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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体育工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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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体育工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第一篇】

为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加班用餐管理,控制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支出,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网友给大家分享关于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严格公务接待纪律,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一)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三)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督查公务的宴请;

(四)严禁在参加培训、学习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二、实行来客接待派餐单制度。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就餐的,由承办者向分管主任提出申请,说明来客单位、人数和事由并填写《公务接待派餐单》,经审批同意后,按派餐单指定的地点和标准就餐。否则费用一律自理。

三、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同级单位领导洽淡工作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四、限定陪客人数。因公务接待需要陪客,原则上按科室对等进行安排。

五、实行接待费报销核审制。接待费结算时,必须附有派餐单、原始菜单(经办人、审核人签字认可)和发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及违反本规定的餐费。

1、事前向分管领导申请,提出加班事由、人数。

2、经分管领导批准,到综合科填制加班派餐单,执行午餐、晚餐每人次15元、早餐每人次5元的标准。

3、加班就餐票据(附有派餐单、原始菜单),统一由综合科审核后,每周一次交分管主任、主任签批。

1、一级接待标准

省级主要部门领导、省四大班子领导,来客5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5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应由总经理、部长级别陪同。

用餐地点应采取随机应变方式,应选择潭埠镇内定点餐厅接待。

省级主要部门领导、县四大班子领导,中、晚餐每人每餐不应超过100元,中餐不配酒水,晚餐酒水不应超过200元/斤,早餐应按以上标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控制。

申请办理流程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2、二级接待标准:

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固定饭店用餐

来客3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3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由总经理和或对应部门负责人陪同就餐。

每人每餐不应超过60元,酒水不应超过50元/斤,早餐应安排自助餐。

申请办理流程2016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3、三级接待标准:

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食堂或者固定饭店用餐

来客2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单》,经行政办公室签字批准后施行。

4、普通接待标准

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食堂。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单》,经行政办公室签字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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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体育工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第二篇】

为推动乡村公务接待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村级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网友给大家介绍关于村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乡机关干部职工到农村的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公务性活动。

第二条 接待标准

(1)县乡机关干部职工到农村的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工作,一律到乡(镇)食堂吃公务餐,就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15元,确需在宾馆住宿的,一律住普通标间。

(2)特殊情况确需在村(社区)食宿的,就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10元,住宿标准在农村公共办公场所住宿的,可不交纳住宿费,在农户家中住宿的,每人每天交纳住宿费30元。

第三条 接待管理

(1)在乡(镇)食宿的,食宿费用由乡(镇)在接待费用中单独列支,并按季度公开。

(2)在村(社区)食宿的,食宿费用由下村工作人员直接支付供餐(宿)人,各单位可按照下乡补助等有关规定给予下乡工作人员适当补助。

(3)在村(社区)食宿的',由村级负责人填写《沁水县县乡机关干部职工下村工作食宿费用登记卡》,《登记卡》由工作人员带回本单位,作为下村工作补助的依据,《登记卡》存根由各村(社区)归档备查,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4)严禁村级以各种名义公款接待县乡机关干部职工,村级财务不得发生公款接待费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业务洽谈等确需公务接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5)县乡机关干部下乡(镇)村工作不得接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品,工作日一律不得在乡(镇)村饮酒。

(6)各单位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监管程序,确保机关干部下村食宿费用及时足额补助到位。

第四条 接待监督

(1)各单位要定期对机关干部下村食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县纪委要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乡镇纪委和乡经管站要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

(3)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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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体育工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和物品采购工作的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提升接待质量,根据*委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 公务接待:

1、接待范围

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招商引资及其他重要活动。

2、接待程序

对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其相关部门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客商,来我局检查工作、调研考察、洽谈项目、投资兴业的,由局办公室填写客情报告单,及时报某地委办公室,按某地有关领导批示做好接待工作。

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其他领导、客商,来我局检查工作、调研考察、洽谈项目、投资兴业以及本某地城区外因公来我局办事人员,确需就餐的,由局办公室填写《外来人员用餐通知单》,报局领导签字同意后安排(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在二日内补单),否则餐费不予报销。

3、接待安排

住宿。来宾在某地内接待的,安排在伊山宾馆或定点宾馆。某厅级以上领导住套房或套间,某地处级及以下住单间或标间。

就餐。工作日中午实行工作餐制度,不得饮酒,特殊情况除外。酒水、饮料等使用某地接待指定产品,原则上不使用某某外名酒、酒桌原则上不安排香烟。安排外来人员就餐时,由对口人员作陪,陪客人数尽量减少,不得一客多陪。就餐标准,某地内5人以内每人35元,6人及以上每人30元,某地外每人40元。特殊情况按局领导批准标准执行。

接待。凡局领导安排参加接待的人员无特殊原因,要按时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4、经费管理

接待费用在某地内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来人员用餐餐费报销时,除要有正规票据外,还要有局领导批准的《外来人员用餐通知单》(报销凭证),然后再按财务管理规定处理相关费用。在外地的由陪同人员结算,出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单据,经局领导审批后按财务管理制度报销。

二、物品采购

局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股室负责人填写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人员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力求少花钱,办实事。

附: 1、某地劳动保障局接待用餐通知单

2、某地劳动保障局物品采购计划单

学校年度体育工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第四篇】

规范市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下面网友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统筹管理的原则: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1、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

2、区(市)供销社和社属单位的人员来机关办事需接待的。

3、经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处室、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处室应及时向市社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处室应事先征得市社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关部门的,由相关处室向市社领导报告,市社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4、市社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市社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6、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市社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处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1、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

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

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

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

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赠送客人礼品的,应提前做出预算申请,报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酌情置办。

(二)外事接待按青岛市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接待任务完成后,由办公室按照领导签批的接待内容,对接待处室提交的有关票据或发生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后,经主任签字后由财务报销。凡超出接待内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定期向领导成员通报,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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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体育工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第五篇】

为规范市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学校年度体育工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推荐5篇】”,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

2、区(市)供销社和社属单位的人员来机关办事需接待的。

3、经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处室、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处室应及时向市社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处室应事先征得市社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关部门的,由相关处室向市社领导报告,市社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4、市社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市社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6、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市社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处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

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

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赠送客人礼品的,应提前做出预算申请,报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酌情置办。

(二)外事接待按青岛市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接待任务完成后,由办公室按照领导签批的接待内容,对接待处室提交的有关票据或发生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后,经主任签字后由财务报销。凡超出接待内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定期向领导成员通报,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地方级单位不得超过当年公务费的2%,中央级单位不得超过当年公务费的1%。

1.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

2.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1%。

3.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一律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对于公务费中财政安排的专项会议费、专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及其他一次性专项经费,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应予以扣除。

4.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如由接待单位负责安排食宿的,接待单位应在内部宾馆、招待所安排;没有内部宾馆、招待所的,接待单位按当地规定的接待费用开支标准之内可在外部宾馆安排食宿。以上两种接待安排,都要按照现行差旅费标准收费,不足部分可由接待单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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