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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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第一篇】
20-年,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争做创新转型标杆区、文化传承标杆区、生活品质标杆区和社会治理标杆区,加快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总体目标,围绕“四个全域化”、“三联三领”等中心工作,以省市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为指导,巩固“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重点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现将一年来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义,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根本,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党内监督,全年我们围绕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履行好监督职能。
(一)紧抓党的建设,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督促部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监督党群部门,看规定动作全不全。根据区纪委《关于印发20-年区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上党廉办〔20-〕1号)内容,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间表》,督促各部门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作风效能承诺书,制定责任、项目清单,确保年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每季度落实专题研究会议,确保建设工作落在平时,长抓不懈;按照《20-年上城区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上委办〔20-〕第30号)要求,督促各牵头部门及时制定作风建设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报送各阶段性成果;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议事机制为重点,全年列席各部门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议17次,监督“三重一大”决策过程66次。
抓住关键少数,看班子行动实不实。严格按照区纪委要求用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推动第一责任人督促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整留下“监督痕迹”;以“从严治党怎么看,党风廉政怎么干”为主题,在工作例会上听取10家单位纪检分管领导述职;监督检查中增加与班子成员谈话环节,重点了解谈话对象对亲自上廉政党课、组织监督自查,开展一般性提醒谈话等规定工作的认知和参与程度。
跟踪整改进程,看自查自纠硬不硬。根据年初党风廉政责任制反馈意见,我们要求各部门对照整改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内容与年度主体责任建设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融入实处。有效运用常规监督,分别于3月、6月、11月开展3轮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并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春节、国庆期间对7家单位开展值班情况及作风效能检查;片组协助第二纪检组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作风效能暗访,重点对区档案局、区编委办的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监督。
围绕特色清单,看自选动作有无创新。根据党群部门工作特点,我们为每个监督部门设计了一项特色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并通过参与式监督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如配合区委统战部制定民主党派人士廉政宣讲系列活动方案,开展区管干部中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就如何规范行使公权力开展讨论。督促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等部门健全完善专项工作规范和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有关单位先后修订完善了《上城区文创资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团区委机关临时用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上城区志愿服务工作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上城区科普资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上城区优秀工会干部评选管理办法》等等。
(二)围绕工作重心,找准切口体现责任担当
在“三联三领”、“四个全域化”、“最多跑一次”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我们不仅仅作为“监督员”,更作为“实践者”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积极领办一线任务,力所能及地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主办与监督”双重工作成效。
抓服务保障,开展会风监督。在区党代会和“两会”期间,我们围绕监督换届和“两会”纪律,参与会议保障工作。按照区委整体部署,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开展区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员考察工作,配合区人大办公室完成“两会”期间提案组相关工作。整肃会风会纪,配合区纪委开展党代会、“两会”期间相关监督工作,严格请假制度,严肃会场纪律。
围绕“三联三领”,探索递进式监督。根据区委“三联三领”工作的相关部署,按照区作风办《关于对全区“三联三领”工作开展纪律监督的通知》精神,我们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联系驻在单位挂包的近江西园社区退休党员支部,结对困难党员,参与社区“五.一”美化环境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支部党员家庭5户,收集社情民意2条。同时结合项目领办和基层挂职特点,我们制定了《“三联三领”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方案》,对区编委办公室等6家单位开展挂职干部作风监督。我们走访了挂职干部所在街道、社区和现场指挥部,了解干部挂职期间工作执行和作风建设情况,听取现场负责人意见建议,与相关单位建立沟通长效机制,确保“三联三领”期间信息通畅、监督到位。
护航“十九大”,开展维稳监督。把维稳安保工作作为特定时段最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走访了区“十九大维稳安保专班”,及时建立了同步响应机制,坚持预警信息每日一报。联合街道纪工委,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应急响应效率,确保保障期间涉稳重点人群状态可控,突发事件及时处置。10月12日至15日,参与区委大督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分组的专项监督行动,检查涉隐患高层建筑5栋,人员密集公共场所16处,发现未整改到位问题11项并告知相关管理责任部门限时处置。
聚焦“最多跑一次”,开展综合监督。全面围绕市跑改办对区“最多跑一次”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配合区编委办开展“最多跑一次”阶段性自查,重点就窗口服务力量配置等建设薄弱领域提出整改建议;积极参与“五大兵”系列活动,到行政服务窗口开展志愿服务,结合作风监督和民情收集,整理优化服务建议4条并报区行政审批办公室获得采纳;10月下旬与第二纪检组共同开展“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试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6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10个社区百通岗开设和服务情况,发现问题5项并向区纪委提交专题报告。
(三)借力专项监督,深入整治重点领域
根据区纪委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的重点内容,我们通过借助区总工会、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业务科室和各派驻、纪工委片组的协作力量,围绕年度重点整治领域开展系列专项监督。
专项督查社团协会,清理违规兼职,确保管理规范有序。按照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部署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梳理领导干部在社团协会中的兼职现状,对其中6家协会存在的兼职不规范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及时办理注销或任职变更程序,同时抽查区法学会和区工人俱乐部当年经费使用明细帐,未发现存在协会经费使用不规范情况。
专项督查干部出入境证照管理,确保严格落实干部出入境管理制度。根据干部出入境证照管理有关要求,8月中旬我们参与了区纪委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审批专项监督,抽查2家街道及3家区直行政部门,发现问题4项,形成工作建议3条,为四季度全面执行干部因私出入境新政提供现状分析成果,夯实监督基础。11月又根据新政推行要求,对归口部门的管理审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检查,对管理仍不到位的两家部门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单》。
专项督查公务通讯,确保公务通讯管理到位。公务通讯套餐使用专项检查中,就区委宣传部网络舆情员流量补贴和区委政法委“平安通”网格通讯设备的使用合规性专题报备区纪委,形成统一指导意见。同时检查全年相关支出明细,逐一核对公务通讯套餐涉及人员和支付标准,杜绝公务活动使用中掺杂私人通讯和数据流量。
(四)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运用巡察成果
我们综合运用结合两年以来综合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对被巡察单位“提醒不缺位,要求不放松”。
一看部门巡察整改新局面。配合区委巡察办于今年3月对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开展巡察工作,积极参与巡察中财务核查、项目核查、谈心谈话等各项重点环节。巡察中对两家单位提出的11个方面28项具体问题,我组一道参加他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寻病根、开药方,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修订相关补助发放标准,严肃指出整改推进中出现的畏难情绪和宽松软情况,严格要求对相关人员的提醒谈话和超标支出退赔工作执行到位。
二看文创办巡查后新面貌。作为文创办的重点整改内容,对20-年区级文创资助类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全程跟进,要求文创办扎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新制定的《区级文创资助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项目申报、三轮审计、专家评审、讨论立项,对标补助等各重点环节工作要求,对不符合资助资格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目前即将进入立项与补助发放公示阶段,项目立项和补助标准执行的规范程度较去年均有明显改进。
三看区科协“回头看”后新变化。继20-年底对区科协开展巡察“回头看”后,今年我组以党风廉政日常监督为结合点,针对向区科协“回头看”中反馈的四大类问题整改情况,围绕“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性、科普项目评审规范性、固定资产登记规范性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否决“三重一大”议题2项,并要求主要负责人针对相关工作中对政策规章把握不到位的情况,向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开展一般性提醒谈话。截至目前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科普资助项目和固定资产责任人缺失的情况,巡察“回头看”整改效果明显。
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第二篇】
今年以来,为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哈尔滨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乡镇和部分部门实行了“纪检”、“监察”双派驻制度。撤消了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驻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教育纪委、卫生纪委,成立驻教文卫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负责包括文体局、广电局和计生局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撤销农委纪委、水务纪委、畜牧纪委、林业纪委、农机纪委,成立驻农业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负责包括水产总站和扶贫开发办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确保改革收到实效,按照《中共通河县委关于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的意见》,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正确认识派驻机构的定位
1、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性质。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实现了业务工作责任主体与工作监督主体分离,实现了“分兵把守”到集中力量实施监督的转变,实现了由班子内部监督到部门班子外部监督的转变,更好的加强了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2、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地位。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改革了过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双重领导”体制,改为县纪委监察局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垂直领导。纪工委监察分局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正常工作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及纪工委委员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辖区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地(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调、配合、指导和监督,有关情况及时与辖区乡镇(部门)党委、政府沟通。
3、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1监督检查监察辖区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党政“一把手”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2监督检查监察辖区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及乡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3经批准,初步核实辖区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辖区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辖区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4协调指导辖区乡镇(部门)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辖区乡镇(部门)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6开展调查研究,对所辖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7每年对所辖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和有关专项评价。8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有效履行派驻机构的责任
1、把握责任重点。要关注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勤政情况,乡镇部门管人、管钱、管物的关键部位,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要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从协助辖区内乡镇(部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加强预防腐败工作上着力,从推动驻在乡镇(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上着力,从发挥派驻机构查办案件职能作用上着力。
2、明确责任划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辖区党委负全责,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检查指导;对于基层上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权限,涉及部门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由派驻相应部门的纪工委监察局或党委纪委负责指导,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实行属地管理,由部门所在地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案件查办。县纪委监察局的各室(办)负责联系和指导纪工委监察局开展好相应工作。
3、搞好责任分解。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辖区内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派驻机构的工作方式
1、开展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监督、审计监督、信访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和暗访暗察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
2、强化工作联系。采取有分有合工作方式,实行重点联系辖区乡镇(部门)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驻在中心乡镇(部门)办公,经常深入重点联系乡镇(部门)开展工作。书记、分局长及每名委员分别重点联系一个乡镇(部门),并定期交流轮换。
3、参加有关会议。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员参加辖区乡镇(部门)有关党委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纪工委监察分局按要求参加县纪委监察局有关会议和组织活动。按要求参加全县重要会议和战线工作会议。召集有关会议,传达部署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
4、健全工作网络。采取各党委推荐,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命的方式,在辖区内聘请若干名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员、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监督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由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发放证书,并负责培训,构建有效的工作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四、派驻机构的工作职权
1、检查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查阅辖区内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
2、问询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以当面询问或发函方式要求辖区内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就纪检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3、制止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建议辖区内乡镇(部门)停止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4、建议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辖区内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等等。
5、谈话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对辖区内党政班子党政副职、基层站所长、村级班子成员进行工作谈话、警示教育谈话和诫勉谈话。受县纪委常委会委托对辖区内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工作谈话和警示教育谈话。
6、考核权。按照《通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求,强化工作检查,注意掌握情况,协助县纪委做好辖区内党政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7、问责权。按照《通河县关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辖区内未达到责任制规定要求的各级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建议县纪委监察局和有关部门给与党纪政纪处分、进行组织处理、取消荣誉称号和评先评优资格。
8、督办权。督促辖区内党政班子及时办理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各类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协调督办县纪委监察局直接交办辖区内党政班子的各项工作。
五、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保障措施
1、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须提前通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拟提拔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须征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意见。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情况须及时告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2、列席党委会议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派人列席辖区内党委会议、行政班子会议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3、文件抄送传阅制度。县纪委下达各党委的文件要抄送纪工委,上级和县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要送纪工委传阅。各乡镇、各部门印发的全部正式文件须及时抄送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4、实行交叉巡视制度。县委成立派驻祥顺乡、富林乡、文教卫生和农业4个巡视组,巡视员由各辖区党委聘任,发放巡视员证书,并报县纪委备案。巡视活动的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由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巡视工作采取异地巡视的方式,巡视结果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
5、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纪工委监察分局辖区内分别建立宣传教育、案件查办和监督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6、强化内部监督制度。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通河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对发现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行为,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第三篇】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xx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全面推进委机关纪律和监察监督、乡镇和村级延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改进巡察反馈、移交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及时跟进问效,督促被巡察单位节点推进,按期有质量抓好整改。现将监督检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律挺在前,监督全覆盖
(一)严实深细并举,扎实开展委机关纪律和监察监督工作
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调研xx次,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亮点、疏漏,及时收集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总结提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三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对“四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两次一条龙排队检查,督促各单位填写承诺书xxx余份,填写记录表xx余份,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xxx余份;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开展严肃追责,特别是就环保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xx余人次;就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十乡镇书记、乡镇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xxx余人进行集体约谈;对落实市委巡察组工作安排不力的三名乡镇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立案查处xxx、xxx、xxx、xxx等单位“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案件x件x人,涉及各单位“一把手”x人。
2、强化日常监督。一是摸清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底数。对全县所有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进行重新摸底统计,并全部建立廉政档案。经统计,我县监督对象共计xx人,监察对象共计xx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共计xx人。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树木”与“森林”的情况。坚持固本清源,以正确思想引领意识形态航向。坚持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牢牢把握反腐倡廉“话语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一是抓责任落实,把好政治方向。县纪委常委会先后2次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传达学习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坚持抵制错误言论,着力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深刻意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是抓学习导向,廓清思想认识。机关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机关学习计划当中,建立政治理论每周一学、党纪条规每月一讲、专题党课每季一课“三个一”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通过集体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党代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学深悟透意识形态“四个事关”重要意义,引导机关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32次、专题辅导4次、研讨交流4次,撰写各类心得体会文章108篇。
三是抓教育引领,消除反腐杂音。针对党员干部存在“过头论”等反腐败思想误区,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并在会宁纪检监察网、“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学条例谈体会”栏目,展示心得,交流体会,共分10期选登30篇党员干部优秀体会文章,廉政谈话重点岗位人员116名,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形势判断上来,有力回应了当前有关反腐败的各种“杂音怪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抓宣传造势,抢占主流阵地。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今年以来,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甘肃日报、甘肃纪检监察网、白银日报、白银廉政网等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刊载新闻稿件550多篇,其中省市级媒体刊发130余篇,有力宣传凝聚了正风反腐的强大正能量。同时,积极加强舆论阵地建设,依托会宁廉政教育短信平台、会宁纪检监察网、“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会宁廉政”微博和会宁县纪委头条号等宣传载体,打造“五位一体”党风廉政宣传平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问题83起124人,形成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大声势,增强了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营造了从严从紧的浓厚氛围。
五是抓党风民风,营造良好风尚。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去年,我们举办了“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采访录播“祖厉家风”专题视频23期,评选出“会宁最具影响力的优良家风”故事10个,举办“线上线下”专题活动展,约5万余名党员干部群众参观展览,活动被评为“20xx年会宁县十大新闻”之一,并荣获“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今年,我们继续巩固深化“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活动成果,举办“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4-列实践活动,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良好家规家训和优秀家风故事,共征集家风主题文章252篇,评选出“会宁好家风”故事10个,形成了以党风带民风促清风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跟踪问效,以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通过政治巡察、日常督查等方式着力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强化政治巡察功能,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大纪律”标尺,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采取“望闻问切”巡察方式和“1345”工作法,扎实开展巡察,认真查找政治偏差。今年4月,成立2个巡察组,对2个乡镇开展“政治体检”,共发现各类问题37条,其中,移送核实类27条,移交整改类10条,目前相关问题和线索正在办理中。
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
。紧盯“关键少数”,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初,组织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乡镇、各部门督导检查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紧盯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及时提出批评、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准则》《条例》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开展《准则》《条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和纠正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在监督检查《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时,把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四是把意识形态纳入网络舆情防控重要内容。依托县网信办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时掌控和引导舆情走向。今年以来,共搜集涉纪涉腐网络舆情55条,转办领导批示11件,目前全部办理完结。同时针对纪检监察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3件持续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化解,切实消除可能引发舆论炒作风险点。
(三)坚持从严执纪,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把意识形态纳入-6-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公开场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处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四室联审”,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政治、廉洁状况,对信访反映单位组织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向有关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73人次,37名党员干部被终止提拔或评优选先。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范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检查、同考核,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开展检查考核。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意识形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下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
二是学习教育缺乏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有欠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效果还需加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四是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面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愿意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抵制、不斗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整改。
一是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二是在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常态化,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在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
。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两面派”“两面人”。
四是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于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推动《准则》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实际行动。
五是在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水平上下功夫。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打造会宁纪检监察网和“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两大宣传主阵地,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和培训力度,举办好“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在加大意识形态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县委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督查的重点内容,突出政治态度和政治方向,整体把握全县意识形态状况,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传播负面言论等行为,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第四篇】
按照巡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纪检组成立以来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派驻xxx局纪检组于x年x月x日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纪检室。行政编制为x名,核定职数组长(副局级)x名、副组长(正处级)x名、室主任(副处级)x名。目前实有人数x名,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各x名,工作人员x名。根据《xxx的通知》(xx发〔xxx〕x号)规定,派驻xxx局纪检组负责xxx、xxx、xxx等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有关信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
1.信访件办理情况。从xxx至今,纪检组共收到涉及xxx局的信访举报件xx件,已办结xx件,正在办理xx件。其中,反映涉嫌不作为、乱作为xx件,反映涉嫌违反组织纪律xx件,反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xx件,其余xx件为纪检业务范围外。
2.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xx年xx月至今,纪检组共受理涉及市xx局的交办件及问题线索xx件,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xx件,正在初核的xx件,正在立案审查的xx件,转化为问责的xx件(xx\xx)。
3.追责问责情况。纪检组成立以来,直接或参与处理的干部有xx人次,其中,组织处理xx人次:提醒谈话xx人次,书面检查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纪律处分xx人次:党内警告xx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x人次,xx。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xx年xx月,纪检组收到市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市xx局1名处级干部xx的问题”的群众举报。纪检组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在开展的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全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记录混淆,且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少数基层党支部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记录过于简单;个别基层党支部上党课的次数没有按要求落实;少数党员对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还不够熟练。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八个方面的情况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聚焦主业,专责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协调方面
一是发挥了助手作用。
按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主体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廉政防控措施,并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发挥了协调作用,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13个村居、镇属事业单位编订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向党委做了《廉政承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我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治理庸懒散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镇党委有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队伍建设方面
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镇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切实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二是我和纪检监察助理全程参加南通、如皋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积极与市纪委业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三是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到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以纪检干部的实际行动树良好形象、纯廉政之风。
(三)廉政教育方面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协助镇党委通过召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两个责任”,并由各村居书记、部门负责人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8份,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通过开展本镇新任干部廉洁知识测试、510演讲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意识;三是每季度的季度点评会议上通报本镇党员违纪典型案例以真实案例来警醒镇村干部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20-年,***共进行镇村提拔和新任干部任前廉洁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36人次,制定防控措施63条。五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按照履职的要求,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
(四)预防腐败方面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截止20-年12月底,***共进行镇村“三新”干部任前廉洁谈话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人次,制定防控措施-条。二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要求全面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另外,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接受组织监督,20-年共18人次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开展清查党风廉政建设“四清单”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条,细化纪委责任共-条。
(五)严明纪律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明纪律,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管理制度。
(六)正风肃纪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及“吃喝风回头看”行动,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值班期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
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搬迁、重点工作推进、治污工程、南美虾整治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凤山社区干部李勇军在是效能办督查中说谎给予了党内警告,对取消在编村干部的处理,其余有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受到扣发补贴经济处罚,便民服务中心5人上班时间手机购物、玩游戏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纪律审查方面
合理运用“一种形态”,提醒教育常抓不懈。今年以来,镇纪委运用“一种形态”处置59人,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案件查处,惩治违纪行为。今年镇纪委共立案29件,分别是刑事判决类1件,失职类7件,行政处罚类5件,违反工作纪律类3件,违反财经纪律类13件。共有2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在每季度点评大会上,通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八)严肃执纪方面
镇纪委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坚持检查、暗访、查处、治理、曝光、通报相结合,确保作风效能建设落到实处,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深入治理“庸懒散奢软”问题,使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镇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点,镇纪委开展相关督查8次,暂未发现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二、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对纪委工作仍持不理解态度;二是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提高;三是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方法不够多,体制机制上不健全,腐败的发现和揭露机制不完善,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的质量不高,查实违纪案件线索较少。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打算
一是积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五是强化查办案件力度,提升办案效果;六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聚焦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切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