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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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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一篇】

所有数据进一步表明互联网已经成为主流媒体,同时也是广告主所选择的主要营销平台。

一系列的数字让所有关注互联网的人再一次热血沸腾。但网络营销选择众多,如何入手?事件营销是个思路。

互联网上诸多火爆事件让互联网营销人越来越意识到“事件”的力量——如果可以制造一个事件让许多人关注,或者借助一个本身就已经有很多人关注的事件,在这个事件中恰当地植入品牌信息,那么不仅保证了高关注度,更保证了品牌信息的正确传达,可谓是一箭双雕。网络事件营销专家黄相如指出:事件营销是互联网这几年飞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每年都有一些事件推动互联网关注力的发展,较快较全的信息往往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递,很多传统媒体的用户,因此将其关注点转移到网站上。

一个策划反向思维的事件营销案例:“封杀王老吉”事件。

今年上半年最受关注的新闻报道莫过于汶川地震。在地震捐助中,王老吉捐出1亿元,但这1亿元却产生了更多的价值。在王老吉做出这一善举的3个小时内,百度贴吧内发帖超过14万。

王老吉做了什么呢?首先,王老吉整合了消费者的爱国意愿;其次,王老吉整合了时事,也就是地震事件营销;再次,王老吉整合了各大媒体资源,以论坛资源为主以及网络新闻等免费资源。正因如此,通过网络媒体可以更好地实现事件营销,使其产生更大的价值,而这也正是广告主所看重的网络价值所在。

一个策划高明但无意义的事件营销案例:“兰董”事件。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二篇】

作为可口可乐全球可持续发展计划的一部,这次可口可乐联合北京奥美广告公司开发了这一系列的创意二次利用活动,在用户购买可口可乐的时候赠送喷头或是一些教程,教用户如何废物利用。该项目率先在越南落地执行,相对来说越南比中国贫困很多,对这种废物利用更加有需求,后期会逐渐推广到全亚洲地区。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三篇】

每一天,都有很多南亚劳动力来到迪拜工作,赚钱为了让家人获得更好的生活。

他们平均一天只有6美元的收入,可打电话给家里却不得不花每分钟美元的费用。为了节省每一分钱,这些外来务工人员都不舍得打电话回家。

在外漂泊的日子,也许幸福就是能听到家人的声音,哪怕只有几分钟。

了解到这批人的实际情况后,迪拜可口可乐开发了一款可以用可乐瓶盖当通话费的电话亭装置。把这些电话亭放到工人们生活的地区,红色的电话亭上,写着“”hello,happiness“(你好,幸福)。

每个通话的人,在家人声音响起时,脸上都露出幸福的笑容,或者流下感动的泪水。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四篇】

为了庆祝情人节,可口可乐公司推出了一款高级隐形自动贩卖机,并把它安装在路旁,只有情侣经过时它才会现形。

这款自动贩卖机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只有当情侣经过时,原本看似空无一物的路边才会突然亮起,并出现一段浪漫的巨型广告。紧接着,专属于情人的可爱贩卖机便会现出原形。另外,该自动贩卖机还会询问每对情侣的姓名,并将他们的名字印在瓶身上,打造出真正独一无二的情侣饮料。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五篇】

成功的理由非常简单,只有两个:

如果要为ppg和vancl她俩获得今天的成功找相同的理由的话,那么只有两点:因为是男士衬衫;因为实惠。

而当vancl陈年在3月对外宣布日均销量超越ppg的时候,会有更多的商人去探寻其中的奥妙,到底衬衫网络直销领域还能创造多少奇迹。

但只有随着时间过去,大家都从热潮中冷静下来,看得更透彻的时候,我们才能检验目前的成败,看到未来的发展。

高速成长之后的思考。

基于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中国不缺产品,如果仅仅是依靠优惠的价格去长期打拼市场的话,国产家电行业、国产手机产业的进化史可以作为很好的参考范例。因此,从企业长期经营发展的战略来看,无论仅仅是圈定在网络直销领域还是扩散到全国的衬衫销售市场,及早的认识到这点,会让我们的发展更稳妥。“低价”不应该是她俩的核心竞争力和明天成功的根本理由。

相信,男士衬衫适合在网上销售已经成为共识。因为这个共识,数十家ppg模式的企业已经杀进男士衬衫网络直销市场,甚至实力雄厚的传统的服装企业也按耐不住。虽然中国男士衬衫消费市场容量庞大,但,在群雄面前,现在选择男士衬衫作为创业切入点也许不是你获得成功的一个好理由。

一样是男士衬衫,一样是实惠,通过对vancl和ppg这两家风格迥异、经营策略处在两个极端上的企业比较和分析,也许我们能够描绘出明天胜利者的轮廓。

赌桌上的新手——ppg。

ppg的成功仅仅是因为无处不在!

超过80%的订单来源于呼叫中心的直接下单是对“ppg无处不在”的最直接回报。

和ppg类似,红孩子、小康之家、麦考林三家目录直销起家发展的公司同样有70%~网络营销成功案例及分析的订单是直接通过呼叫中心下单。不过这三家企业都有着ppg无法比拟的庞大客户积累和更为深厚的行业沉淀。

红孩子依托全国16家分公司1600多名的员工支撑着60多万活跃客户。

积累和持续经营的800万客户数据是小康之家的“持家之本”。

每月超过200万的dm和遍地开花的线下门店使麦考林成为“直邮、网络、门店”三栖实力派代表。

但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形。因为ppg不仅触动了所有服装行业企业主的商业神经,引发了服装业网络直销的变革;ppg更是中国b2c电子商务跃上新台阶的领航者之一。我们更期待的是ppg为所有人带来更大的惊喜和成功。

“赌桌”上的新手——浓重的博彩心理。

ppg的广告费用最少有一半被浪费了,但ppg不知道浪费的是哪一半。在精准营销概念和应用都逐渐成熟的今天,ppg的营销重点和大部分的钱却偏偏选择放在了难以掌控直接收益的、相对昂贵的电视、报纸、杂志和户外广告上。而且广告的诉求以品牌宣传和网购衬衫新生活概念宣传为主。ppg普及了上网买衬衫的理念,但对于成长期的直销公司来说,获得足够的订单是重中之重。况且,打明星牌、打造新生活理念带动产品销售已经是老套路,不再像早两年那么成效卓显了。在今天,通过烧品牌撑起企业的发展,而且是依托于新兴的网络直销模式,如此大的风险,无异于博彩。

当然,会有朋友提出“富贵险中求”的观点。如果是经验老道的“职业商界赌徒”,我们有理由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信赖,但从ppg对供应商的管理控制能力、网络营销的策略和技巧、用户购物体验的不佳以及公关危机的生涩处理手法上看,ppg更像是“赌桌”上的新手。

互联网成就了后来者vancl的强大和稳健。

ppg用两年多的时间实现了男士衬衫日销量超越雅戈尔,随后,vancl仅用了5个月超越了ppg,而我想,这还只是陈年重出江湖,上演b2c电子商务好戏的第一幕。

“68元”+“陈年”b2c电子商务里一个漂亮的案例。

早期以网络营销为主要推广渠道的vancl成功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两点:那就是“68元”和“陈年”。

在很多方面,vancl和ppg都非常相似,但,营销策略和订单来源这两个关键点上,两者有着截然相反的表现。

vancl的衬衫有超过80%是直接通过网络销售出去的。到目前为止,vancl的广告和营销渠道重心集中在互联网,而且,营销方面的成本远远低于ppg.这是vancl和ppg最大不同之处。

“68元”是vancl所有广告投放策略、营销策略、产品策略的核心。68元一件的、质量和档次达到相当水平的衬衫在国内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在相同品质档次上比ppg还要实惠的衬衫彻底打破了潜在客户群的心理底价,也贴合了消费者潜意识里网络购物比线下购物便宜的心态,vancl给足了一个让你马上下单订购的理由。

当然,不少行内的专家还会点到许多成功的必要条件,例如衬衫质量的控制和保障、产品的及时补货、物流配送的及时和配送人员服务态度良好等等,但我相信这些因素已经成为基础条件,是直销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最近几年里大家不断探讨,通过差异化营销、差异化产品和差异化竞争才能在当今日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吗我想在那么多的衬衫网络直销企业里,不少的经营管理团队都有相当的行业经验,在一些基础性、共性的销售因素上不会有在短期内影响全局的差距存在。因此,“68元”是vancl成功的核心理由之一。诚然,我们通过媒体上的得来的信息可知,vancl的产品品质优于ppg,而且vancl的物流配送做得确实不错。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六篇】

继“昵称瓶”、“歌词瓶”后,去年可口可乐携手优酷,共同推出“台词瓶”。

作为中国最大的视频平台和全球最大的饮料厂商,优酷和可口可乐基于庞大的用户数据,结合用户调查反馈,在《万万没想到》、《后会无期》、《咱们结婚吧》等几十部热门影视剧共同筛选出49句最耳熟能详的台词。

这些台词大多数来自优酷平台上热门内容,总播放量已经过百亿,赢得了广泛认知与喜爱,而且更覆盖了多种生活情境,包括表白(一见你,我就挺钟情的)、热恋(如果爱,请深爱)、求婚(咱们结婚吧)、分享友情(下辈子,还做兄弟)等。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七篇】

从目前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来看,隐私权并未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独立的人格权。隐私权仅仅作为附加在名誉权下地法律条款,没有完整的法律条文,只是在刑法,诉讼法及一些司法解释中有零散的规定。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依据仅是《宪法》所确立的保护公民人身权的基本原则和《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个别条款。最高人民法院于1988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以及1993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民法通则》未直接规定隐私权的不足,但其所采用间接保护的方式明显不能全面保护个人隐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隐含关于隐私权保护的内容,这不失为一种立法的进步,但仍未从法律上明确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民事权利的地位,这又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关于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997年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施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2000年10月8日信息产业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关于网络隐私权比较成形的法律,仅是在一些部门规章中有所涉及。因此,目前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基本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

p241我国当前一些法律条款。

学界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完善的建议:

1、采用综合模式,制定一些行业标准。

从网络隐私权的立法趋势上来看,现今主要有立法模式和行业自律模式两种。立法模式可以较好地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但单纯的立法模式又可能束缚网络经济的发展。我国现在的网络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成熟同时考虑到我国的法治体制和一贯的法律传统,应采用综合模式兼采两种模式之长处。可以先由行业自律组织制定一些行业标准。

将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由法律明文确定下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立法一直忽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宪法》也只是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权受保护。《民法通则》也没有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司法实践中侵犯隐私权的案件也是侵犯名誉案件处理,公民不能单独以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进行起诉。应加强针对网络隐私权的专门立法,我国现有的法规都是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制定的,法律位阶较低,不能有力的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另外全国各地方也大都有地方性的保护网络隐私安全的法规或规章制度,但我们知道网络是没有区域限制的,很多网络侵权案件甚至是跨国界的,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公民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根本起不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所以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急需一部全国性的针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立法,使得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有法可依,同时也使得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使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补偿。

3、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切实可行。

首先,在侵权法律责任中增加相关条文,规定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任意或者不法侵害公民的隐私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特别要规定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其次,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侵犯隐私权罪”这一罪名,使严重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受到刑法的制裁以增强其威慑力。最后,行政法律法规应强化工作人员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作的原因,行政机关很容易收到公民相关的个人信息,所以强化行政人员对公民隐私的保护意识尤为重要,对其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应予严惩。

一种内部力量,且是作为一种内部领导力量进行管理的,而不是从外部介入干预的,所以,政府重在引导,培育和规范,是站在经济全球化的高度看待中国的网络行业的,以网络的方式管理网络,从而实现科学的,经济的,互动的和可操作的管理,实现合法自律。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法律上加以确认和保护,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解决隐私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一些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以上这些司法解释或者将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或者将隐私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利益,但都没有将隐私权与其他人格利相并列。在这种立法状况下,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就更谈不上了。

网络自身的开放性、互通性,商家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心理以及公民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意识极为薄,种种原因都使得侵犯公民网络隐私权的行为日益扩张,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已刻不容缓。

国外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规则框架,主要存在两种立法模式:一是以欧盟为代表的立法规制模式,主要通过立法来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如1995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通过的《欧盟个人资料保护指令》几乎包括了所有关于个人资料处理方面的规定。另一种模式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业界自律组织,制定行业准则来实现对网络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

我们应该在考虑本国国情的同时,积极学习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措施,努力形成我国网络立法的一般方式和规则。同时争取在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和发展刚刚起步的时候取得主动。想要达到这一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应当逐步进行。当务之急是以法律上明确隐私权的独立的人格全地位,制定《隐私权法》,既要加强对隐私权的传统法律保护,也要重视对信息时代下网络隐私权的调整。而眼下应当拟定相关条例、决定和司法解释,以填补我国网络隐私保护方面的空白,做到“有法可依”。

在网络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形形色色,给网民的学习工作造成很大影响。保护权利人和制止侵权者的呼声愈来愈高,这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为此,研究预防、制止网络中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对策尤其显得紧迫和必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可从如下方面去考虑:

(一)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完善法制法规。

公民的网络隐私权,需要国家的法制保护。就目前来看,已对隐私权进行明确法律规定的国家和地区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美国和我国的香港。

1.法律文件的出台。

路漫漫其修远兮,法制法规仍然有着很大的缺口需要弥补,具体而言:

(1)必须在民法典中确立隐私权的独立权利的地位,使其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隐私权还没有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人格权,对隐私权的保护以及侵害隐私权的诉讼也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制度。民法没有确认独立的隐私权的地位,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依据就有所欠缺,在网络立法上规定的也比较笼统。

(2)建议制定比较完善的网络管理法规。目前针对网络上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章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是分散的属于管理性质的行政规章。例如: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散布恶意信息,冒用他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上述规定为保护网络隐私权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不便于具体的操作,也未专门涉及到网络隐私权的问题。

2.修改《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

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电子证据的规定,而网络环境下侵害隐私权的证据是电子证据。修改《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并明确在什么条件下电子证据才是证据。只有这样才会便于这类纠纷的解决,确保实体法的实施。同时也要加强判例的作用,建立一套动态的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网络的飞速发展会出现一些全新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静止的、滞后的法律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判例会弥补成文法的某些不足。

(二)利用科技手段保护隐私权。

为有效防止他人利用网络侵犯隐私权,除了法律手段外,使用技术手段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它将促使公民权利保护机制更加完善。笔者认为,应注重如下方面的工作:

1.网络服务器应加强登陆身份认证技术。

包括访问控制、身份鉴别等技术,从而加强对资料访问的控制管理,有效防止网络攻击者利用破解软件轻易破解密码,盗取该网站用户资料。

2.网民自身应广泛使用加密技术。

如通过加密、防火墙等计算机安全技术,来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保护,防止被非法复制和下载。

3.完善网络浏览服务。

当消费者进入网站时,应当提醒消费者什么样的个人信息正在被收集,由消费者决定是否继续浏览该网站。[10]利用科技保护隐私权,需要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网络管理人才队伍,尤其需要计算机技术人才,同时也需要对民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各种法律法规比较精通的法学学者、律师、司法人员。拥有这样一支专家型、律师型、网络管理型等复合型人才队伍,是执行各类涉及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三)网民自身注重隐私权的保护。

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还需网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使用有效的技术手段,提高自己上网工具的安全,对个人信息时刻注意保密,以保护个人隐私免遭他人侵犯。

1.针对使用暴力破解方式破解他人账号的网络攻击者。

网络攻击者,常被称为“黑客”或者“骇客”。“黑客”一词,原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但到了今天,“黑客”一词已被用于泛指那些专门利用电脑搞破坏或恶作剧的网民。对这些人的正确英文叫法是cracker,有人翻译成“骇客”。

目前,通过网络使用的账号主要包括:聊天软件、邮箱、网上银行等等。目前,有些网民的聊天软件(如qq)的账号往往被网络攻击者所盗,然后通过伪装为该用户,与其qq好友聊天等方式,获取该用户信息或其qq好友信息,从而侵犯了其隐私权,甚至利用其隐私信息获取银行存款,进行违法犯罪。

针对此类现象,用户应对自身各类账号的密码使用多种符号,包括数字、英文、标点符号等等,给暴力破解这种方式增加难度。

2.针对通过木马盗取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攻击者。

目前,许多木马病毒通过邮件传染,尽管几乎所有类型的邮箱都具有病毒安全扫描等多种功能,但建议邮箱用户在打开信件前仍应谨慎。

3.用户向网络提供个人信息时应谨慎,且勿轻易下载软件。

其次,可向网站提供假信息。由于网络法制仍不完善,侵犯网民隐私权的网站大有所在,所以许多网民已经习惯胡乱键入邮箱地址和身份证号码。此举虽在目前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在诚信显得越来越重要的当今,欺骗并非值得提倡的手段。

(四)以德育治“网”,从根本上防止网络中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发生。

目前网络道德教育方面一直被忽视,这无疑是网络管理的一大隐患。社会媒体、学校等各界,应当大力弘扬文明上网的道德品质,从根本上防止网络侵权的发生。

1.网络道德教育无疑是网络管理的重要手段。

由于网络诈骗犯罪需要一定的网络知识,因此往往青少年容易成为此类犯罪的主体。学校不仅需要将网络技巧传授给学生,还需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网上世界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在网上世界的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循现实社会中既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

2.网络道德的舆论宣传。

网络道德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成为舆论宣传的一个紧迫课题。媒介应该加强网络道德规范的宣传工作,尤其是网络媒介更应积极发挥作用。

网络媒介应把握网络宣传特点,发挥网络宣传优势,正确引导网民的上网行为。[12]进一步做好典型宣传工作,扶正祛邪。同时,要充分挖掘信息网络的多媒体技术的潜力,使宣传教育图文并茂,声像俱全,使网络宣传发挥比传统宣传更大的功效。例如,利用网站开设网络德育专题,发布公益广告,等等。

3.网站媒介工作者自身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好把关人”

首先,对新闻的发布应尊重公民的隐私权。时常有网络公司的记者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将明星甚至平民的个人隐私发布到网上,扰乱了被侵权者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

其次,不得利用网民的隐私赚取“不义之财”。网站在浏览者注册前都会出示一份合同条款,其中规定了网站在搜集了你的资料后的权利义务。这看似尊重个人自由的“同意”和“不同意”选项却是无可选择的,甚至被承诺予以“保密”的项目可能当天就被转手给此网站以外的人。在欧美,网络公司倒闭前将所掌握的用户资料拍卖给其余网络公司的事也屡见不鲜。[13]就算逃过了cookies文件的陷阱,网上信息在传送的过程中都有可能被他人劫持被拿作他用。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八篇】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日渐成熟,网络媒体平台也逐渐丰富,这个平台背后日益凝聚起越来越多的休闲食品和饮料的重度消费群体。如何选择与利用网络媒体平台推广自己的品牌和产品成为众多食品企业思考的焦点。

3月份,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与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举行了主题为“要爽由自己,畅享3dqq秀”的新闻发布会,双方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联手打造全新的3d互动在线生活。可口可乐公司同时宣布,深受年轻人喜爱的可口可乐网站将借助腾讯最新推出的3dqq秀网络虚拟形象,全面升级为中国首个运用3d形象的在线社区。

带有3d人物形象的可口可乐广告。

这一拥有丰富活动内容和表现方式的网上娱乐空间的建立,无论对于可口可乐还是腾讯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而它所带来的营销冲击波更是令业界侧目。

合作的缘起。

年轻人一直是可口可乐在市场定位和推广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可口可乐会不断发现他们所喜欢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例如体育、音乐、旅游、时尚,还有网络生活等等。从起,随着与九城、天联世纪、联想等的合作,网络营销逐渐成为可口可乐整合营销的重头戏。

可口可乐在整合营销上一直寻求突破和创新,在网络营销平台上的选择上也青睐于注重创新和互动的优秀媒体。

早在新闻发布会之前,可口可乐与腾讯就有了多层次的合作并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可口可乐发现,腾讯不仅拥有目前网络媒体中最庞大的年轻用户群,其不断完善的360度服务也已经深入到年轻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用户的活跃程度,还是其资源平台例如qq秀、qq宠物、qzone等都是非常独特和具有创新性的。可口可乐的网络营销活动与这些受年轻人欢迎的网络内容进行嫁接,而不仅仅局限在单纯的广告投放上,正是想在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下和消费者达成沟通,在传递流行的、快乐的内容同时实现品牌推广的目的。

线上线下双管配合。

可口可乐与腾讯的战略合作通过线上与线下两个通道双管齐下并相互配合。

线下采取了q币卡、外包装、海报和户外广告等合作方式(主要为合作身份的体现);而线上合作除了传统的硬广告投放以外,主要采取了以3d秀为核心,以qq主题包和qzone为辅助的创新性业务合作方式。这一方式无论在资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上,还是品牌推广的效果上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传统营销掀起红色风暴。

围绕此次合作,可口可乐不惜重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在产品包装、户外广告和终端卖场广告等传统营销媒介上频频体现与腾讯的合作关系,力求将双方的品牌影响和活动效果最大化释放。

从203月到6月间,可口可乐在“3d秀—金盖促销”、“可口可乐主题包装活动”,以及“世界杯”促销活动中,投放了近15亿的含有腾讯公司企业标识的包装。在约27个主要城市投放了含有腾讯公司企业标识的户外广告,包括车身、车站广告牌、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在96个主要城市超过550,000家零售终端投放了含有腾讯公司企业标识的促销pop,并在各类型零售店设置了超过84,000个大型堆头陈列。

似乎是一夜之间,全国掀起了一股声势强劲的红色风暴。

在线下活动如火如荼的同时,网络活动也是层出不穷。可口可乐借助腾讯qq先后发布了魔法表情、可乐主题包、3dqq秀等活动内容,并受到了年轻网民的热烈追捧。

可乐主题包围绕一个主题(时尚元素、品牌、产品等),对qq皮肤、对话框场景、表情等资源进行整体创意包装,嵌入可口可乐的品牌和产品形象元素,从而呈现给qq用户新鲜的娱乐体验和视觉感受。可乐主题包以qq客户端为载体,拥有庞大的受众基数,是网络产品与消费品牌深度结合的典范,推出短短1个月,可口可乐skin的下载量就达到了430万次。

而最引人注目的活动内容是核心合作项目——3dqq秀。

3dqq秀是腾讯公司推出的最新产品,也是虚拟形象技术的革新创举。它一改过去网络在线沟通时的单调,升级成为独具个性的立体沟通方式。虚拟的人物形象按照消费者的需求量身打造,每个参与者都能通过“购买”使自己的网络形象在发型、服装、动作等方面独具特色,甚至可以伸个懒腰或相互拥抱。活泼、新鲜的娱乐形式令网络生活个性十足,顿时成为时尚潮流的风向标。

借助腾讯独特的技术优势,可口可乐icoke网站实现了由2d到3d的全面升级,成为中国首个成功运用qq娱乐平台的品牌在线社区,并依托腾讯亿注册用户资源,为年轻消费者提供了具有革命性的沟通体验模式。

在此次合作中,腾讯特别为可口可乐的明星代言人,包括刘翔、、张韶涵、潘玮柏、余文乐和李宇春等特别制作了3dqq秀酷爽造型。通过3d技术特制代言人形象,可口可乐为年轻消费者提供了与偶像们亲密接触的另一个舞台,巩固了可口可乐在众多年轻人心中的特殊地位。

3dqq秀取得了巨大的营销效果,不仅使可口可乐在产品销售层面得到良好的收益,更重要的是触发了年轻人的兴奋点,加强了可口可乐同消费者的沟通。同时,由于腾讯3d秀商城icoke专区所有物品均可用icoke积分兑换,大大增加了活动号召力和参与人数,增强了腾讯的用户活跃度与媒体影响力。

可口可乐与腾讯的战略合作,完美的诠释了可口可乐一贯坚持的品牌路线,即用创新的手段加强同年轻消费者的沟通,并带给他们最热门的潮流和文化。

可口可乐通过在腾讯的广告投放以及与qq特色业务(3d秀、qq主题包、qzone)的合作,覆盖并深刻影响了亿万年轻消费者。在腾讯的助力下,icoke网站焕然一新,在娱乐和互动方面跨上了新的台阶,并立即受到了年轻人的欢迎,目前已拥有超过120万的忠实用户。同时,一系列的活动推广也巩固了可口可乐在众多年轻人心目中的品牌形象。

可口可乐与腾讯的合作,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双方都进行了紧密的配合。双方的品牌形象及产品服务加以捆绑,相互渗透,相互提携,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这也展现了一种新的合作模式,即均赢关系下的娱乐营销模式。在此模式下,企业与媒体以及消费者三方形成了利益分享的局面。企业推广了品牌,提升了销售;媒体扩大了知名度,增加了浏览量和用户群;消费者获得了双重消费体验以及较高的附加值回报。

本次合作,在让可口可乐感受到互联网营销巨大魅力的同时,也成为备受业界和媒体关注的网络营销年度创新成功案例。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九篇】

雕爷牛腩玩的是"封测”试营业,并配合明星在微博上的各种show及能参加封测的“荣幸”。封测这件事,本来是网络游戏界最常见不过的事儿,但移植到餐厅,好像效果还不错。用雕爷自己的话说就是“封测直接触发了‘迷恋七个触发器’里面的‘神秘感’。一个餐厅,能有啥了不起的呢?但你吃不到时,就会觉得格外想见识见识。犹如facebook最初,没有哈佛大学后缀的邮箱,根本不让你注册……这下可好,所有常青藤大学的学生都拼命想挤进来看看,等一开放常青藤大学的时候,所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流的大学生们,也都想挤进来……扎克伯格轻而易举获得了最初的成功。”

“反正封测,一堆名人达人、美食专家、以及小明星们,为何不请来吃呢?伸手不打白吃的饭,放下筷子难骂娘。封测被邀请,多有面子?!请呗~~”再配合雕爷自己在微博上晒厨神秘方、高品质食材、极致装修等,吊足了大家的胃口。

而餐厅一正式营业,花钱来吃的消费者,直接吃到的就是磨炼了半年的模样,已是一个过了“磨合期”的、相对成熟的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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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第十篇】

锤子rom是罗永浩社会化营销的代表之作。从宣布做手机到锤子rom正式提供下载,罗永浩的社会化营销烙印始终深刻其中。

老罗罗永浩是名人,之前新东方教英语的竟然也要做手机系统?老罗的这大跨界,配合形象的广告图片,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大家的眼球,觉得老罗真是一个颠覆性的人物。而老罗也一直持续地在网上“兴风作浪”,多次制造话题,吊足了网民的胃口,使得锤子rom发布这一事件在当今这样海量信息的世界里得以持续发酵,让网民和媒体对于锤子rom始终保持高度的关注,并产生了极大的期许。老罗的自我营销方式,首先就是吹牛,老罗说他的公司的未来比google还牛。吹牛也是营销手段的一种,而且看起来效果很不错。别人赞也好,喷也好,反正人气和知名度是提高了;吹产品、吹团队、吹福利,天价办公椅、百万年薪找人、补贴……鼓足了劲吹嘘锤子。既能向众人展示自己公司产品的良好形象及价值观也能鼓励手下人,还让人觉得他们的团队很和谐、很有实力,自然也能让人觉得这样的团队做出来的产品也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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