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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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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一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 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 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 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 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 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

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分设的一般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总经理、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党建工作。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班子中的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确需兼任的,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第五章 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第十九条 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有效做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二十条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和改进青年党员、农民工党员、出国(境)党员、流动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的管理服务。有针对性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员、兼并重组和破产企业职工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走访慰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经常联系关心因公伤残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

第二十二条 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重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 党的政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第二十四条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

第二十五条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队伍。

第二十六条 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党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意在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破产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第二十七条 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第七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积极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

第二十九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条 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第三十一条 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

各级纪委监委派驻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企业党委(党组)实行监督,督促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党委)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协助。

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垂直领导本系统的党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企业党建工作。

各级党组织应当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十四条 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考察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企业党组织每年年初向上级党组织全面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本企业党组织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第三十六条 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

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 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

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注重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平台,增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吸引力、实效性。

第三十八条 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结合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光明日报》(2020年01月06日 01版)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二篇】

市xx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局机关效能、打造xx服务品牌的重要途径,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惠民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将一年来贯彻落实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制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加强了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组领导、支部统筹、小组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围绕创建“兴机富农”服务品牌,多次研究部署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提升xx服务质量的议题,先后实施了送xx服务下乡、建设务实高效xx干部队伍、转作风强服务惠民生等活动,推动局党建工作务实开展。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立足工作实际,设置了机关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分别将全局xx名正式党员纳入管理。其中机关党支部人数xx人,老干部党支部xx人,另有预备党员x名、入党积极分子x名。20xx年x月调整了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成员x人,设x个党小组。二是完善党务工作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x名,具体负责做好党员发展、思想沟通、党费收缴、学习培训计划、资料归档等日常党务工作。按照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纳新党员工作。今年按照程序新发展x名中共预备党员,并加强了x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和知识培训。组织党员按照规定要求按时、足额缴交党费。并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调入调出党员接转手续齐全完备。三是单位重要工作和干部任免都召开党支部会研究部署、听取意见。在年初推荐选拔干部人选过程中,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推荐人选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

二、深化党员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结合xx活动开展,围绕党的最新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等内容多次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学习,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并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党员学习时间。通过学习政策、听报告、看视频、参观展览等活动,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二是加强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注重对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组织专职党务人员参加了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熟悉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党员参加市里的党员干部必学自主选学教育、干部在线学习等活动。20xx年先后组织x人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专题培训。三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x月x日,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一次题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助推和谐发展》的专题党课。四是结合xx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实施了建设清廉高效、为民务实xx党员队伍工作,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

三、开展党内活动,做好党员服务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结合市机关党工委部署,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党务工作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支委会x次,党小组长会议x次,专题支部党员大会x次。x月x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求是、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在每年至少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着重组织了党员相互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活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与党员逐一进行谈心,征求意见,对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x月x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xx部署要求,在市委督导组指导下,经历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环节,于x月x日召开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成员对前期思想、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动真格,求实效,起到了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四是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的需求,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及时将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反映给局党组,向党组提出丰富党员活动、灵活党员教育方式等合理化建议x条。

四、推行党内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一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及服务对象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通过会议宣布、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公示等方式落实党务公开,同时专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栏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服务对象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公开推荐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内民主。三是基层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保证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通过宣传栏进行公示。

五、惩防并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的同时,注重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内容的思想教育,吸取前几年反面案例教训,配合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多次组织学习各级规章制度,通报各级违反八项规定和查处案件情况,提醒党员严格自律。针对局业务工作,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管理,确保党内监督在支持党员行使权利、确保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党支部成员按照各自的行政工作分工,与所分管的科室建立联系点,不定期参与组织生活,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虽然我局高度重视党务工作的开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对照检查,还仍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党员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由于经验和现实条件局限,局机关党务活动多结合业务活动举行,党员忙于业务多,对党务活动重视不足,原计划组织的一些积极健康有益的党员活动没有圆满开展,活动效果有待提升。二是老干部支部党员居住分散、年龄大,在党员管理和活动组织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为提升党组织水平,在此,建议从全市层面多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便于基层活动开展。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三篇】

一是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加强和党的建设,为推动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的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作为党支部书记,要从要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年初学习计划安排,抓好党的政治理论,切实用理论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改进学习方式,解决学习形式单一,满足于念文件、读材料的一般性学习,在集中学习课堂中增设学习研讨、党员上讲台辩论等议程,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抓好主题党日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同时,将主题党日活动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在完成规定动作之余,加强党员上讲台、党员工作心得分享、脱贫攻坚一线心得交流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精神和工作热情,增强组织建设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业务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支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抓好三亮一创、星级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加强党员管理,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向好发展,全面提升组织战斗力,推进各项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四篇】

按照****关于深化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20-〕**号)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领会《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此次学习形式多样,将采用集中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小组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全体党员通读熟读《条例》原文,推动《条例》规定和要求落到每一个党员。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推动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求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明责、履责、尽责,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带头学好用好《条例》。

二、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党员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表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加强党员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服务工作。要进一步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互促,不断提升党的组织力和凝聚力。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责任,增强党建工作能力水平,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共同打造“对党忠诚、团结奋进、事业发展、风清气正”的战斗集体,引领和保障各项事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力度,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学习结合起来,与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力有效地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用《条例》规范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找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做好业务工作的强大力量,推动党建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五篇】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各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2010年《条例》颁布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每年的专项学习任务、督查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进行组织和部署;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条例》和《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和辅导;利用工作宣传栏、政务平台和局系统QQ群、微信群等平台,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

(二)强化领导,把握机关党建重点

1、党委书记带头抓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胡斌同志既是党组书记、局长,也是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局属各支部书记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也是一肩挑。作为机关党委书记的胡斌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机关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检查,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于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和指导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在党组织经费的保障上,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2、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局直属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胡斌同志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在年初与各支部书记、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支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三项目标责任书,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个目标一起订、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担、两个成果一起要,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二是目标责任书内容具体实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先进单位评先内容,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组建的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现有支部14个,党员312名,其中在职党员200人。原文体局机关党委和直属10个党支部、新广电局党总支和直属4个党支部,均做到了党组织设置全覆盖,按期换届,班子健全,分工明确。今年11月份,文体新机关党委和直属各支部都按时进行了换届,新广电局因新闻出版与广电职能整合,及时向市直机关上报撤销孝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直属机关党委建制,设立党总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机构改革后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实际,进一步理顺和健全党组织。

4、高度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目前全局专兼职党务干部48人,占党员总数的15%,并按要求选送党务干部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局党组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在2014年文体局机关支部改选中,有许多年青的同志被推选到支部工作,5名支委中就有4名是80后。同时,注重调动党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与党务干部交心谈心,了解党务干部的思想和动态,帮助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难题。党务干部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能够尽职尽责、奋发有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健全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要求,加大市纪委“十个严禁”的推进执行力度的基础上,文体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等12项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新广电局对已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保留了原有的7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等10项制度,以制度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了“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了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2、建立健全了党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了党组织生活质量。一是以修订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截至11月底,已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上党课4次、党员集中学习培训30次。二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全部党员被评定为“好”的等次。三是采取专家辅导、警示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等方式,增强了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健全和执行了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健全和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除平时常抓不懈外,对重要的节点,如干部的婚丧喜庆事宜、子女上学等都下发严禁公款吃请、铺张浪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的通知,并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每月两次的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也促使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的次数较往年多,从活动的第一阶段到最后阶段,各支部广泛开展了两次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局党员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的组织生活会。

4、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2014年,发展党员4人,全部在基层一线工作,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人,女性党员2人。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开展定期谈话,有计划地选送了5名入党积极分子到机关工委党校参加培训。按照机关工委下发的有关党费收缴的通知要求,严格按收缴标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工资变动核定党费缴纳基数,并对2011、2012、2013年三个年度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了清收,对所属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

(一)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党务干部要进一步配强

目前,机构改革组建新的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后,我们要及时理顺党组织。另外,我局现有党务干部48人,占党员312人的15%,比例不小,但全部是兼职人员,没有1名专职的党务工作者。虽然,这些兼职人员积极工作,认真履职,但由于承担了大量其它工作,系统性学习、钻研党建业务的机会不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强,影响我局党建工作更好地开展。按照市直机关工委2014年工作要点中提到的对符合条件成立直属机关党委的可设立党委办公室的要求,下一步,我们要积极争取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的党务干部,加强机关党委的力量。

(二)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

虽然原文体局、新广电局党组织都多次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也做了很多有特色的工作,创造了许多有亮点的成绩,但有的党建活动仅仅只是按部就班地实施,也有一些党建工作还停留在方案和计划中,或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又中途放弃了。对所属支部的党建工作虽然有要求,也开展了一些经常性的具体指导,但指导的力度和效果上缺乏系统性和创新性,特别是结合文体广电新闻出版队伍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不够多。

(三)机关党建工作缺乏更加有效的交流平台

在“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群众等很多方面,我局想了一些具体的办法,采取了一些有效的举措,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所属支部的党建工作也各有特色,各具亮点,但搭建的党建工作交流学习近平台还不够,很多好的做法和成绩没有在系统内得到有效地交流,创造的典型经验又是“墙内开花屋内香”没有很好地宣传出去,也没有在市直机关和全市得到有效地宣传和推广。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借此次对《条例》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迎检之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一)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发展

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方案》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周四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职能整合,我该如何做,开展思想大讨论,促进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升,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成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市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的奋斗目标上来。

(二)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重点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围绕我市发展大局,立足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职能,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按照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要求,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服务意识,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岗位服务、志愿服务、结对服务的途径和办法,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重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进一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落实好“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价机制,使机关作风建设在群众的监督和推动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松懈。把党风廉政建设之弦绷得紧而又紧,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通过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执行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效能,带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四)以建设活力机关为重点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奋进的干事创业氛围

进一步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结合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广电局组建的实际,着力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努力加强机关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经常性的书画摄影、棋牌竞赛、球友联谊和体育健身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要注重改革创新抓工作的落实,破解发展的瓶颈抓工作的落实,解决遇到的问题抓工作的落实,积极谋划2015年的工作,提前思考“十三五”的规划。

(五)以健全细化考核评价体系为重点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继续抓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着力细化完善符合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实际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深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党建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六篇】

现将xxx乡政府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党支部配齐配强机关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年都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认真组织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党建计划,年终有总结,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

三是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利用周一学习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十x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xxx党委、市委和县委书记有关讲话精神,补足精神之“钙”。今年组织周一学习会3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4次。

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学习焦裕禄、吴天来等先进事迹。同时要求党员带上《民情日记》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民情日记”实施以来,机关党员走访群众600多人次,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400多则,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300多件。加强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党员2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学习制度有时落实不够到位。有时忙于业务工作,影响了学习活动。

二是组织党员经常性的活动做得不够。

下一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继续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七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视组于2020年5月25日至7月24日对崇明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巡视整改

(一)从思想深处强化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担当

市委对崇明区开展巡视,既是对我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问诊把脉。市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当前我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委常委会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李强书记关于落实巡视整改的有关要求,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提升世界级生态岛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机遇,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面形成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强烈共识。

(二)以上率下推动构建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

市委巡视反馈后,区委切实发挥头雁效应、担当精神,第一时间研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各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套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络、材料保障、监督检查。区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牵头负责11项整改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亲力亲为抓好涉及政府工作的整改任务,对重点整改事项亲自督导,深入基层推动整改落实,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其他区委常委和副区长均自觉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在领导小组的引领带动下,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司其责、主动担当、狠抓落实,有效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改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责任的压紧压实

区委及时研究制订印发《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落实整改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在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区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拍板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各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科学谋划,精心制订本条线、本单位、本地区的具体整改方法,认真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举措。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能,定期汇总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期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切实取得成效。

(四)把从严监督检查贯穿巡视整改的整个过程

区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切实增强了狠抓巡视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纪检监察机关把巡视整改推进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在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中,我们把市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责任情况进行了深入监督检查。全区组工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巡视指出的基层党建不够扎实、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我们及时将市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区委文件形式向全区各党委(党组)通报,并通过崇明区政府网站、“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巡视整改工作专班联合区纪委监委定期或视整改推进需要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9项问题已经整改有39项。共提出整改措施125条,已经完成有112条。予以党纪政务立案有14件,党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6人,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方式组织处理9人。共退出违规钱款万元。已新建制度23项,修订完善6项,拟修订和完善2项。

二、逐一落实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文章”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学以致用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崇明实际领会贯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生态岛总体目标和实现路径研究。围绕“什么是世界级生态岛”,开展《世界级生态岛指标及标准研究》课题研究,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形成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重要指标体系。系统梳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围绕“如何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组织十个课题调研,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崇明的发展思路,形成由1个“十四五”总体规划、13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4个重点区域专项研究、N个其他专项规划和专项研究组成的“1+13+4+N”崇明区“十四五”区级规划体系。细化“十四五”时期“世界自然资源多样性的重要保护地”“鸟类重要栖息地”建设目标,并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实施鸟类保护、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滩涂湿地保护及修复、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等5个方面着手加快推进。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的示范区”建设,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自评,形成包括城乡风貌管控、“水中熊猫”中华鲟保护、绿色农业负面行为清单、“绿色红利”等在内的96个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崇明案例。

二是加强生态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深入开展生态产业体系研究,确定“2+3+N”生态产业体系,“2”即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重点聚焦代表世界级生态岛发展水平、参与国际竞争的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和海洋装备产业2项主导产业;“3”即围绕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城市目标,着力发展高品质旅游业、特色体育产业、大健康产业等3个优势产业;“N”即抓住新基建和新经济发展契机,主动培育若干个适应生态产业发展方向、崇明大有可为的新兴产业和创新业态。按照“2+3+N”生态产业体系,结合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形成农业农村发展、制造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文化旅游业发展以及体育产业发展等5项支撑崇明生态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

三是加强生态产业发展政策聚焦。开展新兴企业扶持政策中期评估,形成《崇明区招商政策分析报告》,下发《关于明确招商政策优化调整事宜的通知》,出台6条招商政策优化调整意见。对《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实施办法》《关于促进崇明区绿色工业、文化创意和体育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崇明区关于加强招商统筹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关于促进花博会住宿及餐饮设施建设扶持办法》等6项即将到期的实体项目扶持政策进行绩效评估,研究制订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加大招商推介力度,举办西语系经济合作园启动仪式、上海长兴产业经济发展推介会、上海崇明绿华国际马拉松特色小镇生态产业推介大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专场)、崇明区拟上市企业“鸿鹄计划”启动仪式、蒙商·沪商新经济区域融合产业发展论坛等区级生态产业招商推介会,招引符合世界级生态岛产业发展要求的产业项目落地。

2.针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建设发展实践中力度不大,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

一是抓好就业这项最大的民生工程。成立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市级“援企稳岗”各项政策共补贴企业9978家次,发放补贴金额万元;区级各类促进就业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约1亿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抓好农民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本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使劳动者具备更强的就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援助计划,通过拓展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等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帮扶就业。2020年以来,实现新增就业11573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市下达的6786人指标以内。

二是着力解决横沙地区出门难、出门贵问题。根据横沙地区公交线路的运营情况增加公交运营班次,申崇7线班次由原先双向16班/天调整为双向24班/天,横沙2路每天增加4个班次,方便居民出行。调整优化横沙2路公交车与横沙码头客轮班次时间,确保水路联运无缝衔接。将长南线纳入超长公交线路范畴,票价由原先16元调整为目前13元。

三是着力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市统一部署,将本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0元,实施生态养老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保养老对象每人每月发放70元,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市平均水平。完善产业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深入挖掘就业岗位,以崇明万达广场开业为契机,组织举办系列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900余个,帮助居民通过高质量就业增加收入。面向国内外协会、商会、优质企业召开专场招商推介会,引进华腾养殖等重大项目,新评定博士农场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120家,以新型优质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开设直播带货专题培训班,培养“田头直播”能手,与百联集团签订战略协议,举办“崇明优品在联华”等系列推广活动,畅通农户产销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综合帮扶政策,建立综合帮扶项目落地长效日常性机制,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四是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结合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点乡镇建设、集中居住布局等情况,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划。

3.针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不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各项任务。印发《崇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具体任务。对全区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崇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调整完善有关管理机制。废止《崇明区融资担保管理办法》中关于“要求申请担保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乡镇相关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明确废止在保项目中由乡镇出具的担保承诺书,若出现贷款坏账,发生的担保代偿责任由区融资担保中心承担。进一步加强与市担保中心合作,充分运用市担保中心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三是提升消防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修订出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集体议案制度》《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审批规定》等制度文件,全面明确执法、处罚裁量标准,严格处罚标准和自由裁量标准,从严规范消防执法活动。深入开展消防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抓好全体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每周召开消防执法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执法自评,每月通报执法质量,开展执法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执法回访、集体廉政谈话、执法评议、消防服务好差评等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防廉政监督员监督消防执法工作,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完成崇明区消防智能综合管理运行中心建设,拓展消防“互联网+”监管手段,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生产活动干扰。加大消防宣传服务力度,指导企业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

四是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一网通办”上公开权责清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在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网站上公示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检查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当场打印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时,设立专业询问室,配备全程监控设施,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和程序。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订《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执行规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执行规则》,建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四级法制审核机制,保障环境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不予处罚的办理规则》《关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实施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

(二)关于在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推进迟滞、成效不彰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调研论证不够充分,效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问题

采用大型处理设施的20个项目,已完成18个项目竣工验收,其余2个项目将于2021年验收,同步实施长效运维监管。采用小型处理设施的项目,与项目建设企业中车公司达成共识,基本明确整改方向。以华师大等科研院校为技术支撑,修改完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和具体推进时间节点。

2.针对市、区两级“十三五”相关规划中部分指标完成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水利设施达标建设。结合防汛补短板、闸河配套等相关要求,细化崇明水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崇明三岛总计115公里(崇明岛68公里、长兴岛25公里、横沙岛22公里)的骨干河道治理计划。积极推进界河、四滧港等骨干河道整治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市级支持,督促专用海塘单位加快实施达标建设,加快实施公用海塘建设。

二是努力缓解卫生人才紧缺现状。加大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力度,组织参加卫生人才招聘会6场,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01人。落实《关于加强区卫生人才发展激励的实施办法》,以吸引、培养和留住紧缺急需人才为重点,通过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抑制卫生人才流失势头,确保全区卫生人才队伍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养老床位供给。建成三星镇长者照护之家、中兴镇茂颐长者照护之家、新河镇井亭长者照护之家。加快推进长兴镇敬老院、三星镇第二敬老院、城桥镇第五敬老院、陈家镇敬老院、建设镇家宝长者照护之家建设,2020年养老床位总数达9117张,达到市级“养老床位总数占户籍老年人口的%”的目标要求。

3.针对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政企分开行动迟缓问题

召开全区政企分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动员会后,相关委局制订政企分开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48家企业按方案要求实施脱钩改制,人员编制按要求整改规范。

(三)关于党建责任压而不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强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开端,聚焦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主动认领巡视反馈意见和班子对照检查中的问题和责任,做到自我批评直指问题不遮掩,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有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为全区作出榜样。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派员全程参与督导12家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征询到的群众意见整改。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区委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研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区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征询到的每项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并充分吸纳到区委常委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去,并由班子成员认领牵头落实整改。开展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督促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时刻绷紧意识形态斗争这根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为考察考核、班子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阵地管理。将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包含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统一录入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新媒体系统,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完成政务微信公众号整改任务,删除“上海崇明”公众号微信矩阵中处于关停状态的4个账号,维护“上海崇明”公众号微信矩阵不活跃的2个账号,注销“崇明共青团”微博账号。

3.针对对基层党建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夯实农村党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落实本区农村党建“1+7”工作体系。依托“村居大讲堂”“瀛洲书记论坛”“瀛洲书记工作室”等载体,加强对村干部宗旨意识、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继续实施村党组织晋位升级,切实加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务、村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的履职监督管理。目前,2019年、2020年排查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改任务已完成。

二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对现有的10个党员发展“空白村”进行跟踪督查、销号管理,着力加大在青年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已有9个党员发展“空白村”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坚持从源头抓起,定期分析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发展对象结构,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路”,不断扩大党员发展基数,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完善党员发展工作链条。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针对部分村居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排摸、掌握底数,结合实际制订村居党组织规范设置工作方案。制订下发《关于规范村(居)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前,全区266个村居党组织已调整为党总支,其余党组织通过规范组织隶属关系完成整改。深化党建“叶脉工程”,推进党组织建在网格上,实现1个党建“微网格”设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并配置1个党群服务点。

四是抓好机关党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要求,加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研究制订本区《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各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区级机关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五是改进国企党建。制订《关于落实崇明区区管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试行)》,开设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相关公司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崇明区区管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试行)》,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公司支委会听取公司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讨论,解决“以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本应由党组织前置讨论的干部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调整相关公司董事长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解决董事长没有进入公司支委会问题。

4.针对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问题

一是加强区管干部配偶子女经商管理。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随机抽查、重点核查为契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可能存在的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稳妥审慎做好合法性查核验证工作。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等多部门工作合力,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形成年初承诺、年底报告的工作闭环,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制订《崇明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责任清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认定及处理操作口径》,压实严格执行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责任。针对填报易错易漏事项,及时优化更新《填报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提醒告知。下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告知书》《领导干部家属承诺书》,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填报前家属承诺签约工作,明确家属的责任义务,避免因家庭沟通不畅导致的少报、漏报问题发生。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2019年以来涉及漏报的区管领导干部,逐一进行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从严从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存在漏报瞒报情况的区管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三是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完善《崇明区区管党政正职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崇明区拟提任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深化政治素质考察,引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主动担当作为。树立突出实绩、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持续发现和使用善作善成、素质过硬的好干部,提任干部职务37名、职级6名。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为干部排忧解难、消除思想顾虑。紧盯市委巡视移交的对反映区有关部门、乡镇及村居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已初核21件,立案8件,给予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5人。

四是推动解决相关乡镇拆违问题。实施追责问责,将相关负责人调离岗位。属地乡镇政府与区拆违办、规划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维稳办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会商,确定具体整改方案。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施工设计单位上门精确采集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高度等基础现状数据,设计科学拆除方案。对当事人进行政策宣传、思想疏导、情绪安抚。整体拆违工作基本完成。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短板,监督执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面问题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分析研究。严格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制度安排,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每年定期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区纪委监委履职情况、“四个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等议题,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区管单位党委(党组)履责报告制度,深化做实在纪委全会上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工作。

二是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督促全区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崇明区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明确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审核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的要求,对落实“一岗双责”内容不具体、措施不有力、成效不明显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退回整改。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四个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

三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健全政治生态分析制度,针对需要统筹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对策措施。强化对区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的审核把关,开展评比活动,印发《2020年度崇明区处(科)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选编》。针对某镇个别班子成员责任书雷同问题,即知即改。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进行了整改。

2.针对区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督促力度。区纪委积极协助区四套班子领导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督促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建立“两书一单”整改评估机制,制订《崇明区“两书一单”问题整改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抄送“两书一单”单位、部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将整改情况报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

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认真执行《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修订完善《崇明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定》。加大对涉农资金、征地动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83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落实“六稳”“六保”“国庆中秋两节纠四风”等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020年以来组织处理193人。编发《十九大以来崇明区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警示材料,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开展已办结问题线索专项检查,对4件问题线索重新予以初核处置,对3件问题线索重新核查并予以立案处理。

三是加强对乡镇纪委的工作指导。制订实施《崇明区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考核促提升。健全乡镇纪委书记例会制度,开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组长轮值”活动,加强工作交流与业务指导。优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将财经、政法专业背景以及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作为人员选配的重要条件。

四是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办案能力。将涉及乡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一般违纪违法线索交由乡镇纪委谈话函询或初核处置,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能力。选派乡镇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市纪委培训,定期选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有关部室挂职锻炼,组织开展乡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脱产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增强履职本领。完善考核办法,抓好乡镇自办案件“去零化”工作。对有关镇存在不规范、不严格、不全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乡镇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报告。

3.针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纠治“四风”暗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公开通报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党员干部时刻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37件,已办结31件;共处理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共23人。认真核查巡视反馈的某镇属企业2019年招商中接待费用超支问题,对3名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2名予以诫免谈话处理。

二是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全区各级干部思想认识,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各个层面的各种表现,自查自纠、自省自警。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20件,处理4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曝光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是持续深化基层减负工作。制订《关于规范管理本区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台账的实施意见》,建立村居委会工作台账清单,推动村居委会减负增能。严格落实工作台账准入管理机制,每年清理《台账清单》,对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不得延伸至村居委会。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的若干工作举措》,减少各类会议,严控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

4.针对重点领域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国资监管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某些乡镇2016年至2019年实施的公开招投标项目、小型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基本查明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二是解决某镇相关单位固定资产入账问题。详细梳理资产,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全面入库,进行实时盘点,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三是解决某镇土地违规问题。针对“以租代售、租赁期限超过法定最高年限”问题,相关村与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20年,租赁期限起点从原协议签订日期算起,租金保持不变。所涉及商户已全部完成签订。

四是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加强国资改革发展,以整合重组或组建集团公司等方式,对11家区管企业进行结构优化,重组为8家,进一步促进区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拓展转型发展之路。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将委局下属企业划转至相关区管企业,对不符合本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布局要求和功能定位、经营亏损、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如上棉三十五厂等,进行关闭注销。

5.针对巡察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一是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修订完善《区委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机制》,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开展区、乡镇两级巡察干部全员培训,重点强化巡察干部执纪监督的意识和甄别问题线索的能力,提高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利用崇明纪检监察网站及“廉洁崇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动员、公告、进驻、反馈、整改等环节信息,发动群众反映问题。

二是推动巡察全覆盖。已完成对83家区级机关单位的巡察,并把全区346个村居党组织纳入区委巡察整体规划。4个区委巡察组分别进驻8个乡镇党委,组建村居巡察工作小组45个,对178个村居党组织开展集中巡察。本轮村居巡察工作与区管单位巡察全覆盖同步完成。

三是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制作《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下发巡察反馈阶段工作提示,明确巡察整改工作流程。修订《关于健全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相关意见(试行)》,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内容,并同步纳入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畴,全力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链条,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五)关于上一轮巡视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查找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视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不及时问题

将上一轮巡视整改完成情况和本轮巡视整改推进情况纳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等“四个责任制”专项检查,推动整改牵头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将本轮市委对本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常规巡察监督范畴,对相关涉及部门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本轮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效落实。

2.针对主题教育中查找的少数问题整改不到底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2019年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回头看”。深入开展“回头看”,对各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逐项核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超时完成”“未完成”的问题,要求作出具体说明。结合“四史”学习教育,通过双月调研督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单位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解决残疾人证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残疾人认定标准者,深入调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等问题。制订《崇明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动态核查操作办法(试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残联系统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回头看”,对区残联系统、18个乡镇的583名残疾人工作者本人及亲属持证情况进行申报承诺、复核评定,共注销残疾人证30人、降低残疾等级10人。对核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按要求进行处理。

三、巩固扩大成果,为开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经过近三个月集中整改,我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是暂时的、初步的,还有不少瓶颈难题需要高度重视和大力解决。下一步,区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整改到位,如期向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合格的整改答卷。

(一)聚焦政治建设,全面对标看齐。进一步聚焦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使命、工作责任、行动指南,事事对表、时时纠偏。更加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自觉从总书记的思想和讲话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钥匙、推动工作的良方,努力创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案例。

(二)聚焦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切实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推动整改落实,继续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和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扎实有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成果,加强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严格对照方案,积极推进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始终紧盯不放,坚持一抓到底,做到持之以恒。坚持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放眼长远、举一反三,切实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从根本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三)聚焦崇明发展,扩大成果运用。区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始终把做好巡视整改与抓好发展相结合、与优化环境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加强党建相结合,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全力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高质量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崇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同时,通过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以山一样的崇高信仰、海一样的为民情怀、铁一样的责任担当、火一样的奋斗激情,奋力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事业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报告【第八篇】

xx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局机关效能、打造xx服务品牌的重要途径,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惠民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将一年来贯彻落实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制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加强了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组领导、支部统筹、小组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围绕创建“兴机富农”服务品牌,多次研究部署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提升xx服务质量的议题,先后实施了送xx服务下乡、建设务实高效xx干部队伍、转作风强服务惠民生等活动,推动局党建工作务实开展。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立足工作实际,设置了机关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分别将全局xx名正式党员纳入管理。其中机关党支部人数xx人,老干部党支部xx人,另有预备党员x名、入党积极分子x名。20xx年x月调整了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成员x人,设x个党小组。二是完善党务工作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x名,具体负责做好党员发展、思想沟通、党费收缴、学习培训计划、资料归档等日常党务工作。按照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纳新党员工作。今年按照程序新发展x名中共预备党员,并加强了x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和知识培训。组织党员按照规定要求按时、足额缴交党费。并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调入调出党员接转手续齐全完备。三是单位重要工作和干部任免都召开党支部会研究部署、听取意见。在年初推荐选拔干部人选过程中,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推荐人选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

二、深化党员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结合xx活动开展,围绕党的最新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等内容多次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学习,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并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党员学习时间。通过学习政策、听报告、看视频、参观展览等活动,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二是加强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注重对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组织专职党务人员参加了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熟悉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党员参加市里的党员干部必学自主选学教育、干部在线学习等活动。20xx年先后组织x人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专题培训。三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x月x日,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一次题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助推和谐发展》的专题党课。四是结合xx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实施了建设清廉高效、为民务实xx党员队伍工作,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

三、开展党内活动,做好党员服务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结合市机关党工委部署,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党务工作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支委会x次,党小组长会议x次,专题支部党员大会x次。x月x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求是、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在每年至少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着重组织了党员相互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活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与党员逐一进行谈心,征求意见,对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x月x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xx部署要求,在市委督导组指导下,经历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环节,于x月x日召开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成员对前期思想、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动真格,求实效,起到了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四是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的需求,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及时将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反映给局党组,向党组提出丰富党员活动、灵活党员教育方式等合理化建议x条。

四、推行党内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一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及服务对象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通过会议宣布、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公示等方式落实党务公开,同时专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栏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服务对象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公开推荐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内民主。三是基层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保证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通过宣传栏进行公示。

五、惩防并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的同时,注重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内容的思想教育,吸取前几年反面案例教训,配合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多次组织学习各级规章制度,通报各级违反八项规定和查处案件情况,提醒党员严格自律。针对局业务工作,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管理,确保党内监督在支持党员行使权利、确保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党支部成员按照各自的行政工作分工,与所分管的科室建立联系点,不定期参与组织生活,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虽然我局高度重视党务工作的开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对照检查,还仍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党员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由于经验和现实条件局限,局机关党务活动多结合业务活动举行,党员忙于业务多,对党务活动重视不足,原计划组织的一些积极健康有益的党员活动没有圆满开展,活动效果有待提升。二是老干部支部党员居住分散、年龄大,在党员管理和活动组织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为提升党组织水平,在此,建议从全市层面多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便于基层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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