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讲话稿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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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讲话稿【第一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2018年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分析事业部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动员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信心、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事业部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结合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和事业部实际,下面,我就事业部2018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事业部2019年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一、关于2018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落实,铸牢理想信念之魂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事业部党总支集中组织学习集团公司相关精神,观看十九大开幕式、《巡视利剑》、《将改革进行到底》等;通过集中学习,使得事业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于上级精神的理解和贯彻更加到位。
(二)深抓做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开展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组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强化示范引领。坚持以上率下促学、创新方式活学、分类施教深学;抓好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等专题学习交流,以实际行动为事业部全体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事业部把握“经常性教育”的定位,抓好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专题学习交流,从“深化拓展、体现标准、固本强基、抓实支部”4个部分,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研究制订“两学一做”活动方案,工作交流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发布先进事迹、警示案例,不断激发党员学习热情。
(三)推进“红帆工程”品牌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针对“红帆工程”品牌建设,本人认真对待,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红帆工程”品牌创建。利用“微课堂”、座谈会等形式,和事业部党总支委员们一起精心学习,深入讨论。以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和谐型、廉洁型总支部为抓手,推选青年党员先锋队,讲好每堂党课,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提升了管理水平,推进了“红帆工程”品牌建设。
(四)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按照集团年初部署和要求,事业部层面积极响应落实,先后配备齐全党总支委员,使得事业部党建开展有领导核心;成立总部等5个党支部,使得党建工作开展有抓手、有载体。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构筑不能腐体系
一是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要求,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做到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努力做到了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事业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了以上率下,锲而不舍。二是组织集中学习《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及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理规定》,使事业部干部职工严明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了纪律建设。三是从事业部中层领导干部到一线项目职工,再到财务、合约、物资等关键业务领域,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廉洁从业承诺书,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筑不能腐体系,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始终坚持“三重一大”,党组织决策前置,保证了重大决策科学性。
(六)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人才建设,凝聚发展合力
一是按照集团公司“四好班子”要求来加强事业部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在干部选拨任用方面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来展开,在干部队伍人才建设过程中时刻突出党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选人用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切实能够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人才队伍。
二、关于2018年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同志们,“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2018年虽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严从实推进事业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筑牢党建之本,夯实党建之基。事业部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对照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的党建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比如在落实管党治党方面,“党建即中心”的意识不强,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专职人员配备不足,落实党建工作“四同步”、“四对接”不到位。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还不够到位、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二是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抓得还不够严、不够实、不够深。三是“红帆工程”品牌建设还是不够深入、党组织生活开展还不够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堡垒战斗作用还不够强。四是党建工作队伍人员不够专业、战斗力不够强、水平不够高。
三、关于2019年党建工作部署
(一)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事业部党建工作重心在基层,基础在基层,活动在基层;要建立和健全基层党支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要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方式为重点,构建有利于项目部开展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程序,进一步激发党组织活力
要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在坚持"三会一课"活动基础上创新和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坚持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等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参观、研讨等多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提升精神境界,陶冶情操,塑造健康身心,激发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三会一课"基本形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中心任务传达到每位职工、落实在项目基层一线。
(三)以"四好"为标准,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骨干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形象作风好"四好标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四好"领导班子。不断提升事业部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凝聚人心能力,驾驭局面能力和保障能力,为事业部和集团公司发展再立新功。
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讲话稿【第二篇】
同志们:
今天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执纪、执法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全面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情况,并安排了下步工作;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各参会单位领导也对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协调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大家讲的很好,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保持惩治腐败的坚强政治定力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针对突出问题抓细、抓实、抓严,从中央政治局开始以上率下,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整个反腐败态势从20**年呈胶着状态发展到20**年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可以说是跨过了一个临界点。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跟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转变思维,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全县反腐败斗争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要对形势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即,一个总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复杂二字是总书记亲自加上的;两个没有变: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三个永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四个自信: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的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保持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保持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保持足够自信。前不久,天津市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落马”就很好的印证了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反腐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遵循。从**来看,我县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一是少数干部律己不严,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个别政府部门掌握着各种专项资金、行政审批权或个人行为能直接对服务对象产生较大影响的股所级干部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有的问题已经在审计、专项纪律检查等监督过程中发现。二是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权力集中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且多是窝案串案。三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四是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腐败严重,国企管理层干部腐败问题呈现顶风违纪,屡教不改,被处理后继续再犯的特点。
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要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紧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思路思维,突出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发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去年9月,**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创新和飞跃,体现了纪严于法的思维,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何运用“四种形态”指导我们做好反腐败工作,我理解:
一是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适用于全体党员,涵盖了所有的“小毛病”、“大错误”直至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等各种情况。只有在法律面前架起纪律底线,才能有效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违法”,“四种形态”中的任何一种,强调的都是挺纪在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成员单位要强化“查处不是目的,监督保护才是根本”的意识,协调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转变和创新思维,实现工作方向从“盯违法”到“盯违纪”,工作路径从“抓大防小”到“抓早抓小”,工作方式从事后处理到日常监管,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各种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现问题要及时介入、提前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用法律惩处极极少数。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不意味着放松对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查处,或者随意降低处分档次,更不意味着反腐败就要减缓收兵。相反,是释放出了更严的信号,小问题都不放过,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当然也必须处理,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必须尽快核查,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查实一件、处理一件,移送一件。要从严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有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集三种情况于一身的要坚决查处;要紧盯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民生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国企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要重点查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扶贫救灾、社保和移民搬迁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贪腐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查处一批股所级干部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要同力合作,司法机关要平时跨好刀,关键时刻能亮剑,用法律来惩处极极少数,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三是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全县各级党组织、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都是责任主体。对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和问责处理,由纪委(纪检组)具体负责;组织调整,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涉嫌违法立案查由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具体负责。在大力实践“四种形态”新形势和任务下,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都需要进行延伸和拓展,需要由惩治腐败向预防和惩治并重转变。实践“四种形态”,基础是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线索并进行分析研判处置。各成员单位在齐心协力做好查处腐败工作的同时,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充分利用各自的监督利器和探头,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协调起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置,对反映和发现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的,及时交由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全县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
一是要健全制度机制。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议大事、定政策、抓协调、促落实,确保定位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既要围绕事关反腐败全局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协调,推进职能整合,优化协作配合,提高反腐败效率质量,又要防止错位越位,坚持不干涉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去年出台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对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成、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做细做实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完善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向县委报告工作,纪委与组织部门加强和规范组织处理,纪委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协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协调小组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要强化协作意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既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要加强同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自觉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框架下,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常态性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腐败职能,强化工作配合,在线索来源、线索分析、线索初查、线索突破阶段打破部门障碍,提前介入,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加强分析研判,运用各自资源、力量,优势互补,能力互补,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推动协作配合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职担当,亲自参与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具体分管领导、日常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和联络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办案协作配合相关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三要确保办案安全。安全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生命线”和刚性纪律,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带头依纪依法办事,每件事情、每个环节都严格依纪依法办理。执纪执法机关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有关规定依纪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坚决杜绝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要坚持优质高效办案,严格依纪依法收集证据,努力将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铁案。
同志们,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大家要高度重视。当前,我们要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就必须加强反腐败协调联动,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主要目的。各成员单位下来要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一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切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讲话稿【第三篇】
同志们:
阳春三月,再次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作为第一个单项工作会议,可见县委、县纪委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重申中办发〔2015〕1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凝聚惩腐肃贪强大合力。刚才,武元同志组织学习了蒸反腐发〔2016〕1号文件,玄武同志就我县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情况做了汇报。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客观评价成绩,增强信心,坚定决心
近年来,我们向中央看齐,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协调也呈现出“意识明显增强、线索明显增多、联络明显改善、合力明显凸现”等特点,对此,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比较满意,人民群众交口称赞。
一是明责任,敢担当,工作更加主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调整以后,呈现出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法院的协作意识得到增强,大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的涉刑人员专项清理;检察机关的配合力度持续加强,去年与纪委在突破大要案件上配合默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大幅提升,去年向县纪委移送了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问题线索60余条、其他线索6条,其中涉及国务院直属机构工作人员的案件线索1条;审计局在配合大要案件办理上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向县纪委移送了一些案件线索。形成了多方位、深层次的协作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建机制,严措施,协调更加顺畅。只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作为“润滑剂”,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才不会“卡壳”,才能凝聚合力,激发动力,增添效力。我们出台了《中共衡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信息沟通、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今天的会议上还下发了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的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
三是零容忍,无禁区,惩腐更加有力。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7件,同比增长%,县纪委监察局立案80件,处分乡科级干部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先后查处了胡平、魏祥辉、郑高生、华卫国、肖力升、李金彪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涉及23人;县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2件,追究刑事责任21人。有力彰显了反腐败的雷霆攻势,体现了反腐败协调的强大合力。
四是追外逃,盯出逃,管理更加严格。自去年4月启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以来,先后制订了一系列追逃、防逃、盯逃的制度。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全县因私证照统一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全县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行动。截至去年底,我县共计审批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43人,同比下降35%,且未发生外逃案件。
当前,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呈现了运行有序、科学高效的良好局面,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视:有的成员单位思想不明、认识不清、行动不力;有的成员单位责任不到位、观念不强,对反腐败协调工作敷衍应付,个别单位在接到相关成员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后,拖延很长时间,直到上级部门查处后,才迟迟移送;有的疏于沟通,查处互通信息少,案件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月报年报不主动,即便其他成员单位主动提醒后,移送的资料和线索也不多不全,缺这少那;有的执纪执法部门甚至还存在拉关系抹案子、以案谋私等现象,在案件移交工作中隐瞒包庇,在案件查办时跑风漏气,在执法检查时轻罚轻处,客观上纵容了违纪违法行为;少数人不但不支持和参与反腐败工作,反而徇私枉法,纵容买卖信息和线索,搞假立功,有的甚至还直接策划、参与,致使有些调查对象以重大立功表现和投案自首为由,重罪轻判,更有甚者,有些执纪执法人员教唆违纪违法者怎样对抗纪律审查和法律惩处,为违纪违法者出谋划策;有的部门跑风漏气,刚一查账就通风报信。上述现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纪国法尊严。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过去一段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必须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党中央提出要树立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牢牢树立这四种意识,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一切向党中央看齐,听从党中央指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行动,才不会政治上走偏、立场上站歪,才能在与腐败的较量中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必须增强通力合作的自觉性。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自扫门前雪”式的单打独斗,或是袖手旁观,都不能取得最佳效果。各成员单位只有变“一家事”为“大家事”,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加强互联互通,实行集团作战、多兵种协作,才能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围剿之势,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必须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命严方可肃兵威,令重始于正纲纪。反腐败斗争是真刀真枪、刺刀见红的斗争,开不得半点玩笑,来不得半点马虎。只有强化制度的刚性,使之成为习惯、化作本能,才能保证在与腐败分子的对抗中,占据优势,取得胜利。
二、明确协调重点,谋划在先,行动在前
腐败与反腐败,是一场生死较量,孤军奋战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全党动手、全民动员,谁也不能退缩!我们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大兵团”“多兵种”统一步调,凝聚共识,共同发力,形成拳头,稳准狠地打击邪恶,惩腐肃贪。为此,一定要把握今年反腐败协调的重点,该跨刀上马时决不拖沓,该冲锋陷阵时一马当先,该一剑封喉时决不手软。
(一)目标明确是精准打击的前提。英国有句谚语,“无目标的努力,有如在黑暗中远征。”首先要明确目标,进而实施精准打击。今年的工作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严查、严防、严追”: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特别注重快速、严肃查处县乡换届中跑官要官,行贿受贿,破坏选举的问题;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侵吞国有资产、扶贫资金,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纠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下大气力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防逃、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重点个案突破。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强化盯逃防逃。对防范不力造成新发外逃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行动迅速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反腐败协调,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一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一是线索通报要更及时。实现高精准打击的前提,是及时、有效地掌握线索。各成员单位应在发现线索之初就相互通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当事人是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要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处理决定及相关证据材料;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对象以外的其他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要在发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提供相关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调查人涉嫌犯罪,要在作出移送决定并通知检察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检察机关完成有关移送工作。今年要开展公安系统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办发〔2015〕10号文件颁布以来的所有案件和案件线索开展“倒查”。要进一步规范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的程序,建立通报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二是配合方式要更灵活。各单位都有独特的职能优势,纪检监察机关有纪律审查手段,公安机关有技侦追捕技术,检察机关有强制措施,审判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审计机关有审计职能,等等。各单位要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要重点探索纪检机关在查处贪腐案件时,司法机关同步介入或提前介入的有效方式,既体现“纪法分离、纪在法前”的要求,又达到“纪法协同、相辅相成”的效果。任何部门不能“拖案子”“抹案子”,决不能因某一个部门工作拖沓、推诿扯皮而影响案件查办进程。对一些问题存在重大分歧的,必须坐下来协商解决,不能不了了之。要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法院判决有明显出入的,检察机关该抗诉要抗诉,不能不管不顾。三是指挥协调要更高效。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县反腐败协调的日常办事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协调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特别是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抓落实的力度,防止空对空,杜绝打白条。对落实不力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要切实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检查指导,推动反腐败协调在我县多出经验、多出成果。
(三)及时沟通是组织协调的根本。去年,我们在涉刑专项清理中,发现一干部先后三次被判刑,却依然端着“铁饭碗”吃着“皇粮”。这种尴尬的局面,归根结底还是信息不对称,造成处理不及时。以后发现这种情况要追究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这是典型的不按中央〔2015〕10号文件精神办事的行为,为什么不及时移送审判结果?到底在哪个环节卡了壳、断了线?因此,各成员单位要打破“条块分割”,实现信息沟通“无缝对接”。这里,我强调三点:一是审判机关依法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刑事判决(裁定)后,要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裁判文书;二是检察、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决定立案侦查或者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对违法事实明显但证据不足的,要及时沟通会商,及时补充调查取证,决不能拖着耗着,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致使明显的罪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导致出现“漏网之鱼”;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或者收到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后,决定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其他需要各成员单位掌握和知晓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也应当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必须每月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汇总表月报,没有通报线索的也要零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小结。
(四)严格执法是法治反腐的保障。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严格执法,维护法纪刚性,是法治反腐的基本准绳和必要保障。我们坚持“霹雳手段惩腐败、菩萨心肠待同志”,但菩萨心肠不是说对违纪违法者包庇纵容,养痈遗患,而是要侠骨柔肠,维护公平正义。各单位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也许会遇到上级压力,说情打招呼,但我们必须排除各种干扰和杂音,本着对党纪国法负责、对公平正义负责的态度,严格执法,秉公执纪,做到既经得起法纪和历史的检验,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上级在指导下级办案时,也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决不能干扰下级独立执纪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在发现明显较大出入时,该提出意见必须提出意见,该抗诉的要抗诉。如果我们不能做到一身正气、秉公执纪,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迁就忍让,当老好人,那将法纪又置于何地?今后一旦出问题,责任还得由你来担!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这是自去年3月中央两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后的再次公开通报,向违法违规者亮起“红牌”。这些乱打招呼的人受到了处理,如果我们盲从这些人的意见也会难逃其咎,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另外,我要特别指出,打铁要靠自身硬。早在两年前,中纪委就提出要“清理门户”“抓内鬼”、严惩“灯下黑”,县纪委毫不留情,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近两年,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6人,辞退1人,诫勉谈话2人。反腐败成员单位是反腐败的“排头兵”,同样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公正无私,廉洁自律,坚决防止以案谋私、徇情枉法、徇私枉法等行为;要深化作风建设,从一顿饭、一杯酒、一个红包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我们要创新方式,常抓常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一批执纪执法机关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
三、落细落小落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上个月召开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提出了“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重要论断,彰显了中央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是立下了军令状的,要以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毅力、铁的举措,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还人民群众一个朗朗乾坤。“军中无戏言”!冲锋号已经吹响,在座的各位一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步不松、寸土不让,合力攻坚、决战决胜。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歪风邪气不断消散,清风正气不断上扬,好传统好作风不断回归。然而,战斗正未有穷期,反腐永远在路上。作为反腐败的主力军和先锋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增强政治勇气不胆怯,聚焦政治任务不散光,担当政治责任不含糊。要坚持党委领导这个核心,纪委组织协调,这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使命,于法有据、于位有责,不要心存怀疑,必须当仁不让,不负重托,主动作为,担负起反腐败协调组织责任。各成员单位必须坚持向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上下同心,同频共振,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反腐败协调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搞好责任分解,制定实施意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落实,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具体负责的同志要对所承担的工作真抓实干,主动配合、支持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出现问题必须追责。今后,责任追究是一种常态,而且追究的力度很大,处理很重。要坚决防止内外勾结、搞“假立功”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惩处。今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对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对严重违反协作配合工作纪律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处分,我们各成员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要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反腐败协调也是一项在深化中不断探索的工作。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并形成制度机制,使之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实化于行。要善于总结提高,各成员单位既要注意总结过往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后期工作开展;又要深刻反思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形成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反腐败协调配合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要加强学习交流,及时推介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起跑决定后势,开局决定全局。让我们以“衣上征尘犹未洗,跃马扬鞭再奋蹄”的激情,以“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意志,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讲话稿【第四篇】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反腐败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任务要求,不断强化反腐败协调工作,扎实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刚才会上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刚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等单位汇报了2019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过去的一年里,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责任追究各项制度,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纪法有效贯通、法法有序对接。虽然一年来在反腐败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能忽视,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精诚协作、紧密配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下面,我就做好20xx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核心要义
在这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可以说,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指向清晰、要求明确,是新时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无不体现出一个“严”字。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中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重要论述,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来落实。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思考、及早谋划,采取有效措施精准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难点,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紧盯“三大攻坚战”、侵害群众利益、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和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从司法移送、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巡视反馈等工作中挖掘问题线索,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监督制度的威力充分释放。二要加大政治巡察力度。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快查快结问题线索,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不断探索监督执纪的新路径、新方式,确保实现监督执纪效果的最大化。三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绝不是一阵风,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戒律,从思想深处打消侥幸心理,不碰底线、不触红线。四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执纪问责。要强化纪律执行,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五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聚焦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坚决查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着力遏制住腐败现象,真正实现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充分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明确案件线索移送报告等机制的规范和要求,加强案件线索的通报和移送、办案的协作和配合、案件处置的通报和移送、情况通报,不断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合力。二是注重协同协作。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服从统一领导、听从指挥调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一盘棋”的办案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对于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积极作为,对协调配合中出现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