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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日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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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日记【第一篇】

一、美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未来日记【第二篇】

案情:2011年3月10日,唐某作为卖方,与作为买方的左某在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节假日和双休日)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左某向唐某支付了定金5850元。

2011年4月22日,左某凑齐了购房款并向唐某表示付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唐某以2011年4月21日为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左某2011年4月22日交付房款已经违约为由,拒收左某的购房款并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左某及人认为2011年4月22日才是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唐某应该接受左某的购房款,并协助左某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协商未果,左某及人将唐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唐某违约,并双倍返还定金。

一审法院支持了左某的请求,认为2011年4月22日才是双方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左某没有违约;唐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左某。唐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2011年4月22日确实是双方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唐某违约,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驳回了唐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2011年4月22日是否在左某和唐某约定的付款、过户期内。唐某和左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是3月10日,并约定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办理立契和房产过户手续。2011年3月10日作为合同签订日是否包含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日内,如果包含,则左某违约,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不包含,则唐某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本案的期间应从2011年3月11日起算,扣除节假日和双休日,2011年4月22日是第30个工作日,唐某在该日拒绝接受左某购房款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

本案提醒我们,要慎重对待民法上关于期间或日期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或进行其他民事行为时要格外注意,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晁 伟 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

这样做广告该受罚吗?

河北王先生问:我用自家车的车身为自家的超市做广告为何要被罚款?

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该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动载体户外广告的登记申请,由户外广告单位在履行前款规定的审查义务后,向交通工具等运动物体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本规定所称的户外广告单位,包括为他人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你虽然是利用自家车为自家超市做广告,但未经申请、审批、领证,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你的处罚是适当的。该规定第十八条还指出:“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

父母遗弃残疾子女,村委会可以取得监护权吗?

广西李先生问:我是一名村委会主任。我村村民王某夫妇在2010年5月生育了一个下肢残疾的女孩小莲(化名),重男轻女的他们先后4次将小莲丢在路旁,均被好心人认出后送了回去。近日,王某夫妇竟然将小莲丢在了很少有人去的荒郊野外。村委会据此研究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王某夫妇的监护人资格,由村委会作为监护人。请问,村委会可以取得被遗弃小孩的监护权吗?

答:村委会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述申请。一方面,王某夫妇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王某夫妇先后5次将残疾女孩小莲遗弃在路旁、野外,明显与之相违。另一方面,本案可变更监护关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正常情况下,作为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是其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其中所指的“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另一方面,王某夫妇构成了遗弃罪,应当受到刑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林权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赵先生问:编辑同志,请问在林权证办理过程中,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答: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73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应当不予登记:

1.采取转让或互换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方未依法登记林权证,受让方直接申请登记的。

2.采取转包和出租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原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方和承租方申请登记的。

3.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4.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转让给非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5.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林地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若承包方不能提供该承包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证明文件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承包方申请登记的。

6.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承包后,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其林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受流转方申请登记的。

未来日记【第三篇】

整个故事都笼罩着无比阴暗残酷的氛围。生存的游戏里,爱与恩怨都烟消云散,留下的仅有一颗颗渴望生还的心。但最终,无论多强烈的欲念,在触及到情感的温暖的那一刻,终究土崩瓦解。是的,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感情,它既美好又残酷,许多人为此迷失了自我,在命运之路上惶惶不可终日。

主人公我妻由乃无理由地喜欢上一个普通的男孩天野雪辉时,便不顾一切地去守护天野雪辉。历经无数次情感上的曲折,却始终无法彻底释怀。最终的最终,由乃还是没有战胜情感的纷扰,再次心软,选择在生产的游戏里退让……人,拥有理性,无法跨过爱的鸿沟,理智为何无法战胜情感?人类是一种脆弱的生物,善良亦为本质。

另外,人的改变,也与心中的感情有关。或许有些人会在漫漫人生路上突然扭转,令其他人措手不及,并且很难再变回当初——

未来日记【第四篇】

昨天,在收拾废弃的书本时,妹妹突然在箱子里抽出一个很漂亮的本子,与其说是本子,不如说是钉在一起的白纸,封面是手绘的,大体上是纯纯的天蓝色和暖暖的粉红色,上面,两个女孩甜甜、美美的笑着。本子里面,也画上了很漂亮的花边,但里面的字却很少,只写了整个本的3/5。

妹妹如获至宝似的向我冲来,将本子递给我看。我迟疑了,伸出的双手停在了半空中,手指不安的乱动,有种恐惧积压在心头,说不清是为什麽,突然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痛。继而,感觉到很压抑,似乎天地很小很小,将我挤压在其中……我夺门而出,留妹妹在原地不知所措……

说实话,我原本可以笑着将本子接过来,然后,默默的将它再次放到我最容易忽视的角落,可是,那一刻,我没有做到,那一刻我已经没有了思想、失去了理智、所有的行动都不由大脑控制了。说不清我为什莫那麽怕那个本子,里面的内容我都可以一字不差的背出来,甚至,每一页画的什麽花边我都知道,可,我为什麽要那麽怕它呢?难道,我还没有找回我自己?不,已经过去两年半了,任何伤都应医好了。世界上没有医不好的伤的,有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夜,我失眠了。一个人偷偷的爬上了屋顶,坐在冰冷的瓦上,吹着凉凉风,蜷成一团,看着远方,说不清自己在看什麽,今晚只有星星没有月亮,本来也看不见什麽。或许,我是想将一切的一切都看透,可那是不可能的。看来,“站的越高,看的越远。”这句话也并不适合所有时候,就像现在,我即使再用力的看,也看不到我的白鞋,只能感觉到它在某一地方罢了。但,我现在却能清晰的看到那个漂亮的本子,它,美的凄惨。

这个令我很痛的本子是我和小冉一起制作的,那时,我很不愿写日记,每每写日记,脑袋里都会一片空白,还曾一度认为写作文是一种煎熬。于是,她提出和我同写一本日记,只记录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我们保证,至少要写到我们初中毕业,多则不限。可是,小冉,你食言了,还没到初中你就不再写了,只留下一个半篇的日记,就没有下文了。半篇的日记,为我留下了一个深深的谜,我猜不透你下半篇到底要写什莫,我永远也找不到答案。或许,有些事根本不需要时到答案,只要记住,你让我学会了发现细微的美丽,让我告别了因成绩差而自卑,让我变得自信、坚强。那麽,我是不是也可以忘记一些事,忘记你已出车祸过世,只相信父母编的你已经搬家的谎言?可是,这样算不算逃避现实?

我不知道,我现在什麽都不知道,只感到很累很累,不愿再想了,只是痴痴的呆呆的向前望,疲惫的不知怎样入睡……突然,有光从远方射来,刺的眼睛很痛很痛,低头落泪后突然明白,前面依然是光明,虽然会痛、会孤独、会有所放弃,但只要坚持,就可以抵达最温暖、最明亮的核心。而路上的事,既然已经过去,就让它随风飘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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