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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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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有关会议精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奋斗目标的要求来发展党员。

2、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税收工作本领,是否在地税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

3、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着眼于在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在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发展党员。

4、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基本情况:

局机关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共67名。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大专以上学历占%,具有“三师”资格的占%。

四、工作重点:

1、突出发展党员的重点。加强对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申请入党人的培养教育,加强在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

2、严格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指导方针,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新党员的预审制度、发展新党员的公示制度、上级党委审批前的谈话制度,确保新党员加入党组织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今年,拟发展党员1名。

3、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等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为入党积极分子分配适当的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确定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形成定期汇报制度。

4、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力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党员教育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要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方案2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第X党支部研究,决定创建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党支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以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党支部为契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力求达到“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丰富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落实、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日常管理

1.建好工作台账。建立2018年党建工作台账,根据市直工委印发的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第X党支部实际,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台账,统筹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党支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建立工作计划。根据市直工委、局直属机关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合理计划,统筹安排。

3.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课和党员学习日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通过组织生活、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继续实行支部委员带头讲党课、每名党员轮流讲党课的制度,精心安排党课内容,确保党课质量和效果,不断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以及学习形式。

5.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第X党支部将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党费管理规定,逐步形成党费常态化管理机制。

6.做好党建基础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市直工委的“一账、一本、一档、一系统”(即党支部工作台账、党支部工作记事本、党员档案、党务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基础建设。

(二)加强教育管理

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按照每名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的标准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加强支部党建阵地建设

1.创建规范化、标准化的党团活动室。使广大党员学习有场所、活动有阵地、作用发挥有舞台。从设施设备、学习资料、宣传内容、经费落实等方面统筹谋划,打造标准化党团活动室,为党员上党课、谈心谈话、学习交流等活动开展提供活动平台。

2.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党支部在职党员全部参加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和市直管道路排涝应急与路面安全作业演练等活动,利用业余时间投入到各类志愿服务中,进一步锤炼党员的优秀品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下旬)。第X党支部对照创建要求,研究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上旬-8月上旬)。根据方案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其中,2018年7月中旬-8月上旬准备相关材料,迎接领导小组的中期评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8月中旬-10月)。2018年10月按照创建标准,对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总结,准备申报材料,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精心组织。要把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任务分解到每名支部委员,由支部委员带头落实,细化管理,精心组织;普通党员要积极配合、参与,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营造氛围,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大力营造学政治、学文化、学业务的浓厚氛围,人人主动参与,个个献计出力,形成团结互动、开拓创新、人尽其才、勇创佳绩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结合各党小组实际,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推进工作,把握好重点环节,做好自检总结,提高党支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X关于印发〈关于在全X推行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双严双优”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在全乡推行以“严把入口、优化结构,严肃处置、优化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双严双优”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把入口、疏通出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加快和谐平安长桥建设步伐,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标准,稳妥慎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实事求是,理由充分,经得起检验。

2、扩大民主,公开透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扩大党员群众参与,突出党员群众公认。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执行规定,加强审核把关,做到程序不减、环节不漏,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4、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根据不同类别、行业、岗位特点,区分情况,突出重点,不搞“一刀切”。

三、严把入口,优化结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拓宽视野,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点把好三关:

(一)推荐

通过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和党员推荐,进一步扩大民主,切实把思想品德较好、能力素质较强、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纳入党组织视野,实行动态管理。

党支部召开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推出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入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发现和培养优秀分子,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28周岁以下的青年一般需经团组织推荐;在群众推荐和群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从中推选出重点引导对象、培养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

被推荐人必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重视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群体中推荐优秀分子,重点推荐“双高”人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企业生产一线人员,从源头上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二)培育

注重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对重点引导对象、培养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培育和能力素质培养,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升工作能力。

对重点引导对象,通过结对帮引、示范带动等形式,向他们宣传党的主张,加深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对培养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实行教育培训与履职尽责、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制度,加强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增强党性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将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分类施教,提高重点引导和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能力素质,按照“先上岗、后入党”的模式,把他们放在艰苦环境和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上锻炼,让他们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意志、增强能力、经受考验,着力发挥他们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要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及时做好教育培训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三)公示票决

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书记对票决的全过程负责,乡党委将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可由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阐述培养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采取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点评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情况。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票决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票决对象获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的,方可通过。

四、严肃处置,优化队伍,疏通党员队伍出口

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施治的总体要求,把握政策界限,严格组织程序,切实做到有据有序有效,通过处置少数,警醒一批、教育一片。一般应包括以下步骤:

(一)调查摸底

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摸清党员组织关系,摸清党员日常表现,摸清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等情况,摸清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并进行汇总造册,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二)界定标准

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不合格党员是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除违纪外,不合格党员其行为主要表现在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漠、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失范等方面。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由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报上乡党委审批,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民主评议

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召开支部大会的形式,每年组织一次。评议重点看党员日常表现、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格次。

1、开展“三评”。结合党员先锋创绩、设岗定责等工作,采取自评、互评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格次对党员进行评议,形成初步评议结果。评议过程要注重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2、调查核实。对被初步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要逐一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乡党委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3、党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评议结果和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初步处置意见及其调查核实材料等报乡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和党员自行脱党的,还须报县委组织部门预审。预审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反馈。

(四)支部决议

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将民主评议结果和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初步处置意见提交大会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议,需报乡党委审批。支部大会讨论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召开会议;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会前要通知拟处置党员到会,会上本人有权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不能到会的可提供申辩材料。处置决议原则上要由本人签字,对拒不签字或其他原因不能签字的,党支部要在有关材料中予以说明。

(五)审批公示

党支部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决议,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集体研究后提出审批意见,在一个月内书面回复。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通过支部大会或其他方式予以宣布、公示。本人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有权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六)教育帮扶

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帮助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通过分类施教、结对帮扶、实践锻炼等方式,促其在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赢得党员群众认可。教育帮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作出相应的决议并报乡党委审批。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对作出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处置的和自行脱党的,党支部要定期回访,采取谈心谈话、关心帮扶等方式,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他们以后提出入党要求并符合党员条件时,可以重新入党。

(七)立卷归档

处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做好乡党委批复、支部大会处置决议、调查材料、测评和表决票等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作出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处置和自行脱党的,要将其相关材料报乡党委保存。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将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双严双优”制度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带头抓研究、抓部署、抓落实、抓推进。要把“双严双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加强指导,稳妥推进。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和界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注意听取乡纪检、司法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严格依据政策、标准及程序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标准不降低、处置不偏倚。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切实掌握群众反映和动态。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出台有操作性的措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扎实进行。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标准和程序等,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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