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实用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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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一篇】
在不同场合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是管党治党的新要求,是一种具有自身规律和特征的新状态。全面从严治党是一种系统设计。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系统思考,科学统筹,厘清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同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矛盾有主次、任务有轻重,整体推进不是平均用力,但也不是单兵突进,必须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不代表遍撒胡椒面,它要求我们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求得“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支点和突破口。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一定要处理好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把那些与中心任务对接联系紧、关系大,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来抓,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从而对全面从严治党起到牵引和推动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种底线限定。当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一些党组织管党不严、治党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此,多次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就是要坚守纪律、规矩这种底线,让纪律更严明、工作更严谨、规矩更严格,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一种自觉。这种底线思维,就是要坚守政治底线、思想道德底线、法纪底线、政绩底线、生活底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守不住底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种战略规划。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与党的执政规律的客观要求。作为执政党,担负起治国理政的重任是分内之事,首先而且必须的是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大量繁杂的问题。否则,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国防外交、国计民生等任何方面出了纰漏,就会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但是,一定要清醒地看到,无论治国理政的工作多么繁杂、任务多么艰巨,党只有把自己管好、治好,才有资格去领导人民、治理国家,才有力量和智慧带领人民实现中国梦。如果我们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党员领导干部各怀心志,思想不统一、行动不一致,不要说治国理政,就是执政地位也保不住。执政党只有高度重视自身管理与整治,才能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团结与统一。古今中外许多政权的崩塌,都已经提供了佐证。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种自身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这本身就表明党的建设本身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目前还呈现出制度体系不完备、制度设计不科学、制度运行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因此,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结合党的建设环境、任务、方式等发生的变化,着重从党内生活制度和党的领导制度两个大的方面,对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作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对不适应的制度进行改进,缺位的制度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制度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制度坚决革除。可以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带有鲜明的问题导向,一方面是从制度层面对组织进行完善,另一方面是要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比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构建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能够很好地纠正“唯分唯票唯gdp”的选人用人导向;严肃干部队伍管理;遏制违规选拔干部现象,从而纯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为全面深化改革积蓄骨干力量。在这种改革时代背景之下,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相互策应、形成合力。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二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完善覆盖党的建设方方面面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强调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就是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和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管党治党制度成果,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制度机制、思想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建设制度机制、作风建设制度机制、纪律建设制度体制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机制,立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在此基础上,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制度,着力提高制度质量,使每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第二,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治国理政,要在用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治吏。***总书记在2013年、2018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等场合,就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坚持党管干部、选贤任能、从严治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选贤任能制度。要树立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从严管理体系,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选人用人水平。
第三,完善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定。***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党内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路线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探索了一条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了一系列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党的十九大把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说,大的制度和要求都有了,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完善具体制度,严格抓好制度落实。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把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规范起来,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起来,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第四,健全解决党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就在于党不仅善于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而且善于进行伟大自我革命,具有自己解决自己问题的能力。这是我们党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生机活力、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原因所在。党的十九大以来,***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意识。《决定》强调,要“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既指出了我们需要长期防止和克服的根本性问题,也指出了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都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解决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这场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第五,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管党治党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力制度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党的各个机构部门、每个党员和干部都有责任,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为重大。***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提供了根本依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党委、中央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责任主体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内容。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责任落实。
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某某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政.和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监督追责。
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
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四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建设是党的全面建设的基础,关键在于严格,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实用优秀8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党组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严格各项纪律规矩,强化党内监督,确保了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根据区党工委安排,现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抓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从严抓管党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从严抓“一岗双责”。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中层与普通民警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三是从严抓教育整顿。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加强党建引领,着力强化忠诚教育,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纯洁公安队伍,着力提升政治能力,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政治轮训,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四是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深入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年轻干部培养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二)坚持抓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党组专题学习总书记在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专题研究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意见,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专题研讨、学习强国app、灯塔党建在线、在线讲堂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6次,班子成员上党课13次。组织党员通过到杨柳雪怀周祠教育基地、国庆节升国旗仪式、观看影片《邹碧华》等开展党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党员画像”、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定期跟踪督导支部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述职汇报。
(三)坚持抓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下发的文件、通报,组织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经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进行监督、提醒和教育,全员建立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点6项,春节、中秋节前必召开廉政会议,传达上级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
(四)坚持抓意识形态,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一是注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网站、贴吧、微博、微信、qq群等实行24小时巡查,着力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二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与组织工作的结合文章,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纳入政治练兵计划,将党员不得信教纳入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
(五)坚持抓作风提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关于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六个方面的“聚焦”,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学用结合、服务群众、督导检查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单位,坚决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比学赶帮超,以“高标准、快节奏、抓具体、在状态、有韧劲”的实际行动,践行“七强之路”、落实“七富之举”,努力为建设有活力、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开发区提供坚实作风和纪律保障。
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分局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队伍业务双提升。电动自行车挂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派出所及两名同志被省厅通报表扬;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打击指标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创新开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种报道”工作机制被市局刊发简报予以表扬;**党支部被评为全区“标杆党支部”;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中,12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是对管党治党重视程度还有差距。对党建工作谋划不深,对党建奖惩考核机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创新,开会部署多,靠上抓落实少;面上督导多,针对具体问题坐下来分析研究对策少。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有差距。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监督不严不细,强调多,督导力度小,压力层层递减,致使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党建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方式单一。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落实”的方式简单,会议督导、听取汇报的方式多,在会议上进行强调和部署的多,深入到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实地督导落实的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导效果。
四是对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创新不足。满足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被动抓的多,主动创新的少。特别是在抓党建工作促公安业务工作发展方面,研究探讨不够,存在结合点找得不准,切合点把得不牢情况。
一是聚焦党建责任抓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二是聚焦教育整顿抓提升。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尤其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确保党员学习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抓好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四是聚焦党风廉政抓自律。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长远。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本次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三个清单,做到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开列了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形成了管党治党责任链条。
制定“三张清单”是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规范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文件。在总结和提炼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标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原则,细化明确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边界及重点举措,其中,部党组主体责任18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党组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8项。
《通知》强调,部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直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司局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司局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通知》要求,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机关各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各直属单位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五篇】
**党组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严格各项纪律规矩,强化党内监督,确保了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根据区党工委安排,现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抓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从严抓管党治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从严抓“一岗双责”。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中层与普通民警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三是从严抓教育整顿。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加强党建引领,着力强化忠诚教育,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纯洁公安队伍,着力提升政治能力,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政治轮训,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四是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深入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年轻干部培养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二)坚持抓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党组专题学习总书记在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专题研究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意见,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专题研讨、学习强国app、灯塔党建在线、在线讲堂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6次,班子成员上党课13次。组织党员通过到杨柳雪怀周祠教育基地、国庆节升国旗仪式、观看影片《邹碧华》等开展党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党员画像”、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定期跟踪督导支部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述职汇报。
(三)坚持抓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下发的文件、通报,组织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经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进行监督、提醒和教育,全员建立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点6项,春节、中秋节前必召开廉政会议,传达上级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
(四)坚持抓意识形态,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一是注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网站、贴吧、微博、微信、qq群等实行24小时巡查,着力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二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与组织工作的结合文章,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纳入政治练兵计划,将党员不得信教纳入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
(五)坚持抓作风提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关于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六个方面的“聚焦”,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学用结合、服务群众、督导检查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单位,坚决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比学赶帮超,以“高标准、快节奏、抓具体、在状态、有韧劲”的实际行动,践行“七强之路”、落实“七富之举”,努力为建设有活力、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开发区提供坚实作风和纪律保障。
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分局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队伍业务双提升。电动自行车挂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派出所及两名同志被省厅通报表扬;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打击指标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创新开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种报道”工作机制被市局刊发简报予以表扬;**党支部被评为全区“标杆党支部”;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中,12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是对管党治党重视程度还有差距。对党建工作谋划不深,对党建奖惩考核机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创新,开会部署多,靠上抓落实少;面上督导多,针对具体问题坐下来分析研究对策少。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有差距。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监督不严不细,强调多,督导力度小,压力层层递减,致使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党建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方式单一。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落实”的方式简单,会议督导、听取汇报的方式多,在会议上进行强调和部署的多,深入到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实地督导落实的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导效果。
四是对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创新不足。满足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被动抓的多,主动创新的少。特别是在抓党建工作促公安业务工作发展方面,研究探讨不够,存在结合点找得不准,切合点把得不牢情况。
一是聚焦党建责任抓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二是聚焦教育整顿抓提升。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抓好***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尤其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确保党员学习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抓好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四是聚焦党风廉政抓自律。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长远。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本次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三个清单,做到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六篇】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
第二条 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街道党工委和党工委书记作年度报告。
(二)街道办(站、所、队、中心)和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报告内容。
(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办(站、所、队、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办(站、所、队、中心)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办(站、所、队、中心)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 街道基层党建办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街道基层党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七篇】
**党组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严格各项纪律规矩,强化党内监督,确保了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根据区党工委安排,现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抓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从严抓管党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从严抓“一岗双责”。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中层与普通民警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三是从严抓教育整顿。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加强党建引领,着力强化忠诚教育,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纯洁公安队伍,着力提升政治能力,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政治轮训,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四是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深入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年轻干部培养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二)坚持抓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党组专题学习总书记在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专题研究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意见,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专题研讨、学习强国app、灯塔党建在线、在线讲堂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6次,班子成员上党课13次。组织党员通过到杨柳雪怀周祠教育基地、国庆节升国旗仪式、观看影片《邹碧华》等开展党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党员画像”、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定期跟踪督导支部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述职汇报。
(三)坚持抓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下发的文件、通报,组织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经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进行监督、提醒和教育,全员建立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点6项,春节、中秋节前必召开廉政会议,传达上级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
(四)坚持抓意识形态,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一是注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网站、贴吧、微博、微信、qq群等实行24小时巡查,着力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二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与组织工作的结合文章,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纳入政治练兵计划,将党员不得信教纳入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
(五)坚持抓作风提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关于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六个方面的“聚焦”,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学用结合、服务群众、督导检查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单位,坚决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比学赶帮超,以“高标准、快节奏、抓具体、在状态、有韧劲”的实际行动,践行“七强之路”、落实“七富之举”,努力为建设有活力、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开发区提供坚实作风和纪律保障。
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分局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队伍业务双提升。电动自行车挂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派出所及两名同志被省厅通报表扬;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打击指标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创新开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种报道”工作机制被市局刊发简报予以表扬;**党支部被评为全区“标杆党支部”;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中,12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是对管党治党重视程度还有差距。对党建工作谋划不深,对党建奖惩考核机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创新,开会部署多,靠上抓落实少;面上督导多,针对具体问题坐下来分析研究对策少。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有差距。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监督不严不细,强调多,督导力度小,压力层层递减,致使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党建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方式单一。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落实”的方式简单,会议督导、听取汇报的方式多,在会议上进行强调和部署的多,深入到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实地督导落实的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导效果。
四是对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创新不足。满足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被动抓的多,主动创新的少。特别是在抓党建工作促公安业务工作发展方面,研究探讨不够,存在结合点找得不准,切合点把得不牢情况。
一是聚焦党建责任抓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二是聚焦教育整顿抓提升。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尤其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确保党员学习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抓好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四是聚焦党风廉政抓自律。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长远。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本次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三个清单,做到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案例分析【第八篇】
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和市委管党治党部署在政协机关落地生根。xx年以来,在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坚强领导下,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市纪委驻机关纪检组监督指导,结合市政协机关具体实际,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维护市政协机关“团结和谐心齐、风清气正向上、求真务实有为”的良好环境,为服务和保障政协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机关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动向市政协党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凡重大问题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障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贯彻落实到机关工作各方面。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交流讨论和自查自纠,以黄兴国等反面教材为镜为鉴,深刻认识危害,汲取深刻教训,人人对照检查,立说立行立改,切实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坚决整治搞“小圈子”、当“老好人”等突出问题,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干部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对腐朽文化和不良风气深挖换土、坚决制止,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从根源上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土壤,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政治文化。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部署,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安排、有推动、有检查、有落实;召开机关党委会议33次,秘书长办公会与机关党委联席会议16次,多次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研究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机关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到每个支部、覆盖全体党员。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用心用力,机关党委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十九大召开前,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组织收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将改革进行到底》等电视专题片,研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深刻认识xx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进一步增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十九大召开后,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铺开,迅速行动,推动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有速度、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有实效。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学习和全面把握,突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突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问题,组织专题交流研讨,准确领会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臧献甫同志带头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深入企业做宣讲,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社区、农村、军营等开展宣讲,营造了浓厚学习宣传氛围。通过邀请专家辅导、编印学习资料、购买学习用书、参加集中轮训、开展党员培训、组织集体交流、撰写学习体会,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政协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明年工作之中,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
在机关“两学一做”协调小组的组织推动下,分别制定党组和机关党委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修订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三个专题组织交流讨论48场次,参观“信仰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家国情怀”主题展,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史”等专题报告会,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宣讲“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并通过“xx党建”“xx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平台,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维护核心、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按照市委部署,臧献甫同志带头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做辅导,各位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基层做宣讲、搞调研,并在所在党支部或分管部门讲党课,指导推动基层单位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机关党委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认真为党员干部学习做解读,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轮训培训,组织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专题研讨,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担当作为,创新竞进,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五个现代化xx”的宏伟目标凝心聚力、献计出力。
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学习培训必修课;邀请市纪委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做辅导报告,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知识竞赛、网上答题、征文等活动;对执行“六项纪律”、坚持“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整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教育党员干部做“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的模范。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抓好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党组同志和全体机关干部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主题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传达违纪情况通报,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以案为戒,汲取教训,自纠自查,立行立改。
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围绕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政治整改、高标准整改、举一反三整改,采取整改措施72条,解决具体问题48个,落实意见建议12条,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强力推动巡视整改见底到位、常态长效。集中开展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强化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新风正气;集中开展党建工作弱化问题专项整治,压实党建责任,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集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位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思想作风状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巩固深化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有关具体问题整改和规章制度落实,逐步形成常态长效。
坚持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抓基层、强基础、补短板,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以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制度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各位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带头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言,带头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为机关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为抓手,在党内营造实事求是、勇于批评的政治氛围,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44场(次),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真刀真枪有辣味,切实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凡重要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经常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落实组织约谈、主体责任谈话等制度,不断强化党内监督。
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抓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协工作特点,9个专委会单独设立党支部,由各专委会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将专委会副主任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机关党委,编入各支部过组织生活。增设市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党支部,及时改选增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设立党建工作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内勤培训和纪委委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针对离退休党支部特点,安排在职干部做党建联络员,组织多次集体学习参观交流活动,对行动不便者坚持送学上门。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把标准关、程序关,确定2人为发展对象,接收3人为预备党员,2人转为正式党员,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认真落实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排查组织关系,建立党员档案,更新党统信息,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行党务公开;利用xx年清理收缴党费,支持对口帮扶困难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和社区困难户,组织党员集中培训,购买学习用书,做了一系列实事,得到党员、群众认可。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学习笔记、组织生活会记录等工作,推动党支部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党建重点任务督查反馈意见落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着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学风、文风、会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
改进和创新专委会服务界别、委员联系群众的方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企业等基层一线,倾听群众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送医药上门、助养孤儿等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全力支持驻村干部帮助农村修路种树、发展设施农业、招商引资拉项目,办成了一批农民盼望已久的实事,赢得村民赞誉;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社区办实事,组织机关14个党支部与树德里社区18户困难家庭认亲帮扶,赢得了居民口碑。
对标中央政治局、全国政协和市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重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修订了相关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开短会、讲短话,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和频次比去年增长15%以上。精简会议文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聘请第三方对机关财务进行专业审计,纠正了一些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持续深化“三会”中“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督促13个所属社团陆续办理了注销或脱钩手续。紧盯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强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严肃干部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坚持对拟提拔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一批干部得到提拔使用、职务晋升或轮岗交流,完成了机关干部职务职级并行试点工作。专项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对拖延误事的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对迟到早退、经常出现工作纰漏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正己示范之责,带头维护政协机关党的形象,推动机关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新常态,坚持标本兼治,着眼常态长效,认真扣好管党治党的每一粒扣子。
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最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全面梳理规范政协工作制度和机关党建、机关管理等制度,新制定22项,修订完善49项,形成两本制度汇编并印发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使制度刚性约束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形成用制度管党治党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政协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严格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列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以责定单、照单履责、按单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落地。
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建立秘书长办公会和机关党委联席会议制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较好地解决了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机关党委与14个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年末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先后4次对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进度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排查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等方面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和防范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廉洁行为。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4名党员干部运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问责。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充实监督执纪力量,强化党内监督,抓早抓小抓初萌,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全力支持市纪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共同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协助配合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加强对政协全体会议等主要会议活动会风会纪监督,充分发挥了“护林员”的作用。
在市政协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机关上下共同努力,机关管党治党更加严格,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机关风气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切身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机关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协党组的要求相比,机关管党治党还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还没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一些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还有偏松偏软现象。
目前,机关党委正在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协党组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xx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各项筹备任务。下一步,机关党委在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做好政协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自觉地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着力加强思想建设,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三是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着力培养和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四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党员干部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以高尚的品行、良好的作风、纯洁的党性、优异的成绩赢得群众信任、维护党的形象。五是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坚决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土壤,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心齐、风清气正向上、求真务实有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