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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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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根据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个从严”(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落实思想建党、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从严落实制度治党、从严治密监督网络)工作措施,以从严治党、从严治部为主线,以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为目标,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教育和引导组工干部争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

二、主要措施

(一)从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坚持“组织上入党,更要思想上入党”,注重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政治理论武装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列著作、党的政策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采取请专家讲党建理论,请纪委领导讲党规党纪,请上级领导讲政策,听部领导讲党课,学习优秀组工干部先进事迹等形式,抓好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将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落实到位。注重以组织讨论、考试测评等多种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将检验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之中,提升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严格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加非组织活动;严禁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严禁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取非法利益。

(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队伍

加强警示教育,让机关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选好人、用准人,大力推进精细化、精准化,坚持全盘布局、人岗相适、用人所长、开发潜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组工干部的选拔,首先要强调政治标准,决不能把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的干部,选拔到组工干部岗位上来。对组工干部的管理,要强调政治性,教育组工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完善“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立足于抓早抓小,加强对组工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言行监督,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行之有效的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小组活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锐器,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及时清除思想和行为灰尘,砥砺党性,改进作风。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行议题提出、调查研究、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初步会审、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组织实施、监督核查等“十步”工作法,坚持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预审、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对工作有顾虑、思想有疙瘩的干部,要加强谈心交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群众反映作风上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帮助干部找到缺点和不足,引导他们改正改进。

(四)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从严查细节小事做起,持续发力,将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实行公款送礼“零支出”、村(社区)进餐“零费用”、服务群众“零障碍”、违反禁令“零容忍”,加大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抹牌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守“严实”的标尺和底线,做到严字当头、实字坚守,形成良好的部风。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责任缺失追究,严防“为官不为”。一般干部发生庸懒散软问题,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追究分管领导责任;问题多发、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处理,对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深入开展“树立娘家人形象”活动,建好“三个之家”。持续开展组织部长和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推进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按照“三改五步”要求,建立“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备案销号制、限时办结制和定期通报制,将从严治党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以从严治党为主题,采取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专项整改、健全机制等措施,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部机关党支部制订集中学习计划,认真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召开部机关动员大会,请部领导作动员报告,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带头作出承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自学、听辅导报告、研讨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机关干部系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边学习、边思考,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问题。深入推进干部自学,每周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面完成干部在线学习课时要求每人每年须研读2-3本书,记一本学习笔记,撰写1篇调研报告,发表1篇心得体会文章,转化一次学习成果。

(二)深入调研,查摆问题。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党员群众提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在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为主题,采取科室讨论、部内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思想讨论交流。以“大组工网”为平台,请部领导与各级组工干部进行网上交流,共同商讨推进组织部门从严治党管党工作,增强思想讨论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围绕重点、突出问题分专题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务虚研讨,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凝聚思想共识。对征求意见和思想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若干重点专题,组织专班进行深入分析研讨,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深入整改,逐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组织工作、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思路举措,明确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干部队伍的具体措施,报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明确整改落实的事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并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在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的原则,对照整改方案,深入推进,全面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突出重点,逐项分解落实《中共黄冈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由组织部门牵头整改的工作任务。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每半年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检查,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从严治党工作长效机制。及时修改完善部机关管理制度和组工干部日常行为守则,形成具有黄冈特色,切合组织部门、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实际的从严治党、从严治部新常态。以最讲认真态度和钉钉子精神,狠抓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把能否执行规章制度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制度执行年度考核机制,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纳入绩效考核,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从严治党工作评议测评机制,定期组织群众对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评议测评和第三方调查,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根据测评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持之以恒地抓巩固、深化和提高,不断丰富和拓展从严治党工作成果。

四、组织领导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长雷邦贵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黄正林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办公室,刘堂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部机关从严治党集中学习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部机关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常务副部长黄正林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从严治党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部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主题实践等党建活动,各党小组组长兼任机关从严治党工作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党小组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市委“十个一律”规定,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抓党建或抓不好党建的,一律严格问责;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一律追究工作责任;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党员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利益团伙、山头主义,导致政治生态恶化的,一律严厉追责;对不正之风和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对不正确对待监督、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严肃调查处理。

个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人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不足

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2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3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中央决定,履行好主体责任,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面临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少数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滞后,存在责任分解模糊。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党委只是指挥员的角色,而不是战斗员,不必亲临一线;还有的认为一俊遮百丑,只要把具体工作做好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会伤和气,搞不好还会得罪人,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不敢真抓,存在“推推动动”现象;有的认为现在存在问题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即使抓了,也很难见成效,不如睁只眼闭只眼;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该抓,但具体到本单位情况又有畏难情结,靠上级查出问题后自己再动;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阵风,很快就过去,只做点表面文章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不必很认真。由于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带来危害认识不清,就不能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工作流于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的不死,扛的不牢。

(二)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同志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有的认为为工作得罪人何苦来;有的找理由百般推诿,遇事打哈哈,过惯了当好“好人”的生活,拉不开情面,发现苗头、不提醒,出现问题不批评,甚至帮助藏着。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讲的多、实干少,部署的多、落实的少;更有甚者遇到困难绕着走,怕引火烧身,遇难事就想撂挑子,回避矛盾,不正视问题,放任“四风”蔓延;随众心理强,认为法不责众,丧失了担当的意识和担当的能力,实际成了不正之风的保护神,充当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拦路虎。

(三)责任分解模糊。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一方面分解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分解笼统,不明确,如“党政正职负主要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等;其二存在责任交叉,看似多个部门负责,但又多个部门不负责。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硬性要求有的很难具体,落实起来有一定困难。

(四)考评机制设计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现行的考评只重视单位有没有违纪问题发现,导致谁反映单位问题,谁就成了阻碍单位发展不受欢迎人。监督难是主体责任落实的软肋。单位主要负责人权力过大,权力不受制约,大事不经研究,暗箱操作,造成了监督难。其次现行干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对干部普遍存在重用轻管的现象,大家热衷于提拔干部,做“好事”,不愿对干部日常监管,做“坏事”。最终导致考核机制简单,形式过于单一,监管手段鞭长莫及,使考核、监管留在纸上;有的考评属于粗放式,没有细化,千篇1律,造成执行难。

(五)责任追究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领导干部追究不力是造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一是不想追究。主要考虑同事感情、单位和部门利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者,百般开脱,能捂则捂,怕影响单位稳定,怕影响单位评先,怕影响同志团结;甚至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有的以“集体责任”淡化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使追责不了了之。二是不敢追究。特别是对位高权重者,同级追责难上加难,追责不成反被打击报复,害怕丢帽子、失位子,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灾难。三是怕社会不理解。发现问题一般是捂着盖着,谁捅破了这层纸,往往被视为不搞团结、想当官、害人的“小人”,导致正不压邪。四是标准不一,随意性大。追责标准不一,处分不具体,程序不明确,也往往造成追责难。考虑领导因素多,领导重视就追责,领导不发话就不追责。五是追责偏轻。对群众反映的线索,一经查实问题严重的,往往只给当事人以党纪处分就划上句号,名誉上是保护干部、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实质是拿党的纪律做交易。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六)领导重视不够。尽管“两个”责任多次发文,开了不少会。但由于具体操作难、见效慢,部分领导讲的多,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特别对同级领导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怎样更有效的监督,办法少,工作不深入,听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汇报少。对于已部署的工作,如“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谁来督查落实。对个别一把手的“任性”、不担当、不作为,发现后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说是常抓,事实是常而不抓。上级党委只要派人明察暗访找问题,事实上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看似隐蔽,实则非常明确,一查便知。只看领导重视度,是真抓真管,还是走过场,做老好人。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整改措施

从中央提出“两个”责任以来,经过各级党委不断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真正扎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篱笆,使之成为反腐倡廉守护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提高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1、把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参加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党委工作的始终,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2、树立担当意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敢于追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对出现问题不护短,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敢于向腐败亮剑。做到党委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不留死角,不留空间。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各负其责、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使党风廉政建设入心入脑。

(二)建立和完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及各班子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它不是某一方面单一的责任,而是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相互关联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最终统一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伟大工作中。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三到位”。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具体做到:监督到位,检查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三个到位”。

1、监督到位。监督到位,就是全方位、多视角进行监督。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跟踪。首先要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这是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建立和完善党内主体责任重要情况“双通报”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项巡视巡查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其次,加强群众的监督。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单位、党的领导干部要有极大的勇气,除国家机密外,把一切事情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参与,一切在阳光下运行。无私才能无畏。再者,接受媒体、网络等监督,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好转的动力。我们要借助媒体、网络等传播快、覆盖面广、参与性强的特点,正确引导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它将起到我们党内、群众监督起不到的作用。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正常监督是基础、群众监督是保证,媒体、网络等监督是动力,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强化领导,互相补充,多措并举,遵法依规,循序渐进,重点查处,就会得到群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好转。

2、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是激发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价体系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纪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委进行定期考核和动态考核相结合进行;评价体系要客观科学,要重实绩,操作性强,针对性强,把群众对本单位和本部门评价意见放在重要位置,让群众参与每个环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大群众评议力度。要真考真查,不走过场,及时掌握考评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真正达到依查促改、以查促建,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断地在探索总结中完善,促使党风政风从根本上好转。建立专业化、规范化、阳光化的监管体系,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实施全程监控和跟踪管理。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保证整改到位。对两次考评不合格的单位,给予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责任追究到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领导干部会面临到许多问题和难题,工作十分繁重和辛苦,并且“四风”已有土壤,盘根错节,长期存在。真正做到连根拔起,非一日之举,要有持之以恒的决心。这就要把新的问题和老的情况区别开来,分而对之。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作为的一定要严格追责,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但是一定注意方法方式,特别是在追责过程中不可过左,要确保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在对党委和主要干部实施主体责任追责时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追责在法律框架内按照程序进行。建立完善的党委主体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建立“一案双查”的追究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二是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充分运用有效地奖励手段,合理地运用追责结果,既彰显了对落实工作的肯定,又保证了责任追究的威慑力;三是建立完善追责程序,确保责任追究按程序规范、阳光运行,保证追责的公平公正;四是建立申诉制度,这是确保干部权益不受侵害的保险箱。这就给了干部话语权,在更大范围内有效防止出现问责不实、问责不清、问责不准的问题。

(四)要处理好三种关系。即正确处理党委主体责任与党委领导责任关系、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关系、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责任追究关系。能否处理好这三种关系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尽管在《“两个责任”通知》中已把责任分的清楚,在实际工作仍然有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等情况。其一,责任分解应具体、明确,便于操作,不能太过原则、太过笼统,导致谁都不知道谁该干啥,又都觉得可能与自己有关,工作起来无抓手,产生模糊认识,往往“两张皮”。另一方面,在制定责任时,尽量避免留有真空,更要防止责任交叉、任务不明。到底该谁管,还是都管,要责任落实到人。再者在执行过程中,防止不分部门、不顾实际把责任搞成一个模式,定统一标准,脱离工作实际、部门实际,造成执行难。同时要制定切合实际的硬性要求,完善的考评方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易落实、便操作,形成责任清、任务明、追责易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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