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读书心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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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读后感【第一篇】
我在20xx年的第七期的《读者》中,我突然看到了1篇文章,名字叫“朱成:刷新哈佛校史的中国女孩” 朱成小时候是个聪明的孩子,自小就聪明伶俐,很有自己的主张。朱成很小的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在有一次,小朱成问爸爸:“爸爸,我为什么姓朱呀?”爸爸朱晓强告诉她中国的孩子一般都与爸爸同姓。但朱成反而有理了:“我也是妈妈的孩子呀!不公平,我要改名字!爸爸姓朱,妈妈姓成,我就叫朱成。我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
”朱成十分自豪地说。 在经过父母的教育和朱成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朱成考上了北京大学英语系。毕业后,她萌发了出国留学的念头,想到就去做。我觉得朱成有一种坚定的意识,想到什么就去做,就像哈佛图书馆墙上的`训言的第四条:勿将今日之事拖到明日。有一些人就因为做事拖拖拉拉,所以才一事无成。 在20xx年4月,朱成被顺利地让哈佛大学教育学院并以全额奖学金而录取的。是当年唯一一位中国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觉得朱成非常的聪明伶俐,有主张的孩子。她在哈佛,刷新了哈佛的校史记录,她成为了唯一一位华人学生总会主席!朱成能成为370年校史上,第一位华人学生主席,我为她感到自豪,她说,在哈佛,她的名字再也不是朱成,而是中国。朱成!
《读者》读后感【第二篇】
健康来复的路上,不幸多歧,这几十天来懒得很;雨后偶然看见几朵浓黄的蒲公英,在匀整的草坡上闪烁,不禁又忆起一件事。
一月十九晨,是雪后浓阴的天。我早起游山,忽然在积雪中,看见了七八朵大开的蒲公英。我俯身摘下握在手里,——真不知这平凡的草卉,竟与梅菊一样的耐寒。我回到楼上,用条黄丝带将这几朵缀将起来,编成王冠的形式。人家问我做什么,我说:“我要为我的女王加冕。”说着就随便的给一个女孩子戴上了。
大家欢笑声中,我只无言的卧在床上——我不是为女王加冕,竟是为蒲公英加冕了。蒲公英虽是我最熟识的一种草花,但从来是被人轻忽,从来是不上美人头的。今日因着情不可却,我竟让她在美人头上,照耀了几点钟。
蒲公英是黄色,叠瓣的花,很带着菊花的神意,但我也不曾偏爱她。我对于花卉是普遍的爱怜。虽有时不免喜欢玫瑰的浓郁,和桂花的清远,而在我忧来无方的'时候,玫瑰和桂花也一样的成粪土。在我心情怡悦的一刹那顷,高贵清华的菊花,也不能和我手中的蒲公英来占夺位置。
世上的一切事物,只是百千万面大大小小的镜子,重叠对照,反射又反射;于是世上有了这许多璀璨辉煌,虹影般的光彩。没有蒲公英,显不出雏菊,没有平凡,显不出超绝。而且不能因为大家都爱雏菊,世上便消灭了蒲公英;不能因为大家都敬礼超人,世上便消灭了庸碌。即使这一切都能因着世人的爱憎而生灭,只恐到了满山谷都是菊花和超人的时候,菊花的价值,反不如蒲公英,超人的价值,反不及庸碌了。
所以世上一物有一物的长处,一人有一人的价值。我不能偏爱,也不肯偏憎。悟到万物相衬托的理,我只愿我心如水,处处相平。我愿菊花在我眼中,消失了她的富丽堂皇,蒲公英也解除了她的局促羞涩,博爱的极端,翻成淡漠。但这种普遍淡漠的心,除了博爱的小朋友,有谁知道?
读者读后感【第三篇】
寄小读者是冰心写的,冰心奶奶大家应该都知道,她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我很喜欢她。可惜她在1999年与世长辞了,我认为,直到老了还童心未泯的人,一定能活到百岁的,而冰心奶奶就是这样,她活了99岁呢!
寄小读者这一本书共分为四辑,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辑,这里面都是冰心奶奶年轻的时候在海外给小读者和亲人寄出的信,那里面大体都是写那浓浓的思乡之情与海外迷人的风景。
令我感触比较深的有两段话;第一段:"我因太晚,只自己又到最高层上,初次看见这般璀璨的世界,天上微月的光,和星光岸上的灯光,无声相映。不时的还有一串光,明从山上横飞过,想是火车周行……舟中寂然,今夜没有海潮音,静极心绪忽起,倘若此时母亲也在这里……我极清晰地忆起北京来,冰心望着月光如水一样倾泄下来,不知不觉想起了母亲,想起了故乡"。在月光下思乡,那是一种何等的情怀呀,我想冰心的眼泪又要流下来了。如果换做我一人远离妈妈,远离故乡,我肯定是不愿意的。
第二段:“屋前怪石嶙峋,黑压压的长着丛树的层岭,一望无际,林影中隐藏着深谷,我总不敢太远走开去,似乎此山中隐藏着虎豹的可能,千山草动,猎猎风声的时候,真恐自暗黑林中,跳出些猛兽”。这一段生动形象地比喻,让我感觉置身于其间,阴深恐怖,一听到一丝丝风吹草动,就会吓得魂飞魄散。这有说明冰心一人在外的不易。
这本书乍看,看不懂说的什么,有些文字也很深奥,其实这本书蕴藏着许多知识,也很有意思,我还得反反复复地看,才能把这书中的意思看出来。
读者读后感【第四篇】
一位画家,为坐在马路边正在乞讨的一位乞丐画了一幅脸部素描。起初,乞丐并没有认出纸上那个神态自信、倨傲不羁的人就是自己。当画家向他指明后,他显然十分震惊。半晌之后,他语气坚定地告诉画家:“如果这就是您眼中的那个人,那他就一定是将来的我。”果然,若干年后,再次出现的他已经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
这是《读者》刊登的一则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述说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人生哲理:自信,可以让人生更加精彩!
人生的旅途上,本来就布满了荆棘,能否抵达理想的高地,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穿越过去。而这勇气的组成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当然是非自信莫属了。你尽可以先别想着前面的路有多么难走,而要相信:我一定能走过去!然后鼓足勇气,大步向前;而不要红着脸,腼腆地自言自语:“我不行。”如果你不去做生活的主人,那你只会成为自卑的仆人!将在懊恼与嫉妒中消逝自己的青春。相信自己,阔步走进荆棘丛吧!当你伤痕累累地走出来时,温暖的阳光将会洒满你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将感受到金色的喜悦。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懂得:信心对于成功是多么重要。所以,请大声告诉自己:“我能行!”
丹尼斯·威特勒曾说过:“成功者的态度包含众多的成份。但是,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信心。”高高举起信心这盏明灯,它将引导你在漆黑的夜里找到光明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