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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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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第一篇】

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市财政局近日印发《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改造闲置资源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学位将获5600元的奖补资金。

《办法》指出

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是对于改造闲置资源(不含小区配套幼儿园用房)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于当年完成审批、认定、开园的,按照审批的幼儿园办学规模学位数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学位安排5600元的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自开园当年起,分两年拨付。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办法》规定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须在每年9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别向市教委、市财政局报送奖补资金申请。

申请内容主要是本区当年改造闲置资源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总体情况,包括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所数、扩大学位情况、完成招生情况、奖补资金的拟支出方向、申报绩效目标等。

逾期未能上报的,当年不予安排奖补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后,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办法》要求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使用奖补资金须在政府扶持资金专户列支,不得转入幼儿园其他银行账户核算。使用奖补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须分类登记入账,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明晰。

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对奖补资金实施目标管理,结合各区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应当将项目名称、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园内公告栏予以全程公开,有条件的还可通过幼儿园门户网站公开。

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必须连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满3年。3年之内停止办园或不再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须全额退还奖补资金。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第二篇】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民办学校(幼儿园)延伸,贵池区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有力促进了民办学校(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全方位抓覆盖

坚持应建必建、应建尽建原则,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幼儿园),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小,党员少的本着就近就便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采取公办学校党组织“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加强对其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通过帮助其培养发展党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截至目前,组建14个党组织,涉及民办学校(幼儿园)43家,新纳入民办学校(幼儿园)18家,新增量达%。

多层次强队伍

采取“内选外派”方式,把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及时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从公立学校中选派39名懂党务、会管理的业务干部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65户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指导,为民办学校(幼儿园)带去新形势下的党建理念和工作模式,注入了新动力。通过“双培三帮带”活动等,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吸收到党内来,加大在一线教师、业务骨干、管理人员等职工中的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新发展党员2名,5名优秀教职员工培养成重点发展对象,32名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

标准化促规范

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纳入贵池区中小学综合目标考核,与公办中小学同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推行全程纪实管理。严格落实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对照标准全面体检、查找问题,对照标准自我查缺补短、自我完善提升,确保党组织规范化运行,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立体化抓载体

搭建符合民办学校(幼儿园)特点的党组织活动载体,积极开展以“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比双争”活动。扎实开展具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突出“红色、关爱、志愿”等主题。积极引导党组织主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爱心帮扶工程”,促进民办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精准帮扶。全区民办幼儿园61所,校内资助困难幼儿567人,资助资金万元。

制度化强指导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在设立审批、年度检查、监督管理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在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登记的同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建立党组织,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在年度检查的同时检查党建工作,在评价办学水平的同时把党建工作纳入评价指标;在开展教育督导的同时指导党的建设。区委教育体育工委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和发展的重要问题,把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推动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第三篇】

“作为一所成立10年的民办园,在去年州示范性幼儿园验收中获得满分的优异成绩,党支部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日前,延吉市三星幼儿园园长、民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书记李桂华在分享自己的办园经验时说。

为全面加强民办园党建工作,延吉市教育局根据民办园党员数量和分布特点,采取“联合组建、单独组建、派驻党支部”等形式,广泛开展“双覆盖”工程,并要求各民办园把党建工作纳入幼儿园章程,做到党建与教学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目前,全市95所民办园,已成立2个独立党支部,1个联合党支部和15派驻党支部,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100%全覆盖。

延吉市民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就是市教育局党组首批指导建立的党支部。“起初我们只是按照教育局要求成立了党支部,它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并不清晰。”党支部书记李桂华坦言。可随着党支部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她发现党支部活动成了解决自己提升办园水平的“金钥匙”。

民办园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是办学的最大难题,党支部成立后,民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围绕师德师风建设、专业素质培训等开展了党员教师示范班、示范课、示范岗等活动。“没想到通过这些活动,在教师队伍中迅速凝聚起了一股积极向上的力量。人心齐了、队伍稳了,才能提升办园质量,否则再好的办园理念也落不了地。”民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尝到了支部活动的“甜头”,更加重视党建工作,并将支部活动融合于园所建设的各项工作中。

为保障民办园党建工作全面推开,市教育局组织成立了民办幼儿园园长协会,将全市各民办园出资人集合起来,把党建工作根植于协会的各项活动中去、把协会的各项工作纳入教育系统整体的党建工作。对协会下达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评优指标,并设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深入到协会各党组织,对如何开展党建阵地建设、培养党员等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指导。“抓党建 带协会”的工作模式,为全市民办园的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提升民办园党建工作水平方面,延吉市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园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和党支部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民办园党组织党建工作呈鲜明特色。延吉市教育局积极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指导各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党日活动、专题知识讲座、组织生活会为常规动作,以民办园到公办园挂职锻炼、党务干部微党课大赛、民办教师师德师风演讲会、民办园园长培训为精选动作,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营造了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ZHUZHU乐园幼儿园党支部发挥党员教师集体智慧,开设富有特色的幼儿课程,以党员教师班开展“我班我故事”主题活动引领全园教师共同成长;伟才幼儿园不断加大党支部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统领作用,积极开展党员教师示范班、示范课等活动;民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围绕“强化核心、围绕中心、凝聚民心”为主题,与家庭、教职工、薄弱园结对子,开展“大手牵小手”“ 民办幼儿园党支部跟岗交流”等系列活动,把党建活动从幼儿园延伸到社会,促进党建工作与治园保教深度融合。

随着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延吉市民办园党员队伍迅速壮大,目前延吉市民办园共有54名正式党员,积极分子80余名。每年都有约1/5的教师提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正日益引领者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第四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名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幼儿园。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同江路1号。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西海岸新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西海岸新区教体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山东易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30___万元。出资人山东易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0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___15_个班共400人。

(六) 招生区域: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湾小区 。

第三章 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 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5 人。

第十条 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罢免、增补理事;

(二) 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 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局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 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九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条 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园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二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园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园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李焕霞。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七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幼儿园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二十八条 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九条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地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 山东易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益;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会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 本单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教师管理制度;

(四)学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青岛市教育局审查。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了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幼儿园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_2017年__9月1_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理事会成员签字:

申办人(签字):

20xx年 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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