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轮巡察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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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轮巡察方案1
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在探索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充实队伍建设上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精心部署,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年初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了《2020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重点,对我县全年巡察任务做了部署安排。在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下,结合我县巡察任务的实际,今年在原有的X个巡察组的基数上成立了第五巡察组,全年安排X轮巡察,以“一拖三”、“一托二”的形式开展巡察,完成县直XX个部门、XX个村、X个社区、X个国有企业、X所学校的巡察任务和X个单位的“回头看”任务,年底累计完成全县巡察任务总数的X%。协助筹备召开“五人小组”会议X次,听取X个巡察组对X个行政村巡察情况汇报,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X次,研究决定了第XX轮巡察任职授权及任务分工,为巡察后期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注重巡察工作实效。
在巡察对象上,突出重点“人”,主要突出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在巡察内容上,突出重点“事”,即重点了解落实各项扶贫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干部作风建设、顶风违纪等情况。在巡察前期,根据每轮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内容、工作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和纪律要求,列出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以及事项。在巡察当中,始终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综合运用听汇报、看台账、核事实和单独约谈等方式挖掘问题线索,带着问题开展谈话,开门见山切中要害;带着问题调阅材料,直奔主题锁定事实,对被巡察对象合理施加压力、形成震慑。截止目前已制定X轮巡察工作方案,完成了XX个单位、村、社区的巡察任务(其中重点对X所学校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X个行政村、X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计划月底向巡察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并筹备“五人小组”会议。
(三)探索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印证判断,找准矛盾的聚焦点、问题的风险点、工作的薄弱点。一是精细摸排筛查。各组在巡察前根据单位的职能,学习相关政策规定,筛查出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并通过多渠道掌握了该单位的人员构成,亲疏关系,尽量做足功课,确保排查精细准确。同时,在常规巡察方法上拓展延伸,通过对“重点人”、“关键岗位”采取多次谈话、前后对照的方法寻找问题的突破口。二是每周“一碰头”。今年我们主要采取“一托三”的巡察方式,各巡察组同时进驻、同时撤离,每周各组长汇报巡察进展情况,相互交流巡察所遇到的问题、和值得借鉴的做法,巡察办对相关情况经行梳理汇总,提炼分析,通过每周一碰头节约了巡察的时间,少走弯路,有效的提高了巡察的时效性。
(四)强化监督,凸显巡察工作效力。
巡察工作结束后,首先向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巡察的重点问题和发现的线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经行综合整理;其次召开“五人小组”会议,移交相关的线索,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台账。县纪委将相关的线索移交各乡镇纪委、监委,采取先查先办;问题反馈给被巡察村级后,被巡察乡镇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巡察组将跟踪督查的方式逐项落实,从而凸显巡察的震慑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人员能力有待提高。巡察队伍都是临时抽调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欠缺,也没有巡察经验,不会巡察的问题普遍存在,其自身也有这样那样的顾虑,致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线索难以充分挖掘,存在工作简单化、表面化、应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成效。
(二)被巡察单位干部更换频繁。有些被巡察单位干部更换过于频繁,工作未做到无缝衔接,致使有些敏感问题相互推诿,增加巡察难度。
(三)巡察结果运用不明显。有些被巡察单位对反馈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整改措施不具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巡察问题反馈、督办和整改落实等主要环节。
督促被巡察单位根据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制度上、整体上着眼,扎扎实实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弥补漏洞、完善制度,达到整改一个具体问题,推动一批问题、一类问题解决的综合效果。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巡察后监督工作,长期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信)等方式疏通信息渠道,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反映。
(二)注重巡察业务知识学习,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基本功。加强巡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巡察人员的政治站位,重点把十八大以来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摘编、摘要,以及各级巡察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学深学透,还要学习党内的其他党纪党规条例等,提升巡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强巡察工作队伍的建设。在坚持“一次一授权”的基础上,大力探索巡察队伍专职化,特别是要把懂专业、敢监督、作风正的干部选拔到巡察队伍中来,将巡察结果与巡察组干部的工作绩效考评挂钩,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在巡察中作用发挥突出的成员予以保留,对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成员坚决予以调整。
县委第二轮巡察方案2
根据《中共阜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阜烟党〔2019〕11号)要求和中共阜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巡察范围和对象
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其他领导干部,市局(公司)党组要求巡察的其他对象。
二、巡察工作安排
对阜南县局(营销部)、太和县局(营销部)两家直属单位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具体进驻时间另行通知。
三、巡察工作重点
本次巡察工作紧扣“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特别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一是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紧盯关键少数,看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是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否存在“七个有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二是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深入检查党组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是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否总揽全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否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三是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家局省局市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对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安排,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密切联系实际抓好落实;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选择性执行问题,确保中央和上级政令畅通;
四是检查省市局重大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宣传部署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沟通引导不充分的问题;是否存在错误解读,怠于执行,宣传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一是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二是深入了解谈话对象是否在工作中具备政治意识和政治素养,是否在思想上行动上体现学习成果。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一是着力发现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深入检查党组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否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是否在动议环节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招呼、递条子等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是否存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发现爱惜羽毛的“老好人”、推诿扯皮的“圆滑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
二是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是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
一是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看是否认真执行《中共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皖烟党〔2018〕25号),是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
二是紧盯“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隐形变异。重点检查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是否存在学习传达党中央精神方面不求甚解、照抄照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文风会风及检查调研方面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效果,在管理、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在员工思想教育上流于形式,缺乏引导,造成员工思想混乱等突出问题。
三是紧盯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查看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是否严格约束自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教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利益;有无专卖管理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吃拿卡要”等问题;有无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无多占办公用房、交流干部住房超标等问题。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一是检查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查处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二是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是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是否存在处理问题“宽、松、软”或尺度把握不准、适用不当、畸轻畸重等问题。
三是检查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工作规程》等纪检工作制度;是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是否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六)围绕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一是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盯住党组纪检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看党组是否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推动传导;看纪检组是否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等情况。
二是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认真排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营销费用、大额资金、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资产管理、资产处置、卷烟经营、打假经费、样品烟管理、对外捐赠等方面存在的损公肥私等不规范问题。
三是深入排查全市系统近年来已经发现和查处的频发性问题。根据近年来已经发现和查处的普遍性问题,紧盯在人事劳资方面劳务用工是否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是否真实,福利支出是否合规,在财经纪律方面食堂管理、车辆维修、油料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三个保障性机制是否落实,在市场服务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基层干部员工吃拿卡要,借款借物,以权谋私等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检查。
四、巡察组人员组成
巡察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组员4人,人员从市局(公司)机关有关部门、物流中心、各直属单位选派,巡察结束后返回原部门、原单位。
五、巡察工作流程与方式方法
参照《中共阜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阜烟党〔2019〕11号)执行。
六、巡察工作纪律
(一)巡察组要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履职。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及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都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二)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察组在巡察期间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市局党组请示报告。
(三)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展现优良作风,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四)巡察组不得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对涉及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查办案件。
(五)被巡察单位及其人员有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以及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都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县委第二轮巡察方案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十四届党代会精神和徐广国书记关于“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指示要求,市委决定对部分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六大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系统、行业开展专项巡察,重点在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查找不足、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x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xxx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xxx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xxx,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xx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年专项巡察组成立x个工作组,第一组组长为市纪委常委xx、第二组组长为市纪委常委xx,成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及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三、巡察单位
自x月中旬至x月底,对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土储局、市代建局x个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并延伸到所属企事业单位。
四、巡察内容
(一)在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在工程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土地拆迁征收等方面,是否存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管理松懈、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以及工作被动应付,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五)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五、巡察方式
市委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开展巡察,每个单位计划巡察时间为x个月。
(一)召开巡察工作见面会
1、参会人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2、部署巡察任务,并就做好巡察工作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要求。
(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1、参会人员:巡察办负责人和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部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班子成员,部分退休人员,其他巡察组认为需要参加的人员。
2、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重点、总体安排和要求等,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3、问卷调查。根据需要,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有关问题开展问卷调查。
(三)听取汇报
1、听取被巡察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关于近三年来工作情况汇报(一般与巡察工作动员会同步进行)。
2、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3、听取近三年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4、听取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5、根据需要,巡察组可以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作专题汇报或报送书面材料。
(四)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以列席被巡察部门(单位)有关会议。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五)受理信访
1、巡察组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等。
2、对来信、来电、来访应逐一登记和记录,并按照巡察组组长的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分流办理。
3、巡察期间发生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的群众集体上访,应当依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妥善处置,对属于被巡察部门(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交由被巡察部门(单位)处理。
(六)组织个别谈话
1、谈话对象:被巡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企事业单位党政组织负责人,部分退休人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干部群众。
2、谈话原则上采用“一对一”方式进行。
(七)重要问题了解
在组织个别谈话阶段,安排专人对市纪委、组织部、审计局和司法机关提供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对实名举报的知情人进行约谈。重要问题线索必须经巡察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八)抽查核实
根据巡察掌握情况,结合个别谈话、信访情况,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抽查。由市委组织部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等情况。
(九)调阅或复制资料
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负责人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十)走访调研
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工作需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可由x名以上人员进行暗访。
(十一)商请有关单位协助
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被巡察部门(单位)或巡察办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进行了解。
(十二)阶段性汇报
巡察期间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组长批准,将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或被巡察单位纪检组(纪委)。
(十三)撰写巡察报告
各巡察组要撰写完成巡察报告,报告主要包括:
1、对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评价,围绕“四个着力”,侧重对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评价。
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土地拆迁征收中权钱交易、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必须在报告中重点反映。
4.结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治理措施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十四)专题汇报
巡察报告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
(十五)反馈整改
1、巡察报告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
2、被巡察部门(单位)收到巡察报告后,xx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各巡察组;每季度末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巡察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反馈意见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纪律要求
(一)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严禁插手被巡察单位任何人事安排、专项资金、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等业务工作;严禁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二)巡察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任何组外人员泄露巡察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工作信息,不打听和议论组内其他同志工作信息;严禁向被举报人透露反映者的情况和反映材料的内容;对工作中了解的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或敏感问题,不得擅自表态或答复。
(三)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礼金、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安排。
(四)被巡察部门(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后勤保障
巡察组后勤保障工作由市纪委负责,外出用车、就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