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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稳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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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稳心得体会1

通过本次学习有以下心得体会: 近几年新疆连续发生多起严重恐怖案件。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案件发生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迅速反对,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了局面,维护了社会大局基本稳定。这些严重事件,充分暴露出暴恐分子及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面目,也再次证明了境内外敌对势力乱战之心不死,千方百计挑起时间,制造动乱,手段凶残,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暴恐活动是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象危害,我们与暴恐主义的斗争,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暴恐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故意破坏各民族大团结,严重破坏各族人民聚众的根本利益,心浪起全区各族人 民的强力反对,他们的行径和暴恐必定要失败的。人民生命高无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暴恐分子的暴行,是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严重破坏。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暴恐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打击违法犯罪同暴恐活动作斗争,是法律于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用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使灾难,我们各族干部群众要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维护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好大局面,鉴定信心,团结一致,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共同防范和打击暴恐分子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共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党中央关于新疆发展和稳定的总体要求,做好新疆的工作。做好新疆的工作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自觉做到“五个认清、五个深刻”、“三个不动摇”。

“五个认清、五个深刻”即:1、认清乌鲁木齐“”事件本质,深刻认识中央、自治区党委对事件的定性以及对形势的判断和对维稳工作的决策部

署;2、认清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深刻认识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3、认清维护民族团结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深刻认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深远意义;4、认清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深刻认识党员和领导人员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使命;5、认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

“三个不动摇”即:1、一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2、要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3、要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不动摇。总之我们一定要把党中央关于加快新疆发展的决策同新疆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潜能。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保持新疆的稳定,首先要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一定要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的稳定。另外还要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像天山的雪松、绿洲的白杨、戈壁的红柳、沙漠的胡杨一样植根于我们的新疆,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己任。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2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记者程勇)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中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乃依木·亚森向媒体介绍了《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它的出台体现了中央和新疆党委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了反恐维稳好的经验,汲取实践中的成功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问题引领,突出立法实效,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机制,突出全社会共同责任担当,强化了安全防范工作,力争把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预谋阶段。此外,《实施办法》彰显了依法治疆的法治精神。

乃依木·亚森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好《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关键。新疆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社会各界以及各族群众都要把这个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做好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新疆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3

在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过程中,中国政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又重视源头治理,形成了消除暴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成功经验

前不久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会上,一组数据令人关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30%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这说明,新疆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功,为新疆人权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新疆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环境。

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极端主义是在一定条件下滋生蔓延的。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仅要重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而且要致力于消除极端主义的滋生因素和蔓延条件。虽然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可以在短时间内见效,但从根本上消除极端主义,却需要更长时间的综合性努力。在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过程中,中国政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又重视源头治理,形成了消除暴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成功经验。

首先,积极消除贫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经济土壤和社会土壤。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完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遏制极端主义对教育、婚姻、医疗、养老和性别平等的影响,消除产生暴力恐怖主义的社会土壤。在新疆,实施南疆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义务教育政策;通过对口协作加强地区医院建设;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15种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签约服务全覆盖;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释放出看得见的民生红利,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大幅上升,妇女就业率大幅度提升,老年人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切实增强了新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其次,加强法治建设,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遏制极端主义的干扰,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政治土壤和文化土壤。严格政教分离,明确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和婚姻等社会事务,严格保障公民信仰自由权利等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划定带电的高压线,让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能越雷池一步。

再次,加强国际反恐务实合作,阻断极端主义的国际网络。中国与周边国家建立了边境地区和执法部门反恐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涉恐人员查缉、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协助、跨国油气管道安保等方面,进行了务实交流与合作。

中国新疆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实践,为其他国家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个别国家以双重标准抹黑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注定不会得逞。相信中国新疆的反恐实践将在国际社会赢得越来越多的认同,为世界反恐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4

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按照州、县政法委、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重心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二、夯实基础,深入创新,打造一流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打造零案家庭,推进平安镇的建设。

四是以三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夯实稳定基础。

五是制定信息研判和敌社情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每月例会研判一次工作信息,每季度分析一次治安形势;

六是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和专项治理涉法上访问题形成联动机制。每年进行一次公众安全感调查,每月一次涉法上访的梳理。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民兵治安分队开展值班备勤和治安巡防工作经费紧张,人员工资补助费很难兑现。

二是各村、社区、学校与基层派出所的业务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不密切,警务室民警下

去少,人员不足,不能很好地开展外来暂住人口的清查、登记和办证工作。

三是各村、社区居委会的治保主任和综治干部,调换频繁,刚刚经过培训学习,掌握一些工作方法和经验的人员就被调换。这表明全镇基础综治队伍不稳定,选配的人员不强硬,在这个问题上应该硬选人,选强人。

我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下,新疆的各项事业将继续向前发展。新疆各族人民继续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任何旨在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径,都必将会遭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任何企图分裂中国、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最终都不会得逞。在当前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新观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以实际行动做好本质工作,为促进和推动和田经济发展与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5

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新疆全区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我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的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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