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定位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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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定位1
一、 政治的概念和定义
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政治是最高科学,人类试图改善生活并创造美好社会的活动就是政治。政治首先是一种社会活动,它永远是双向的交流,而非个体的独白。政治在最广以上是人们制定,维系和修正其生活的一般规则的活动。
作为政府艺术的政治,政治是与国家有关的事务。
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超出了政府的狭窄范围,延伸到被视为“公共生活”或“公共事务”的领域。
作为妥协和共识的政治,政治被看作解决冲突的特定手段,即:通过妥协,调解和谈判而非武力和赤裸裸的权力来达到目的。
作为权力的政治,是最广泛也最为激进的,它不再将政治限定于特定的场域,而认为在所有社会活动和人类生存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政治在发挥作用。
二、 主要的政体
西方多头制:一般指现代代议制民主的制度与政治过程。一般特征:1相当地容忍反对声音,至少使之足以制约政府的专断倾向。2政治参与的机会必须相当广泛,足以确保高水平的大众回应。
新民主制:指民主巩固的过程没有彻底完成的政体;民主尚未成为唯一的游戏规则。
东亚政体:特征:1它们重视经济发展甚于政治目标,优先考虑促进经济增长与繁荣,而不是扩大西方公民自由意义上的个人自由。2人民多支持“强”政府,往往会容忍强势的执政党,普遍尊重国家权力。3强调忠诚、纪律和义务,民众也普遍倾向于尊重领导人的权威。4东亚地区非常重视共同体和社会的凝聚力尤其是家庭。
伊斯兰政体:旨在建立神权政治,是一种宗教权威应凌驾于政治权威之上的原则。
军事政体:通过操纵军权和进行系统压制而得以生存。主要特征,是根据某人在军事指挥链条中的位置来确定其政府领导职位。
三、 政治意识形态核心要素
意识形态是一套有或多或少内在一致性的思想观念,不管目的是维护、修正还是推翻现存的权力关系体系,它都提供了有组织政治行动的基础。特点:1通常以世界观的形式解释现存秩序,2提供一个理想未来的模式和美好社会的构想,3勾画政治变迁何以产生并应该如何发生。
自由主义
早期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学说,它抨击专制主义和封建特权,鼓吹立宪政府,后来又主张代议制政府。到19 世纪早期,一种与众不同的自由主义经济信条形成了,它颂扬自由放任,抨击政府干预。这成为古典自由主义的主要特点。19 世纪晚期以来,出现了倾向于福利改革和经济干预。这成为现代自由主义的特有内容。
自由主义的要素:1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原则。2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优先于平等、正义和权威。3理性: 自由主义者相信世界有一个理性的结构,它可经人类理智的运和谨严的探究获得揭示。4平等:认为个人“生而平等”重视个人权利和资格,特别是法律平等和政治平等。5宽容:相信宽容既是个人自由的保障,也是社会富足发展的手段。6同意:在自由主义观点中,权威和社会关系应基同意或自愿一致。7宪政:信奉有限政府。
古典自由主义:信奉“占有性的个人主义”和“消极”自由,信奉建立最小或守夜人性质的国家,有着对自由市场机制的坚定信仰。
现代自由主义:信奉“发展性个人主义”和“积极”自由,信奉“大政府”和国家干预。
保守主义的要素
1传统:保守主义思想的核心观念2实用主义:所谓实用主义就是相信行动决定于实际的环境和目标,也就是由“发挥作用者”来决定。3人类的不完美性:保守主义的人性观普遍比较悲观,认为人类是有限的、依赖性的和寻求安全的动物,愿意接近熟悉的、尝试过的和已验证过的事物,需要生活在稳定和秩序的共同体中。4有机体论:保守主义者并不认为社会是人类运用灵巧的心智设计的制品,而是在传统上视之为有机的整体或活生生的实体。5等级:一个有机社会当中,社会身份和地位的分层极为自然且不可避免6权威:权威在某种程度上总是“自上而下”行使的,它为那些因缺少知识、经验或教育而无法根据自身利益明智行事的人提供领导、指导或支持7财产:保守主义者认为财产权至关重要,因为它赋予人们安全感,使人们获得不依赖政府的自立手段,鼓励他们尊重法律及他人财产。
家长式保守主义:基于害怕革命的实用主义的社会改革的倾向,是从传统保守主义发展而来。
新右派:新右派代表着保守主义思想中的一个新起点,尝试结合两种不同的传统,但没有构造出统一和系统的哲学体系。
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新版本,认为“私即好,而公即坏”。新自由主义相信自助、个人责任以及企业家精神的价值。
新保守主义:新保守主义重申了19 世纪的保守社会信条。保守的新右派最为期望的,是恢复权威并重返传统价值,主要是那些和家庭、宗教和民族有关的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
最初的社会主义带有原教旨主义、乌托邦和革命的性格,目标是废除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代之以通常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从19 世纪晚期开始,一种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传统出现了,宣称,走“议会道路”就会和平、渐进、合法地过渡到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要素:1共同体:社会主义的核心观念,是认为人类是一种与共同人性的存在相联系的社会动物。2博爱:由于人类具有共同的人性,他们因一种同志友谊或博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3社会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4需求:物质利益应该以需求而不是简单地以功绩或劳动成果为基础进行分配。5社会阶级:社会主义常与一种阶级政治相联系。6公有制:社会主义主张公有制,是想利用物质资源服务于公共利益,认为私有制会助长自私、贪婪和社会分裂。
四、 民主的模式
古典民主
古典民主模式以雅典城邦所建立的统治体系为基础发展而来。它是一种民众会议统治的政府形态,一切重要决定都由全部公民参加的公民大会做出,每年至少召集40 次这样的大会。使雅典式民主如此引人注目的,是其公民政治活动的水平。不仅他们要参与公民大会的定期会议,而且相当多的人也随时准备承担公职和决策的责任。
保护型民主
民主是参与政治生活的机制,而更多地视之为公民保护自己免受政府侵害的工具,所以称之为保护型民主。民主意指由人民同意来统治体制,它通过代议的议会来运作。保护型民主仅是一种有限的间接民主形式。被统治者通过在定期和竞争性选举中投票来行使其同意权,以此保证统治者负起责任。保护型民主首先是一种宪政民主制度,它在一套控制政府权力行使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下发挥作用。保护型民主的目标就是使公民最大可能的过自己自主选择的生活。
发展型民主
早期民主理论集中在保护个人权利和利益的需要方面,它很快就开始关注另外一个问题:人类个体和共同体的发展。一种非常新的民主统治模式——可宽泛地指称为发展型民主制度——由此产生了。
五、 多元民主的条件
多元民主一词有时与自由民主交替使用,指若干政党选举竞争基础上的民主制度。更具体一点,它指一种民主形式,其中组织化团体和利益有能力表达人民利益并确保政府的回应。这样一种民主可看成议会民主或任何多数主义形式的替代选择。健康的多元民主具有以下条件:1竞争性团体之间的政治权力广泛散布,特别是不存在精英团体。2存在高度的内部回应性,团体领导对其成员负责。3存在一个裂化的中立政府机器,能给团体足够的接近渠道。
六、 最小国家的含义与功能
最小国家是古典自由主义者的理想,目标是保证个人享有最可能广泛的自由空间。国家的价值在于它有能力限制人类行为,从而防止其侵害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国家仅是一个保护性机构,其核心功能是提供一个保持和平和社会秩序的框架,使公民能够按照最好的设想安排其生活。不过“最小”或“守夜人”国家仍有三种核心功能:第一也是首要的,即国家的存在是为维持内部秩序;第二,确保私人公民间的契约或自愿协议得以执行;第三,提供保护防止外来的攻击。
七、 联邦制
联邦是邦联和单一制国家之间过渡形式的政治组织。联邦制通常指一个国家内按照地域分配权力的法律和政治结构。联邦制需要存在两个不同层级的政府,不管在法律还是在政治上两者都互不隶属。
影响联邦制形成的因素
1这些国家具有某种历史相似性。2是存在外部威胁,或期望在国家舞台扮演更有效角色。3是地理规模。4是文化和族群方面的异质性。
联邦制的特征
1两级相对自主的政府:中央政府(联邦)和地方政府(州)均掌有不受另一方侵害的权力。2成文宪法:成典或成文宪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权力。3宪法仲裁: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的正式条款,当联邦和州级政府发生纠纷时予以裁决。4连接的机构:为了推动联邦和州级政府的合作与理解,地方或省必须在中央决策过程中拥有发言权。
对联邦制的评价
与单一制不同,联邦制的主要优点之一,是它为区域或地方利益提供了获得宪法保障的政治发言权。另一方面,联邦制也并未阻碍20 世纪的普遍集权趋势。联邦制的第二个优点是,分散政府权力形成了有助于保护个人自由的制衡网络。最后,联邦制为断裂社会提供了维持社会团结和一致的制度性机制。
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定位2
九师党委巡察始终在政治方向和工作原则上与党中央、兵团党委保持一致,同时立足九师实际,聚焦责任使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重点突出“三个聚焦”。目前完成第七轮对团场、师机关18个党组织33个单位的常规巡察,经师党委常委会审定,近期陆续对各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
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围绕中央、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兵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查找连队、机关部门党支部是否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落实,深入查找懒政怠政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从巡察情况看,在落实中央和兵师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主要为政策理论学习不到位,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如违规流转土地、擅自取消草场租赁费、超范围发放奖补资金、违规发放减负资金、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中央专项资金监管缺失或违规发放等问题。
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工作定位,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紧盯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虚列项目滥发补贴,在“三公”经费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聚焦基层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开展监督。一些连队和部门党的领导虚化弱化、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比较普遍。党组织活动表面化、形式化,“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党员基础知识匮乏,发展党员和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
在常规巡察内容基础上,还将连队巡边、为职工办实事列入巡察内容。如:帮助职工理赔、工程款支付、城镇垃圾清运等问题。
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定位3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是党的力量源泉。强化基层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促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核心要义。市县巡察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督促基层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必须坚决深化政治巡察,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重要指示,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市县巡察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科学的领导体制,是市县巡察工作正常、规范、高效开展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巡察工作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健全中央统一领导、省区市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市县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纪委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市县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措施,不断压实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当前,应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在以下四个方面重点明确。一要明确市县党委的主体责任。真正把巡察工作作为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对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决策、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决定成果运用的方式、程序、标准等予以明确规范,促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要明确巡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强化市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实施职责,完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程序、研究事项和职责分工;明确巡察办、巡察组的工作职责,细化履行职责标准和要求,确保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三要明确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支持巡察的配合责任。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对有关单位巡察前全面客观介绍情况,巡察中提供信息、人员和专业支持,巡察后认真抓好成果运用等提出具体要求,形成政治巡察整体合力。四要明确被巡察党组织的自觉接受监督责任。细化如实汇报工作、客观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巡察开展、抓好巡察整改等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真正体现政治巡察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科学界定监督范围和重点,确保市县巡察工作威慑力。监督范围和对象的科学界定,是巡察工作有的放矢、确保成效的前提,是保持政治巡察威慑力的基础。确定巡察监督范围和对象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在整体指向上,坚持巡察监督无盲区。既关注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又关注党员干部个体,既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又监督基层普通党员,对省级巡视覆盖不到的党组织,都要纳入巡察监督范围,扫清监督盲区。二是在监督范围上,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合理确定巡察范围。市级要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在此基础上,再以适当方式延伸到县;县级要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开展巡察,并延伸到村(居委会),实现将监督视野覆盖到基层各级党组织。三是监督重点上,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乡(镇)村(居)的党组织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触动大多数“紧”起来。
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合理确定监督内容,确保市县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合理确定监督内容,是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的最重要内容,是市县巡察工作明确监督任务、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成效的最重要基础。确定市县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必须紧密结合基层的特点和实际,把握好“三要”。一要理解“三个根本”。深刻理解“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通过巡察切实把基层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与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对接、深度对接,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二要执行“三项任务”。紧扣“六项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的“六项纪律”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紧盯“三大问题”,要紧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是否有效发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到位。紧抓“三个重点”,要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以及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作为市县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三要把握“三项任务”之间的关系。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这三项任务不是孤立的,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六项纪律”是基础、是标尺,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是表象;“三大问题”是根本、是原因,用“三大问题”分析、归纳违反“六项纪律”具体问题是关键;“三个重点”是重中之重,是印证“三大问题”和违反“六项纪律”问题的集中体现。就是说,巡察首先要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六项纪律”情况和问题,在此基础上,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行分析,找出深层次问题及原因,最后锁定“三个重点”。
加强成果运用,确保市县巡察工作发挥出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成果运用关系市县巡察工作生命力。政治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抓好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必须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一是抓好整改落实。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针对反馈意见,统筹研究、认真整改,做到真抓真改、紧抓紧改、长抓常改,并按规定时限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履职情况。二是加强分类处置。要及时移交线索,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核查处置,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于巡察组移交的每个事项,各有关部门都要依规依纪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巡察机构反馈办理情况。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巡察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使巡察成果在报告、反馈、移交、督办、整改等各环节有据可查,对整改工作和移交事项办理不力的,要及时报告党委进行严肃追责。四是注重推进治本。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要针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建党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藩篱、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基层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铸造忠诚干净队伍,确保市县巡察工作具备坚强组织基础。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利剑”,巡察队伍必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随着巡察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巡察干部可能会成为社会议论热点、群众关注焦点、腐败分子“围猎”重点。各省区市党委和市县党委要着力打造政治铁军,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一是把严把入口作为建设“铁军”的基础。严格按照巡视条例和省区市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和锻炼基层干部的重要平台。二是把充实力量作为建设“铁军”的保障。针对巡察工作任务重、机构和人员编制紧张等实际,采取内部调剂、盘活存量、临时抽调等方式充实巡察力量;建立和完善巡察组组长库、巡察人才库,保持巡察骨干的相对稳定。三是把强化监管作为建设“铁军”的途径。教育引导巡察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忠诚忠实;严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干净干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担当担责。
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定位4
如何理解把握政治巡察定位
如何理解把握政治巡察定位
首先,从政治巡察的目的看。刚刚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增加的第三款规定在州县两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这一规定是我们党在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工作特别是开展巡视监督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目的,一是强**县两级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上热下冷”“压力层层递减”的突出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落实巡察监督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三是突出巡察监督重点,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基层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其次,从政治巡察的内容看。政治巡察与政治巡视的内容是一致的,修改后的《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因此,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州委第二轮巡察确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巡察内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精神和全省第三次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精神,推动扶贫、民生政策落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以及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存在的问题。四是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七是其他需要巡察的问题。上述七条都是政治巡察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此次巡察的政治站位。
第三,从政治巡察的切入点看。政治巡查的切入点是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为被巡察党组织作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的。因此,政治巡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切入:一是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章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以及重点领域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纪律审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紧盯被
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落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机构执纪监督、纪律审查、教育预防、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日常工作部门履行落实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四,从政治巡察的方法技巧看。政治巡察不同于工作督查,它是以“寻事”、“挑刺”为主要手段的一种有效监督方式,所谓“术业有专攻”,因而问题线索和问题导向是政治巡察的基本定位。一是政治巡察主要有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整改督办、立卷归档等七个环节,这七个环节为规定动作,必须穷尽,一个也不能少,否则属程序不合。二是政治巡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瞪大眼睛看,竖起耳朵听,盯着问题查,寻着线索核,让违纪问题的人和事无处藏身。同时,还要下功夫查找问题原因,找准治理方案,推动问题解决。三是要力避把政治巡察搞成一般性工作督查,要始终聚焦管党治党要求,站在高处、着眼大局,而不是去盯着被巡察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耗时费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更不是到被巡察单位总结经验、评功摆好唱赞歌。四是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把党员干部个人
“树木”问题,上升到党组织“森林”层面分析,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深入分析个性问题背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本质问题。五是要善于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五,从政治巡察的队伍建设看。政治巡察作为一种强力监督行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因而,无论是对巡察队伍的教育管理,还是对巡察队伍的素质要求都很高。一是严格选拔配备政治巡察干部队伍。政治巡察队伍的组成人员主要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和组织部门的干部,另外还有财政、审计等专业部门的党员干部,一般应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术业有专攻”。二是加强政治巡察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既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增强法纪意识和制度意识,又要建立健全相关激励约束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使政治巡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三是要强化实战练兵。打铁还需自身硬,政治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人员的考验。因此,在具体巡察工作中,巡察人员必须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具有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他们既要有承担政治巡察任务的赤胆忠心,又要有承担政治巡察任务的能力素质,确保各项巡察任务的顺利完成。
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定位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十轮第二批、第三批巡察由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火炬高新区等4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国贸控股、翔业集团、夏商集团、路桥集团、海翼集团等5家国有企业和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等3家市直机关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和“四个落实”重点内容,聚焦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和市委巡察整改情况以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12月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主持召开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对做好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胡昌升强调,要进一步从严推进政治巡察,始终坚守政治定位,保持严的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进一步发挥巡察服务发展的作用,通过巡察引领推动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厦门发展大局,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我市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对于因担当作为而出现的一些小问题,要反过来给予撑腰鼓劲,关心、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振干部的精气神,推动各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要进一步督促巡察整改到位,被巡察单位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的精神,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真改彻改,切实把“两个维护”转化为工作实践的具体成效。要健全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强化纪委、组织部、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联动,形成推动整改的叠加效应。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市委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问题整改、线索处置以及巡察成果运用提出了要求,强调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前,市委各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1.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防办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原则性战斗性不够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竣工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对重要岗位干部长期不轮岗、权力过于集中等风险防范不力。未有效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审批自由裁量空间仍然较大。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会议多、虚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选人用人不严谨,存在推荐考察不规范、书面征求纪检机关意见不严格等问题。人防工程及资产管理漏洞较多,大宗物品采购不规范。
2.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实际不紧,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示范带动不够。党组领导作用发挥还不足,抓大事议大事不够,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到位。下属事业单位未实行完整预算管理、下属工委未清查固定资产、未收回违规出租的物业租金、未按要求公开招租等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出现内部审计监督不力、个别下属单位虚构费用套取公款等问题。
3.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夏商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违规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一些招标招租不够规范、信息化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退休人员返聘程序不合规。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不够到位,食品信息追溯存在短板,个别下属企业被环保部门通报批评。
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国资监管工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中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解决改革深层次问题力度不足,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谋划国企产业布局,服务全市战略方面存在差距。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不够有力,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国企稽查监督等方面制度执行不严,国企工程招标、资产出租等业务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经营风险。对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不健全,未能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党建工作研究谋划不够。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严谨,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监督不严,对国企选人用人监督不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巡察整改不够主动。个别审计发现问题长期未整改到位。
5.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在扶持新型研发机构、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落地、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科技转让平台作用等方面仍有距离。在固定资产、科技经费管理上不够严格,部分房产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问题依然突出,下属事业单位违规租赁造成租金回收难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仍未追回。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够严格,事业单位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的领导有待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议事规则不够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学习教育不够系统深入,党内组织生活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文山会海”现象整治不彻底,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法治思维意识不强,行政执法制度不完善,运用法律手段履行执法职责较为欠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不够规范。
6.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翔业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违规开发、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未整改到位,房产空置问题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集团党委未按时换届,部分公司存在党组织涣散现象。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警示教育不够及时深入,2018年以来仍发生多起安全事件。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委会议事不够严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公车私用问题依然存在,公务出差、业务接待管理仍不规范。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办法不多,部分投资经营板块效益不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严,个别公共资源配置不够规范。
7.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火炬高新区党工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推进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力度有待加强,发挥招商引领作用不够,推动创新力度还需加强,推进产业聚集力度不够,提升园区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不够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有待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推进政策落实工作不够深和细,公务接待、差旅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监管不够到位。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待提升,非公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协调创新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不够。
8.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海翼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要持续加强,推进大宗商品贸易风险管控还需完善,房地产租赁管理和监管不到位,企业薪酬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整改不够扎实,落实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有待增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差旅和接待管理还不够规范,往来账款、存货清理不够到位,运营管理提升不够,风险防控还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建品牌意识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个别支部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选人用人在个别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干部人事管理亟需改进,学习教育管理不够规范,学以致用效果有待提升。集团党委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不够,信息化平台整合度不高。
9.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路桥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巡察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代建工程项目决算、资产租赁管理、应收款项追索及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问题的整改还要加强。集团党委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待加强,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尚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意识不够,往来账款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招投标还不够规范,基建工程管理不够到位。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干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对个别党总支换届选举指导不够,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集团创新驱动不足,缺乏行之有效的举措。
10.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组核心作用发挥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贯彻落实“法治财政”“阳光财政”“智慧财政”等决策部署还不到位,落实工作存在“慢作为”情况,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不足。在严深细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还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部分购买服务项目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对审计调查报告及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工作力度还不够,在加强资产管理、盘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对区级财政督促指导、运用积极财政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谋划服务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思路举措仍需加强。
11.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商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在落实政治学习制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落细监督责任、夯实基层党建等方面整改还不够扎实,个别项目资金追回的整改仍未完成,在“供销社集团利润来源单一,收入主要靠资产出租”“政策文件制定不及时”等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力度还不够大,在执行问责制度、落实扶持政策等方面,尤其是履行国有企业托管职责仍然存在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压紧压实,部分资金项目管理不严问题有所反弹回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不够到位、存在一定程度“慢作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2.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国贸控股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在落实学习制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问题整改不够扎实,融资性贸易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还不彻底,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逐级衰减,在落实党建责任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强化,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仍需抓实抓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有所“反弹回潮”。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方面还有差距,房地产销售存在“人情房、关系房”、内部利益倾向以及价格调整不规范等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