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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观后感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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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芳华》观后感【第一篇】

《芳华》是部好电影,这是我最直观的感受。好在哪?不好说。一样东西不好,我知道它哪不好;一样东西好,我往往不知道好在哪。

以前听到好歌也这样,看到好小说也这样。反正就是好,对口味。

我没有经历过文革,我问老家的人,文革时候的事有印象吗?说有,大集体嘛,吃大锅饭,也有下放的知青,穷。讲起来,都是干活记公分的事,都是为了生存怎样小偷小摸的事。问有人被迫害吗?说没有,很少,有过斗地主,点天灯把人点死了,这家人现在还仇视村里人呢。

问我爹,文革时你们干嘛?说读书,打架,干活。主要是是和其他生产队的人打架。也是分了帮派的,打得比较狠。倒有点像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文革是一个意象,只能想象,想象里,有芙蓉镇的样子,有活着里的样子,有兄弟里的样子,也有动物凶猛里的样子,霸王别姬里的样子。感谢这些文艺作品,把我们带回那个年代。

伍迪。艾伦拍过一部电影,叫《午夜巴黎》,里面主人翁就在午夜时分和各个时代的大艺术家交流,挺过瘾的一件事。

就是一个时代,无所谓好坏。对某些人好,对某些人坏。文革后一段时期的文艺作品,被称为伤痕文学。小平批评说:哭哭啼啼,没出息!他老人家也是受害者,但他不计较,反而越挫越勇。

你看历史,类似事情不胜枚举。只是有些离我们近一些,感知深一些。

我看芳华,其实就是看一代人的经历。和我们怀念童年没啥区别。芳华是冯小刚的青春,严歌苓的青春。

严歌苓真牛,写天浴,写陆犯焉识,写芳华。都和那个时代有关。

另有一个旅居国外的女作家也牛。张翎。那年看她写的《金山》,笔法细腻,跨越上百年的历史,写得柔肠百转,真好。

我不是影评人,也根本不会写影评。我觉得芳华好,就是觉得人好,故事好,色彩好,音乐好,能够引起我情绪的波动,能够让我笑的时候笑,恨的时候恨,哭的时候哭。我没那能耐挑毛病。

《芳华》观后感【第二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完《芳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叹时光的易逝,感叹青春的短暂,同时,我为男主角刘峰感到痛惜。

《芳华》讲述的一个发生在七八十年代的故事,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一段时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部队的文工团,文工团呢?当时是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慰问在一线部队打仗的军人们等,缓解他们的压力,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为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许他们是去慰问这些人,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真正的体会这些人的付出。在这个文工团里,我看到的是一些利己主义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特殊的时代,国家,社会都在变化着,同时,人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这一切变化来的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我们是察觉不到时代的进步潮流。在这种变革下,我们无力阻挡,无力改变,因为这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迷茫,所以在张无形的大网下,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保护好自己。

电影的男主角刘峰,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拥有大无畏精神,崇尚雷锋的人。在文工团这个集体里面呢,他也是被大家公认为活雷锋。但有时候,我觉得刘峰的做法太过于无私了,他积极地为文工团里面的每一个人服务,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呢?也总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他们。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叫打饭的人再多给一个饺子,刘峰则是默默无闻的专挑着饺子皮吃。他为大家所做的一切,都被所有人认为是应该的。在现代人的眼中,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刘峰也太傻,太蠢了吧。但他这样做,也许是跟他的经历,跟他成长的环境,跟他的精神信仰有关吧!

这么的好的一个人,他却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为文工团里每个人奉献了自己,但是在自己被诬陷下放时,除了何小萍,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在这个时候,我为他感到很悲哀。他被下放到了基层,当了前线的士兵,在打仗的时候,他同样毅然决然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战争结束后,他成了英雄,但少了一支胳膊。回来后,他讨过老婆却又嫌弃他跟别人跑了,最后失业成了小贩。

电影的女主角——何小萍,在整部电影里她是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但她却是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的人。所以刘峰的善良也只有她能理解。舞蹈功底很好的她,从小就很孤苦,以为来到了文工团,她就可以展示自己,得到快乐。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文工团她就是她们的笑话。在刘峰下放后,她对这个集体失去了信心,也随着刘峰来到了前线。前线的一切,都让她触目惊心,同时,更让她懂得生命的宝贵。战争结束后,她也成了英雄,但她却精神失常了。在文工团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她听到了熟悉的音乐,记忆瞬间在脑海里被唤醒,她跑出去独自在月夜下翩翩起舞,那时的她是多么的美!电影的结局,刘峰和何小萍经历种种之后,最后他们在烈士的墓碑那里再次相遇,小萍对刘峰表达自己的爱意,几经辗转最终两人在一起了。

《芳华》描绘了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在这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他们经历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大相径庭!但我想小萍和刘峰最后在他们当中虽并不是最有钱,最有权的,但他们应该是最安详,最知足常乐的!

在这个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希望我们能珍惜当下,抓住时光,让自己绽放出最美的光彩。

《芳华》观后感【第三篇】

作者严歌苓以萧穗子作为化名,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六七十年代她们文工团一代人的故事。主要人物刘峰、沈小曼(其实书中用的是何小曼,最后才出现改姓沈,此人物身世坎坷,一生命运多舛,我更愿意遵照其个人意愿说是沈小曼,文章后续会进一步说明)、林丁丁、郝淑雯。

刘峰是一个活雷锋,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他,他默默的喜欢林丁丁,明里暗里为林丁丁做了很多事情,等到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向林丁丁告白时,过于激动的心情以及错误的理解林丁丁的反应,导致“触摸事件”的发生(“触摸事件”贯穿了整本小说,是小说围绕的中心点)。“触摸事件”即刘峰失控的抚摸了林丁丁的颈部至背部,吓的林丁丁大哭大叫。要说刘峰应该是没有什么邪恶的想法的,只是出于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的本能反应,触摸当然没有进一步发展,在林丁丁大哭之后刘峰即刻停止,冷静下来,林丁丁哭着跑出去,林峰独自哀伤……而事情并没有结束,“触摸事件”后经过一系列人物的传播,刘峰被处分。关键就在于被处分时,平日里受帮助的那些人且不说站出来为刘峰说句话,竟然都集体指责刘峰的不是,落井下石之流,到处都是。也许正如萧穗子所说,刘峰太完美了,以至于文工团的人都在等着有一天刘峰会犯错,这样大家心里才会平衡,才会恍然觉悟:哦,原来刘峰也是人,也会犯错!“触摸事件”是所有人都在等着刘峰犯得一个错误,大家想证实这世上不可能存在没有瑕疵的人。而也正是因为刘峰在大家心目中太完美了,以至于大家错觉的认为他不应该有七情六欲,对女人的情感对他来说是一种亵渎,所以林丁丁说“谁都可以追求她,就刘不行。她会感到惶恐,不适,恶心。”要说这种情绪我也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然而林的过激反应毕竟就此改写了一个好人的一生。

林丁丁是团里的独唱演员,刘峰就是因为她这一副好嗓子喜欢她的(当然也有其他的原因,例如长得美啦,平时柔柔弱弱的林黛玉啊……)。林丁丁其人善于隐藏真实的自己,或是说她是个多面的人。她一直希望嫁入“豪门”,有两个备胎,同时还在物色其他的对象。当然,最后虽如愿进豪门,后又离婚再嫁再离婚,最终回归单身,性格也不再隐藏,显露出真正的自己,是有些不顾形象的“豪放派”女性,与之前的娇小柔弱反差很大。

萧穗子即作者本人在小说中的化身,是有些作为旁观者的存在,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作者提到自己的内容很少,所提之处也是为了其他人物的叙述,但在刘峰“触摸事件”中作者应该属于不作为。如上文所说,作者其实和其他人一样都在等着刘峰犯错,来证实这世界不可能存在这么完美的人,来为自己的不完美找一个出口。但作者也是沈小曼唯一能说的话也是唯一想与之来往的人,最后刘峰去世的葬礼上,沈小曼只邀请了作者这一个故人。

沈小曼,书中的女主角,我最心疼的一个角色。大概六七岁的样子父亲自杀,后跟着母亲改嫁给一个姓林的抗战军人,生活上过得小心翼翼,母亲不敢对她显露太多的爱意,连对母亲的拥抱都要通过故意高烧来换取,后有了弟弟妹妹生活即心理上更是承受着莫大的艰辛。后来凭借自己的舞蹈功底被郝淑雯选入文工团,以为从此生活会有所改变的她,却依然受到文工团里战友的排挤(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是的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来“提升”自己的“格调”,“提高”自己的存在感)。后因受到刘峰的帮助,而对刘峰产生爱慕之情,“触摸事件”中,她是唯一一个为刘峰说话的人,唯一一个为刘峰送别的人。萧穗子说只有沈小曼懂得刘峰的善良,因为“一个从未被善良对待过得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沈小曼在刘峰走后对文工团其他人彻底失去的了信心,后因装病演出被派遣到某卫生所做护士,再后来中越战争上前线救助伤员稀里糊涂成为人人学习的”战争英雄“,突如其来的受拥护导致没怎么受过关注的小曼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冲击,一度精神失常。

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而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想再对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再进行叙述了。小说的男女主角既已出现,那么那些不善良的人在我看来也就无足轻重了。

人性是真的可怕!平日里你与人为善,你活雷锋,别人有事也找你帮忙,笑脸相待,你不图回报,你以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你傻乎乎的以为别人都会念你的好,即使你并不图回报。可你不知道别人私下里都在说你傻,都在等在看你出错,等着看你的笑话,多么可怕!但我想这应该是所有人的通病,这是出于一种嫉妒,嫉妒别人的优秀,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时,就期待着别人犯错,我想自己也是这样的。假如我是刘峰他们中的一员,我想我应该是作者一样的存在,但我希望我能够更勇敢一些。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书中最让我欣慰的是林丁丁等人的结果也不是很好,虽然这样说显得我很“恶毒”,但好人都没有好的结果,凭什么不好的人要幸福。

《芳华》已被拍成电影,电影我也去看过了,别的不提,只说电影最后的结果:刘峰与小曼约去为中越战争中死去战友扫墓,夕阳西下,扫墓结束十分,两人坐在一个长椅上,小曼对刘峰说:

“你还记得当年你受处分下连队我送你的那天吗?”

刘峰说记得。

小曼说:“其实那天我有话想对你说,只是没有说出口。”

刘峰说:“那现在能说了吗?”

小曼说:“我想说的是,你可不可以抱抱我?”

刘峰丢掉手里的烟头,用没有残废的。那只左手猛地一把揽过小曼的肩头,小曼满脸幸福的依偎在刘峰怀里,镜头长时间停在两人身上,萧穗子的旁白响起“就让时间停留在这里吧,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年老时的样子,就让我们的青春永远停留在属于我们的文工团岁月,愿我们芳华永驻(大概这样吧)。”

电影结局其实是和小说有出入的,但是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小曼如愿以偿,因为刘峰也将不再孤单,我可以任自己想象两个人就此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电影《芳华》观后感【第四篇】

《芳华》虽已是去年的老电影,可再次观看时,心中还是五味杂陈,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这部电影实属良心作品。它包含着文工团中文艺兵们一起训练一起生活时的愉快;包含着何小平翩翩起舞时的优美和战场上救助战士们时的勇敢无畏;它有着战场上战争的冷酷无情,也有战士们的坚毅与誓死守卫;还有着六七十年代人们最美的年华。

当然,它包含了令人向往的美好回忆,但也带着让人避之不及的阴暗一面。何小萍初到文工团时遭人排挤,烂好人刘峰最终落得残疾、受人欺负的结局。我不禁地想:为什么好人总得不到好报呢?反而是那些存有私心,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过得滋润呢?难道正应了"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的穷死”这句俗语?但其实啊,不是说好人做不得,但也需有个度,像刘峰这“烂好人”,大家都把他的好当做了理所应当,也就造成了如今的情况。

在电影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相互依偎在一起,衣着虽简朴面容却带笑。这也许就说的是好人看穿了虚名,得到了真正平淡的幸福吧!不信,那你瞧: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的改变。倒是刘峰和何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仅以此谈,献给我心目中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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