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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事故案例分析【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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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篇】

12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均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二篇】

历经了4年的安全事故,再次重提,是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是为了自己家庭的安康,为了企业的效益、整个公司的荣誉,我们必须正确果断的来预防安全隐患,才能让危险远离。只有规范操作、才能把安全随身携带,让幸福就在身边。

高压试验检修工作,是对设备存在的内部、外部缺陷进行提前的诊断,以实际的数据,依照行业标准来对设备定性,来科学评估设备运行状态下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每次设备的安全事故都与我们不到位的工作有关。为此试验检修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显的尤为重要。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工作许可手续办理完,我们工作的范围就的受到约束,不得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工作内容,以免影响工作的注意力,防止对工作内容的私自扩大。

2.试验工作性质带有高压危险性,我们随时要注意升压前的准备工作。对操作设备进行接线检查;对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对一次加压,要考虑到一次检修工作人员是否还在设备上;二次试验的电压、电流等模拟量是否也串入到相关设备上,造成数据不准确。这些因素可以避免发生的,我们必须提前想到。

3.试验的项目必须做全、真实。全项目的综合参数,对整个设备可能存在的因素提供原始的记录,设备的依据,是判别的主要来源,漏项、缺相都会使试验结果不可信、不准确,或是错误的判断。错误的原始记录会引导我们发生南辕北辙的事情,耽误时间、造成送电损失、严重的可能导致事故扩大、设备损坏,为此做试验项目做全、真实最为关键。

4.实测的数据要按规程标准去核对,并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较大但任然符合行业标准的设备要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报告,同步进行跟踪复测来防止带病设备的恶性破坏,提高安全供电的可靠性。

安全不仅是人身的安全,同时也是仪器、设备的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对待试验数据、是每个试验电工因具备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将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规章和流程、加强技术学习,提高检修质量和效率,对人身安全、仪器安全、设备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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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更多。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三篇】

大课间活动作为深化素质教育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新型的课间积极性休息形式[1],近些年来在全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快乐大课间”、“阳光大课间”,既能充分调节学生紧张的学习情绪,缓解精神疲劳,又能激发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促进身心健康发展[2]。然而,在大课间活动中的学生安全问题是无法回避的。由于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不强,加之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大课间活动中容易发生一些安全事故。正是基于对安全的担心,有些学校的大课间活动基本流于形式或根本就没有开展。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大课间活动的安全事故进行探讨,以提高学校和师生的防范意识,促进大课间活动的有序开展。

1.体育活动意外伤害。

大课间活动主要以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为主,体育活动是以身体活动为主,容易发生损伤类的事故。萧黎[3]对南京市中小学生意外伤害情况分析表明,在各类意外伤害中体育活动意外伤害发生率最高,达%。大课间活动中诱发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场地、器材不合格,也可能是体育项目本身易于导致意外伤害,也可能是体育活动前热身不够或体育基本技能不标准、着装不合理等,还可能是由于小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在活动中不适度的推搡、打闹等引发。

2.气管、食管异物伤害。

大课间活动开展时多以学生为主体,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有些小学生长期受溺爱,自控能力差,养成了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常常携带零食,并在大课间活动中偷偷进食,因此导致气管、食管异物伤害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学生生命。

3.学生打架伤害。

在大课间活动中由于学校场地小、班级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相互之间的干扰,如由于球的滚动或飞行出界等因素影响到相邻班级的正常活动,从而引发争执;由于体育器材有限,争抢器材等也可能引发学生矛盾;在大课间活动的体育比赛中,参加的人员多,对抗激烈,情绪激动,也容易产生情绪上的冲动等,以上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学生打架伤害事故的发生。

4.突发疾病。

突发疾病也是大课间活动中应该关注的安全问题。由于小学生个人的体质、生活习惯等千差万别,有的学生本身体质较差,在大课间活动中极易出现低血糖,导致昏厥;而有的学生可能有慢性病史,不恰当的体育运动也容易诱发病症。

5.其他安全事故。

此外,影响学生安全的原因还有许多,如学生间的嬉戏打闹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由于大课间时间比较长,有的学生会偷偷跑出校园购买零食或出去玩等引发安全事故。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首先,要加强教师的安全教育,尤其应加强体育教师与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他们作为大课间的直接组织者、参与者、管理者,必须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特别是应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见性,有效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其次,要加强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小学生由于年龄小,自我控制能力弱,安全防范意识差,十分有必要加强其安全教育,使其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躲避危险和自救的方法。小学生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要针对小学生教育的特点采取各种教育形式,如结合小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发挥体育课的特点和功能开展体育运动安全教育;还要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合理着装穿鞋、不偷带零食、按时吃早饭等生活小事上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尤其是加强家庭安全教育的作用,父母应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安全知识,以言传身教影响孩子,把安全教育工作做细做好。

2.合理布置场地,确保器材设施安全。

场地、器材设施是限制大课间活动开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极易诱发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如场地不平坦,或者运动场地的地面用水泥铺就,坚硬易滑,或没有防护栏等都极易导致学生跌倒引起损伤;场地布局不合理,特别是一些城市小学学校场地小,在规划设计场地时,不能按要求设计、规划场地,导致场地交叉混用,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很容易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场地器材不合格,特别是体育设施常年日晒雨淋、年久失修,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外部因素。总之,学校应在认真考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挖掘场地器材的使用空间,并针对场地器材仔细做好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修理、更新,并责任到人,以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科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科学设置活动内容,确保项目的安全性。

在大课间活动内容的设置上,应注意运动项目的安全问题,对于投掷、篮球、足球等对抗性强、危险性大的运动项目应尽可能不设置。即使像老鹰抓小鸡游戏等最常见也最受低年级学生欢迎的游戏,也应根据学校的场地情况来安排。再者,还要注意体育项目设置的节奏和强度,如长时间的快速追逐跑游戏,强度过大,安全隐患也就大,而且小学生自控力差,一旦兴奋起来必然难以控制,肯定影响后面上课的效率。强度过大的活动还容易导致学生因大量出汗而引发感冒或者诱发各种慢性疾病。因此,大课间活动项目的设置要注重活动的时效性,选取形式多样、强度适宜的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需而设、因趣而设、因时而异合理地设置活动项目[4],做到有效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合理组织管理,确保活动的有序性。

的制定及实施指导等;班主任则负责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另一方面,还要发挥学生自己的组织管理能力,由班干部协调配合班主任开展各项活动及安全检查等。大课间活动中既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同时又要避免“放羊式”的活动。只要坚持大课间活动的科学组织和管理,确保活动的有序性,就能从根本上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大课间活动顺利、安全、有序地开展。。

5.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学会应急处理。

通过安全教育可以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明辨危险事故。但有的时候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这就要求小学生要懂得一定的安全处理技能,在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够将危险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小学生安全技能的培训主要包括自救技能,如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离开危险区域,利用落地缓冲、团身滚翻等技能避免跌伤、碰伤等;简单伤势的处理,包括出血的控制、急性扭伤的处理等;互救技能,包括紧急疏散技能、对同伴的简单救护技能[5]。学生安全技能的培训既可单独进行,也可以生活中的突发事故为教学背景,在体育课中运用体操、田径等体育教学基本形式、通过游戏、模仿等手段实现。通过技能的培训,可使小学生养成安全的行为和习惯,树立学生体育安全观,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体机能状况,知道在大课间体育运动时应该注意哪些环节,清楚哪些动作不适合自己,哪些运动、动作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哪些运动项目不可单独进行以及怎样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等,达到主动地预防各种伤害事故的目的,以及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问题,将影响降到最低。

6.加强纪律教育,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大课间活动是以校、班、组为单位进行的整体性活动,为保证快乐大课间体育活动有序、顺利、安全地开展,一方面,每个参与者都要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和创造性参与大课间活动;另一面,也是最重要的,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小学生必须加强自我管理,自觉地遵守活动纪律和活动规则,注重同学间的团结协作,对于在集体活动、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以冷静、平和的心态去处理,避免各类争吵、打架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7.建立大课间活动安全预警体系。

针对大课间活动特点,除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严格防范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外,还应做好意外事故的预警机制,建立大课间活动的医疗保障体系,一旦出现意外事故,能够及时有序处理。此外,学校还应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组织学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这样即使在大课间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也可以通过保险来实现风险的转移。

总之,学生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学校和教师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对于大课间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应以一种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以积极的方式去思考,用正确的、合理的、科学的方法来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学生在大课间活动中收获知识、快乐、友情和健康!

参考文献。

[1]武玉坤,尹学聪.大课间推动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有效手段[j].中国教育学刊,2007(5):9-12.

[4]赵军.选设大课间活动项目宜遵循的几个原则[j].中国学校体育,2009(2):93.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篇】

5月22日下午,大热发电公司检修部机化专业本体班上票对1机高加给水电动出入口门及高加给水联成阀进行解体检查。

16时05分该项目工作办理开工手续,16时35分左右,在机化专业专工杨××确认1机高加给水入口电动门可以回装后,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陈×便在没有系安全带的情况下,从8米平台下至高加给水入口电动门保温铁皮外衣上,结果蹬落门体保温铁皮,从高加给水入口管和疏水至除氧器管之间约40cm的缝中掉到机零米地面,造成人员受伤,后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五篇】

某集团军师属炮兵团司令部警调排2012年5月中旬,两名战士晚上2点站完岗之后,发生了一起逃离部队事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战士小李与小王都是第一年的新兵,在从新兵连被挑选到警调班之后,在平常生活中没有表现出任何想逃离部队的征兆,工作积极认真,同时和战友之间关系也很融洽,唯独不适应的就是受不了班长不让抽烟这个规矩,班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抓住谁抽烟就晚上加罚一班岗,下午体能时间先抽一包烟再跑一个五公里,并且要达到合格,尽管这样严格的规定,还是不断有人越线,小李和小王就是其中两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名同志已经不知道被罚了多少次,为此班长也感到很无奈,虽然他们抽烟被抓了,罚也罚了,也按照班长的规定落实了,可就是没能把烟戒掉,至此,班长也便没有多管。就随他们去了。终于,在某天晚上小李和小王站完岗之后就逃离部队,知道第二天早上出早操,班长集合查人才发现小李和小王不在,此时,班长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便报告了排长,排长立即组织几名士官外出寻找。开始一无所获,根本没有一点消息,就在他们逃离的第一天晚上,小李母亲给班里公用电话打来电话,就问小李是不是要请假回家,于是跟着这个线索,班长在小李母亲那里得知,小李打电话回家说明天中午请假回家,就这样,排长与班长立即到市火车站蹲点,两名战士逃离之后的第二天,在火车站准备上车时被抓回。抓回之后关了一个星期的紧闭,期间小李和小王说出了为什么逃离部队,就是受不了不让抽烟,如果被抓了还要挨罚,小李和小王还说,此次一时头脑发热,临时兴起决定“跑“,没想到事情会这样。

之后小李和小王的每月津贴由班长管理,定义给予零花钱。同时,班长也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忽视了新战士刚来部队的思想工作,认为在新兵连他们都已经适应了部队的生活,思想稳定了,班长也做出了深刻的反思。此次事件之后,班长对新战士抽烟这件事的观点也有所改变,不再那么苛刻,不再是一味的惩罚,而是首先做思想工作,劝新战士尽量戒烟,烟瘾犯了就忍忍,实在戒不了也不是不可以抽,但是要少抽,而且体能考核必须合格。

此次事件虽然没给单位在社会上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体现出了许多问题。手下们,班长的做法就不是非常合理,新战士有错误时,不是去耐心的做工作,而是一味的惩罚,这样让新战士感觉到与班长之间有隔阂,没有交流的语言,反正已经有错误,接受惩罚就是了,其余的什么也不再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回想此事件,绝不是突然性的。在平常,一是班长抓新战士学习不紧,在思想上就放松了,二是新战士只经过三个月新兵训练,在纪律方面还很淡薄,最终由量变到了质变,导致思想偏差,走向犯罪道路。新战士认为,犯错了不就只接受惩罚么,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给自己加班了,正式因为这种错误思想,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来同班长好好说一说,说说自己的想法,彼此都没有了解,光靠制度管理,这样的管理,次数多了,被管理者就可能会习以为常,不以为然,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如果不按规章办事,就算“花招”再多也带不好兵,首先,必须从教育入手,在基层部队,战士抽烟这个现象很普遍,相对于新战士来说管的可能比较严格一些,那是因为新战士刚从社会进入部队,身体各方面都没有达到一名军人的要求,所以要严格要求,从体能等考虑,只有先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告诉新战士为什么不让抽烟,慢慢一步步帮助其戒烟。最终达到目标,而不是用单调的规章管理。

还有,随着90后的入伍,新兵成分特点变了,而班长带兵法还是原地踏步,扔沿用老的施管方法,这些老传统,老方法,老观念不被新战士接受,所以作为班长应该勇于破旧,求新,改变观念,用科学发展眼光去看待问题,开展工作,集中智慧,广开民主渠道,听取新战士的意见建议,多听听新战士的想法,才能有效管理,适应新战士管理之法,带出更高素质的兵。从这次案件来看,不光战士自身有漏洞,从班长和各级来说,都有相关责任,都没有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所以,希望以后各级管理者和悲观者都应认真学习规章制度,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六篇】

姓名:张德建。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作为农电维护三队的一名安全员,应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为了能进一步把好安全关,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下面就几起事故案例来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执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使安全工作在整个农电工作中置于首位。

2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应建立健全符合本所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规程、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供电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在安全生产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为失误占较大的比例,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造成事故的重要途径。要提高我所安全水平,就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安全活动日学习等方法,帮助供我所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职工熟悉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将安全潜移默化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

4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如: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不够,没有严格的考核;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机制薄弱,安全监督、安全保证和安全激励机制不到位,以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良好机制没有很好地形成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提高我所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运用相应的考核制度来保证责任制的严格执行,使每个专责、每个专职电工都能明确知道本职责、本岗位应负的安全责任并且认真地履行。

5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工作。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生产场所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点,要杜绝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控制安全隐患、消灭危险点上下功夫。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无处不在,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控制安全隐患和危险点。首先要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存在位置,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有效方法。我们在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的同时,可选择其他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供电所交流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全面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作为我所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大家都应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从提高认识抓起,从领导抓起,从反违章抓起,从教育培训抓起,从规范化管理抓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2008年10月5日。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七篇】

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因此作为一名开磷化工装备工程公司的员工,更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通过这次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报》的学习,使我意识到在工作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报》里的几个案例我知道,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维修过或又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再者,要加强个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相结合,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

2月12日下午,检修工段针对春节检修临近,在班组安全活动时间,组织员工学习了近期水泥企业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对事故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讨论和。

总结。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的损失。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日前,我们组织学习了《锅炉车间8号炉停炉》和《燃料车间烧毁碎煤机电机》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职责心不强、业务不熟练造成的。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处理问题。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业务不熟悉、缺少职责心、不按规定操作,那么,在必须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透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透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重视安全生产,加强职责心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有的安全事故是能够防止的。安全事故是能够防止和避免的,每次事故的发生都有它的原因,我们从事故的根源入手,釜底抽薪,切断事故发生的条件,这样我们就能够防止事故的发生。这样就需要企业建立安全事故数据库,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将他人的事故作为我们的事故,从中吸取教训,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安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务必建立一把手的负责制度,奖罚分明,他务必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这样就会给他们足够的压力和动力。

三是,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能够控制的。每种设备都有其操作规程,违反了其操作规程就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坏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也就是发生了违章行为。因此,出国留学在操作中务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规程不能是一纸空文,务必有监督机制使其贯彻实施。

四是,员工务必理解严格的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首先你要让你的员工知道怎样做是安全的,怎样做是不安全的,这样他们才会知道就应做什么,不就应做什么,我怎样做企业才会对我认可,怎样做会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是,各级主管务必进行安全检查。有了各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到底有没有实施?实施了,那么实施的怎样样?这些也都是关联到企业安全生产程度的因素。既然你制定了这么多规章制度,你就要去监督实施,这就要求企业主管对其进行检查,这样才能使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落实。只有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得到了落实,安全生产才真正的有了保障。

六是,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更正。经过安全检查后发现了问题后务必及时整改,降低其演变为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不去整改,那么,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去检查。因此安全隐患的整改务必及时彻底。

七是,熟悉电气设备事故处理的方法对值班人员来说十分重要,正因这不仅仅是靠经验积累而成,还需要不断学习有关规程,了解电气设备的技术性能。值班人员应经常开展事故预想、安全活动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对事故处理方法的认识,使真正发生事故时做到头脑清晰,有条不紊,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八是,工作职责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正因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灾难的发生。

学习了这多起事故案例,给我以深刻的体会。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就应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发奋把义桥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联、与生产之间的关联、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联,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构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杀不住“三违”的风,就迈不开安全的路。从发生的这几起事故来看,每一齐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广泛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发奋构成党政领导一条线,工团组织一条线、纵向管理一条线、女工家属一条线,在全矿构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压的态势。各队,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口头问答、知识测试、献身说法、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普及煤矿三规程安全知识。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下重药,提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安检部门要在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透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职责者处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主要是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作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构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务必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按照逐级负责制、岗位职责制的要求,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细节决定成败。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建设中,我们不仅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透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贴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到达和持续必须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出国留学、细节因素,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科技兴企,文化强企。透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和企业发展前景,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员工的自豪感、职责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自觉投身到抓安全、抓质量的队伍里来,为义桥煤矿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八篇】

案例1.广西与女教师谈恋爱被甩心生恶念歹徒持刀闯入幼儿园乱砍。

《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老师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

歹徒与幼儿园一姓戚的女教师恋爱不成双方产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将他打了一顿,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怀揣尖刀冲进幼儿园报复女老师时杀红了眼,伤及无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师。

案例2.汕头男子突然闯入幼儿园行凶。

3岁儿童李嘉琳被拦腰举起,头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约十分钟后,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后脑颅凹入,破碎,生命垂危。惨剧发生在短短十分钟之内。

案例3.河北中年男人报复社会闯进幼儿园行凶。

告人马闯由于生活所迫,挣钱无途,加之生活中的诸多不尽人意,预谋伺机报复社会。

案例4.苏州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持刀闯入者砍伤。

2004年9月11日,发生在苏州没有通过批准的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一行凶者砍伤。看到孩子被砍,3个老师都吓傻了,坏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龄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们才想到把坐在里面较大的孩子都叫到楼上,结果凶手立马跟了上去。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3名老师,一个是园长的妻子,另外两个是雇来的,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据说一位因惊吓过度已住院观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转重,被转移至苏州市儿童医院。目前该病区已有专人执勤。苏州市儿童医院一位知情医生透露,小豪已被列为重症病人。来自安徽安庆的孙建设的4岁女儿孙文婷头上挨了3刀,脑部进了空气;而来自江苏连云港的薛明惠的儿子薛松头部中3刀,脖子上还挨了1刀,医生称其颅内有异物。两个孩子眼神呆滞,受了严重惊吓。

案例5.北京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杀死。

2004年10月21日,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凶杀死。事发当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贺老师外,另几名吃住在幼儿园的外地老师住在楼上,由于风雨声较大,都没听见楼下搏斗挣扎的声音。深夜11时许,在一楼,贺老师哄着4个整托的孩子入睡,这时陌生男子闯进来,用毛巾捂住孩子的嘴,另一个孩子从睡梦中被惊醒,大声哭闹,歹徒便残忍地将其杀害。贺老师也被歹徒杀害。歹徒行凶后从门口离开。据家长们反映,幼儿园一直没有专门的保安,只有一名男职工,平日男家长都会主动帮着干些体力活。

案例6.广州5岁幼女被陌生人冒领遭猥亵。

在6时左右到广州某幼儿园接女儿,一问却被告知丽丽已被领走,心急如焚的母亲刘某立即打电话报警。丽丽的父母认为由于幼儿园的失职致使自己女儿不幸受伤,将该幼儿园告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案例7.西安三轮车工偷走幼儿园接送卡绑架男童勒索家长。

11月17日下午,杨女士去幼儿园接儿子,不料被告知,当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将她儿子涛涛接走了。杨女士闻讯焦急万分立即同家人四处寻找。但到了11月19日,儿子仍无下落,杨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队报案。通过摸排,发现杨女士的儿子是被一个黑瘦,头发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让人给杨女士送来一张纸条,称其儿子在他手中。下午4时许,一男子打来电话要杨女士拿2万元钱,地点,方式随后另行通知。经查,25岁的韩向东是蓝田人,此前暂住红庙坡附近的大白杨西村,以蹬人力三轮车卖杂货谋生。几天前,韩向东和熟人一起去过杨女士的家,他认为杨女士家很有钱便滋生了恶念,他从杨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儿园的接送卡,绑架了男童企图勒索一笔钱财。

案例8.昆明16岁花季男女从幼儿园哄骗,绑架4岁亲侄勒索钱财。

16岁的花季少女龚琼(化名),只因贪慕钱财,竟与男友狼狈为奸,将男友的侄子绑架并残忍地杀害。正当她前来索取赎金时,被布下天罗地网的警方擒获。犯罪嫌疑人16岁的昭通镇雄县少女龚琼(化名)来昆明打工时认识了在昆做皮鞋生意的重庆人任某的22岁的堂弟,2人确定了恋爱关系。都市的繁华生活让这对恋人经济上捉襟见肘,其男友知道堂兄做皮鞋生意很赚钱,2人密谋商定绑架任的儿子小松。预谋从幼儿园哄骗,绑架或由其男友直接从堂兄家把小松带出来玩耍,向任某勒索钱财的邪恶念头。

案例9.新洲三技校生为搞钱到幼儿园将自己表弟骗出绑架。

杨席军因缺钱用,便想弄点钱花花,三人密谋绑架商标舅舅的儿子。29日下午,由商标带路,黄文强到幼儿园将小孩骗出,挟持到新华大厦二楼处藏匿,实施了绑架。

案例10.重庆冒名叔叔接走四岁女童家长置疑幼儿园接送制度。

11月27日电4岁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从重庆市某幼儿园带走,摧残得浑身是伤。近日,记者从关方面获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将该幼儿园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及医疗费。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晶晶的父亲唐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却接了个空。唐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老师也一脸茫然。经老师仔细回忆和在幼儿园四处查询,才回忆起晶晶尚未放学时,就被一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

案例11.孩子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

某农村幼儿园,考虑到农村家长整日在地里忙活,没有接送孩子的习惯,孩子入园,离园的路上不安全,便实行了教师代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吴姓家长认为幼儿园想以此收取费用,而且自家离幼儿园很近,只隔一条小路,不会有什么危险,让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儿园教师警示家长,孩子年龄小,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万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吴某对幼儿园教师的话不以为然,未加理会。一天吴某的孩子在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于是吴某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吴某指责幼儿园没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约定,并否认幼儿园曾对他有所警示,幼儿园虽据理力争,但因为拿不出证据,最终败诉,不得不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

案例12.青县二龄童溜出幼儿园好民警路遇送还家。

青县一两岁男童借上厕所之机溜出幼儿园,好奇地沿机动车道走出数公里,幸遇民警才安全返回父母怀抱。。。

案例13.余杭一幼儿在园内戏水池溺水身亡。

余杭新星幼儿园一名幼儿离开集体,在幼儿园内的戏水池溺水身亡。

案例14.经稀释的过氧乙酸泼上了幼儿的脸部和颈部。

十一年前,甲肝像一连飓风在上海肆虐,人们谈之无不色变……其时,丁女生将4岁的儿子敏敏送到单位的寒托班。寒托班工作人员准备了消毒用的过氧乙酸。正应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这句话,谁也没有想到,班里一个小朋友无意中拿到一瓶未经稀释的过氧乙酸,并且将它泼上了敏敏的脸部和颈部。一场大祸就这样发生了,使聪明活泼的敏敏左眼失明,容颜受损。

案例15.家长隐瞒癫痫病一幼儿死亡。

某幼儿园幼儿,患有先天性癫痫病,但该幼儿入托时,家长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告诉幼儿园。一天早上其母将孩子送入幼儿园内,告诉老师孩子昨晚发烧。老师劝其带孩子看病,但其母说孩子烧已退。早饭后,户外活动时,教师让此幼儿园安静坐着,幼儿坐了一会忽然倒地,教师及时按其人中,并将其送往医院,并电话告知幼儿母亲。在送幼儿去医院路上幼儿已醒,也能说话。幼儿母亲未按医生吩咐让孩子住院治疗。第二天,幼儿在家中癫痫死亡。事后,幼儿家长要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16.潮安县幼儿园里:游戏时五岁儿童与小朋友相撞致残。

潮安县浮洋镇林泉幼儿园,2000年11月2日下午4点钟左右,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学校跌倒,她赶紧骑车奔往学校。在幼儿园,班主任为许母说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在做游戏的时候,辉鹏被朝他跑来的另一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心急如焚的许母将已经昏厥过去的儿子赶紧送往医院。在市中心医院,医生及时为辉鹏做手术。经医生诊断,许辉鹏与许润澎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案例17.南京不满5岁的幼儿在幼儿园摔伤致残。

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认定,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6万元,精神补偿费2万元。

案例18.早锻炼飞盘碰伤同伴的眼睛。

偿,遭双方拒绝,便告到法庭。

案例19.南昌蚊香引燃被褥13名幼童葬身火海。

2001午6月5日,江西南昌市广播电视幼儿园蚊香引燃被褥,发生特大火灾,事发当时值班教工擅自离开幼儿,13名全托幼童葬身火海,全国震惊。

案例20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

据新华社7月22日报道,银川市某中心幼儿园因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这一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在认定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对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全国通报批评,并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员的失职责任。

案例21重庆家长和老师接送的过程中阴差阳错地搞丢幼儿。

翠将3岁多的张然峰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自己却径直回家。

案例22教师带幼儿进入食堂幼儿不慎烫伤。

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着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进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烫伤的后果。

案例23商丘市虞城县农民与担任教师的女友没钱结婚绑架孩子。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现年21岁的农民朱红超,与其在虞城县新时代幼儿园担任教师的女友张兵芳2人,为谋取钱财,预谋绑架男童又撕票。

案例24保育员斗胆绑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来到金堂赵镇,化名曾洁到星光职介所登记找幼教工作。经名为红蜻蜓的幼儿园面试,王顺利成为该园的保育员。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叠被子,一个3岁的小女孩找到她要上厕所。见四下无人,园内后门大开,王借口阿姨带你出去玩将女孩儿哄骗出幼儿园,带到了其在郫县犀浦的暂住地。索款5万终落法网28日晚,王连夜写好敲诈信称其为黑帮成员,因老大坐牢急需5万元救人,恐吓幼儿园在2日内将5万元打入指定账号。若报警或不从,后果自负。。。

案例25北京一医幼儿园门卫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年前,徐和平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

案例26河南巩义市房屋倒塌师生7死4伤。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张沟村一所家庭幼儿园(非法)因邻居废弃宅基房屋倒塌,当场造成师生3死8伤(其中1名教师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名学生死亡;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3名学生死亡。

案例27河南济源市一民办幼儿园房屋倒塌2死28伤。

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班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初步查明跟危房有关。

案例28义乌因滑梯翻倒少年击倒身亡。

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案例29。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

案例30教室里幼儿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

去年2000年4月21日,还差3个月才满6周岁的小朋友湛某,在广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儿园上课时,老师叫他上前交作业簿,也许他刚完成了任务而有点兴奋,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致使其眉间鼻背上均破碰伤。幼儿园老师抱起小湛,马上赶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211元。

经医治,小湛的伤痛消除了,但遗憾的是其两眉之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湛的父亲向幼儿园提出索赔。

案例31哥哥领走弟弟双双溺水而亡。

审理认为,被告百慧幼儿园在幼儿接送过程中,让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走4岁的弟弟,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

案例32家长未与老师交接幼儿在离幼儿园200米处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时,郭林杰的父亲带他去萧山区浦阳镇洋湖幼儿园上学,因是午休时间,幼儿园的大门关着,郭父并没有敲门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的老师,就自行回家了。当天下午2时,郭林杰被人发现在位于洋湖幼儿园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将洋湖幼儿园的开办者萧山区浦阳镇洋湖村,树蓬王村,闸上村,花山村,下湾村,后湖村六个村委会一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六个村委会赔偿医疗费,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万多元。

案例33仙居县幼女放学无人接送出车祸。

新华网杭州10月10日电,幼女因无人接送于放学路上遭遇车祸丧生,幼儿园要不要为此事负责在经过严格的审理后,仙居县人民法院认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没有关于小孩接送方面的协议,小孩放学后一贯由其自行回家;幼儿园的工作,服务项目里也没有接送小孩回家的义务,也无专项收费,且事故发生在幼儿园放学后,所以对事故的监护上的次要责任应由家长负责;拖拉机主明显违规操作,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34替游乐场做宣传,男孩骨折。

某市一娱乐公司与市体育场的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利用体育场的大门口空地设置大型充气玩具,开展经营性的娱乐活动。为吸引游客,请电视台为他们做宣传广告。因为拍摄中需要一些幼儿配合,娱乐公司老板与体育场后勤服务公司的人员就一同来到某幼儿园,请该园承担此项任务。园长明确提出,必须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帮忙。对方承诺安全由他们负责。

题。园长只得让随同前来的几位老师也参加孩子的保护工作。在拍摄从高处的充气房间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气马时,一位女孩跳到马背上弹了下来,正砸在周围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诊断结果是,男孩骨折。游乐场承担了医药费和车费。后来,当家长提出承担后遗症的责任时,游乐场要求幼儿园也承担一定的费用,幼儿园拒绝了。

幼儿园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动辄将幼儿园推上幼儿园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动辄将幼儿园推上被告席,幼儿园常常疲于应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被告席,幼儿园常常疲于应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受到严重冲击。

秩序受到严重冲击。

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理论上对校园伤害事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理论上对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性质尚存在模糊认识和重大分歧;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性质尚存在模糊认识和重大分歧;二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统一,不仅导致了权利人对二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统一,不仅导致了权利人对法律的错误解读,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法律的错误解读,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以致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现象的大量出现。

以致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现象的大量出现。

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及其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及其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确界定学校、学生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对提高教学管确界定学校、学生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对提高教学管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校园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既有行政责任,亦有民事责任。

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既有行政责任,亦有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11.重教学轻安全.重教学轻安全22.侥幸心理过重.侥幸心理过重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5.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全防范措施二、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二、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

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

三、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三、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

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

四、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四、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危危险、伤害险、伤害””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自己。

自己。

1010教育管理安全教育管理安全2.幼儿交接中的安全幼儿交接中。

88、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寄宿学生安全寄宿学生安全1010、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某幼儿园,潮安县某幼儿园,20072007年年1111月月22日,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一)监护。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一)监护。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们年龄小、智力水平不高,没有明辨事理的能力,们年龄小、智力水平不高,没有明辨事理的能力,还不能用自己的行为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即还不能用自己的行为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即是说,他们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是说,他们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进行事行为能力,从而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进行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后进行。

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后进行。

(二)监护人。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二)监护人。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

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

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1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出了明确的规定。

2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把未。首先把未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

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

3、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没有监护能力””。

4、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任监护关于幼儿园与幼儿间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观关于幼儿园与幼儿间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观((11)监护关系说。该说认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实际处)监护关系说。该说认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实际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幼儿园应承担监护责任。监护关系可再分为监护权委托转幼儿园,幼儿园应承担监护责任。监护关系可再分为监护权委托转移说和监护权自动转移说。

移说和监护权自动转移说。

((22)契约关系说。幼儿园与幼儿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契约关系说。幼儿园与幼儿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幼儿园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事实上与幼儿及其监护人分幼儿园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事实上与幼儿及其监护人分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根据这一安全责任契约,幼儿园负有保障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根据这一安全责任契约,幼儿园负有保障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幼儿缴费、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幼儿缴费、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立生效要件立生效要件”((33)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此观点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此观点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幼儿园幼儿负有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幼儿园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有过失,幼儿园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的职责,具有过失,幼儿园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

((1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16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监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护人范围;(22)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的血缘、)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的血缘、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16条的规定,只条的规定,只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监护人,其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监护人,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此可知,监护职责的承担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此可知,监护职责的承担应以特定的身份为前提,以法律明确规定为要件,而学校应以特定的身份为前提,以法律明确规定为要件,而学校与学生之间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

与学生之间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

第二,契约关系说将幼儿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第二,契约关系说将幼儿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在的服务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思在的服务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幼儿园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幼儿园和幼儿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和幼儿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所必需,具有行政权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籍的管理、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籍的管理、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管理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育、管理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教育教育法法》》第第4242条第项和第8181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生间的民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生间的民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以确认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偿责任。因此,可以确认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既不同于纯粹的行政关系,也区别于间法律关系既不同于纯粹的行政关系,也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其性质应是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民事法律关系,其性质应是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幼儿园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幼儿园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最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第160160条就此作了规定:条就此作了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

然而然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59159条对监护人的条对监护人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第第3838条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232条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珠海珠海黑心黑心幼儿园长受审幼儿园长受审克扣孩子伙食费克扣孩子伙食费9090万元万元20112011年年55月初珠海市月初珠海市““创艺幼儿园创艺幼儿园””因拖欠教师工资因拖欠教师工资被老师曝光该园克扣幼儿伙食费,幼儿园原厨师也爆料,被老师曝光该园克扣幼儿伙食费,幼儿园原厨师也爆料,孩子们每天吃的饭钱只有孩子们每天吃的饭钱只有11元,根本吃不饱,幼儿园教元,根本吃不饱,幼儿园教师及孩子家长集体向该幼儿园讨说法。

师及孩子家长集体向该幼儿园讨说法。55月月1010日离职会日离职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就此事到派出所报案。随着警方的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就此事到派出所报案。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该园原园长即实际投资人莫某珠被当地检察深入调查,该园原园长即实际投资人莫某珠被当地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批准逮捕。

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批准逮捕。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2004年年1111月,被告莫宝珠月,被告莫宝珠(女,5050岁,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岁,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莫宝珠为实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莫宝珠为实际出资人。

际出资人。20062006年年44月,莫宝珠以该公司的名义登记设月,莫宝珠以该公司的名义登记设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

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

20072007年年44月至月至20112011年年33月间,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务月间,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务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9090万元。

万元。

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20102010年年1111月月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80408040元,比虚假的账单少元,比虚假的账单少4882648826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日均花费不到日均花费不到11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210210元。

以代购保险之名骗以代购保险之名骗66万万该事件被曝光后该事件被曝光后,,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宝珠明知非义务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宝珠明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不得向学生收取,不得向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3030元保险费,先后骗元保险费,先后骗保费约保费约66万元,其中万元,其中45004500元用于购买元用于购买““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其余其余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20102010年的年的1010月月99日,日,““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没有任何异常。

没有任何异常。””黄女士表示。下午黄女士表示。下午33时时0909分,幼儿园分,幼儿园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

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55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心跳。

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33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

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宁宁脸色宁宁脸色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

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赶紧把宁宁抱到校,赶紧把宁宁抱到校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120120急救电话。

急救电话。33时时1515分左右,救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55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

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赔偿共计赔偿共计1717余万元。

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1414时时4545分叫醒宁宁,但却延分叫醒宁宁,但却延误误1515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应当承担应当承担30%30%的赔偿责任。

的赔偿责任。

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

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

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120120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7720102010年年1212月月1414日下午日下午44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66岁的儿子小岁的儿子小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老师马上解释。

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老师马上解释。

““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

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回家后,回家后,小崔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小崔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脸是被老师的脸是被老师““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与小崔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66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生后,警方迅速介入。。

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3030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兴化市公安局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兴化市公安局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留1010日,并罚款日,并罚款500500元的处罚决定。昨天,元的处罚决定。昨天,77名幼儿中已名幼儿中已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往上海治疗。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往上海治疗。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

出辞退决定。

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77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这起事件中,这起事件中,77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是难以化解的。

是难以化解的。

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

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

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能有点能有点““操之过急操之过急””。。

福州福州44岁男孩小扬,岁男孩小扬,在福州乌山西路一高在福州乌山西路一高档小区幼儿园上课时,档小区幼儿园上课时,因为老爱讲话,嘴巴因为老爱讲话,嘴巴被老师贴了被老师贴了““封条封条””。。

小扬回家后,跟妈妈小扬回家后,跟妈妈林女士说他不想上学林女士说他不想上学20112011年年1111月月2323日下午,小扬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还说他不想日下午,小扬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还说他不想去上学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询问下,小扬才说出上课讲话,嘴巴去上学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询问下,小扬才说出上课讲话,嘴巴被王老师贴了粘纸。

被王老师贴了粘纸。2424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劝他,小扬就是不肯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劝他,小扬就是不肯去上学。

去上学。““孩子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我一提起去上学,小扬就哭。

孩子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我一提起去上学,小扬就哭。

近日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时,小伙伴开玩笑说他要回幼儿近日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时,小伙伴开玩笑说他要回幼儿园上学了,他哇的一声又哭了。

园上学了,他哇的一声又哭了。””事发后,当班的王老师给林女士发了一条短信道歉,短信上老事发后,当班的王老师给林女士发了一条短信道歉,短信上老师向林女士解释了当时的情况:师向林女士解释了当时的情况:2323日下午上完英语课,她给孩子日下午上完英语课,她给孩子们讲解晚上的作业,小扬和旁边的小朋友讲话,王老师提醒小扬们讲解晚上的作业,小扬和旁边的小朋友讲话,王老师提醒小扬不要讲话,可是小扬不听,越讲越大声,老师提醒了几次都没有不要讲话,可是小扬不听,越讲越大声,老师提醒了几次都没有效果。王老师情急之下,在小扬的嘴上贴了粘粘纸。王老师说,效果。王老师情急之下,在小扬的嘴上贴了粘粘纸。王老师说,她很快就把粘粘纸拿下来了。

她很快就把粘粘纸拿下来了。

月月2626日将王老师辞退了。其日将王老师辞退了。其实王老师平时对孩子很细心,也很温柔,不少家长都很喜欢王老实王老师平时对孩子很细心,也很温柔,不少家长都很喜欢王老师。王老师被学校辞退时,不少家长还向园长求情。

师。王老师被学校辞退时,不少家长还向园长求情。

据王老师说,可能是由于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较多,工作压据王老师说,可能是由于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较多,工作压力又大,她一时冲动才犯了错误。事情发生后,她还亲自到林女力又大,她一时冲动才犯了错误。事情发生后,她还亲自到林女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20102010年年0909月月0808日日两岁半的女孩小莹(化名)和同班小两岁半的女孩小莹(化名)和同班小朋友小梦(化名)因为抢板凳发生争执,两个小朋友互朋友小梦(化名)因为抢板凳发生争执,两个小朋友互相抓了对方一下,小梦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小相抓了对方一下,小梦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小梦的妈妈梦的妈妈----幼儿园大班的陈老师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幼儿园大班的陈老师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打了小莹十多分钟。在场的其他一位老师也一起打了小打了小莹十多分钟。在场的其他一位老师也一起打了小88日下午,唐女士确认校长在学校之后,于日下午,唐女士确认校长在学校之后,于1616时多又赶到学校。调看监控视频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又赶到学校。调看监控视频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发现孩子不但没有咬人,反而被小梦的妈妈暴打。

发现孩子不但没有咬人,反而被小梦的妈妈暴打。““小小梦的妈妈是楼上大班的老师,姓陈。

梦的妈妈是楼上大班的老师,姓陈。””99月月11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视频后便向当地权台派出所报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视频后便向当地权台派出所报警,同时希望学校给一个说法。

警,同时希望学校给一个说法。

士说,她是幼儿园的生活老师苗老师)在向小梦的妈妈比划着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莹。

在向小梦的妈妈比划着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莹。

随后,陈老师冲到小莹面前,多次拍打小莹手臂,嘴里不停地说随后,陈老师冲到小莹面前,多次拍打小莹手臂,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再次查看小梦手臂着什么。再次查看小梦手臂““伤势伤势””之后,陈老师又多次用手指之后,陈老师又多次用手指戳小莹的头、推打小莹。不解气的陈老师,又将小莹从教室中部戳小莹的头、推打小莹。不解气的陈老师,又将小莹从教室中部位置拽到墙角,小莹踉踉跄跄还没有站稳,小梦妈妈接着用手推位置拽到墙角,小莹踉踉跄跄还没有站稳,小梦妈妈接着用手推了她一把,小莹重重地摔在靠在墙边的床上。

了她一把,小莹重重地摔在靠在墙边的床上。

期间,小莹不断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观看,一期间,小莹不断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观看,一位老师从头到尾没有出来制止。生活老师苗老师也参与了打人。

位老师从头到尾没有出来制止。生活老师苗老师也参与了打人。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九篇】

被告一、物流公司。

被告二、史某。

被告李某。

被告四、保险公司a。

被告五、保险公司b。

案情介绍。

4月1日,于某驾车c去外地送货,由于于某感觉较困,把车交给同车的史某驾驶,史某无驾驶证,在途中与d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史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史某同李某为合伙,但没有书面协议,以史某名义办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史某有物流公司的任何经理书,有合作协议双方对运费的分成比例,对运费双方四六分。

c车在保险公司a办理有交强险,d车在保险公司b处办理有交强险。

于某因交通事故损失达十五万元,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

1、物流公司:我公司不是侵权人,本案是交通事故纠纷,不是劳动纠纷,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2、史某:我现在还有三万元的医疗费,我已经垫会过五万元,我不应再承担责任。另外我同物流公司是挂靠关系,物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李某:我同史某没有合伙协议,我不应当承担责任。

4、保险公司a:我公司不是侵权人,交强险属于第三责任险,我公司只能对被保险车辆以外的财产及人身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保险公司b:我公司保险车辆没有责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目前还没有判决,但通过法律我们可以这样分析,原告起诉五被告,以交通事故特殊侵权是比较好的方法,这样受害人的所有损失,自己不用承担,如果以雇佣关系,由于自己有过错,自己还要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全部损失肯定被告要承担,具体承担多少或者哪几位被告承担,这是另一回事。

保险公司a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b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以无责任而承担1元的赔偿责任。

李某不承担责任,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他具有合伙关系。

史某与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某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理由是物流公司同史某有合作关系,物流公司应当在受益的范围内同史某承担责任。但是其责任的主体是以史某承担责任为前提。

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还是应当由史某来承担。

燃气事故案例分析【第十篇】

20**年x月x日公司所属电厂发生一起煤气逸散导致人员窒息的重大事故。这次事故给个人、公司、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这一事故令我们发人深醒。

就这起事故,厂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根据自身实际,反思平时的作业流程,认为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不按规定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要求。

二、工作时自我保护意识、互保意识不强,存在违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松懈。

三、有时候有怕麻烦、图省事的侥幸心理,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

四、现场查勘不到位,没有仔细检查、确认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现场执行安全措施不到位。在现场作业时未按要求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公司日益发展壮大,所使用的新设备新技术越来越多,这样我们面临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作为员工,我们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因此我们平时的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班组要利用每周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全班人员的安全意识,认真吸取他人事故教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努力提高个人安全操作技能。

二.继续开展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

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合理有效的个人防范措施,避免对自身造成伤害。

认真学习厂部制定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积极配合厂部、车间开展地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自身应急处理能力,做到遇险不乱,处变不惊,应付自如,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个人、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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