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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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一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具体举措,为了解我县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夯实创建根基、助力提升创建热度、广度和深度,按照县政协20xx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和年初工作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政协“大家来商量”基层协商活动,5月26日至27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党组副书记马保师,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宋兆吉,政协副主席李西平带领政协视察组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视察,政府副县长马天峰和政府办、县委统战部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什字乡保卫村、马莲乡罗曼沟村、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乡政府、西吉七中、西吉县北斗星诗社、惠安社区、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安局,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活动开展特别是“八进”活动落实、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典型事例总结提炼等情况,针对各视察点创建的内容、方式、成效及短板分别作了点评,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5月27日下午,县政协视察组会同政府办、县委统战部召开视察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政协主席马天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党组副书记马保师,副主席宋兆吉、李西平参加会议。座谈会上,县委统战部负责同志汇报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参会的政协委员围绕西吉近年来发展变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交流了感受和体会,就创建工作基地建设、资料整理、典型事迹挖掘和提炼、亮点打造、品牌提升、宣传展示等方面深入研究思考、积极建言献策。
视察组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一致认为: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两个共同”为主题,通过学习宣传、辅导培训和教育引导,使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政治根基更加牢固,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更加重视,按照创建主题,结合主责主业,缜密谋划、认真布置、深入挖掘、精心打造,不断夯实创建基础,为坚决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做出了努力和成效。视察组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基础上,高起点、高站位谋划,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创建工作相融相促,找准与本职工作的契合点、共鸣点、切入点,不断挖掘西吉民族团结方面的历史故事和身边典型事例,以开阔的视野和灵活的思维,打造一批富有特色、亮点突出、影响深远的创建成果,带动其它各领域更多的特色、品牌和名片走出西吉,提升知名度。
此次视察、协商活动是县政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和政策文件后,经过充分酝酿组织实施的,委员们准备充分、有的放矢,紧扣协商课题,从创建工作最细微的角度切入,与相关部门协商交流、凝聚共识,有力推动了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
视察、协商活动结束后,县政协办公室将认真归纳整理委员建议,根据视察、协商情况,形成专题协商报告报送区、市政协和县委、政府决策参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二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广西作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少数民族大学生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全区各高等院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站在国家高度,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高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的主阵地和先锋队作用。
一、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区。高等院校作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对照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抓紧抓实,努力补齐创建工作中的短板。
(一)主题还不够鲜明突出。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为我们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行动指南。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创建工作的主题,但我区高校在创建工作具体实践中,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工作还不够紧密,挖掘“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的内涵还不够深入,将创建工作主题与壮族自治区的特点结合起来落实方式还不够新颖,不能很好发挥创建主题的引领作用、导向作用。
(二)内容还不够丰富多样。《意见》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点任务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等,并对创建工作作出明确具体要求。但实践中,各高校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容把握得还不够准确全面,没有紧扣新时代特点丰富创建内容,仅局限于宣传教育层面的老调子、老套路;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没有深入挖掘其中的时代内涵和民族特质,对创建工作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差异性和同一性的认识和把握还不够;特别是在提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还没有系统的顶层设计和战略举措。
(三)形式还不够创新鲜活。《意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要求,但在工作中没有抓好结合、整合、融合这篇文章,未能顺应新生代需求,用好信息化手段。在加强教育上局限于课堂上的灌输式教学,在改进宣传上局限于传统“三板斧”,没有很好地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加强“滴灌式”宣传,在创新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打造网上创建工作平台上成效还不够明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还处在原生态层面,主要体现在“三交”活动的规划性和策划性不强,各民族学生日常交往交流均为自发性、习惯性居多,缺少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入脑入心的活动载体和形式,各民族学生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活动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质量水平总体还不够高。《意见》对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很多高校对如何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还没有清晰的思路对策。有的还是按照老套路、老观念和旧思维来抓创建,拿不出新思路新举措,想不出新办法新手段,也搞不出新载体新平台新机制。创建工作领域向纵深拓展不够,重心还没真正下沉到院系、班组,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也没有很好地向院系、班级倾斜。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上,还没有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没有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二、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问题分析
我区各高校积极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育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创建工作日益深入,制约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提升质量的因素日趋凸显。
(一)缺乏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开展创建工作在资金资源、人员力量、部门协同等方面受到一定的制约。目前我区大部分高校只有统战部门专职负责创建工作,党(校)办、宣传、学工、团委和各院系等部门配合,但各部门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往往疲于应付,特别是在部门协作上,难以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基本上处于单打独斗状态。“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上下协调联动、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创建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二)缺乏坚强有力的创建基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参与主体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策常识。高校开展创建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广大在校学生,但在校学生受到多元化思想影响和自身成长经历的局限,在政治意识、政治立场和政治信仰等方面相对薄弱,因此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烈,尤其需要在创建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加以引导。同时,广西作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后发展地区,一些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经济条件还不宽裕,中小学阶段接受的素质教育不充分不全面,故主动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还不够高。
(三)缺乏开拓创新的思路理念。当前,广西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数量日趋增多,民族成分也越来越多,高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有的高校创建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思维。比如,在创建内容上,还局限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创建水平等内容缺乏系统谋划思考,导致创建工作内容单一单调;在创建载体形式上,还局限于课堂教学和板报宣传,利用新媒体新载体新平台开展创建工作还没有形成气候,实践训练、实践锻炼等新形式还没有标准和规范,特别是让各民族学生踊跃参与的创建方式和活动少之又少,难以适应各民族学生多元化需求;在创建质量水平上,对创建活动的成效重视不够,满足于课程教过了、活动搞过了、会议开过了,没有对创建工作成效进行后期评估。
三、新时代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广西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约占全区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0%。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无论是创建内容和途径,还是创建形式和载体,都需要突出民族特点和时代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一是构建立体式常态化宣传格局。高校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和特点,要充分结合受众群体集中、认知水平和领悟能力较高、宣传场所固定等实际,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跳出传统宣传套路,不断探索宣传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要充分用好传统宣传载体,用活新媒体自媒体,构建橱窗、板报、广播、网络等立体式宣传格局,使创建工作宣传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有影视,努力营造高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浓厚氛围,让广大学生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自觉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二是构建形式多样的教育平台。打造多种社会实践教育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红色教育实践和各民族学生交友联谊等活动,深入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让广大学生切身学习体验广西丰富的民族风俗文化和接受爱国主义精神熏陶,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现实感和有效性。三是拓展宣传教育渠道空间。与时俱进地创建宣传教育专业APP、专题网站以及专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丰富网络课程、云课堂、微课堂等载体内容,让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随时随地发挥作用,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一是开展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坚持以民族节庆为载体,积极推进民族学生的交往交流交融,特别是“壮族三月三”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独特的文化视角、丰富的民族内涵、广泛的民众参与,成为传承和弘扬我区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高校要充分用好“壮族三月三”等各类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更好地交往交流。二是开展系列实践活动。要精心组织创作民族文化精品,充分展示我区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以优秀的文艺作品激励各民族学生共同团结奋斗。三是创新扶贫资助模式。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强结合起来,创新帮扶方式和措施,通过设立专门的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以及开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参与课题项目研究等途径,大力帮扶少数民族学生,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的后顾之忧。同时,注重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造创业实践等活动,让他们各方面素质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校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学校党委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基层党组织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选树创建工作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抓好统筹结合文章,注重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注重向院系和班级基层一线倾斜,充分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在创建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权益。高度重视保护少数民族学生的正当权益,后勤部门要在饮食起居等方面落实好保障措施,教学管理部门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成效,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要优先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校园综治部门要切实保护少数民族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完善的少数民族学生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不断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四是加强创建工作考核指导。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考核,强化教学质量评估,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质量水平。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绩效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三篇】
摘要:近年来,海南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作为统揽全局、引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的总抓手,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创新推动、载体承带,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有声有色,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本文针对当前海南州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尝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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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省政府从青海省情出发,提出“三区”战略,制定出台《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这是推动青海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青海长治久安的固本之策,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牵引性,是现阶段加快新青海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神,结合海南州实际,海南州充分发挥“一把手”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积极有为、有的放矢地开展了创建活动。
一、当前创建活动现状分析
1.教育引导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仍存在宣讲重点不突出、宣讲对象难集中、宣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有的乡(镇)、村(社)和个别机关单位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視,思想教育引导工作零敲碎打的现象。
2.社会矛盾纠纷千差万别,复杂程度多种多样。这些矛盾纠纷,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跨地区和部门,有的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依据,处理、协调难度较大,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等,表明维稳形势依然不容轻视,稳控压力仍然很大。
3.区域特色仍不够鲜明。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盘点了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的一些具体工作和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但对影响当前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活动的突出问题梳理得还不够清晰,重点工作把握还不够到位,推进措施还缺乏足够的力度,存在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相脱节的现象。
4.寺院管理干部队伍比较年轻,缺乏政策水平和经验。主要体现在与其工作任务和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工作中“难以融入、融入不深”的问题还较突出,寺院管理任务仍然艰巨。
5.“三基”建设方面,宣传动员还不够广泛。由于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比较薄弱,基层组织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基本能力不够强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来扭转,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对策
海南州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仍然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为抓手,把握重点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好党的新时期民族工作方针、政策
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我们制定了出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会议精神,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干部群众的首要任务,只有全面正确的掌握会议精神,才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决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能坚持和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我们要采取大小会议宣讲、集中讲座辅导、进村入户讲解、个人自学问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把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2.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争取支持和援助,大力推进地区经济发展
海南州有水电、矿产、农牧业、旅游、太阳能等资源优势,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支持,做好资源开放利用这篇大文章,要发挥好对口援南机制,深化与对口援南省市的协作与交流加快地区经经济发展。特别是要争取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化提档升级,使海南州城镇发展更具特色和活力。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进海南州全方位开放,要注重加强与国内外文化旅游等交流合作。
3.整合资源,严格标准,协同发力,努力提高民生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州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双语”教育,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完善并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政策。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4.深化合作,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各民族干部群众和谐相处、融合发展
促进各族群众有序流动,支持州内群众到内地就学、劳务输出、经商等形式走出去。培育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优化小区安置点、村组楼栋的人口结构,合理配置行政、教育、文化等资源,科学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分流“择族而居”和“围寺而居”现状。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依法保障各民族婚姻自由的权利,鼓励各族群众节庆互动交流,共建共享美好社区。创建办要与文化、体育、妇联、共青团等成员单位加强协调,紧密合作,多开展一些各民族干部群众都能参加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融合发展的自觉性。
5.树立信心、培育共同理想信念,增强各民族共同体意识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用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做到讲得清、道得明、听得进、全覆盖,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和民族观,讲政治、明是非、守底线、遵法纪。
支持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积极打造藏绣、石雕等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鼓励民汉优秀文化作品互译,加大适合少数民族群众阅读的双语书籍出版力度。实施赛宗寺、石藏寺及宗日文化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抢救保护拉伊、则柔等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
6.健全法规,完善民约,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法律七进”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懂得法律面前民族成分无特殊、宗教信仰无特殊、职业身份无特殊,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藏传佛教寺院“三种管理模式”。
7.推进创建活动法制化、制度化,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抓手
按照州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的部署,以法制化、制度化推进创建工作纵深发展,在“五个巩固提升”和“五个深入推进”上下功夫见实效,着力落实10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八年创先进”的工作目标,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并提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形成推进创建工作的制度链条和长效机制。
8.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不断切实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州县乡三级创建办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等运行机制,完善创建考核办法、验收细则、评选表彰等制度措施,保证创建工作力量不减、制度健全、高效有序。
参考文献:
[1]毛翠香.今年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呈现“六个新特点”[N].青海日报.2010-10-06(001)
作者简介:
雷霞(1988--)女,汉族,青海互助人,中共海南州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四篇】
《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党对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什么,督查工作的方向就是什么;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什么,督查工作的内容就是什么。贯彻落实《意见》,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推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推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意见》深入把握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针对当前民族工作特别是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措施不够精准、政策把握出现偏差等,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任务已经明确,措施已经出台,剩下的就是从严从实督促指导。
贯彻落实《意见》,要将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指向到文件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强化“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增强各族群众文化认同;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体制机制、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载体方式;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等具体工作。通过认真细致的督查,深入总结创建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发现困难和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建议,持之以恒抓督查、坚决彻底抓落实,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意见》牢牢把握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基本原则,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意见》,要把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规范、综合运用调研、暗访、群众座谈、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准确把握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测评验收办法,推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