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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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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1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市委“32条”,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任务落实。现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打造标准化体系,建设政务服务“新高地”。一是“四办”服务“优”先实现。积极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的“四办”服务,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现“多门”变“一门”。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1364个依申请事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唯一固化。设立8个综合受理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坚持“网办是原则,不网办是例外”,目前市直部门“最多跑一次”340个事项、“零跑动”1000个事项和乡镇村4383个事项均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8%。

(二)打造宽松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实行企业开办“5210”标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办照自助服务区、企业导办帮办综合窗口,已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5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日办结。设立登记环节只要材料齐全、网络平台运行正常,天可办结,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实现同步审批天办结,推出免费复印、免费双向快递等服务。二是实现不动产登记321标准。不动产一般登记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对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三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拟定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指引,强调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公开、清单动态调整等机制。

(三)打造工改加速度,提高服务效能。住建局组织召开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适应的审批监管体系,推进落实联合图审(平台搭建已完成)、数字化图审工作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806040标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864”审批平台,重塑审批流程,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全过程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协调统一、深度融合。

(四)打造简易高效程序,提升获得水电气便利度。一是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效能。推行极简客户报装服务,充分利用拍照录像、条码扫描、电子签名等功能,实现客户资料电子化采录收集、现场勘察信息自动上传、供电方案线上审核确认。二是用水报装环节,一般用水用户报装可直接通过自来水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装,报装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用户后进行上门踏勘做施工方案,进行接水报装。三是燃气报装环节,中燃公司派专人到政务中心燃气窗口安装了收费系统,“中燃慧生活”网上报装程序基本完成,已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装业务培训。

(五)打造“减负升级”模式,大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全市金融机构共争取专项再贷款向5家防疫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4650万元。**农商银行、xx银行、村镇银行等共向我市278家企业发放支农支小贷款利率%,优惠贷款亿元,完成率达到%。**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利率%,优惠贷款近亿元。今年元—7月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1392万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867万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5525万元。

(六)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对接连通,确保“应进必进”、“宜统尽统”。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目前数据建设已完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基础库框架搭建。加快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七)打造司法公平保障,着力构建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关于“执行合同”。截止7月底,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80件,旧存43件,结案351件,执结率%,在**法院系统总执结率排名第二。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涉及到的29个职权部门共梳理监管事项893大项(含子项3411项),填报检查实施清单924条,认领率和填报率均达到100%;归集各类监管数据60000余条,涉及28个目录,数据覆盖面与归集量居**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但少数部门和部分干部对此没有清醒认识,还存在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店小二”意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门槛过多,增加了办事难度。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不够,有的干部固守法律条款,对企业“清”而不“亲”怕犯错,怕担责。有的不敢较真碰硬,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上,底气不足,能力不强,办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

(二)政务服务效率还不够高。虽然“一网通办”平台已经建立,但由于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不够,市级各部门之间大数据标准不统一,连通不到位、整合不彻底,在人员、法人信息等关键基础要素数据上仍然存在“信息壁垒”“信息孤岛”,无法实现全标准、全归集、全贯通、全在线的共享,政务服务效率不够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网办率不高,获得感不强。

(三)数据整合、信息共享难。一是房产数据整合难。我市中心城区共有万宗土地、8万户房产数据,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年来的日常登记数据整合,完成了约30%的房地数据的整合,但还有70%的土地和房屋未进行挂接整合。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目前虽有税务、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但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离上级要求的信息全覆盖还有很大的距离。

(四)联审机制未形成、工改系统未真正完善和运行。联合图审因宣传和告知环节还未真正完善,很多施工企业仍然依照按惯例将施工图与消防、人防设计图纸分别设计,分时段、分机构审核,导致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备案环节受阻,人防设计与施工、消防设计阶段脱离,影响施工许可审批时效。

(五)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一方面辖内企业普遍存在科技含量不高、财务报表不透明现象,并且与金融部门审核口径不统一,银行采信度较低,很难正确判断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导致银行不敢轻易放贷。另一方面企业缺乏规范化管理、财务状况不透明,抵押物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导致新增信贷融资难度加大。

(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迟缓。一是各成员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没有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对此工作不熟悉、不主动,部分成员单位对监管平台的操作流程还不熟练,有的甚至不会运用。

(七)法治环境有待提升。企业法治意识淡薄,企业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一些没有明文法律依据予以取消的事项,没有大胆突破,减轻企业负担。

三、解决我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问题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全覆盖。拓展服务方式,实行集约服务、套餐服务,在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的基础上,推行场景化、引导式政务服务,改善企业群众网上办事的体验感。

(二)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一是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同时承担**对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日常考核工作。督办市直部门及时、准确上传电子证照信息和数据。二是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并督促城管、卫健、人社、民政、公安等数据并入大数据运营中心,实现统一调度。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实现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税务、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整合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一窗办理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办调度机制,重点解决阻碍改革推进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持续深化银企对接机制。建立担保体系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融资担保实力,加快推进与省政府融资担保、**大正担保公司战略合作进程,构建多元化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不敢贷”的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诚信经营发展理念,帮助中小企业更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信用等级;加大“银税互动”“银电互动”等信用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不到”的问题。

(五)实现联合图审。建立“事前介入”管理制度,实行窗口“一次性告知”。确定联审的单位和部门,明确联审的内容及规模分类,拟定会审机制,明确各单位审查时限,定期通报结果。人防工程建设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全程监管,有效杜绝“未批先建”“逾期不建”“批建不符”等顽症,确保在建工程达标,验收时效缩短。

(六)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改善法治环境。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抓准点、定好位,制定《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为重点,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到司法办案的各个领域。下一步,及时梳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用活用好司法建设手段,帮助相关企业强化管理、改善经营。发挥司法审判工作职能,开庭涉企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个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2

按照XX区党委、XX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XX区水利厅全面贯彻落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主动作为,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完成XX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部署,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推动水利政务服务能力大提升。根据《XX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21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2020年5月29日,XX区党委、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及14个配套文件(1+14),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5月30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焱主持召开厅党组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传达学习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水利厅贯彻落实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厅行政审批工作做文章,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会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系列文件的通知》,成立了水利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焱厅长任组长,3名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厅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水利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同时,对照系列改革措施,制定出台了《水利厅贯彻落实XX区党委XX区人民政府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水办行审〔2020〕17号),落实水利厅一张网建设、一事通办、投资项目审批、354560改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任务,明确分管厅领导和各部门责任,全面推动我厅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一)推进“网上办事”,加快水利厅智能审批与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XX区“一张网”工作部署,为推进我厅网上办事工作,实现水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业务的网上办理,我厅将OA办公系统与XX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联网,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能力。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厅依托XX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率为%。同时,抓紧组织开发建设“XX水利厅智能审批与公共服务管理系统”,计划于2020年12月初上线运行。

(二)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推动水利厅政务服务提速。

根据XX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精神,我厅出台了《水利厅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大提速工作方案》(水办行审〔2020〕16号),优化再造水利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依申请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至50%以下。充分授权水利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办理我厅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政务服务文件统一编号,推动水利厅政务服务大提速。

(三)推进“一事通办”,提供更利民便企的水利政务服务。

1.编制发布“三张清单”。编制完成并发布了水利厅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我厅依申请类的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共46项,包括行政许可2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中,实现“零跑腿”的2项、“最多跑一次”的43项。除2项行政许可事项因涉及复杂技术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不宜再度压缩审批时间外,其余44项依申请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至50%以下。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应进必进”已全部进入XX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组织开展水利系统依申请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牵头开展XX区、市、县三级水利系统“八统一”梳理工作,对本系统三级“一事通办”事项进行对比和规范,实现相同事项跨层级跨区域事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统一“八统一”。形成《水利系统“一事通办”事项清单“八统一”成果表》并印发各市县水利部门。

3.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XX区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开展XX区、市、县三级水利系统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无法律依据的材料、重复材料等不合理受理材料。共清理出XX区本级证明事项9项(4项建议保留,5项建议取消),市、县级证明事7项(4项建议保留,3项建议取消),已报XX区政管办审核。

4.落实“容缺受理”制度。按照《XX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要求,我厅以《水利厅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为基础,针对申请人办理的非当场办结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8月底公布了《XX区水利厅容缺受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清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

(四)推进信息共享,完成电子证照和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按照“无条件归集”原则,做好电子证照、信用信息和政务信息归集工作,顺利实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推送,目前累计26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和60604条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推送到XX区电子证照和信用信息总库。同时,加强“XX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申请单位及法人对所上传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在XX区政府办公厅《全区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归集情况的通报》中,水利厅是“证照数据归集进度良好”的部门之一。

(五)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落实“354560”、“五个优化”和“五个简化”。

1.涉及我厅的“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事项,明确我厅责任部门,凡并联审批、“多评合一”与“区域性评估”和“4560”事项,我厅及时响应、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和区域性评估,按时办结,需要移交办理结果的及时移交。

2.落实水利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相关措施:一是总投资400万元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二是简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申报手续,城市建成区内原址拆除原址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5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只需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再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XX区政府印发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0年)》(桂政办发〔2020〕128号),明确我厅的承担主要任务有2项,即“四、营造更加简便减负的税费服务环境中,第128款:对企业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第129款:在《XX壮族XX区财政厅关于降低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降低25%的基础上,将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5%”,并列入2020年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我厅按照XX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精神,积极会同XX区财政厅做好企业减负的税费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将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原来降低25%的基础上,再降低25%[见《关于落实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桂财税〔2020〕9号)];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见《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20〕19号)]。

个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3

2019年以来,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强化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盯牢涉税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集成出台了一批硬招实招,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服务质效,有效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助力我县打赢实体经济翻身仗,实现“12365”奋斗目标贡献“税务力量”。

一、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部署,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制定《浦江县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的责任清单》,各股室、所、中心分工负责,勠力同心,努力营造浓厚的“重商、亲商、安商”氛围,全面迎接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一)建立“有求必应”的企业发展问题受理服务平台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出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集信息确认、户管注册、税种核定、资料发放、新办企业涉税辅导等多个事项于一体,使新办企业登记从“站站停靠”转为“一站到底”,当天即可申领发放发票。扩大套餐式服务范围,将发票限额票量变更、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简易处罚等发生频率高、业务较为复杂、上下游流程关联度高、需要跨系统操作的关联事项纳入套餐式服务。

2.落实发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税务总局2019年第8号公告,通过税企微信群、纳税人业务培训等渠道,广泛向纳税人宣传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的政策。同时,要求两家税控服务单位,及时向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控设备安装、维护服务,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开具专用发票。坚决落实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政策,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3.拓展多元化办税渠道。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全覆盖”。继续推广浙江省网上电子税务局,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电子税务局功能介绍及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税务”新平台,实现申报更正、纳税证明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业务的网上办理,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创新发票管理模式,推广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助开具”模式,实现发票代开全面自助化,优化发票“网申邮送”服务,2018年至今共为623户次企业邮送发票47600余份。同时,根据上级安排积极推行支付宝、浙江税务APP、政务服务网等多元化网上办税,省去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精简办税成本。

(二)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根据《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我局涉税处罚项目的建议处罚标准。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在责令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同时,对按要求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2.提供税收风险提醒服务。持续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建立以预警提醒和纳税辅导为主的查前辅导,防范和降低企业纳税风险。低风险提醒与重点税源风险应对双措并举,至目前为止,开展低风险提示提醒760户次,完成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应对61户次。

(三)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做好机构实名信息采集,并于每月5日前在办税服务厅公告《纳入实名制管理涉税中介机构名单》。积极开展涉税服务机构信用评定工作,加强日常资料报送审核,于4月30日完成涉税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并对信用积分和等级进行公告。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组织召开涉税中介机构座谈会,邀请纳入实名制监管的各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倾听机构的需求和意见,完善后续监管工作。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税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重点清理违规捆绑销售情况,坚决防止“黑中介”“中介黑”抵消政策红利。同时,严厉打击违规兼职代理会计,维护正常办税秩序。

(五)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办税

1.推行“容缺受理”。当纳税人提供的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时,只要经办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的,办税窗口将预先受理或做出许可决定,待经办人补齐材料后可直接领取相应的办税结果。完善容缺受理登记台账,推行诚信假设,逐步扩大容缺受理对象。

2.深化“银税合作”。目前,已与县建行、农商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银税互动”项目合作原则和内容,建立了信息交互、政策辅导和风险防范体系。县建行和农商行降低贷款发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纳税小微企业发放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并实现优惠的贷款利率。2019年开年,已为45家小微企业发放银税互动信用贷款3140万元。

二、“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抓统筹

我局接到市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通知后的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项工作联络员和代办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抓统筹,业务科室抓推进,纳服窗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推进责任落实。开展了“一日代办员”活动,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成员深入窗口,摸清改革过程中各项业务流程是否走得通,办事效率是否受到影响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细化各项无证明业务部门核验的工作流程,保障各项业务走得通、走得顺、走得快,确保“无证明城市”改革有序推进。

(二)梳理业务清单,业务科室抓推进

我局相关业务股室按照金华打造“无证明城市”实行的“六个一律”原则,结合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两个文件要求,最终梳理形成了17项《证明事项清理清单》。同时,做好办税指南纸质版、电子版的调整更新工作,逐项检查“证明”等字眼是否修改到位。

(三)开展业务培训,办税窗口抓落实

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应知应会”培训3次、测试1次,参与人员达123人次。第一时间将“无证明城市”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传达到每一位干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

加大“无证明城市”改革宣传力度,各办税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改革内容,公开无证明业务事项,放置宣传易拉宝,发放宣传资料,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改革的体验感,查漏补缺,提高获得感。

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减免证明175份,其中申报承诺减免证明91份;数据查询减免证明21份,部门核验减免证明63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做好取消证明事项的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使“无证明城市”改革在税务部门落实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下一步特色工作

(一)部门联动助推“网上跑”,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69号)文件精神,计划于2019年下半年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零见面”。我局主动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依托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建立“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办结、一站服务”的常态化企业开办服务模式,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加数据共享”的“四减一加”工作原则,形成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人社等涉企部门企业开办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环节“零见面”办结,由“最多跑一次”实现企业开办“网上跑”、“零次跑”。

(二)税邮共建助推“零次跑”,实现服务专邮“送上门”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我局深化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原有“网申邮送发票送上门”的业务基础上,与邮政局进一步扩大合作服务范围,将涉税宣传资料发放、文书资料传递、催报催缴通知书下发、窗口涉税资料受理等各项业务均纳入合作范围,通过税邮共建提高办税工作效率,助推纳税人办税“零上门”,涉税资料“邮路跑”。

个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4

国家税务总局XXX市税务系统按照XXX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1+1>2”的合力,对表对标、迅速行动,扎实做好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和税收营商环境,成效良好。

一、工作机制突出“优”

(一)建立上下级沟通机制

5月30日,在XXX市召开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会议,传达了XXX、市会议精神,通报了营商环境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讲解了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口径。同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提升全市税务系统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协同推进和重视度。

(二)建立长效化督导机制

制定并下发《国家税务总局XXX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绘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的时间表、任务图,实时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循序渐。摸底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税收营商环境调查”,递寄纸质调查问卷3220份,回收有效问卷272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并实地走访12个县级税务机关各2家典型企业,暗访全市10所办税服务厅,面对面了解纳税人对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排查薄弱环节,对标整改调查中存在的不足,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工作成果的长效化。

二、服务举措突出“新”

(一)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办税体验感

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设立“征管服务工作室”,选派3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县市局业务骨干入驻,形成办税服务厅征收与管理相容、业务并进,一厅(发起)受理,为纳税人提供集约化办税服务,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遇到的“多头跑、重复跑”问题,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感。

(二)创响特色品牌,实现办税便捷化

在全市29个基层分局(所)全面推行“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在全XXX优先创响“闽税通”品牌,规定“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由相应分局(所)负责管理,安排税源管理岗人员驻守“闽税通”自助服务室,并熟练操作自助办税终端及电子税务局办税流程,为不熟悉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的纳税人现场进行辅导答疑,确保疑惑有人解,并维护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保障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安全,做到办税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实现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场所,实现办税分流。

(三)专项能力提升,提高服务规范化

对全市12个基层征收单位和10个办税服务厅的680名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通过“主题培训+落地辅导+巩固提升”模式进行落地整改、现场示范、纠偏、指导和固化;通过服务微观察回顾,服务体系解读,话术通关、情景演练等课程“立标准”;从服务环境、服务意识、服务形象、服务话术、服务流程等多维度中“找问题”,通过厅堂访谈,听声于民,收集建议“促提升”;从“四声服务”到60秒关怀,笑相迎、主动问、及时办、提醒递、目相送等多角度规范办税服务言行举止,全面更新税务干部服务观念,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

三、宣传辅导突出“广”

(一)推出“春风走访月”活动

将3月定为“春风走访月”,开展局领导带队的减税降费走访宣传活动,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倾听企业意见、建议。通过“春风走访月”活动,全市税务机关走访企业262户次,共收集意见建议、问题96条,其中现场解决73条,限期内办结率100%,切实做到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将自主设计含减税降费、办税便利等13项指标的春风行动问卷调查表,委托EMS快递公司投放、回收520余份。充分发挥好“疑点信息反馈机制”和“快速核实机制”效用,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市局会商集中办公第一时间加以研究、解决,形成闭环处理,查缺补漏,整体提升营商环境。

(二)开展多形式“纳税人学堂”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培训,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最新政策解读,让纳税人得到正规、适用、有效的税法培训辅导。最大限度方便和服务了纳税人,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税企沟通新平台。目前,全市已开展电子税务局基本操作、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申报业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改革新政解读等业务培训共112期,培训纳税人近13650人次。其中侧重开办“纳税人流动学堂”三期,分别为XXX卫分健委、XXX市第一医院、XXX市党校的中高级人员近300人进行《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解读,有效帮助参训人员正确掌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受到全体培训人员的好评。XXX市税务局于2019年8月8月开办《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介绍》课程,畅通与重点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渠道,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及规范,对照世界银行的评价规则和口径,精准辅导企业准确理解营商环境纳税指标。

四、硬件设备突出“强”

(一)“桌面云”全覆盖

在全XXX创新使用“桌面云”服务,2019年6月实现了全市启用,利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与办税、办公的深度融合,极大地改善了办税环境,提高了管理效能,达到了操作系统全覆盖、内外网络全管控,进一步增加系统的流畅度,避免纳税人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数据丢失,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窗口办税人员,压缩了纳税时长。

(二)“自助办税管理平台”试点开发

根据总局下发的《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自助办税终端业务规范》,XXX市税务局作为全XXX试点单位承接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的自主开发,实现自助办税功能的统一发布、自助设备的职能配置和运行监控管理,实现自助办税统一化和规范化。目前XXX市税务局已举办三次自助办税管理平台集中办公,完成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平台后端业务需求的撰写,拟于2019年9月份进行试点上线运行。

五、落实政策突出“实”

(一)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

持续加强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在XXX税务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时调整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配套升级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加强征期风险排查与处置,确保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注重利用科技手段,自主开发并被XXX税务局在全XXX推广上线“减税降费风险监控平台”,发现纳税人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的,及时预警提示、通知更正。3月份以来,通过监控发现并提示应享受未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已有XXX户次得到纠正,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税合计XXX万元。

(二)推行简易注销即办快办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XXXXXX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注销工作的通知》(闽税函〔2019〕107号)要求,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提高清税速度。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注销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设置清税专窗,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

(三)深化纳税信用增值效用

建立覆盖全市县区局上下级联动的“银税互动”工作格局,与XXX银行、XXX国际银行等10余家银行签订“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银税互动”项目的长效机制,通过信用评价,对守信纳税人提供线上线下的融资服务,以信授信,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XXX户企业经税务部门推送给银行已获批贷款XXX亿元。同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多面向开拓银税合作新领域,积极联合部分银行探索拓展自助服务、委托服务和服务体验等合作空间。

润物有声服务不止。在总结经验、巩固优势的同时,XXX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致力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辅导,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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