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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普法宣传讲话稿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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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活动介绍【第一篇】

一、主题思想

按照“__”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结合学校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第二篇】

为配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四五”普法教育,结合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园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具体活动计划如下:

结合“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我们还将在宣传橱窗、家园小报中设立相应的栏目,向家长社会进行宣传,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

围绕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引导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开展家长工作,使全园形成认真学法、严格守法的积极态度。引导教师立足本职,依法诚信,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不但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引导幼儿,感染家长。

在全园教师中开展“学法、守法,做文明市民活动”。结合我园教育工作实际,利用业务学习、政治学习时间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教师学习上级下发的《法制教育读本》等有关书籍,配合上级组织教师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答卷,要求教师观看中央电视台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活动,并开展“学法、守法,从我做起”讨论会,引导教师将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生活实践相结合,谈自己的感受。

将法制教育宣传融入园本课程中,在各班开展“我做学法、守法小公民”活动。组织各班教师结合班级幼儿年龄特点从幼儿生活入手,从身边入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指导,在中大班开展“我是安全小卫士”、“走在马路上”等主题活动,使幼儿对“法”有比较具象地认识,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并初步形成从小做起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结合上级指示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将法制宣传教育推向深入。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第三篇】

20__年,市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_精神为指导,紧紧扣准省、市、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切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方向,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推进行政公开,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2、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明确专门科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需要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3、提升法治意识。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领导班子会议每年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两次。

4、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15天。除参加市每年组织的全员集中培训之外,采取组织专家授课、观摩现场执法、旁听法院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使培训更贴合执法工作实际。

5、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有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提升管理效能。

6、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7、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启动部门预决算向同级人大报批工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试点工作,启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工作。同时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专项支出全部纳入公开目录范围。

8、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信息,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公开力度,

9、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信息,尽可能地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将规范办学的文件、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布,主动接受监督,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抓住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重点公开教育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收费标准、招生、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各类评优评先等办事程序。

10、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立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施教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择校生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公立幼儿园和初中招生政策的解读,严格执行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艺术特长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以及资格结果等公示制度,所有获得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资格的考生均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二是加大公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立学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三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范围。

11、规范教育调解工作行为。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认真研究近些年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及趋势,及时掌握重点区域动态情况。增强广大教育行政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提高全体教师工作中注意避免纠纷发生的意识。积极探索教育调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邀请法制机构、人民法院对教育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教育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2、完善信访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信访条例》要求,认真接待好每一批来访,阅办好每一件来信,规范转办、交办、督办程序。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定期梳理分析制度,定期梳理收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预测。建立“365”教育智能化便民服务云平台,强化教育就是服务理念,以便民、利民、惠民为重点,推进网上信访信息公开,建立处理、跟踪、反馈和整改的工作机制。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共筑法制梦想,建设和谐”,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法建办〔20xx〕14号)文件精神,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6月至7月

(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经开区机关要建立法制宣传橱窗,集中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法律小知识、法制动态信息等,并通过户外广告、横幅、电子led显示屏等方式集中进行普法宣传。

(二)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1、法律进机关。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举办一场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

2、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期间,请科教文卫局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师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制作法治宣传橱窗,学校阅览时添置一批法律书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全覆盖。

3、法律进企业。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经发局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4、法律进乡村。在主题教育期间,八角井镇要围绕中国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乡村督促指导建立法制宣传橱窗,发放法律书籍。

5、法律进社区。旌东街道办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指导各个居民小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上门法制宣传服务,送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法律知识。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工作,是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圆满完成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宣传任务,学校、八角井镇、旌东街道办、经发局要在6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二)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部门要努力在经开区营造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着手,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务实、创新、高效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措施要得力,效果要实在。要积极谋划,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在主题教育活动后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本部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于7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经开区党委主题教育办将对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进行督查,并列入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城市、法制经开区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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