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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参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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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一篇】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安排,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

总结。

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各股室、各景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精心组织,分阶段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群众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职工、景区管理人员、娱乐场所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同时,安全工作基本上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通过教育,职工、景区人员的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措施,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确保公共财物安全。

三、

加强安全检查,提高整治力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在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召开专题会议,检查了酒店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场所个、景区等。从检查情况看,群众的安全意识普遍有所增强。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摸清了存在的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局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苗头,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基本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从而,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安全稳定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二篇】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提高认识,清醒认识。

“六打六治”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涵盖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全部重点内容,是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指导,认真组织抓好“六打六治”,对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人力和物力,严厉打击和惩治“三违”、“三超”等重点、突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夯实坚实基础。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正常、顺利开展,成立瓢井镇“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龙兴建(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此昌(副镇长)。

成员:熊磊(派出所)。

蒋劲松(市场监管分局)。

徐建(教育管理中心)。

余家发(村建所)。

张胜宇(农业服务中心)。

孙飞成(林业站)。

郑禄斌(国土所)。

郭发文(安监站)。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保障,负责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郭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责任单位:国土所牵头。

(二)打击破坏损坏城镇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加强集镇燃气经营企业源头管控,加强运输、储藏、销售、使用、维护等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外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责任单位:村建所。

(五)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相关单位和部门务必结合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要求,加强信息交流,强化联合执法,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提请司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对决定停业停业整顿的企业,供电部门要及时采取停止输送电措施,积极配合抓好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党政办、宣传、广播等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五、工作措施。

(一)精心部署,强化落实。镇直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实抓好,确保安排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各村、镇直各部门和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利用各种方式,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各部门和环节,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六打六治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务必认真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四不两直”检查要求,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四)加强监管督查,从严查处事故隐患。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报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加强整治力度。结合当前矿山企业整合,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保障要求,管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设施设备部齐全、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的企业,要加强整治力度。

(六)强化信息报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和信息。

(七)构建长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使之成为固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六打六治贯彻于日常安全监管。

瓢井镇人民政府。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集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要求,我站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现将“百日行动”9月份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为加强“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站特成立以站领导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各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行动”领导组织机构,负责全站的“百日行动”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站综合办公室,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并于9月2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开展主要任务。

二是结合站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研究制定了《x收费站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人和具体责任人,为我站“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百日行动”有序深入开展。

一是站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安全“体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基础上,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了有效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建立了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的工作机制。

二是按照“日,周,月,季,年”的时间节点,建立起从一线员工到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重点排查所辖区域、安全设施、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风险和隐患治理,对站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进行排查维护,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9月份我站开展周查3次,目前无任何隐患问题。

一是继续按照“日,周,月,季,年”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开展,继续做好我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及“百日行动”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四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和隐患治理工作绩效,提升了全办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了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全年考评工作范围,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势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目标管理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20xx年我局组织学习了《20xx年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的通知》、《易炼红同志在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2月1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1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2月23日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7月29日下午,召开全体警员大会,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3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以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省局办公大楼安全。包括大楼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电梯和水电等设备设施安全等,重点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指挥中心安全。重点检查局指挥中心各消防、用电等环节岗位安全及安全规范执行情况。三是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公务用枪安全。重点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食堂饮食安全。重点检查机关食堂饮食原料来源及质量情况,食品存放保管情况,加工卫生等情况。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落实了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局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促进了我局的安全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我局先后组织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控,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排查方案》,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就枪弹库值守、网络信息、车辆使用、文件资料、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安全排查。

为确保公务用枪、枪弹库安全,我局制定了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对枪弹库安装报警系统,每天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每月组织一次例行检查。

为确保消防安全,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系统维护、用电管理、电线路铺设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载发热的情况,应急疏散指示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和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并严禁库房内存放易燃物,严禁室内擅自使用明火,确保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的落实。

为确保警务公务用车安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的行为发生,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专项检查,确保车辆运行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车辆的行车安全,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需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我们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饱满的热情、强有力的措施,打一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五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举措,全面落实街道各委员会、各社区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医疗、文化旅游、教育、养老机构、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醇基燃料等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各委员会、各社区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委员会、各社区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全覆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奖惩、收入挂钩。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向本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项述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要带队开展1次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强化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高危企业和人员密集单位要组织好“班组一周一小练、车间一月一大练”活动,每季度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1次演练,并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20__年底之前实现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全覆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1次演练,并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各委员会、各社区要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__市__区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责任分工表》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专项行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鲁安发〔2022〕11号),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依法规范制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有章可循。各委员会、各社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靶向施治,精准排查。

3、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认真对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5类(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重点制度措施落实)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严格按照两个“检查表”明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问题表现、判定依据、处罚标准、整改要求等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

4、大力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各委员会、各社区要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各自监管内企业,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委员会、各社区要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上级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街道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委员会、各社区通过帮扶式检查、审计式检查、驻点监督等检查方式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探索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委员会、社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街道将视情况对有关委员会、社区进行约谈,并在街道进行通报。

(三)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严格抓好规划、立项、审批、设计等源头环节的安全把关,新上项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审批、不安全不生产,严防“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培训内容,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围绕本质安全研究谋划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进程,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

2、强化新业态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加强对醇基燃料等高风险项目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失控漏管;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不清晰的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小施工、小作业、违规外包转包、外来施工等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督促推动制定监管和检查标准,明确管理责任。重点关注功能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功能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功能区组织架构,优化安全管理体系,补齐安全监管短板。

3、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定期听取各委员会、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委员会、各社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4、切实强化排查整治支持保障。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街道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全面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7、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坚持“四位一体”全面倒查,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对照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逐条倒查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严格按照3月18日中组部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4月25日市委专题会议、5月3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和4月2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市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济安办字〔20__〕12号)有关部署要求,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相互衔接、压茬推进,分六个阶段开展:

(一)深化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31日前)。

5月3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化动员部署。

(二)全面自查、集中培训及帮扶阶段(20__年6月15日前)。

6月15日前,各委员会、各社区、各企业组织自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执法集中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1、督促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抓好全链条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及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结合各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积极聘请专业机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活动,实行专家签字备案制度。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聘请国内或省内高水平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3、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济安字〔20__〕8号)要求,集中1个月时间,从各委员会、各社区、企业3个层面分领域、分规模、分专业,实施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安全培训,突出抓好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每名员工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4、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企业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发生过事故的领域,必须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厂区、车间安全警示效果,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三)街道专项检查阶段(20__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6月15日至6月30日,街道各委员会根据所负责领域实际,统筹各项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检查计划,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同时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集中攻坚整改。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发现自查自改走过场、流于形式、重大风险研判不准确、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重大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推倒重来,严肃处理。

(四)“回头看”阶段(20__年7月1日至7月31日)。

7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落实。对前期企业自查和检查的各类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5个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

(五)精准执法(8月1日至11月30日)。

1、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外包外租专项执法,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专项执法,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专项执法。专项执法活动和异地执法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六)总结提高(20__年12月)。

1、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20__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一轮综合督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核查专项行动成效,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2、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谁发现、谁挂牌”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或按照市直有关部门挂牌要求督促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请本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街道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具体承担协调联络相关工作。及时向区工作专班报送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六篇】

根据区纪委、区国有资产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我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黄财监督〔20xx〕1号)精神,我局严格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步骤,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各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透过学习明确“小金库”是不能够设立的,使领导与全所有职工都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防范意识,防止经济违纪的行为发生;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参加,有关业务部门参与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确立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五机制”,即领导负责制、承诺制、公示制、举报制和问责制。办公室还抽调专人具体落实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构成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和业务指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上,要求各单位注重“四结合”,即要与日常监察举报掌握的问题、与内部审计揭示的问题、与年度决算发现的问题、与内控评审反映的问题相结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我局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以来单位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贴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内含价证券)及其构成的资产。我们分别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了“小金库”自查工作,即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以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据查我局及下属单位(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没有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虽然,我们所目前没有“小金库”,但是并不能放松警戒,仍要按区纪委的要求继续做好全局人员的思想教育,用党纪、法律、规章制度筑牢我们的防线,警钟长鸣,廉洁奉公,杜绝“小金库”发生,全心全意做好工作。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七篇】

县安监办:

根据(新安监办[20xx]16号)《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运动的紧急通知》的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切实保障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入排查,狠抓落实,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

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全局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精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和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好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安全隐患防范意识。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培训活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查找隐患,加强治理,重点对我局涉及的物业小区,房屋装修结构安全,公房管理等方面进行清理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整治不留死角。

按照县安监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精神,我局发动群众,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机制,监控机制和管理机制。同时,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了一支安全检查小组,对我局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大检查,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制定预案,限期整改,加强监督,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四、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我局积极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针对排查和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要求期限整改。认真总结分析,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在整改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认真完成整改方案的每一步的工作,严密有序地落实安全措施。

五、报送信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我局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生产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职尽责,消除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健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督查力度,对各类不安全隐患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汇报,通过排查截止目前,我局不存在安全隐患。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八篇】

根据《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我校组织人员对校园至今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彻底清理的检查,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自查自纠的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行如下总结:

一、自查自纠的过程及结果。

在接到上级下发的《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后,校园立刻成立了以校长孙鹤立同志为组长,校园副校长、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财务人员和普通员工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对当机立断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检查。

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我校的财务工作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个性是没有存在性质严重的“小金库”问题,无资产出租收入等其它收入。

二、自查自纠结果的公示。

三、自查自纠结果的上报。

按照《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此项活动的最后,我校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自查自纠的结果及时的总结,对下发的表格进行详细的填写,并按要求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虽然在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我校并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但透过自查自纠,也发现了一些财务管理上的问题,个性是财务人员的工作潜力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九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xx年7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统筹安排《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可靠安全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厅“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百日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督促、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20xx年8月20日至11月28日。

(一)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牵头单位:省道运局,责任单位:厅运输处、厅安监处)。

1.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

3.加强城市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江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制定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二)水路运输。(牵头单位:省地方海事局,责任单位:厅航务处、厅安监处)。

4.加强水路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运企业、客运码头运营及船舶技术状况、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河及两岸水路客运经营者经营资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等情况,按规定严格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和身份实名查验,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安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及违反航行和停泊规定的行为,整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船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装卸、洗舱等作业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以及内河危化品禁运目录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国内水路运输“挂靠”经营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违法行为。

6.加强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道通航尺度维护、通航水域导助航标志配备及通航秩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桥区航道维护、桥涵警示标志及航标设置,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大型船舶通过桥梁和水上安全监管情况,严厉查处桥区、坝区等重点水域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违章追越等航行行为。

(三)公路路网运营。(牵头单位:省高管局、省公路局,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建管处)。

7.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国省干道和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隧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存在重大风险的应立即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短时不能消除的,应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8.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百日行动”结束后,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4000公里。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及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

9.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

(四)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牵头单位:省交通质监局,责任单位:厅建管处、厅安监处)。

10.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

(五)防灾减灾。(牵头单位:厅建管处,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属各有关单位)。

11.加强极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项目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停止运输或生产经营作业。按规定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工作视频调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20xx〕6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七项行动及各领域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国庆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相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地区、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四)严格督办考核。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掌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厅将结合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每月29日前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报厅安委办。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第十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xx〕89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煤矿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辖区三家煤矿共查处隐患107条,整改隐患107条,整改率为100%,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

通川区现有煤矿三家,生产能力39万吨(其中:生产矿井3家,分别是新兴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陈家沟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杨家沟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20xx年底关闭煤矿两家(夹巷子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松树店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目前两家煤矿已全部关闭到位。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为切实开展好我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了机构和人员,投入了专项整治经费,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成立了全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杰为组长,其它相关部门和产煤乡镇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区政府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通区安办〔20xx〕59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工作要求。三是落实了工作机构经费和人员,排查组由管理部门人员(安监局、经信局各1人)、专家组3人、矿山救护队员3人(市矿山救护队)共同组成,组织对全区煤矿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治理隐患,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四是召开全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对排查组的各位人员结合隐患排查的要求、标准进行了专门的培训。五是认真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排查组,并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一是区政府隐患排查组根据省、市、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一周的时间对全区3家生产矿井和2家已关闭矿井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每一个矿井覆盖所有的巷道、硐室,矿井的采、掘、机、运、通、防排水等各大系统及工艺,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通讯、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培训、技术管理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盲区。二是对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分别给企业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审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要求政府隐患排查组的各位成员认真填写检查日志,对查出的隐患分类建档备案。四是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我区煤矿隐患排查相关资料报表,及时解决隐患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次检查共出动人员60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共排查隐患53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全简报三期,企业自查隐患70条,已关闭矿井无死恢复燃迹象和非法生产行为。

(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停产及节后复产复工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xx〕15号)文件精神,对春节停产停工及节后复产复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对排查组排查出的隐患未进行整改完毕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区政府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目前,我区三家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正在整治之中,根据省、市、区煤矿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一是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真查、真停、真改、真盯、真验”,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处罚,二是对重大隐患全部登记造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到位。三是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一)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个别煤矿自查、排查不全面,未实现煤矿巷道全覆盖,重井下轻地面。

(二)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煤矿在排查出的隐患未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部分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

(三)排查的隐患台账管理不规范。个别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煤矿自查隐患已整改,但隐患台账中无验收销号记录。

在隐患排查中做到边排查、边探索、边研究、边总结,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区安监、国土、公安和产煤乡镇政府对全区煤矿开展“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暗访暗查、突击夜查、回头复查等方式进行,对查出的一般隐患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查出重大隐患顶格处罚,绝不手软。

对排查组查出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完的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未落实的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促进隐患完成整改。

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

煤矿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安全隐患排查时间、隐患现状、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督办单位、复查情况、验收人签字等登记建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xx〕89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煤矿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辖区三家煤矿共查处隐患107条,整改隐患107条,整改率为100%,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

通川区现有煤矿三家,生产能力39万吨(其中:生产矿井3家,分别是新兴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陈家沟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杨家沟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20xx年底关闭煤矿两家(夹巷子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松树店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目前两家煤矿已全部关闭到位。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为切实开展好我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了机构和人员,投入了专项整治经费,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成立了全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杰为组长,其它相关部门和产煤乡镇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区政府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通区安办〔20xx〕59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工作要求。三是落实了工作机构经费和人员,排查组由管理部门人员(安监局、经信局各1人)、专家组3人、矿山救护队员3人(市矿山救护队)共同组成,组织对全区煤矿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治理隐患,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四是召开全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对排查组的各位人员结合隐患排查的要求、标准进行了专门的培训。五是认真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排查组,并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一是区政府隐患排查组根据省、市、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一周的时间对全区3家生产矿井和2家已关闭矿井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每一个矿井覆盖所有的巷道、硐室,矿井的采、掘、机、运、通、防排水等各大系统及工艺,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通讯、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培训、技术管理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盲区。二是对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分别给企业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审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要求政府隐患排查组的各位成员认真填写检查日志,对查出的隐患分类建档备案。四是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我区煤矿隐患排查相关资料报表,及时解决隐患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次检查共出动人员60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共排查隐患53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全简报三期,企业自查隐患70条,已关闭矿井无死恢复燃迹象和非法生产行为。

(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停产及节后复产复工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xx〕15号)文件精神,对春节停产停工及节后复产复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对排查组排查出的隐患未进行整改完毕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区政府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目前,我区三家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正在整治之中,根据省、市、区煤矿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一是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真查、真停、真改、真盯、真验”,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处罚,二是对重大隐患全部登记造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到位。三是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一)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个别煤矿自查、排查不全面,未实现煤矿巷道全覆盖,重井下轻地面。

(二)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煤矿在排查出的隐患未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部分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

(三)排查的隐患台账管理不规范。个别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煤矿自查隐患已整改,但隐患台账中无验收销号记录。

在隐患排查中做到边排查、边探索、边研究、边总结,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区安监、国土、公安和产煤乡镇政府对全区煤矿开展“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暗访暗查、突击夜查、回头复查等方式进行,对查出的一般隐患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查出重大隐患顶格处罚,绝不手软。

对排查组查出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完的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未落实的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促进隐患完成整改。

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

煤矿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安全隐患排查时间、隐患现状、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督办单位、复查情况、验收人签字等登记建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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