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巡察汇报材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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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巡察汇报材料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7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疾控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龚小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刘德福传达了市委书记魏树旺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上听取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张宾向市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龙昌喜反馈了专项检查情况,巡察组副组长田小银传达了省纪委《关于6起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姚天发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会前,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姚天发同志单独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巡察整改意见。
受李勰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龚小松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我们一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融入到巡察整改的责任、使命和要求中,把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要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疾控中心党委要无条件照单全收,形成齐抓共管、一抓到底的整改格局。要狠抓整改落实,分类梳理问题,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用好巡察成果,提高整改实效。
张宾在反馈意见时指出,巡察发现市疾控中心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流于形式,政治意识淡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担当尽责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指示精神有差距,对部分重点传染病防控指导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资金资产管理混乱;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对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不重视,用人不规范;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等问题。要求市疾控中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委领导能力和政治能力;要认真对待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逐一销号。
姚天发在表态发言时表示,中心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做到全面彻底整改。二是端正整改态度,务求整改措施落细落实。深刻查找问题原因,突出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三是注重巩固提高,持之以恒提升工作成效。要强化建章立制,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常,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动治腐、治懒、治散,切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转变。
市委第五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同志,市疾控中心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疾控中心巡察汇报材料2
2月28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向省疾控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国辉,省卫生健康委省管二级巡视员、委党组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组长许尚锋及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出席巡察反馈会,省疾控中心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及退休同志代表参加反馈会。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李孝君主持会议。
2022年9月4日至10月30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对省疾控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对照“四个落实”执行情况监督重点,积极开展个别谈话,查阅大量文件资料,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明察暗访。会上,许尚锋代表巡察组通报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他指出,近年来,省疾控中心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政治责任,较好地完成了疫情防控各项任务,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许尚锋对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省疾控中心党委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高质量发展定力;二是要加强党建引领,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三是要聚焦问题整改,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四是要健全制度体系,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五是要聚力创新发展,增强高质量发展内力。
陈国辉充分肯定了巡察组的工作,以及省疾控中心对巡察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对新一届党委班子给中心带来的新气象给予了高度评价。陈国辉指出,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非常重视本轮巡察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经过了专题会议研究,希望省疾控中心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决心和有力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陈国辉要求,中心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把巡察成效转化为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陈国辉强调,中心党委要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将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陈国辉希望,省疾控中心党委要坚持标本兼治,扩大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要从问题之中找根源,从根源之中找对策,做到标本兼治,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李孝君代表中心党委作郑重表态:省疾控中心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新的契机,真正将党中央、省委和委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诚”的态度坚决贯彻巡察反馈的意见;二是迅速行动,立行立改,以“实”的作风积极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三是注重结合,推动工作,以“强”的举措深化巡察取得的效果。
疾控中心巡察汇报材料3
一、巡察整改的安排部署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10月28日,县委巡察二组反馈巡察情况后,中心主任立即组织中心班子成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分析县委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思路和办法。会议研究,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自按照分工抓好整改工作;研究落实巡察整改方案,确定整改任务,要求有关科室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不力、作风建设、制度管理、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二是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中心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整改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率先垂范,勇于担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要求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疾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是制定文件下发。巡察反馈会当天,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巡察反馈会新闻稿。印发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讲话以及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表态发言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站在政治高度重视问题、认识问题,举一反三,解决好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霞浦县疾控中心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拓宽学习途径,丰富学习内容。坚持以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积分排名来督促干部日常学习,掀起疾控“比学赶超、以学促干”的学习热潮。三是制定《霞浦县疾控中心2021年党日活动计划》,结合重要公共卫生日以及节日宣传活动实践“知行合一”。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中共霞浦县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霞委[2019]68号)的要求建立“两审两公开”机制。二是整理补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上检视问题的材料,全方位查摆问题。已于2020年11月初补充9名在职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上检视问题材料。
3关于学习不够严肃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学习,严格按要求管理记录党员学习考勤。二是2020年11月3日对责任人王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端正学习态度。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不够有力
4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二是2021年1月6日重新调整中心领导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使命担当,强化自主创新,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和工作效能。三是执行追责制度,层层传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5关于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的通知》(霞卫纪检〔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重新修定《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报告制度》(霞疾控〔2020〕3 号),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前报备表完整性。
6关于制定的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的通知》(霞卫纪检〔2016〕7号)精神,重新修定中心“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按照实际情况,将“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的办公设备、国有资产的采购和处置需进行班子集体决策报‘三重一大’”的“1000元”改为“10000”元,订立符合实际情况的操作流程制度。
7关于对政策解读不透、把握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退回重复报销的960元伙食补助。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办法,出车单由原先的两联(办公室留底和出差人持有)改为三联(办公室留底、出差人持有和司机持有),规定必须持有出车单方可报销;每月初对上月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复核报销人员与报销时间,并核对本月报销人员是否存在重复报销情况,杜绝重复报销。三是注重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的提升,中心财务室科长于2020年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并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
3.推动疾控防控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8关于业务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艾防科人员学习《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修订版),并严格按照第一章第条《样本的运送》要求,全血、血浆的运送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参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5号令,2006年2月1日执行),必须专人专车运送艾滋病血清标本。2020年专人专车运送艾滋病血清标本12次。
9关于部门工作衔接不顺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培训,于2020年11月6日在疾控中心开办“2020年霞浦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培训班”,县医院、14个基层医疗机构结防人员与我中心专技人员共34人参会,参会人员通过此次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推进霞浦县结核病防治工作。二是强化衔接,多次组织专业结防人员至霞浦县医院结核门诊进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深入了解“霞浦县结核患者转移至县医院转诊对接不清、追踪随访不及时”的具体情况,并提出协同整改建议,要求结核门诊与结防科加强协作沟通,共同提高转诊对接、追踪随访的及时率,及时将转诊、追踪信息录入系统。三是强化落实,2020年每季度对乡镇、村级的结防人员和结核患者随访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目前共督导结核病患者治疗162人次,督导霞浦县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9次,督导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55次,在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6日开展“2020年霞浦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考评”,总分16分,平均分。
10关于传染病防控能力较为薄弱,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与医学院校的联系,于2020年11月6日参加宁德市疾控中心组织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宣讲会,做好招聘宣讲,增加单位辨识度与考录竞争力,提高报考率,加快人员考录工作。2020年新考录人员4人,其中1人至疾控科、1人至财务室、2人至检验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2020年单位45名专业技术人员共接受327人次线上线下培训。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1)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有偏差,(2)述责述廉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21年1月6日重新调整中心领导分工,由现党支部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自身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加强思想认识,落实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记在心、常扛在肩、常抓在手。三是我中心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霞浦县疾控中心2020年度述责述廉大会,进行述责述廉报告。
12关于理论学习效果不明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规范重要政治论述表述,重点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学习《习近平扶贫故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加强党内法规条例学习,并组织考试测评,提高学习成效。
13关于阵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问题。(1)未落实论坛、讲座、报告会等“一会一报”制度,(2)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机制待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做好事前向主管部门和县委宣传部履行报备手续。二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完善宣传栏、公告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批表和管理台账。巡察整改以来,经供稿科室负责人初审意见、分管领导复审意见、单位负责人终审意见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68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4关于发文登记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霞浦县疾控中心公文收发文制度》,明确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行文,行文实行层层把关,严格按照“拟稿-审稿-签发-登记-校对-用印-封发”流程,加强发文的审核与管理,建立行文登记台账,避免出现预留文号、文号错漏等现象。
15关于内部考勤管理松懈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单位考勤登记,将干部职工考勤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目标考核挂钩;按要求保存退休、辞职等干部职工的考勤记录。
16关于公务派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中心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专人管理,公务车辆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根据工作缓急统筹安排使用,规范用车登记及停放,所有用车需填写《派车通知单》,并报办公室同意,领导审批后方可出车,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停放到指定地点。
17关于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制定《服务窗口管理制度》,并组织服务大厅窗口干部学习,增强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把“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霞浦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霞浦县12345平台6次运行情况通报,霞浦县疾控中心服务群众满意度100%。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到位问题
18关于公车维护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加强公务车管理程序,规范维修费用、洗车费报销手续,坚持一事一批,一事一审签,相关票据在3个月内要报销完成。中心于2018年始已规范公车维护费用报销的手续,并长期按照中心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19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批不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刻退回违规差旅报销461元,存入单位账户,冲减当年差旅费。二是严格按照《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报销人员按天计算差旅补助费,具体说明出差时间地点,当月及时报销差旅费用;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票据,经领导审批签字,符合要求的方可给予报销。
20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干部继续教育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0年11月退回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费7900元,存入单位账户,冲减当年培训费。二是严格落实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文件中未明确要求培训费用回单位报销的,不予报销。三是于2020年11月5日对责任人林某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财务人员“举一反三”,对政策解读透、把握准,严格相关报销材料的审核手续。
(21)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即退还2016年2月份超标准接待费649元。我中心已于2017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2017年至今未出现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
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22)关于存在大金额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我中心从2019年起对于大金额报销必须采用转账支付方式报销,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于车辆燃油费,我中心从2021年1月1日起要求公对公转账进行充值报销。
(23)关于白条报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报销制度,执行报销程序,完善财务制度。我中心于2020年11月起按要求雇工费均要求雇工到税务机构开具税务发票,发票上由报销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签字证明,并以转账形式报销费用,杜绝“白条报账”。二是于2020年11月5日对责任人林某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报销手续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报销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及负责人确认签字,并且发票后应附销售清单或应税清单才予以报销。财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报销手续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
(25)关于工会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中心已于2020年6月补缴49人会员费。二是组织工会委员成员及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范工会管理。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
(26)关于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出入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出入库程序,物品进库要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出入库登记,规范出入库管理,做好先办理入库手续,再出库到各需求科室,避免直接货到科室入库后再补出库。
(27)关于应列未列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2020年固定资产录入中将2016年2月购买交换机、网络机柜补列入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填列固定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固定资产及时入库66件。
5.项目建设和物品采购管理不规范
(28)关于项目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随意,集体研究决策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项目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管理,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决策;建设项目需建立应有的档案材料,防范廉洁风险;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三重一大”事前报备制度等,进行项目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按照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按要求完善材料方可报销。巡察整改以来,落实“三重一大”事前报备制度,共向卫健局纪检组组长报备5件“三重一大”事项。
(29)关于修缮工程附件不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中心会议制度,相关重要会议及时做好会议纪要,按照“三重一大”进行事前报备。二是严格支付手续、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规范工程决算书,对修缮工程附件等相关材料做好归档工作。三是于2020年11月5日对责任人程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住分管科室的廉政风险点。
(30)关于宿舍楼监管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中心目前收回4户职工宿舍,并在2020年12月25日对新增的两户2020年购房仍占用单位宿舍楼的职工发出书面通知,对居住外面无法发放通知书的职工进行电话通知。二是明确要求有现房可居住的3户于2021年1月31日前办理退房手续,要求还在装修的6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腾空的,次月起每月房租按300元上交财政,并上报卫健局予以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
(3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突出专题,各班子成员要查找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提出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于2021年1月6日重新调整中心领导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领导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新排查重点岗位、重要党员干部以及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清单》并与相关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32)关于廉政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按年度做好廉政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健全干部考评制度,将党风廉政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佐证。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相关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增加教育、处置手段,例如口头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做到动真碰硬。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3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并重新认真整理、严格审核发展党员相关材料,重新调整领导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宣传栏、公告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二是党务工作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并于2020年12月4日参加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
(34)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端正党员干部学习态度,创新学习方式,结合重要公共卫生日以及节日宣传活动统筹安排部署学习教育活动,解决组织生活和工作矛盾,实践“知行合一”。巡察整改期间,我中心结合业务要求,于2020年12月1日第33个“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当天,联合霞浦县卫健局、共青团霞浦县委等多个部门在霞浦第一中学举行“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大型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为民办实事。
(35)关于党员大会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纪律,严格按要求落实党员大会相关制度,规范党员签到。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6)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支委会于2020年11月16日重新深入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霞委组综〔2019〕45号)文件精神,提高了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把握了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规定。二是责任领导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的监督指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进行会前准备,做好会前学习、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材料,会中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会后做好问题整改情况等档案材料收集工作。
(37)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1)未按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2)组织生活会没有做到“红脸出汗”。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程序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代表领导班子集体作了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材料,结合自身和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全面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班子其他同志都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意见,做到“红脸出汗”。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长列席参加,对我中心支部巡察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肯定,并对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强调和要求。
(38)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责任领导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监督指导,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议质量。在2020年度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进行。
4.选人用人不规范
(39)关于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人事任免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霞浦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霞委办发〔2016〕5号)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0)关于专业技术晋升评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的文件精神,规范评聘要求、评聘程序、评聘内容,严格执行其规定,对评聘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整改至今,新评聘3位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班子会议议定、聘任人员相关情况公示、经卫健局审核同意、报人社局审批等流程进行岗位职称评聘。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霞浦县疾控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巡察反馈问题共涉及3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共提醒谈话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宿舍楼监管整改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巡察问题反馈后,我中心全面排查,发现2020年新增2户购房职工仍占用宿舍情况,共计10户需退房。其中,1户已于2020年12月25日退房;3户有现房可居住的,要求其在2021年1月31日前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腾空的,次月起每月房租按300元上交财政;其余6户虽有房产但未装修入住,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处于对其人文关怀给予一年期限用于装修,故令其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退房,逾期未腾空的,次月起每月房租按300元上交财政。
整改措施:要求有现房可居住的3户于2021年1月31日前办理退房手续,要求还在装修的6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腾空的,次月起每月房租按300元上交财政,并上报卫健局予以处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班子成员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平时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结合,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坚定不移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把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深化整改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3个方面14项40个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规范日常业务开展,提升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培养扎实的工作作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运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患者的追踪随访,提高传染病疾控预防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到选贤任能,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是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设备采购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