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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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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一篇】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宝贵经验。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全局,总结了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经验,进一步强调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等问题,对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全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为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历来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1939年10月,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即把“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称之为“伟大的工程”。1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为把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开创并不断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共十九大报告以“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并强调指出:“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从“伟大的工程”到“新的伟大工程”,中国共产党不断赋予党的建设新的内容、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使党的建设成为内涵愈益丰富、完整、科学的系统工程。从党的组织体系来说,覆盖了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员队伍等各个层面;从党的建设内涵来说,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从党的建设实践来说,这项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更好地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全面”和“从严”的要求,覆盖到党的组织各层面,贯穿于党的建设各领域,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并使其相互贯通、密切结合,坚决防止和纠正管党治党方面的宽松软等问题,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了党的建设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摆上党的建设重要位置。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3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提出“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思想,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20-年10月,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把“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写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之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中共中央先后于20-年、20-年制定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党内法规制定的原则、权限、程序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加快了党内法治制度建设的步伐。中共十八大以来,先后制定或修订了18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6基本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总体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有法规可依、有制度可循。20-年9月,中共中央发布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方面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从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压实了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具体责任。

中国共产党是以严格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毛泽东曾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8邓小平也曾强调:“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9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党内纪律松散、组织涣散等突出问题,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中共十九大报告首次把党的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其他方面建设一起,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凸显了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中共中央于20-年10月和20-年8月两次修订并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内容和要求,并围绕党的纪律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执纪是底线。中共十八大以来,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把党的纪律作为重要学习检查内容,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党内监督,用监督传导压力,增强纪律的刚性约束;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充分发挥从严执纪的惩戒警示作用,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中担负着重要领导职责,发挥着重要示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毛泽东曾指出:“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面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从制定和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做起,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纪律和规矩,为全党树立了表率,有力带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实效。

中共十八大以来制定的各项党内准则、条例、规定,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都突出了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尽职履责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要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扭住责任制这个关键环节,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把负责、守责、尽责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个党的领导岗位上,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切实提高及时发现和解决党的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强化对各项制度、规定、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党内监督问责方面的宽松软现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以维护和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为重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好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到实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必须对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启动问责机制。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紧紧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实施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使强化问责成为维护党规党纪的有效举措,坚决改变问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状况。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抓住“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典型问题,13勇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问责的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好。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内容。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责任落实。

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某某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政.和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监督追责。

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

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

第二条  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街道党工委和党工委书记作年度报告。

(二)街道办(站、所、队、中心)和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报告内容。

(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办(站、所、队、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办(站、所、队、中心)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办(站、所、队、中心)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  街道基层党建办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街道基层党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部门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部门工作机制,结合安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和具体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安监局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部门负责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对部门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推动任务落实。

2.健全责任机制。部门负责人明确内部人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每季度向分管负责人提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部门人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任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部门负责人讲党课以及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部门全体人员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纪检组织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部门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部门风险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月开展一次部门负责人与部门人员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部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流程,进一步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涉及部门的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立良好惠民形象。

(四)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部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患、变异的“四风”问题;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组织学习。

2.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三进三帮”、“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导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部门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部门工作队伍。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组织开展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部门人员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人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坚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部门全体人员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部门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部门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人员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工作人员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部门人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五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于全面,关键在于从严,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汇集8篇】”,操作性非常强。具体如下:

1.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2.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3.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4.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5.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6.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7.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8.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9.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完善覆盖党的建设方方面面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强调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就是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和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管党治党制度成果,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制度机制、思想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建设制度机制、作风建设制度机制、纪律建设制度体制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机制,立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在此基础上,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制度,着力提高制度质量,使每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第二,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治国理政,要在用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2018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等场合,就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坚持党管干部、选贤任能、从严治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选贤任能制度。要树立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从严管理体系,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选人用人水平。

第三,完善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党内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路线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探索了一条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了一系列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党的十九大把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说,大的制度和要求都有了,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完善具体制度,严格抓好制度落实。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把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规范起来,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起来,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第四,健全解决党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就在于党不仅善于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而且善于进行伟大自我革命,具有自己解决自己问题的能力。这是我们党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生机活力、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原因所在。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意识。《决定》强调,要“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既指出了我们需要长期防止和克服的根本性问题,也指出了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都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解决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这场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第五,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管党治党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力制度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党的各个机构部门、每个党员和干部都有责任,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为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提供了根本依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党委、中央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责任主体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中共xx区委、区纪委:

xx年以来,区科技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区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党组主体责任认识理解,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局党组和每个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尽责,党组履行好领导班子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问责有力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领导班子以班子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签字背书报告。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并主动向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约谈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干部,提醒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建立台账资料备查。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维护党章、严守党纪,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部署》,时刻牢记“三重一大”制度的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每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并主动向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严抓办公室干部作风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与培训。积极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开展文化礼堂党风廉政建设宣讲、举办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运用简报、微信、办公助手、办公平台、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与警示教育,不断探索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

按照区委、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年初制定《区科技局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办公室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一岗双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涉及“四风”方面隐身变形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每个科室(局、办)进行公开承诺,制定工作职责与流程图,进一步强化办公室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规范、快捷、高效的政务工作风气。

以“强党性树正气、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为主要内容,围绕打造“政治绝对忠诚、干事尤为担当、做人尤为干净、作风尤为过硬、精神尤为昂扬”勇立绿色发展潮头的xx铁军为目标,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继续狠刹“酒局”、“牌局”,继续严肃查处各节日送礼等违纪行为。不定期开展干部上下班纪律和工作时间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考勤、上班等纪律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就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和形象的问题提出限时整改落实。

区科技局局长xx同志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严抓常抓亲自抓从严治党”的理念,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研究、常部署,抓细化、精细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接受监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了以“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亲自部署,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工作实际相联系,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以服务为重点,提升作风效能建设;以教育为重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制度为重点,加强科技行风建设;以责任为重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在实际执行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于将工作重点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第七纪检组开展工作,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完善接访、约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严格按议事规则办事,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经常下基层,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发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年共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三次,本年度无信访。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落实到人。每个季度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约谈,了解动态。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对班子队伍,坚持尊重和依靠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力量,做到分工明确,职权一致,及时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局具体工作中,做到把握方向、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对全局干部队伍,坚持多倾听、多沟通、多鼓励,注重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一心一意干工作、和衷共济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今后,科技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条例,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担当;进一步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争先创优、攻坚克难、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之路,争做绿色发展的探路者、模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开列了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形成了管党治党责任链条。

制定“三张清单”是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规范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文件。在总结和提炼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标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原则,细化明确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边界及重点举措,其中,部党组主体责任18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党组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8项。

《通知》强调,部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直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司局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司局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通知》要求,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机关各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各直属单位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这一伟大事业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从严治党的实践,已经试出了人心向背,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党是我们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当今中国,没有大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力量或其他什么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必须坚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由我国国体性质决定的。正是有了党的坚强领导,有了党的正确引领,中国人民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中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迎来了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现在,我们已站上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开启了新的奋斗征程,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知还要爬多少坡、过多少坎、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克服多少艰难险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完成光荣艰巨的历史使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党的领导、靠党把好方向盘。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首先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保证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项决策部署看齐。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党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能力,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事业胜利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各方面党组织要对党委负责,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规矩。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这些年来,世界上一些老牌执政党衰败落伍、丢权垮台的教训极为深刻。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更应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肩负着历史重任,经受着时代考验。与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相比,与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相比,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都还有不小差距,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才能更好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好战胜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所有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8700多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责任;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敢于执纪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华号”巨轮乘风破浪、顺利前行,关键靠党来掌舵,靠党来掌握方向。要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靠“自身硬”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创造无愧于历史的辉煌业绩。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从严管党治党,首先就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革命理想高于天。”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任何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都必须铭记,为了理想信念,就应该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全部精力乃至生命。

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为最高理想。在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中,无数共产党人不惜流血牺牲,靠的就是这种信仰,为的就是这个理想。尽管他们也知道,自己追求的理想并不会在自己手中实现,但他们坚信,一代又一代人为之持续努力,一代又一代人为此作出牺牲,崇高的理想就一定能实现。

应该充分肯定,当前我们大多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坚定的,政治上是可靠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等等。事实一再表明,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

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广大党员干部要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不断筑牢理想信念,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心中闪亮。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夯实基层组织,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怎样是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对好干部的标准作出了这样的概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念坚定,就是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为民服务,就是要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就是要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清正廉洁,就是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怎样成长为好干部?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从干部自身来讲,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勤于学、敏于思,坚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眼界和视野,提高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从组织培养来讲,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加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教育。强化干部实践锻炼,积极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让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磨练意志、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增长才干。

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用人得当,就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人得当,就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郡县治,天下安。”县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是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县委书记要以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广大基层干部,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先进性,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走在时代前列,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着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立根固本。对党员干部来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要站稳党性立场,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实实在在做人做事,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记“两个务必”,不能贪图享受、攀比阔气。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严格党内生活,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不断清除党内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

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中央政治局逐条逐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身体力行,用“讲认真”的精神、“有担当”的行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形成了巨大的“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拿自己开刀,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很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无私无畏的勇气对照、检查、改进、提高自己。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要建立健全管用的体制机制,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通过全党共同努力,抓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从2013年到2014年,我们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聚焦作风建设,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取得了重大成果。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要内容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通过专题教育,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进行了又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推动了政治生态改善,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领导干部的标杆作用更加明显。2016年,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面向未来,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的任务还很重,解决党内作风上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重。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既治标更治本,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用制度治党,就是要依法依规治党。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规治党,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继续制定完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用制度管权,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要抓住治权这个关键,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让人民监督权力,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要建立权力清单、实行权责对应,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坚持有权就有责,失职要问责。要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

用制度治吏,就是要用制度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管理干部不仅要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更要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上严起来,着力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将其作为从严治吏的重中之重。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有8700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模范。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照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全党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一个政党如果没有政治纪律约束,允许党的组织和党的重要干部在政治主张、政策主张上各有一套、我行我素,允许广大党员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离心离德、为所欲为,这个党就不可能有号召力影响力战斗力,在政治上就没有作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严明组织纪律。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就是其中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增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要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要正确对待组织,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制定纪律是要执行的,必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仅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还要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领导干部要在严守党的纪律方面为广大党员作表率。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敢抓敢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影响恶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务尽。

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反腐败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事实说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决不是一句空话。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既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继续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在第一线,是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力量,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增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明显改善,总体上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同时干部队伍也存在种种复杂情况,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这一问题的出现,除了一些干部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外,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原因,还有社会上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这个问题极为重要,现在看来也十分紧迫。”要不等不拖、辩证施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学习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知识、新经验、新信息,增加兴奋点、消除困惑点,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

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要明确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有利于干部奋发有为的社会环境,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和市委管党治党部署在政协机关落地生根。xx年以来,在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坚强领导下,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市纪委驻机关纪检组监督指导,结合市政协机关具体实际,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维护市政协机关“团结和谐心齐、风清气正向上、求真务实有为”的良好环境,为服务和保障政协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机关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动向市政协党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凡重大问题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障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贯彻落实到机关工作各方面。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交流讨论和自查自纠,以黄兴国等反面教材为镜为鉴,深刻认识危害,汲取深刻教训,人人对照检查,立说立行立改,切实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坚决整治搞“小圈子”、当“老好人”等突出问题,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干部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对腐朽文化和不良风气深挖换土、坚决制止,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从根源上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土壤,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政治文化。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部署,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安排、有推动、有检查、有落实;召开机关党委会议33次,秘书长办公会与机关党委联席会议16次,多次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研究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机关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到每个支部、覆盖全体党员。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用心用力,机关党委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六篇】

**党组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严格各项纪律规矩,强化党内监督,确保了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根据区党工委安排,现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抓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从严抓管党治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从严抓“一岗双责”。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中层与普通民警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三是从严抓教育整顿。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加强党建引领,着力强化忠诚教育,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纯洁公安队伍,着力提升政治能力,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政治轮训,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四是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深入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年轻干部培养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二)坚持抓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党组专题学习总书记在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专题研究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意见,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专题研讨、学习强国app、灯塔党建在线、在线讲堂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6次,班子成员上党课13次。组织党员通过到杨柳雪怀周祠教育基地、国庆节升国旗仪式、观看影片《邹碧华》等开展党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党员画像”、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定期跟踪督导支部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述职汇报。

(三)坚持抓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下发的文件、通报,组织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经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进行监督、提醒和教育,全员建立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点6项,春节、中秋节前必召开廉政会议,传达上级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

(四)坚持抓意识形态,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一是注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网站、贴吧、微博、微信、qq群等实行24小时巡查,着力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二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与组织工作的结合文章,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纳入政治练兵计划,将党员不得信教纳入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

(五)坚持抓作风提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关于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六个方面的“聚焦”,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学用结合、服务群众、督导检查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单位,坚决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比学赶帮超,以“高标准、快节奏、抓具体、在状态、有韧劲”的实际行动,践行“七强之路”、落实“七富之举”,努力为建设有活力、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开发区提供坚实作风和纪律保障。

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分局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队伍业务双提升。电动自行车挂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派出所及两名同志被省厅通报表扬;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打击指标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创新开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种报道”工作机制被市局刊发简报予以表扬;**党支部被评为全区“标杆党支部”;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中,12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是对管党治党重视程度还有差距。对党建工作谋划不深,对党建奖惩考核机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创新,开会部署多,靠上抓落实少;面上督导多,针对具体问题坐下来分析研究对策少。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有差距。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监督不严不细,强调多,督导力度小,压力层层递减,致使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党建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方式单一。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落实”的方式简单,会议督导、听取汇报的方式多,在会议上进行强调和部署的多,深入到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实地督导落实的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导效果。

四是对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创新不足。满足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被动抓的多,主动创新的少。特别是在抓党建工作促公安业务工作发展方面,研究探讨不够,存在结合点找得不准,切合点把得不牢情况。

一是聚焦党建责任抓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二是聚焦教育整顿抓提升。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抓好***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尤其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确保党员学习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抓好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四是聚焦党风廉政抓自律。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长远。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本次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三个清单,做到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七篇】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街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工作职能相结合,以检查考核内容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由党工委成员带队,纪检部门参加,对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主,同时考核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  考核方式。

(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年终考核与“三述”测评相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与“三述”测评工作合并进行。

(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评分,最终得分作为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一)平时考核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侧重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进行督促整改。

(二)年终考核采取自查、考核组核查、“三述”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组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综合考评意见。

第七条  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好”;70-89分的,评定为“较好”;60-69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等次。

第八条  结果运用。采用“结果反馈、通报结果和落实整改”三种方式,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结果反馈。平时考核完成后,及时向被考核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反馈考核结果,督促被考核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整改落实。

(二)通报结果。年终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年终各项“评先选优”中实行票否决。

(三)落实整改。对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街道党工委。第九条  本办法由街道党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第八篇】

今年以来,县编办党支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有力地增强了编办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编办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1、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编办认真按照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编办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编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从组织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从而促进编制事业的协调发展。一是明确责任,编办主任是党风廉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二是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没有在公务及其他活动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

2、加强学习,强化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学习培训,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必胜的信心。与此同时还认真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和案例典型教育,増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有力地构筑拒腐防变防线。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増强了抵御腐败的自觉性。增强了党员干部自警自励、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搞好编制工作的意识,在单位上下营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强大氛围,保证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上有待进一步提升,要把纪律意识真正树立在每一位党员的内心深处;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入,在责任传导、层层压实上加大力度;三是在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监督问责,细化操作流程。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编办党支部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职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带动和促进编办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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