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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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一篇】
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的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二篇】
近年来,在党员队伍中,出现一些党员搞宗教信仰的不良现象。不仅是普通党员,个别高层党员干部也信教,韩桂芝、刘志军、李春城、丛福奎等都是如此。为什么会有许多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如此痴迷宗教、迷信风水呢?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一些人入党时动机不纯,不是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而是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梦想追求;不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目标,而是把追逐名利、捞取好处作为人生的目的。动机不纯的人把入党当作升官的敲门砖或通行证,入党誓言、共产主义理想只是他们的遮羞布。入党动机都不纯,又怎么可能会相信马列呢?
二是个人信仰缺失。习近平同志严正地指出:“在我们党员、干部民队伍中,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在一些人那里,有的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噱头;有的精神空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信仰的缺失,必然导致方向的迷失、精神的空虚,病急乱投医,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寄希望于鬼神,托梦想于大师。
三是精神上缺钙。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对共产党人来说,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精神上缺了‘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精神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正是一些贪官得了“软骨病”,身子站不直,腰杆挺不起,不敢正视自己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生怕所做的亏心事败露,一旦有风吹草动,便惶惶不可终日,所以他们只好天天在家拜祖宗、求菩萨,保佑平安度难关,求得暂时的心安,得到一时的慰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共产党员必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永不动摇。正如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三篇】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念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带着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记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当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贪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板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者。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四篇】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努力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历届领导人重要讲话,并着力加以实践。同时认真加以思索,对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关于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党员的先进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合格党员与不合格党员差别巨大。我认为,一个合格党员应该具备: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能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讲党性、讲原则,遵守党的纪律;注重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等等。不合格党员干部的主要表现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党性觉悟差,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扭曲,廉洁自律松懈,工作作风飘浮等等。
以党员的先进性反观自己,发现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工作中加强自我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不够高,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不多,工作方法、思想方法上因循守旧的多,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意识不强等。
作为一名局党组成员,能否成为一名合格党员,不仅事关自身素质,也关系到工作形象。新形势对党员的要求更加严格,今后我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身体力行加以实践,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共产党员,无愧于组织的信任。一是时刻铭记和实践党的宗旨。当我们很神圣地举起右手面向党旗宣誓的那一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更是党员一生所实践的宗旨。今后我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于挑重担,多做实事好事,尤其为基层服务方面力争更上层楼;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做到严于律已,秉公办事,绝不假公济私,在岗位上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坚持原则,立场坚定。做到带头坚持党的原则,守好自己的“阵地”;对于一切坑害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作斗争。二是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坚持在全局发挥表率作用,时时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竭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自觉约束自己,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不为情钱色所迷,管好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三是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素质。把党性修养作为自己一生必修之课,融入到思想工作中去,切实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切实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按照共产党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强化终生学习的观念,从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两个方面,做到抓紧
时间学习,主动学习,系统学习,到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素质,增强本领,更好地的服务社会发展。
关于“三问四观”。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我认为,要走好群众路线首先要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三个问题。“我是谁?”,对我而言,我是发改局一名共产党员,也是一名普通群众。“为了谁?”,就是为人民服务,历史和现实都警醒我们要植根人民,不能脱离群众。“依靠谁?”,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这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树立“四观”,就是树立好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群众观。世界观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权力观就是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所用;事业观就是党员干部要想事干事,要做出一些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的成绩;群众观就是想问题、做工作要从群众出发。这四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
那么如何将“三问三观”的理解认识落到实处?我认为要落实好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好群众路线。就是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无论在服务企业、争取项目、管理项目方面,都要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真诚做好服务、做实服务。二是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就是在反对四风基础上,做到真心为民、用心干事、清心律己、公心用权,真正理解“领导就是服务”内涵,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态度勤勉,真抓实干,夙夜在公,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好在谈在建项目,在本职岗位上推进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好企业的发展。三是坚持自我警醒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绝不假公济私,做到“权为民所用”;常怀感激之情,常抱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慎独、慎微、慎初、有耻,自觉抵制低级趣味的东西,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集聚正能量。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五篇】
近年来,在党员队伍中,出现一些党员搞宗教信仰的不良现象。不仅是普通党员,个别高层党员干部也信教,韩桂芝、刘志军、李春城、丛福奎等都是如此。为什么会有许多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如此痴迷宗教、迷信风水呢?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一些人入党时动机不纯,不是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而是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梦想追求;不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目标,而是把追逐名利、捞取好处作为人生的目的。动机不纯的人把入党当作升官的敲门砖或通行证,入党誓言、共产主义理想只是他们的遮羞布。入党动机都不纯,又怎么可能会相信马列呢?
二是个人信仰缺失。习近平同志严正地指出:“在我们党员、干部民队伍中,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在一些人那里,有的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噱头;有的精神空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信仰的缺失,必然导致方向的迷失、精神的空虚,病急乱投医,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寄希望于鬼神,托梦想于大师。
三是精神上缺钙。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对共产党人来说,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精神上缺了‘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精神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正是一些贪官得了“软骨病”,身子站不直,腰杆挺不起,不敢正视自己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生怕所做的亏心事败露,一旦有风吹草动,便惶惶不可终日,所以他们只好天天在家拜祖宗、求菩萨,保佑平安度难关,求得暂时的心安,得到一时的慰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
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共产党员必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永不动摇。正如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六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
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我们党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一些西方人士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会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其实,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比如,在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对“异教徒”的迫害、对亚洲北非地区的“十字军”东征;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而恰恰在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的中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我们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作为执政党,我们应抵制种种无所作为的怪论,自觉主动地把宪法责任承担起来。当前治理社会上存在的宗教热、宗教活动乱的现象,可以很快就付诸实施的事至少包括:不允许使用行政力量推行、助长某种宗教;不允许宗教干预属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宗教事务实行有效管理,促进、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媒体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宗教院校除外)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团结爱国宗教团体,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种种渗透坚决顶回去。这些措施不仅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全不矛盾,而且是宗教保持正常秩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必不可少的保证。
三、允许党员信教将侵蚀涣散党的肌体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不仅这些人所许诺的种种“好处”虚无缥缈,相反其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四、在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年龄不满35周岁的青年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4,许多青年人仍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应当鼓励他们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学习。对于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除了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防止他们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减少,受社会宗教环境的影响而在思想上逐渐滑向宗教。我国一些民族地区往往也是传统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应当是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一些多数人口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可以允许党员对一些从宗教转化来的民族习俗、礼仪采取灵活态度,以避免脱离群众,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七篇】
首先,我对自己是否参与宗教信仰做出说明和亮明态度;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党员,从未信仰任何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本人只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事业,传播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今后也不会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同时也将积极影响周围人员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严格要求自己亲人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
其次,我们要真确认识宗教信仰,宗教是在历史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也是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但是它是唯心主义,也将随着历史的前进,科学的发展,到一定时期,当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消失时,宗教也将自然消失。
第三,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来说,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者、是唯物主义者。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就绝不能有其他信仰。对于我们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党组织就要求我们,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就不能信仰任何宗教。且中组部有明确规定:“党员应该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所以我们共产党员就必须不能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要信仰宗教,就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四,作为党组织,坚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信仰任何宗教,也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我们应经常深入了解每位党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脱离宗教信仰,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如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党组织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报送上级党组织。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第八篇】
请利用本周二到周五的这段时间,带领团队成员研讨下列问题,本周五下午2点开始,学院听各团队负责人或联系人的汇报。
(一)科研团队建设
1.团队方向。进一步凝练科研团队方向,每个团队结合学院科研导向确定1-2个稳定方向,并提交学院讨论;
2.制定出本科研团队明确的发展路径,确定几大类重点问题;
3.制定持之以恒的团队研讨计划,与其他团队交叉研讨或联合研讨的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
4.明确团队的重点培养对象,也就是每个团队需要确定1-2名重点培养的团队成员。
(二)科研任务
1.标志性成果。结合学院的科研构想,每个团队需要给出下一个年度本团队要形成的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和层次,含论文、项目、专著、获奖等。
2.成果数量。结合学院的科研构想,提出下一个年度本团队要完成的科研成果类型、数量及分布。
3.对照上一年度各团队承担的科研任务,统计本团队完成的科研任务情况,总结经验,明确差距,提出整改方案。
(三)重大项目申报
1.确定本团队要申报的重大项目数量和分布,所谓重大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也包括86
3、97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省科技支撑计划、省教育厅人才项目等。
2.重大项目申报计划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题目,并需要给出对申报者的支持计划。
3.有条件的团队应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设计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4.项目申报必须注重质量,体现出我们学院的科研态度和科研素质,在各类项目申报中尽力为学院创造良好影响,粗制滥造者学院将不予支持。
2013年8月19日
第2篇:交流研讨提纲
交流研讨提纲
宁安市人民医院郭迎秋
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全面振兴,最根本的是走出发展新路子。通过认真学习“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专心研读讲话原文,努力把握核心要义,深刻领会思想精髓;现结合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重点围绕我市现代化农业生产和新兴旅游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和思考。
宁安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农业生产占有基础性地位,而辖区内镜泊湖这一旅游产业的不断兴起,发展旅游业成了当下一项切实可行的朝阳产业、立足实际,宁安市不断创新思路,加快实现现代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成了当下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
注重生态建设,传统农业向休闲农业和现代化农业转型一是科学编制旅游规划。根据宁安市的实际,聘请知名旅游规划专家编制《宁安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生态旅游村、民俗旅游村建设规划》等长远性规划体系,合理制定旅游项目、路线、景点,不搞重复建设,突出宁安特色。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为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推出自然风貌、历史古迹、民俗风情等精品旅游线,在产业招商、企业引进上科学评估、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靠牺牲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方式换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全力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旅游和绿色旅游。目前,全市有镜泊湖、火山口地下森林、渤海风情园等多个景区,镜泊湖市世界第
二、亚洲第一大的高山堰塞湖,“镜泊胜景”是邓小平的题词;“山上平湖水上山,北国风光胜江南”是叶剑英的赞叹。国务院首批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镜泊湖当之无愧。
通过深层次的挖掘、宣传、包装宁安旅游文化产业,加上配套的自然旅游资源建设,对促进宁安的旅游经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着重要作用,其潜在的经济价值不可估量。
二是强化宁安市生态保护。深入实施“生态护岸工程”、“民居风貌改造工程”、“源头治污免疫工程”、“沿岸扶贫攻坚工程”、“沿岸居民旅游富民工程”等,着力营造“一河清水、两岸秀色、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美丽宁安。积极探索建立牡丹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位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的民众进行补偿,努力使沿江群众在保护环境中得到实惠。
三是大力发展创新型农业。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和发挥自身独有的资源优势,确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特”的农业发展新思路,充分利用山水风光自然资源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品牌农业资源,把自然风光、田园风貌、农业观光采摘、原生态体验等有机结合,将一些农耕价值不高但观赏价值高的山坡地变成旅游景点,把昔日的“穷山恶水”变为今天的“青山绿水”,把过去的“贫穷”变为现在的“美景”。目前,全市各个乡镇都在培育自己的代表品牌,努力形成“乡乡有品牌,处处是风景”的格局。建设美丽乡村,传统农业向开放型旅游村转型
一是强势打造优良环境。把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全市旅游产业整体发展规划之中,按照“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要求,不断完善农村旅游休闲设施,健全旅游配套功能。以打造“全国最美乡村”为目标,大力实施“产业调优、道路硬化、电网改造、环境整治”等四大富民基础工程。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乡乡通油路”、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户户通电”;对鹤大高速公路、牡丹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进行了风貌改造,凸显宁安当地民居特色,与青山绿水融为一体;拨财政专款用于农村垃圾清理,农村人居卫生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和游客“满意指数”攀升。
二是有效整合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宁安地区乡村旅游资源潜力,注重旅游与农业有机结合,切实从农村的实际出发,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建设以观光型为基础、以休闲型为重点、以体验型为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石岩生态园、兰岗采摘园、镜泊湖公路沿线休闲园区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使之有条不紊的进行。三是深度挖掘民俗文化,增强发展活力。宁安地区的农村有着丰富的民间文化和农耕文化,为此,我们充分依托这些资源优势,并不断挖掘、整理,多样化开发旅游产品。目前,我市已形成以“响水大米”为龙头的产业文化,以各种节庆为载体,嵌入“煮饭仙人”选米会,在加快旅游发展的同时,着力推进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实现农产品向旅游产品的转变。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进品牌创建,大葱、大蒜、萝卜、玉米、水稻、大豆等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品牌系列。让广大游客和群众了解我市农产品的特色品牌,提高绿色环保的知名度,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形象和市场影响力。四是鼓励农民旅游创业。农民是发展宁安旅游业的主力军,也是旅游业的直接受益者。对于农民来说,发展旅游业就是促进增收。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中来,使他们由从事第一产业的传统农民变为从事第三产业的旅游从业者。所以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给农民带来了广阔的就业机会。
肯取势者可为人先,能谋事者必有所成。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势”尽在“长”“短”之间。“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要心中有丘壑,凿石堆山河,从宏观中“取势”,到微观中“取实”,尚需进一步抓关键、找重点、察细节,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总的来说,我市的农业和旅游业正在融为一体,宁安经济发展已具备较好的基础。作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方面,通过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保护整合
一、三产业,提升老百姓生活品质,完善服务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可以预见,宁安的经济发展又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