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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范文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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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1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的函》(腊发工函〔2018〕280号)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公开竞争审查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组织。为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副镇长为副组长,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为及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

二、加大审查力度,认真开展清理。组织对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以来政府所有发文进行梳理,并认真排查,重点排查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清理我镇未涉及到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三、定期开展评估,建立审查制度

我镇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办公室在起草政策性文件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分管领导,不断完善审查制度。确保我镇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县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工作指导不够,少数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机关办公室和各中心(所)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2

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或区农业局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自查梳理,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排查,局领导研究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内容主要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二、明确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209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要求区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经审查清理后,有修改,或有修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汇集成册,与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清理目录,一并由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务会议审定。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三是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3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关于落实自治区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察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今年已开展的两次督察要求进行自查,现就我局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为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审查制度

我局建立了《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规范审查流程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复审。

四、加强增量文件审查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对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在关于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20xx年截止目前,审查由本局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共计8件,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五、有序清理存量

(一)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共对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关于转发20xx年广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经清理,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xx〕45号)精神,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措施到位。对20xx年度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4

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17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定期评估完善。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17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整改措施到位。对2018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5

根据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文件《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行季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

二街镇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机制,清理工作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督促责任部门认真核实草拟文件是否涉及。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具体落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政综合办公一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本单位自查清理情况

1.二街镇严格执行“二街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文件审查关,每季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及时将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的内容进行清理修改(废除)。

2.按上级部门要求将清理情况进行对外公示,本季度二街镇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

三、工作亮点

1.二街镇采用平台短信提醒制度推进全镇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

2.设立举报微信平台和举报电话67899001,让跟多人加入监督行列。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查范围不够全面。全镇仅局限于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党政办五类文件的审查,部门转办或部分自制的文件不在管理范围。

(二)审查工作不够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具体操作上缺少专业性指导。

(三)审查质量有待提升。可能存在文件经过审查后仍然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二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3.严格落实《二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4.加大部门内部宣传力度,强化业务操作能力。

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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