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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作文【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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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第一篇】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序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喜欢钢琴了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秋。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也就在那个秋天,我喜欢上了钢琴。

“真的喜欢?”“没错。”“坚持吗?”“坚持。”

当时的我,脑中想的,都是如何说服父母帮我买钢琴,也就没有仔细考虑这些问题。

很苦的,毋庸置疑。钢琴首先是练手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是半个小时,为此,手背都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撕裂的感觉,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酸胀不已。灯光照射于琴键上,每天几个小时的练习,动摇了我,我流下了眼泪。但我不愿放弃,因为童年时的那些承诺,更因为始终铭记于心的那个梦,我坚持了。

“D大调,132”那熟悉又单调的声音,再次响于我的耳边,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每一边是对准的。”炎炎夏日,汗水滑落,手腕酸胀,指尖疼痛,灯光下,黑白的琴键旁,,是疲惫的身影,几个小时的练习,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报复似的,通过错音宣泄内心的不满,夏日的空凋间里,依旧闷热……

钢琴陪伴着我度过无数的时间,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七升八是初中很重要的一环,同学们都在为自己的学习而努力,我自然也不愿退步,但考十级需要的时间与精力是巨大的。可我从未想过放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存在这童年时的,优雅又温馨的梦……

夜深了,老师不知何时悄然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我重新翻开琴谱,重新练习不熟的曲调,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都铭记着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我闭上双眼,回忆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想起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

我明白了:没错,我喜欢,很喜欢。我学习钢琴,为的不仅仅是那一张张证书,也不仅仅是那一双双羡慕与钦佩的目光,我喜欢的,更是那充满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因而,我在这份喜欢与向往中演奏。

我最喜欢的作文【第二篇】

大家一定不知道我最喜欢的游戏是什么吧?那我就告诉大家。

我最喜欢的游戏是“老鹰捉小鸡”。我喜欢这种游戏是我去潮州旅游后而喜欢的`。

就是那一次,我和同学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玩得很高兴,我是玩这游戏觉得挺有趣的,我才喜欢这种游戏。

那是星期五我刚到学校,校长向大家宣布了星期日要到潮州旅游一日。所以到了星期日,我骑脚踏车到学校,我们搭快车来到了潮州,潮州的景色真美啊!我们去了湘子桥、开元寺、潮州师范大学。还来到了一片草地,我们玩起了“老鹰捉小鸡”,“老鹰捉小鸡”的玩法是一个人当老鹰,还有一个人当鸡妈妈,剩下的人当小鸡,鸡妈妈来保护小鸡。如果小鸡被老鹰捉到,就轮到他当老鹰了,捉到那只小鸡的老鹰就当小鸡了。

就这样,我们玩得很快乐,可是天色已晚了,我们搭上快车,便快快乐乐地回到了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玩的游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第三篇】

鹅毛大雪,天地冰封,股股寒流步步逼近,寒风刺骨,像针一样扎进我的心。真的,要放弃吗?

几个月前,我进入了学校管乐团,担任了长笛乐手,跟随乐团到各地的剧场去演出,但随着学习的进程推进,乐曲的时间也跟着越来越长:原来2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4分钟,原来3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6分钟,接着,我的演奏技巧越来越力不从心,最后导致我的每首曲子都出现了问题。

终于,我害怕的情况发生了:“小赵,明天起你不用参加乐团的训练了,候补的同学会替你完成后半学期的演出”老师那冷漠的话语像一记重锤砸在我的心上。我花了那么长的时间练习,就是为了进校乐团,现在就这样被“解雇”了,这该让我怎么面对我的初心呢?

我浑浑噩噩走出办公室,“怎么办,怎么办”回家的路上,这句话一直飘荡在我的脑海。

不经意间,我抬头望了望那灰蒙蒙的天空,忽然,看到远处的树枝上,有一个淡粉色的小点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朵腊梅啊!环顾四周,所有花全都因为冬天的。到来而凋谢,只有它,依然傲立风中,原因是什么?因为它坚强,即便经历风雨,也依然不屈不挠。即使自己只是无名之辈,也仍孤芳自赏。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只是经历了一次失败,又怎能自暴自弃?我为什么不能像这朵花一般,即使自己是无名之辈,即使有风雨,为什么却不能勇敢面对?为什么不能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呢?

很快,春天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们的身旁,万物复苏,阳光撒到大地上,暖暖地照耀着花,微风轻轻吹拂过刚刚破土而出的小草。吹完一首曲子后,乐团面试的老师说:“你吹得非常好,你明天就来乐团里训练吧!”我听了这话,心花怒放,果然,一点点沿微光前行,一点点努力,终究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重新回到乐团的我,即兴奋又紧张,因为刚刚回到乐团的我,就要登台,在我们学校的礼堂演出了,上台前我很紧张,只听见背后传来一声音:“加油!不要紧张,你很棒!”接着,一首《野蜂飞舞》欢快而又流畅,高音像小鸟般鸣叫,清脆如水音,胜似天籁,百听不厌,低音像一弯淙淙的的溪流,婉转清脆,轻吟浅唱,颤音如波浪起伏,久久地回荡在耳畔

一曲奏罢,全场掌声如潮水般涌来,经久不息

没错,吹长笛,我很喜欢,它是我的梦想,我会为了它一直在努力的道路上前行着,永远不会放弃,永远热爱!

我最喜欢的作文【第四篇】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奥特曼。

在第六个儿童节,我妈妈带我去了“梦幻城堡”,在那里举行了一场“钓鱼”比赛,我在比赛中得到了一个位置。我全神贯注于比赛,没想到会赢得第一名。奖品是我最喜欢的Aix Otter。我兴奋地欢呼。

它穿着最古老的盔甲,肌肉非常强壮。它的头就像头。它真的很帅。它的任务是保护地球和打败怪物。

光之国有超过1200个奥特曼,地球上有七个奥特曼:战斗的`怪物,和三个奥特曼之旅。它的杀手技能是年度终极之剑,可以击败地球上所有的怪物1。

当我学习的时候,它伴随着我,甚至当我睡觉的时候,我拿着它,我可以和他耳语。我喜欢我的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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