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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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方案1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xx同志担任,成员由胡xx、何xx、牛xx、杨xx等同志组成。
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方案2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我镇中层职位空缺情况,拟针对现有的空缺职位进行干部选拔任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实绩评价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岗位职数
中层岗位共X个,其中:党政办事机构岗位X个:
三、任职条件党政管理的事业机构岗位X个: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心;
(二)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胜任竞争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含高中、中专),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业务性较强的岗位,年龄可到50周岁以下;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并在近两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称职);
四、选拔程序
(六)身体健康。
(一)组织推荐提名。根据空缺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有关要求,由党委会集体酝酿提名初步候选人。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
民主推荐会参加人员范围:参加推荐会的人员为政府在编在岗正常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和镇辖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
(三)审查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由镇党委会研究并征求纪委、政法、计生意见审查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列》规定的条件和选任岗位实际要求,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考察组进行全面严格的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所在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
(五)讨论决定、任职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由镇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80%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对任免事项应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六)上报批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应将考察结果报告和《干部任免表》一同报县委组织部研究、批复。批复同意后由镇党委正式对中层干部任职行文。
五、公示
上报批复前在全镇范围内对拟任的中层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方式为:
1、在镇党委党务公开栏上公示。
2、公示主要内容:拟任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拟任职务。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会同镇纪委进行查实。
六、考察组成员考察组由镇分管领导、党建办工作人员组成。
七、组织领导
1、为了确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有序地进行,达到预期目的,成立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具体负责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参与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3、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落选,但表现突出的干部,可列为中层后备干部。
八、工作纪律
1、保守工作秘密,推荐结果和谈话内容不得向外泄密;
2、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不准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方案3
近年来,全市各级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任用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集中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近年来中央、省市委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文件,重点是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内容。省委组织部编印了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单位征订。
二、集中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结束,重点采取以下六种方式进行。
1、开展专题自学。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委组织部致函每位市管干部,对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并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专题学习资料、知识测试题发送每位市管干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致函所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对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并参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的学习内容,编写专题学习资料,连同知识测试题一并送达每位科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在自学过程中,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市管干部的体会文章及测试卷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收齐后于5月底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分类组织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学习交流和座谈研讨。其他干部的体会文章及测试卷交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开展专题宣讲。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宣讲。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力量,结合“一迎双争”活动,广泛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专栏,采取政策解答、案例选登、视频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扩大教育覆盖面。
3、开展专题培训。要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委党校要把此项内容纳入主体班次作为教学内容,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4、开展警示教育。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结合市县乡党委、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多次印发了违规用人方面的典型案例选编,各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深入排查干部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着力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机制,严防类似情形的发生。
5、开展专题自查。各党委(党组)要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去年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及今年3月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情况,思想汇报专题认真总结,着力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5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将结合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情况,采取工作评议或测评、问卷调查、知识测试、座谈研讨、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不断规范和改进工作。
6、开展专题学习。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针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的整改措施要报送市委组织部。
三、集中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是今年全省也是全市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集中教育活动作为今年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集中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安排计划,并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深化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与组织系统“一迎双争”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创新方式方法,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集中教育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