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成果交流会上的汇报发言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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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成果交流会上的汇报发言1
按照县委主题教育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结合个人职责分工和当前正在做的事情,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分别自选课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各位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和分管领域,通过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形成了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分量的调研报告,达到了奔着问题去、带着成果回的目的,为推动主题教育走心走深走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刚才,各位班子成员围绕调研情况依次作了交流发言,结合我们当前的重点工作,对照主题教育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调研,了解的情况比较全面,查找的问题比较准、比较实,提出的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达到了预期效果。下面,我就持续推动调查研究不断走向深入,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以调研成果为引领,努力学思践悟。要从调研成果交流中汲取更强动力,不断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着眼解决对新思想“理解不深入、行动跟不上、落实缺乏创造性”的问题,坚持原原本本学,强化日常跟进学,注重知行合一学,提高运用新思想、新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要以调研成果为切入,大力解决问题。结合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检视问题持续拓展、整改落实持续发力,使调研成果转化的过程成为有效解决问题的过程,真刀真枪解决实际问题。各位班子成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调研报告,切实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突破点,真正做到对策提在需要时、措施想在关键处、思路用到发展上,以调查研究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
三要以调查研究为途径,推动事业发展。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构建加强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各位班子成员要把调查研究与履职尽责、落实上级部署任务、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问题,聚焦党员群众最盼、最忧的现实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把问题和原因调查清楚,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从而不断推动全县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研成果交流会上的汇报发言2
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在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当中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收集到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形成了翔实的、极具工作参考意义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今天,我们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就是为了更好地使我们的调研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使我们更好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他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他认为调查研究工作要从“身入”到“心至”,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调查研究,才能确保科学决策的有效落实。调查研究作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既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先决条件,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现实需要。既是一个了解情况的过程,也是进行一切科学决策所必需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制定决策、还是实施决策,都离不开调查研究。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才能了解实际情况,总结基层经验,为做出正确决策创造条件,为检查决策的偏差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供第一手材料。最重要的是,无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还是协调推进党的各项事业统筹协调、稳步推进,都需要深入细致地调研作支撑、为依据。调研的过程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的过程,只有把调查研究的功夫下透了、用足了,党的执政方向、国家的命运前途才能把的稳、行的远。
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主动把调研工作摆到工作的重要位置,为下一步深化活动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为完善为官之德、从政之要、务实之本奠定基础。
“调查研究是一个了解情况的过程。”决策不是凭空想像,而是需要科学依据,这个科学依据从哪里来?就是从调研究中来,只有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工作实际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某一个方面的调查研究,才能掌握全面真实、丰富生动的第一手材料,才能搞清楚政府机关在响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的角色定位和担当,才能搞清楚影响政府公信力和战斗力的根源性问题,才能将注意力集中到民之所思、民之所盼上来,进而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这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深入调查研究,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情况,做到“耳聪目明、心中有数”。 我按照活动节点步骤,在前段时间深入分管乡镇进行蹲点调研,围绕通过座谈会听汇报、访农户查实情、考察产业谋发展等方式,详细了解对口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脱贫指标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与*党委政府领导交换意见,提出推动产业扶贫对策建议。
“调查研究是一个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过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以群众利益为重。调查研究“身入”容易,“心至”却难,需要我们真心实意地下基层、入农户,与群众交朋友、拉家常,通过面对面地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盼,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使我们的公安工作更有的放矢,更精准有效。在调研中,我在*镇和*村分别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与乡镇领导和*村村两委干部和群众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村扶贫攻坚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特别是针对助推产业发展方面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调研中,我鼓励村干部和贫困群众要有决心和拚搏精神,在脱贫问题上要开阔思路、长远规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本村实际扎实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调查研究是一个推动工作的过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工作之要贵在落实,工作之法重在调研。工作推进的好不好,重要的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并以调研得来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让党的政策和我们的工作完完全全落到实处。正是通过调查研究,能够让我们对真实情况了然于胸,使工作有抓手、破题有办法。我深入*村蛋鸡养殖场、富士苹果种植地和枣仁加工企业调研,了解种养殖和企业发展情况,对于该村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和枣仁深加工的方向给予充分肯定,并建议引进技术创新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
“调查研究是一个自我学习提高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素养和党性一样,需要不断地完善和锤炼。由于调研本身就是尊重群众智慧和创造力,是一个向群众拜师学习、向实践学习的过程,所以也是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素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非常有益于领导干部将政治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有效结合,将其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成功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生动实践。通过几天的调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既感慨于广大扶贫干部不计自我得失倾心扶贫助困的舍我精神,又感慨于贫困群众身处逆境不不折不挠的昂扬精神,同时敬佩于广大基层干部在扶贫攻坚中展现出的聪明才智,这既是对我灵魂的一次净化,也更坚定了我立志扶贫攻坚的必胜信心。
“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的过程。”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基础。科学的决策决不可能闷在屋里凭空想像,而需要借助调查研究这个武器,坚持从实际出发、用实践得真知,使想出来的办法、举措、方案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既不像小脚女人缓缓而行,也不要好高骛远、不切实际。通过调查研究,我和同行的同志一致得到一个结论,就是产业扶贫是帮助贫困群众甩“穷帽”、去“穷根”的有效路径,是精准扶贫的最佳手段。作为对口扶贫支援单位,我们决心持续发力,聚焦产业发展,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让党的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位贫困群众。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更深刻地了解到调研是一种全面准确反映客观实际的科学的工作方法,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常抓不懈,以把事物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使我们的工作更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
调研成果交流会上的汇报发言3
在抓实抓牢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确定了以家事审判改革为主题的调研课题,制定了调研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带头到基层一线,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就该课题开展精准调研,梳理汇总后撰写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该调研报告在系统回顾总结家事审判改革背景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共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阐明家事审判改革的时代背景;第二部分: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家事审判改革历程、立法模式、审判机构、工作机制等进行对比考证;第三部分:各地法院结合自身优势和工作实际进行积极探索创新的经验做法;第四部分:对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相关制约性因素进行列举阐述;第五部分:提出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对策建议。下面根据侧重点,分别对五个部分的内容进行成果交流。
第一部分: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是大势所趋。主要原因系民众日益增长的家事司法需求与原有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不相适应的矛盾。第二部分:域外家事审判改革的对比考证。通过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家事审判改革历程、立法模式、审判机构、工作机制等分析研究,把握家事司法的基本规律和发展方向,对我国家事审判改革提供参考借鉴。第三部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主要经验。即:发挥制度优势,搭建多元化联动化解纷格局;挖掘各方资源,打造专业化专门化司法力量;转变司法理念,构建人性化温情化审判模式;注重职能延伸,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辅助平台。
第四部分:影响和制约家事审判改革的瓶颈性问题。
第一,硬性建设的制约性因素。我院虽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第二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但相对而言,硬件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如期开展。通过调研发现,宁津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中,主动联合民政、妇联、司法、教育等七部门,在全县促成建立了“家事综合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婚前教育、离婚纠纷诉前调解等婚姻家庭服务,通过场所建设、整合资源、健全机制等建立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武城法院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协调争取各方资源尤其是专门场所建设,首创“法院驻民政局家事指导中心”,对办理结婚的双方给予家庭行为规范和传统家和理念辅导,对办理离婚的双方借助专门场所和运用专业知识予以调解。目前,我院机关基础建设陈年老旧,设施布局不够合理,办公办案场所严重紧张的问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导致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中略显滞后。
第二,离婚自由的观念性误导。由婚姻自由引发的离婚任性化、随意化有所抬头。又因其一:经济发展导致的社会成员流动性增强,夫妻同居共财的紧密性削弱,面对“外面的世界”种种诱惑,往往“合则聚、不合由散”。其二,有的年轻人自身物质条件相对优越,为人处事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与配偶共同生活时包容性差,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经常极端化处理。其三,离婚的直接成本过低,协议离婚手续简便,诉讼离婚稍费周折也有二次起诉即判离的预期。在离婚自由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可又存在被多重滥用的诱因形势下,家事审判改革倡导的种种理念和做法,往往被片面误解为“法院不让离婚”。社会观念具有巨大的惯性,家和理念与婚姻自由不断在个案中产生直接碰撞,家事审判改革任重而道远。
第三,制度创新的适应性争议。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过程中,由于法院的一些尝试性创新性做法很“前卫”,成为网络热议话题。如离婚冷静期的设置,部分学者、律师认为,因法官案件太多,该制度只会流于形式,成为法官拖延诉讼的一种借口;给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共同财产提供时间和机会;《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规定客观上已经起到了冷静期的作用;冷静期无法律依据也无现实必要。支持者认为,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这是当代我国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离婚冷静期有利于缓和夫妻矛盾,给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一次挽救婚姻的机会,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再如离婚感情测试问题,实践中有的法院采取了“离婚考卷”、感情测评表等类似的感情测试方法,社会各界评价不一,认为感情测试结果的可靠性,既要求试题设计科学合理,又要求当事人的积极配合,需要慎重处理。又如法院是否超越职权的问题,对诉前调解、心理测试和辅导、家事调查、案后回访等做法,有的因不是诉讼程序、有的因职权色彩太浓,产生了法院是否超越职权、越俎代庖的争议。
第四,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制约。有的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个案投入的审判资源必然是有限的。审理家事案件时,如果都按照改革要求的模式,必然需要“精耕细作”,个案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会成倍增加。从掌握的情况看,法院人均办案数对家事审判改革的推行力度和效果均有较大影响。如果法院的收案数量已达到或接近法官办案饱和状态,则精细化的审理模式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或只能对少数典型案件选择适用。同时,家事审判改革需要强有力的人财物支撑。不管是法院内部的审判团队,还是外聘辅助团队,同时具备过硬专业能力和工作热情的人员都偏少,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很重。法院的家事辅助团队大多是从各系统、各部门、各层面选聘的热心人士兼职从事家事辅助工作,要使团队常态化运转,单靠工作热情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建立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第五,多元联动的不稳定性隐忧。法院推动建立多元联动化解家事纠纷工作机制,主要是以党委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或联合发文、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现实运作中需要多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从实践情况看,除了法院往往只有民政、司法、妇联等少数部门热情较高,能够与法院形成常态性实质性联动。其它部门由于种种原因,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协同联动成为短期性、被动性、随意性工作,甚至随着负责人更换难以对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联动机制,关键要得到党委的强力支持,根本要从各部门单位职能出发,研究形成资源共用、工作互动、互利互惠的具体联动办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因此在改革实践中,还有大量的课题需要研究,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
第五部分: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对策建议
第一,推动审判方式从单一性向融合性转化。具体要做到“五个转变”,即:转变工作理念,更加关注实质正义,充分考虑诉讼主体的差异性,注重维护家庭和谐和人性尊严;转变工作方式,关注家事案件的多重类型化,坚持情理法相结合,一揽子解决家事纠纷;转变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联动协作,加大专业团队和辅助团队协同配合,形成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合力;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创新,积极作为,加强案外调查研究,提高家事案件审判效果;转变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相结合,重点突破与配套制度相结合,破旧立新与反向预设相结合,个案效益与制度效益相结合,实践推进与规范形成相结合。通过司法理论与审判实践的深度融合,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
第二,推动审判理念从尝试性向普适性转化。尽管我院机关硬件建设相对薄弱,但今年我院坚持以法庭为中心“渐进式”工作法,健全完善家事审判机制流程、配齐配强人员力量,逐步整合配套资源,并确立新建成启用的集党建活动、家事审判、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位一体”的临盘法庭作为全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试验田”。工作伊始就将“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理念融入其中,在工作机制、维权保障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尝试。如将传统的“法台式”法庭改造为“客厅式”法庭,变原有的原被告席签为“男方、女方”或“丈夫、妻子”,营造平等交流的家庭氛围;建成家事调解室、家事交流室、心理咨询室、亲子观察室等专门场所,配备必要的专门设施,充分体现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探索建立家事调查、家事回访、心理疏导、冷静期、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生效证明书等制度,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第三,推动审判主体从专业型向复合型转化。一是培养家事审判复合性人才,选拔一支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掌握相关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善做群众工作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健全完善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机制,发挥老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建设一支家事司法专业人才梯队。二是建设一支各有专长的家事辅助团队,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选任、退出、考核、管理、保障制度,如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实行任期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等,保证团队的稳定性和战斗力。三是健全完善审判团队与辅助团队的配合机制,在不同案件中可选择适用不同团队参与,充分发挥各团队专业优势,使裁判专业性与司法人民性达到有机统一。
第四,推动审判制度从零散性向系统性转化。一是建立科学的情感评估和裁判标准。如推行的感情问卷、感情测评表等做法,都是力求将区分“危机婚姻”和“死亡婚姻”、“如何抚养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最为有利”等问题由法官的感性认识转化为采用客观标准进行裁判。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应加以推广适用,逐步形成较为统一的感情评估和裁判标准。二是建立探望抚养档案制度。完善家事回访和帮扶机制,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案件中,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探望抚养档案,实行定期跟踪回访,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保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建立家事案件强制执行制度。加大对阻挠行使探视权、拒付抚养费行为的惩戒力度,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对于具体的家事审判制度,应坚持重点突破与配套建设相结合,实践推进与规范形成相结合,由零散化、粗放化走向系统化、成熟化,推动制定专门的《家事诉讼法》。
第五,推动纠纷化解从浅表性向根本性转化。一是建立诉前强制调解制度。到法院起诉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有的是矛盾问题积压已久,当法院征求他们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时,大多不同意调解。事实上双方不一定有实质性冲突,只是需要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二是健全婚姻家庭辅导制度。如何处理婚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树立良好家教家风,是人生面对的重大课题。为此应在民政部门、法院、学校等系统开设相关课程,帮助适婚群体形成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学会处理家庭关系和感情问题的方法,从根源上减少家事矛盾纠纷。三是加大家事普法和服务力度。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传递家事审判正能量,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基层法庭职能优势,深入了解民众在婚姻家庭、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处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回访帮教等司法服务。
第六,推动多元联动从聚合性向有机性转化。家事审判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绝非法院一家所能完成,必须整合多方资源、动员多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坚持党委领导,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最大限度提高机构组织规格,保证参与广度和协调力度。二是建立常态化协调配合机制,在具体家事纠纷解决工作中不断磨合,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交流、业务研讨等制度,解决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交流不畅通、职能不互补、协作不充分等问题。三是强化与各类社会组织和公益组织的对接,必要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高家事纠纷化解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是重点抓好基层法庭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发挥基层村居、社区人员的贴近群众、熟悉民情、职能多元的独特作用,筑牢预防和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