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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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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第一篇】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及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82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8件(A类),占总数的%;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9件(B类),占总数的%;列作参考的有5件(C类),占总数的%。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63件,占政府承办件的%;表示基本满意的19件,占政府承办件的%,总体满意率达到了100%。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190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39件(A类),占建议总数的%;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5件(B类),占建议总数的%;一时难以解决的有6件(C类),占建议总数的%。从反馈情况看,总体满意率达100%。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强调办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议办理作出专门批示。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的重要抓手,形成秘书长总调度,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分头抓,督查室跟踪问效的推动机制。

为使每件建议的办理结果都尽可能符合代表的要求,确保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务必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办理前赴代表所在地或工作单位与其见面,了解其建议意图;办理中及时与代表沟通,听取其想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上门征询代表意见,对确因客观条件或政策因素所限、短时间内难以落实的建议,耐心细致做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市交通局在5月下旬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与8位代表进行面对面集中会商。办理期间,在督促承办单位做好与代表沟通衔接工作的同时,市政府督查室也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对部分建议的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抽查与回访。

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议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对有重点建议提案及办理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主动上门了解办理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确保整个办理工作按计划、按要求顺利推进。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都按照建议办理的登记、分转、督办、复函、报告、检查、归档等流程进行落实,答复函按照规定的格式起草,做到实事求是、措词诚恳。健全办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流程予以固化,通过程序予以控制,通过制度予以约束,在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承办件上会制度、B类件“回头看”制度和办理单位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政府系统办理工作;针对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4件建议,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二次办理,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见面率、解决率、办复率和满意率。

通过主动衔接实现交办尽量早。在市“两会”期间即着手政府系统建议的登记、分转等工作,实现在1月31日即市“两会”召开的当月就拿出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初步交办方案。同时,通过沟通对接在2月5日就拿到初定需政府系统主办的建议正式交办件,2月中旬就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分工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微信督查实现了督办尽量勤。建立“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微信群,要求35个承办单位各落实一名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并指派其加入上述微信群。利用微信互动性强、沟通方便等特点,进行办理调度、督查与倒计时提醒等,既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调度督查,又杜绝“文山会海”。通过建立办理台账实现调度尽量快。建立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沟通、回复等情况一一登记,根据办理工作时限对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在倒计时5天时,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快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复工作的通知》,确保全部建议按照规定时限办复。

年内,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的审核,不仅审核格式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到位,而且还对办理内容进行审核,查看建议是否得到落实、列入计划情况是否属实及承诺措施是否恰当等。对审核发现答复格式不正确、程序不到位的,要求承办单位进行整改;对答复内容不实、敷衍了事的,一律责令重办。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第二篇】

2020年,市林业局共承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建议1件。编号为175,内容主要涉及:关于建立生态林保护长效机制的建议。现已全部办复,代表满意率100%。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按照总体部署、分头调研、共同研究、分别办理的工作思路,我局及时召开建议办理推进会,牵头领导会同主要牵头科室与协办单位、协办科室建立了联合办理机制,制定人大建议的办理方案,明确办理任务。

(二)深入调研,确保质量。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广泛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了生态林建设走访调研,了解客观真实情况,积极主动查找政策依据,主动听取建议人的意见,并将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汇报,由相关领导牵头协调各部门会同解决。注重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提高办理的质量,着重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

(三)规范程序,依法办理。在承办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遵循交办、办理、审查、答复、见面、总结等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以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将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大补植和技术帮扶力度。重点对2013-2017年森林增长工程范围内的缺失林木进行补植,并提供技术帮扶,有效巩固生态林建设成果。三是建立生态林政府补偿机制,加大补偿资金、延长补偿年限。

(四)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建议办理之初,我局即积极和代表沟通,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建议办理过程中,坚持做到和人大代表及时沟通,办理过程保持联系,持续征求代表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第三篇】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医疗卫生体系的响应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在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各地高度重视医院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在原有的区域传染病诊疗机构和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从拓展空间、增加床位、夯实定位、提升能力等入手,建设区域公共卫生安全堡垒,部分重大项目已经启动建设。如何发挥国有资金的使用效应,避免后疫情时代资源的闲置、浪费,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建议,在新建和改建医疗机构中,引入弹性空间的设计理念,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国是一个有着超14亿人口的大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共卫生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坚持平战结合,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回顾新冠疫情应对实践,医院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前线,在设计中引入弹性空间理念尤为重要。有助于以适应平战状态下,不同收治规模、病种结构下,医院功能定位的高效转换,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收治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如,病房、门诊等普通诊疗区域平时用来接诊和收治常规病人,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迅速转化为应急救治场所;或是停车设施平时用于就诊者车辆停放,战时迅速转化为应急方舱,用于医疗救治、隔离观察或收容休整。

医院弹性空间设计主要研究空间以及人的需求变化,所预想空间功能、形式等各组成要素与之相适的变化及调节行为,是应对需求变化的一种策略,能够满足多样和变化需求的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设计。

医疗机构的弹性空间设计既是处置突发公共卫生风险的需要,也能应对突发局部战争。在医院建设中,引入弹性空间设计理念,可与城市人防工程体系有效融合,成为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战时可为伤员救治场所,实现军地协同,提升后勤保障能力。

建议:

一、推进医院弹性空间设计。弹性空间设计允许多种功能在同一空间中发生,节约资源,功能之间的转换便捷,实现对同一空间的多功能支配。建议在“十四五”时期的大体量医院建设项目中,采用弹性空间设计理念,高度关注常规诊疗区域,如门诊、病房,公共设施区域,如停车场、绿地等的弹性空间建设。以智能方舱停车库为例,其整体框架采用环保、轻质、高强、隔热、防辐射、耐腐蚀、易清洁材料,展开后的方舱可同时容纳两张床位,内部配备空调、生命监护系统接口、医用氧气接口、5G网络、电视信号接口、外接电源接口,可与配备具有卫浴功能和污水处理系统的方舱联合使用。医院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方舱功能,除了病房外,还可改造成为物资仓库、护士站或简易手术室等。

二、推广医院弹性空间理念。建议在正在设计和在建医院项目中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可分步实施。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弹性空间设计纳入了医院建设的标准规范中。

弹性空间设计可更好地体现医院“平战结合”的功能定位。以上海市为例,城市人口约2500万人,车辆拥有量约450万辆,在上海市三甲医院试点应用,一方面可应对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另一方面缓解就医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前沿阵地的应急处置能力。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第四篇】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这部《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经过调研发现,做好新旧法的衔接工作尤为重要,且刻不容缓。

一、新旧法衔接推广困难不容小觑

据国家司法部门统计,《民法典》的1260个条文中,保留条文占%;新增条文占%;实质性修改条文占%;非实质性修改条文占%。

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贺荣副院长在2020年12月3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经前期梳理统计,建国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2020年6月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的原则是: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坚决废止。以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也就是说,旧新法之间出现了大量不一致,所以新旧法的衔接工作任务繁重,且意义重大。

二、新旧法衔接推广不好,恐埋下隐患

进入2021年,法律准绳发生了重大变化,势必影响人民群众的思维判断和行为习惯。新旧法的更迭,也必将产生大量人民内部的矛盾。

调研发现,关于小区物业收费的问题就是一个焦点。《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对此,有著名律师解释说,该部分收益首先要扣除合理成本,比如开发商建设临停车位的费用、物业公司增加的服务成本等,剩余部分归业主共有,用于冲抵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具体用途。

对于这个新变化,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居民已经产生了矛盾,对“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管理、使用等问题发生分歧,不仅物业费收缴困难,而且激化了双方的对立情绪。究其原因,就是新旧法衔接推广执行不到位,而这些工作最好由第三方(政府或司法部门)来完成,才更有权威度和可信度。

物业管理只是一个例子。《民法典》有很多新内容需要让相关企业和群众了解并敬畏,否则恐怕会让某些人以“不知者不罪”“等待相关部门通知”等借口钻空子,更会为日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埋下隐患。

三、新旧法衔接推广工作刻不容缓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的基本目标。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树立行为底线和处事标准,唯有在矛盾和案件发生前,统一人们的思想、强化人们的守法意识,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建议一: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旧法的衔接推广,把普法工作摆上当前重要的日程上来,成立专人专班,发动各种媒体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建议二:司法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在办案环节准确把握新旧法衔接的标准,加快审理和曝光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现身说法、以案普法,敲响警钟、加快推广。

建议三:政法部门要组织热点行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中培训,重点针对本行业涉及新旧法衔接的内容进行讲解和说明,并围绕《民法典》编纂行为手册,明确行业新标准、提供解决突发问题的预案,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建议四:教育部门要承担责任,从学生教育入手,制定普法教材,设定普法课程,开展普法活动,让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许多家庭带动整个社会。

建议五:要号召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律师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志愿者等社会团体和组织,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给予专业指导,全面提高新旧法的衔接推广速度和效果。

毋容置疑,处理纠纷和审理案件的投入,远远高于事前普法工作的投入。另外,这两种行为的社会影响更不言而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旧法的衔接推广工作既任重道远,又刻不容缓,也必将成为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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