匮乏,宗教文化挖掘不够深入等。两年来,职能部门以这些问题为导向,以依法管理为抓手,以和谐创建为平台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体制

市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基础良好。

一是纳入规划,摆上了位置。我市把宗教工作列入四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打造“平安启东”的重要内容,摆上了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定期和不定期地认真研究解决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门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认真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是健全网络,落实责任。为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根据镇乡人员变化和行政区域调整及时充实调整了市、镇、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镇村两级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统一由乡镇统战委员兼任民宗助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充实了工作人员。民宗局与宗教团体、宗教团体与宗教活动场所也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宗教界爱国守法不偏向、责任到位不出错,确保各团体、各场所守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

三是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宗教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必须建立健全统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因此,充分发挥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对宗教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对大型宗教活动,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都要召开协调会议,专题进行研究。

(二)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始终坚持“宗教无小事”的原则,对宗教事务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2014年省宗教局部署全省星级宗教场所创建工作后,市宗教局即制定创建方案,对场所档案室的创建、场所管理和消防建设做出具体指导。要求各宗教场所开展既达标又个性鲜明的档案室创建工作。结合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推动消防建设,要求场所均达到消防验收合格的标准。去年12月份,海潮寺和和合基督教堂顺利通过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验收,北新基督教堂顺利通过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验收。

二是做好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安全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作为贯彻全年的工作主线来抓。每年,召开全市宗教界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做好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尤其在三个观音节前夕,由市政府牵头专题部署维稳安保工作,10多个部门通力协作,公安部门每次都出动100多名民警和50多名特勤维持法音寺进香礼佛秩序。在各部门的努力下,全市31处宗教活动场所在大型宗教活动中都圆满完成了安保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我市因大型宗教活动,每年调集维稳安保人员包括志愿者均超过1500人次。

三是开展违建寺观专项治理工作。2015年5月南通市违建寺观专项工作启动后,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市各乡镇、园区对辖区内乱建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按“四个一批”的原则,制定分类处理方案,通过工作组依法依规深入推进整治。目前,违建寺观已停止宗教活动,佛像、香炉等宗教用品也得到妥善处理。

四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场所内部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政府宗教管理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2014年6月,市宗教局委托启东市名都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逐步整改到位。借鉴市基督教财务托管的管理模式,采取财务委托管理、“以堂代管”和团体协管三项措施,建立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管理体制,形成平台统一、管理专业、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财务监管工作机制,使启东市32个宗教场所的财务运行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五是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对宗教方面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显性、隐性问题进行定期排查,及时掌握动态,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了民宗、公安、610办、综治等部门及乡镇的合力联动机制,对重点区域、场所、人员加强督查教育,妥善处置外省市来启串连的讲经布道人员活动。对本市外出至敏感地区的宗教交流、参学、朝圣活动进行适度控制和管理。在具体工作中,要求注重沟通情况,多做宣传,广交朋友,以问题合规圆满解决为目的,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

(三)重视宗教自身建设,打造宗教慈善品牌

一是做好宗教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2015和 2016年市宗教局会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均前往江苏神学院进行招聘,为启东基督教会在全省广纳人才。指导佛教协会按相关程序规范办理人才引进申报手续,鼓励他们引进德才兼备的僧人以充实佛教教职人员队伍。指导基督教三自会加强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为提升主要教职的整体素质,加强规范管理,根据南通市宗教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开展了主要教职备案统计工作,2015年底完成了对32个场所的主要教职和实际负责人的备案工作。

二是强化宗教界教风建设。引导各教结合自身特点,挖掘和阐发宗教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人间佛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建设”等方面的研讨。指导佛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促进思想、道风和人才建设;指导天主教推进民主办教,切实落实好民主办教三项制度;指导基督教界深入推进神学思想建设。

三是推进宗教场所的建设。我局不断加大对宗教基本建设的支持帮助力度,宗教基本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佛教方面,法音寺建设的整体规划图已经设计好,待规划、建设局划定红线,按程序办好相关手续即开始招标建设,力求寺院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同步竣工;海潮寺大雄宝殿工程已落成开放,并逐步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基督教方面,汇龙堂的异地重建项目已经立项,红线已经划定,目前正在办理申请土地指标的手续;吕四堂正在选址落实地块;北新宽心怡养院二期工程正在施工。天主教方面,协助文广新局及合作镇政府推动曹家镇天主教老教堂修缮工程。有关乡镇场所的扩建、迁建工作,也按属地管理原则正有序推进,从而使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分布更加合理,与本地的信众需求和文化特色更加契合。

四是推动宗教界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慈善事业。我市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慈善等公益事业,在扶贫济困、希望工程等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和努力。从2012年起,每年9月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去年,市宗教局引导宗教界开展了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慈善周活动。佛教界捐助白血病家庭、母子绝症家庭,中秋前夕慰问敬老院,举办慈善乐助法会募集慈善资金;天主教界通过发动信众进行慈善募捐;基督教举行“十年慈善话奉献”座谈会,组织对教会养老院的义诊、理发、联谊等慈善活动,帮助养老院的老人们建立和完善老人健康档案。近年来,宗教慈善周活动共募集善款近100多万元,所有善款均用于扶贫、济困、助残、救灾、助学、养老等,受益人数2000多人。

指导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兴办了面向社会、服务老人,不以盈利为目的养老机构2所,即近海博爱老人之家、北新宽心怡养院,目前已达到200个床位的养老规模,为发展启东的养老事业添砖加瓦。

三、在宗教的依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两年来,市宗教局在制度建设、人才建设、场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宗教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的特点,在新的形式下,一些老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而新的问题却又不断涌现出来。主要是:

1.思想认识难到位。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党中央对宗教工作历来高度重视,今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把宗教工作作为全党、全局的重要工作来认识和对待。然而,在基层宗教工作中,一些部门、乡镇、村的领导和干部由于对党的宗教政策不了解、宗教基本常识缺乏,而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宗教工作依然存在着上面重视下面不重视,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2. 行政执法难实行。我市私设聚会点时有出现。特别是在农村,私设聚会点和家庭聚会等非正常基督教活动较多,时分时散,具有隐蔽性,宗教部门难以监管。未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外来传教人员私自来启活动有所增加,而信徒以外来传道人为信友而不举报,增加了宗教部门的打击难度。宗教部门执法人员少,属地管理落实不到位,执法手段不完备,特别是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上,还缺乏强制性的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上,也缺乏一定的力度,以致宗教问题越积越多。

3.宗教突出问题难解决。一是宗教场所建设推进难。我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大多建成年代久远,很多建筑年久失修;有的场所弄巷狭窄,消防通道不畅,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宗教文化品味、层次与宗教工作重点县(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不协调。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房屋产权问题、资金筹措等诸多问题导致宗教场所建设推进难度大。二是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力量薄弱。从我市宗教界现状来看,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在政治素质、文化水准、宗教修养、管理能力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不足。绝大多数教职人员文化基础薄弱、知识水平不高,综合素质与现实要求有差距。各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能够全面担当团体管理和场所管理职责的人员凤毛麟角。

4.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宗教活动和宗教事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因此,宗教工作需要统战、公安、宗教、土管、城建、综治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才能做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一些相关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尽量回避、推诿,生怕引火烧身和承担责任,致使一些本该其它部门处理的事也推到势单力薄的宗教部门身上,一些本可以通过几个部门配合抓好的事而长久得不到妥善解决,由此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从而引起了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强烈不满。

四、建议意见

1.领导重视,整体联动。要完善各项制度,从规章制度上明确各部门的职权和责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一级出事,追究哪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人员的责任。通过健全的网络,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及和宗教部门孤军作战而其它有关部门遇事回避、推诿和不负责任的现象。要顺应形势,开拓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宗教法律法规的现象,要敢于批评、敢于追究,新闻舆论部门要敢于曝光,使宗教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注重宣传,强化教育。当前,随着国际局势的跌宕起伏,宗教也出现了新的变化趋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的宗教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思想,把做好宗教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面对日益壮大的信教群众队伍,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运用各种有效载体,继续在各个层面开展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宗教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宗教氛围。

3.团结稳定,服务社会。根据新时期宗教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完善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和维护宗教稳定工作。要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组织机构,重视宗教团体的运行,支持宗教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帮助活动场所建章立制,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制定完善的教务、财务、岗位责任、安全防范等制度,使宗教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制止借宗教为名进行的非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坚决维护我市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4.突出重点,解决问题。帮助支持宗教场所推进场所建设,要合理规划、布局宗教场所,做到有计划有步骤,使宗教场所规划与城市空间规划相适应。进一步挖掘宗教文化,彰显特色,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品味,使其与当地旅游产业发展相衔接。要高度重视,解决玉龙寺历史遗留问题,汇龙基督教堂、吕四基督教堂搬迁用地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法音寺等场所改扩建工程力度,改善宗教场所的硬件和环境,为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提供便利。做好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爱国宗教团体的教职人员队伍力量的充实和加强工作,以适应繁重的宗教工作任务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各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宗教界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促进教职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注重宗教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解决部分场所教职人员不足和后继乏人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启东市佛教协会的换届工作,加强佛教道风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提高骨干人员的素质和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宗教界内部团结和稳定,努力发挥宗教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和谐社会构建发挥作用。

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决定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以国家的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非法宗教排查报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民宗局工作安排和部署,抓紧抓早消除任何安全隐患,惠安街道四举措积极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排查工作,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认真领会工作精神,深刻揭露非法宗教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完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排查实施方案,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走访,加大宣传氛围。街道通过微信群、钉钉群、村内广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页等多形式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宣统办、网格员、保村干部开展“大宣讲”、“大走访”等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揭露非法宗教极端思想的现实危害,教育居民正确区分宗教和极端宗教活动,为深化基础调查防范非法宗教犯罪、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夯实基础。

三是强化排查,营造安全环境。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对辖区公园、广场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严防非法传教活动发生。通过集中排查,辖区内未发现非法宗教活动。

四是强化督导,确保工作成效。街道督查办定期督导各村(社区)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导身边的亲戚朋友、左邻右舍,积极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和提供涉及非法宗教活动的线索和情况,提高情报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及时掌握非法宗教等影响社会稳定活动的动向。

截止目前,共发动19个村(社区)50余人次参与排查,发放《关于如何区分非法宗教活动 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及禁止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告知书》宣传页5000余份,排查人员密集场所5处,暂未发现违规开展宗教活动情况。

非法宗教排查报告3

主任、各位副主任: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  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2014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2014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2014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2014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是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对已拆除、整改完毕的场所,由民宗、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验收,确保场所拆改到位,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同时,着重关注对政策始终不理解的教职人员、影响力较广的信教群众、场所管理人员的言行动态,坚决防止“回潮”情况出现。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2014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浙江手机报、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三是宗教团体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的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道教协会对教职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管理;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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