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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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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

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

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要唤醒国企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很多国企负责人觉得自己有特殊性,认为国企领导是不是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对待,办公室能大一点,坐的车子能好一些?有的说,因为业务需要,是不是能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有所变通,可以公款宴请、打高尔夫球、持会员卡?甚至有人提出,企业要讲经济效益、展现活力,能不能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给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独出个规定,列一个清单。诸如此类论调不绝于耳,实际上就是“国有企业特殊论”。

企业的行业、领域有差异,但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既然是党任命的干部,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这是基本原则、基本常识。中央给予央企负责人的政治待遇是很高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有央企代表,中央全会和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学习研讨班,央企负责人都参加。反过来,有的同志却有意或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弱化了党的领导,希望从严治党在企业能放宽标准,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多了,但有的企业对中央要求视若无睹,享乐、奢靡问题仍然突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了过场,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好像就他是例外;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竟采取敷衍对付的态度。如果只要待遇、享乐不减,忘记责任、不讲担当,那还像是党的干部吗?!

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搞特殊,管党治党也不分行业,决不可能金融系统一个标准、石油企业又一个标准。中国共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没有特殊组织,不管在哪个企业、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章和党的规则办事,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落实,党的纪律和规矩也都必须遵守。

巡视央企就是给所有国企和金融机构击一猛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立起来,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出来。只有这样,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贯彻。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自身。在国企,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普遍性,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把党管干部原则抛到一边,研究干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甚至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其行事风格与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风马牛不相及。有的干部颠倒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为成绩都是自己干出来的,忘记了首先是党给的机遇和信任;有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在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没开过一次党的会,从来没感觉到身边还有党组织存在。这怎么了得!这么大一份国有资产的家当,党任命的干部,竟然感觉不到党组织的存在。不难想象,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企业发展必然会迷失方向,必然要出大问题!

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这一条决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央企、不叫国有企业。国企负责人哪个不是先接到党内职务的任命,然后才接到其他任命,履行公司董事会那一套手续。国企负责人不能只管人事、资金和项目,忘了自己是党员、是党的干部,首先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鲜明地抓起来。对这个问题,上级党组织要讲清楚,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也要认识清楚。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程序保障,也有内容要求,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把“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当空话、套话,不能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句话有着丰富内涵,必须仔细琢磨、真正领悟、坚决落实。央企要切实解决好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抓好队伍。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把党的领导真正体现出来,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中国,事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保证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2

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3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冷静分析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为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的高度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推进过程中自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重重矛盾,甚至阻力和压力,各地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同时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并努力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困扰和制约影响,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持续深入有效推进。

一、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总的来说,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更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一大法宝。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特别是在新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之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是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极端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性所使。也就是说,我们党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重申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发展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而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是形势所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党和国家要真正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四大考验”,战胜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四种危险”,关键在于我们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实现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三是发展所需。也就是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而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爱戴信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群众所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广大干部群众企盼我们党继续坚持和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真正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简而言之,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务必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十分明确、充分理解,行动上积极参与、热情支持、密切配合,落实上真抓真管、抓细抓常、从严从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从而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必须坚决摒弃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各地各级党组织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着想,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整风肃纪的成效。毋容讳言,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目前也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不太理解、不太适应,甚至抵触情绪,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甚至误区。概括归纳起来,主要存有四大误区:一是与己无关。为数不少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机关党组织的事,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事;针对的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普通机关的一般党员干部。二是小题大做。相当数量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只是抓了一些鸡毛蒜皮、凡人琐事,甚至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没有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特殊岗位,重大事情、焦点问题。三是矫枉过正。个别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对于有关的人和事的要求与处理,有点过火过度、近乎苛刻,甚至不近人情、不切实际。四是一晃而过。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阵风”,紧一阵子之后,又会“外甥打灯笼——照旧”,因此心存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管狠治消极腐败,往往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很明显,目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甚至不太适应、抵触情绪。突出表现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蒙混过关,打折走样、变相变通,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对此,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摒弃。

三、必须深刻分析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偏差。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患有“不适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有的地方单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政策模糊。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制定执行上,存在多个职能部门重复、交叉发文,而且界限界定、标准范围不明确、不统一、不具体。二是主观随意、可塑可变。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监督落实上,缺少刚性要求和硬性规定,存在边搞边样、变改边变,甚至主观随意性和可塑可变性。三是抓小放大、走样变味。突出表现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不够,不是一个声音喊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甚至层层调音、级级变调。四是脱离实际,方法不当。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纠风反腐的重点不突出、要求不明确,群众热情不高、参与面不广,甚至搞党内循环;结合实际不够,甚至与实际脱节。同时没有把纠风反腐、惩贪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有机统一起来,没有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尤为重要的是,没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搞成了“两张皮”,甚至存在“为党建而搞党建”的现象。

四、关于切实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思考。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多策并举、稳步推进。为此,笔者特提出如下五点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带来的正能量,积极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时代感、危机感,更加坚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尽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进而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战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级党组织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实践探索,还要聚焦治理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基础、长远的有关重大问题,努力做到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的系统性和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各地各级党组织、党的纪检机构及其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理念、压实责任担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不当“甩手掌柜”,切实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四要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同时,又要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五要明确“检验标准”,注重实际效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为了进一步拉近党和群众的距离,乐群众之乐,忧群众之忧,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所以,要坚决克服并努力消除走过场、搞形式、一阵风,甚至蒙混过关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和感受,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4

1月11日,市委书记孙政才在检查彭水县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持之以恒管好党、治好党,持之以恒建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好风气。

11日晚,孙政才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彭水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随后,又分别与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纪

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谈话,就落实责任、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孙政才指出,过去一年,彭水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抓得紧抓得实,党员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干事创业精气神足;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焦主业、深化“三转”,为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高度重视、坚决整改。

孙政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有丝毫懈怠、丝毫松劲,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从严从紧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要知责、担责、尽责。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大局中、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动,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该管的事管起来。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在认识上再深化、责任上再强化、措施上再细化,敢于担当,作好表率。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纪党规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

二要严抓、严管、严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具体抓、抓具体,寸步不让、一抓到底,不讲特殊、没有例外,不搞下不为例。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维护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要考责、问责、追责。抓好督查考核,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强化“不担责就要被问责”,严肃问责,严肃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强化责任意识。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通过从严从硬的考责问责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孙政才强调,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要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守责任担当,把好廉洁关,过好节日关,带头树立良好风气。要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市领导张鸣、刘强一同检查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分别是:

威海第二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汤海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红卫因下属子公司人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问责,汤海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庆德因单位违规报销费用、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被问责,樊庆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州市滨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祥因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问责,张洪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曹县文化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圣安因单位私设“小金库”、下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问责,李圣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淄博市周村区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信、王勇因分管单位违规收取消毒费问题被问责,王世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推动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5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

硬约束;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担责任,不敢挑重担,面对违建治理、项目招引、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问题,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的激情与真抓实干的精神。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不愿做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同群体的群众工作方法不灵活。三是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衰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形势有了较大的改观,部分党员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出现了“享乐”思想,满足于既有“业绩”,安于现状,淡化了勇争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锐意拼搏的劲头、弱化了甘于奉献的精神,甚至乐于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干劲不足,在其位未尽其责,懒惰松懈问题时有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碍于面子,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批评教育。二是监督管理的措施上还有欠缺。虽然制定了“双向约谈”制度,明确了谈话范围和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提醒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致使谈话有时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用的多,组织处理还不够多。

(六)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能够做到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但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仍不够强,存在廉洁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创新力度不大。

以上几方面问题,经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不够务实,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真正、正确、透彻理解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简单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没有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理论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理解掌握不够,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在思想认识上,考虑问题多从街道自身工作出发,落实全区一盘棋的自觉性、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在工作统筹上,精力多放在抓经济工作,没有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面对新区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还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时,还不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动真碰硬能力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担当意识不强、底气不硬,习惯于“和稀泥”当“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在传达上级精神、决策部署时,没能将上级精神和意图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对影响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产生偏重照顾群众情绪,维护队伍稳定的考虑,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态度还不够坚决。对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社区)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问责力度还不够大。

中纪委通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案例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施行以来,部分地区和单位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委原书记刘小龙、市纪委原书记阳卫龙等人因该市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参与赌博问题被问责。

2010年至2016年5月,冷水江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代宋,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郁琼,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王升永等20多名党员干部在该市某茶楼参与打牌赌博,数额巨大;市广播电视台原党组书记、台长朱佑峰,市中医院原院长张毅波等人投资入股该茶楼,持续时间长、涉赌金额大、涉案党员领导干部人数多,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影响社会风气。刘小龙对本市多名领导干部长期参与赌博问题失察,对上级交办的有关干部打牌问题线索处置不力;市纪委对上述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查处;市公安局查禁赌博不力,且该局有2名中层干部涉案。2016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刘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卫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陈跃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北省武汉市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英俊因对信访举报调查不力等问题被问责。

2015年12月,赵英俊在负责调查市政协办公厅某干部违纪问题举报时,没有组织全面调查核实,也未对相关证据认真鉴别,就作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的结论;在调查结束后,应该干部请求违规将举报件交其查看。后经市纪委调查,反映该干部的相关问题属实。2016年11月,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赵英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庄寨镇党委原书记陈观海、镇纪委原书记孔博等人因下辖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违规问题被问责。

2014年9月,庄寨镇前韩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村民孙某某身为预备党员参加选举并当选党支部委员、书记;梁某某在不具备党员身份的情况下参选并当选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束后,镇党委未对当选人资格、选举材料审核把关,即批复选举结果并上报备案。2016年9月至1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陈观海、孔博、镇党委组织委员董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新平、纪委书记王又崑因班子成员大操大办婚宴问题被问责。

2015年9月,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昂大操大办其子婚宴,超报备范围分4批宴请宾客,其中包括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普通职工100余人次,且事后不如实申报婚宴情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撤销总经理职务。王新平、王又崑对班子成员的违纪行为不仅未提醒制止,反而亲身参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8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新平、王又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王楚雄和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小彪因本系统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2011年至2016年4月,海丰县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先后共有53人被相关部门查处,其中局班子成员3名,派出所、各警种大队班子成员13名;2013年以来,该县公安队伍多次发生民警、辅警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楚雄、曾小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键和局纪委书记程言因对本单位人员受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被问责。

2015年8月至10月,岫岩县粮食局下属单位某干部因挪用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处分决定下发后,县粮食局没有及时安排、督促有关人员到相关单位履行停发工资等手续,致使该干部继续领取工资至2016年9月。2016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刘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程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例表明,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要从纪委(纪检组)自身做起,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力、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而不及时报告处置以及执纪违纪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激发担当精神、落实监督责任,向党的十九大交上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优秀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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