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范例【优质4篇】
【写作参考】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精选的“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范例【优质4篇】”文档资料,供您写作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第一篇】
中共澄迈县农业局党组委员会:
中共澄迈县畜牧兽医局党总支部现有党员45名,委员会由7人组成。按照党章规定,本党总支部委员会到x年x月x日任届期满。因工作调动原因,张雄同志、王淞同志调离党务工作岗位,党总支部委员会缺额3名,经组织广大党员对缺额总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支委会讨论研究,拟定于2010年5月x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确定了缺额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何运基男、岁、大专、局长
曾祥新男、岁、大学、副局长
陈盈女、36岁、大学、副局长
特此请示,请研究批复。
中共澄迈县畜牧兽医局党总支部
2010年5月xx日
党支部中途换书记的流程2
支部内部民主选举或者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指派。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第二篇】
补选支部委员,一般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一般为1名);
如候选人题名集中,也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补选书记(副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补选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工作程序一般有:
一、支部委员会对补选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补选的请示(也可由支部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组织口头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补选的数额,补选的理由,补选的办法,以及日程安排等。
二、上级党组织对支部请示的内容同意后,支部委员会即可组织全体党员推荐、题名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补选候选人名单,然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三、上级党组织对补选候选人原则同意后补选支部委员的,即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将当选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必报批)。补选书记(副书记)的如候选人原就是支部委员,即可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
如候选人原不是支部委员,则因先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为支部委员,然后再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何补选党支部委员?
一、补选支委的程序
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此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
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
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成立以后,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也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换届选举人数有硬性规定: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80%;
当选委员的得票要占实到会人数的50%以上(过半);
三是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
其他党支部的委员调入本支部的,不能成为本支部的现职委员,也不一定作为党支部委员会缺额时的补缺对象。上级党组织推荐作为本支部委员的,也必须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调到另一单位,并转去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他在原单位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如果返回原单位,不能自然恢复其党内职务。不论是指派的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是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
候选人名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程序如下:
1、主持会议;
2、清点到会人数;
3、上届总支作工作报告(略);
4、宣读选举办法
5、选出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
6、进行无记名投票;
6、清点票数;
7、宣布选举结果。
五、召开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及讨论分工。
六、将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农业局党组。
七、农业局党组将选举结果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审批、发文。
八、注意事项:
1、每届党总支任期时间是三年;
2、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正式党员;
3、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
4、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需超过应到人数的4/5才能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当选。若候选人票数都过半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当选;
若最后两人得票相同,则对两人重新投票,票数多者当选;
若候选人得票过半人数少于应选委员人数,可根据广大党员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补选或按缺额处理。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第三篇】
一、准备阶段
(一)召开支委会。党支部任期届满,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做出换届选举决定。会议内容:1.回顾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进行认真分析,以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2.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提出委员候选人和选举办法;3.改选时间安排;4.安排人写工作报告、选举办法。
(二)书面呈报请示。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党支部要将上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本次换届选举的理由;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及主要议程;选举时间安排;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的名额,候选人的情况及选举办法书面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选举阶段
(一)报告工作(举手表决通过支部工作报告决议)。选举时要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书记的工作报告应包括党费收交内容),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语意见或质疑,应作说明和解答。。
(二)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时。一般有以下程序:1.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2.通过选举办法(用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宣读选举办法: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应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产生。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果以得票多少来确定。3.推选(通过)监票人。用举手表决方式通过2名监票人;4.宣布名额和侯选人。宣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基本情况;5.填写选票。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三)选举结束。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提出书记、副书记人选名单,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采用举手表决得方法选出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三、报批阶段
(一)书面报批。新的委员会将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分工情况上级党组织审批。(关于×××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报告)
(二)公布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批复以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第四篇】
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 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2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
4推荐名单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