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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罪与罚的读后感【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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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第一篇】

《罪与罚》是由俄罗斯陀思妥耶夫斯基于1866年写的,小说以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拉斯科利尼科夫内心的“罪罚观念”为中心,体现了沙俄当时社会动荡的混乱。

拉斯科利尼科夫。这就是小说中抱负青年,一方面,他认为人是可以分为两类的:平凡人和不平凡人。而不平凡人是有权利犯罪的,他以拿破仑为例,怀着去实践自己的梦想,去杀一个有钱老太太,这一点,他是从来都不会后悔的,可是他又杀了老太太的妹妹莉扎薇塔,而莉扎薇塔实善良弱小群体的代表,这是是他后悔导火索;另一方面,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杀老太太是为了得到钱,实现自己的梦想,是妈妈和妹妹过上很好的生活。他总是处在忧虑之中,他愤世嫉俗,他怀有梦想,他学拿破仑下定决心杀人完成事业,可是他却做不到拿上钱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相反,他总是处在自责和自我原谅,自首与悔罪中。他说:“我只不过是不愿攥紧自己口袋里的一个卢布,坐等“普遍幸福”的到来,而看不见自己的母亲在挨饿。”看到这里,读者也会为他的遭遇叹一口气,没有办法,或许,如果我们处在那个时代,也会像他一样的。即使后来莫名其妙的自首入狱,他都不觉得自己有罪,他说:“只要以完全独立、全面摆脱世俗观念的观点来看问题,那么我的思想当然就根本不是那么奇怪了。”可是,这只是一种最幼稚的想法。他不懂为什么自己要自责,不懂为什么要忧虑,为什么没有人理解。或许这只是成长的烦恼。小说最后,说他是因为爱情获得了新生,而我认为他只是找到了新的希望罢了。正如他所说有希望的人就是“不平凡的人”。

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读后感【第二篇】

上1篇我谈到支持主人公杀人的一套理论,一个不信上帝的人得出这样一个理论不足为奇。在他心里理论虽然通过了,但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就是,良心受不了。他用一套理论证明了杀人没有问题,但是良心的不安让他受不了。所以他想,这就是不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人最大的不同,不平凡的人是用铜墙铁壁做的,而普通的人是血肉做的。要想成为不平凡的人就要允许良心越过障碍。用我自己的话来说,这类人必须泯灭良心和人性,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抛弃自己的同情心和一切的感情。因为一旦心软,优柔寡断,怎能成事?做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类人基本不可以动感情,君王要是动感情会死的很惨!在我看来这类人基本抛弃了身为人最宝贵的爱的权利。

主人公就是用这套理论杀了人,其实直到他杀人的那一刻,他也没有真正的考虑好要不要杀人。因着他无意得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就不得不在最后一天做出一个二选一的选择,机械般的糊里糊涂的杀了人。他杀了人以后他就彻底陷入了内心恐惧不安,理智混乱慌张,意志崩溃的煎熬折磨之中。他也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真情流露了,一个不洁净的良心又如何生发出最真挚的感情呢?一个污水池子怎能流出清澈的水呢?整部小说从第二章直到最后都在写这种犯罪之后的“罚”,不是法律的惩罚,而是内心良心的责备与痛苦。我们或许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我们永远也逃脱不了良心的“罚”,也更逃脱不了那位至高的审判者。

不信上帝的人,很自然会得出人是动物这个结论,或者什么高等动物之类。但是令人沮丧的是,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有良心,动物没有良心和道德。动物从来都不会为着杀死吃掉对方而内疚,狼肯定也不会同情小羊。所以你看,人和动物是不同的。良心本身就是一个强力的证明:有一位公义的审判者。所以我们犯了罪之后才会感受到良心的害怕。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害怕什么呢?当然是报应和审判。若是没有公义的审判,我们就没有良心害怕的理由。良心是上帝放在人心中很宝贵的东西,提醒我们人不是动物,而是拥有神形象的高贵的人。提醒我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制止我们放纵的去犯罪。人有良心都发生了如此多的灾难事件,要是人没有良心,那就彻底的动物世界了,没有怜悯,只有你死我活,只有弱肉强食。

我在想,要是一个人在所有事情上能真正做到问心无愧能有多好啊,那是真正良心的自由,良心的无亏。可惜没有任何人能做到,总有一个人、一件事使我们良心觉得亏负。难道没有真正的良心无亏吗?感谢神,亲自用他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良心。我们所有的罪债,亏欠都被他偿还,在他里面有绝对良心的平安。主啊!你的救恩何等宝贵,良心的平安又是何等的佳美,无罪一身轻又是何等的释放。我想,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得不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可以平安甚至喜乐的去面对,对自己的良心说:已经得自由了,亏欠已经被宝血洗净了。而那些不愿意接受上帝救恩的人,当你离去时,你不安的良心又该何处安放?

罪与罚读后感【第三篇】

我还是非常推荐这本书的。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叫拉斯科利尼可夫的青年杀了一个放的老太婆,行凶以后,被她的妹妹发现了,所以他连着她妹妹也杀了。之后,凶手陷于痛苦之中。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辩护,认为他杀了那个老太婆是为了行侠仗义,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

他想办法逃脱警方的追捕,但是心理却无法得到平安。他写了论文说明他是属于那类改变世界的,不服从律法的人。但是,他仍然十分痛苦。他只有向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子索尼雅忏悔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了她一切。

随着案情的发展,他逐渐逃离了警方的调查。证据都显得对他的逃脱有利。但是,他最后决定自首,去服苦役。因为他坦白承认,又因为他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才被判了7年。

不过即使在服苦役的期间,他开始并没有悔改,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不应该自首。索尼雅在这段时间里面,常常去探望他。最后,他发现他爱上索尼雅了。从此以后,他开始了正确的反思,比起之后永远幸福地跟索尼雅生活在一起,7年的苦役就没什么了。在监狱里,他开始阅读索尼雅给他的那本福音书。

整本小说里面还卷入了很多人和事。有爱他的母亲和纯洁善良的妹妹,也有阴险的彼得比特罗维奇,也有他的好朋友……等等等等。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谦卑下来,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罪与罚》读后感【第四篇】

刚好之前读完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这两个人都是堪称小说界的四大天王之一。

相比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利宁娜,罪与罚是十分入味好读的,罪与罚读起来就像在看一个情节紧凑,跌宕起伏的侦探故事,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真是半天才能翻一页纸,常常一个普通情景的描写有红楼梦细节描写般的繁琐冗杂即视感,里面的主要出场人物传说有150位,而且名字加上姓非常长,看起来不把读者给淹死不罢休之感。但是读完后真个画面感非常震撼,给人以深刻的思考。由于罪与罚里面男主角具有像分裂人格般的双重人格,自然而然对罪犯的心理和人性描写也比较多,总体而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功底还是比托尔斯泰要扎实。

两者的共同点我想就是把故事放在第一位,没有考虑太多语言上的问题。刚好也读到了毛姆对这两位作家的描述:’人们总就写作分风格小题大做,我们想要写的再好一些,我们努力把文章写的简单,清楚,精炼,我们力图句子的平衡,有节奏。大声朗读,看它们听起来好不好。然而事实上,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四个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语言,事实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创造人物,设计情节,而且如果你真诚,具有激情,那么你的语言如何根本无关紧要。’当然,我觉得毛姆也是一个把故事放在语言形式前面的作家,但是同时他的语言也非常简练,生动得令人喜爱。

里面和安娜卡列尼那一样有很多宗教的问题,关于人性与救赎的主题是换汤不换药。 但罪与罚比较侧重的是探索一个人的灵魂。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有一点人格分裂的倾向,他内心是非常善良的,但是他的行为体现出来有时候让人觉得他的躯体是被恶魔占领着的。他的善良体现在:他明明非常贫穷,但是却可以去救助寡妇卡捷琳娜,他也会为了救火,烧伤自己也要去抢救一个小生命。所以以至于他杀了债主老太婆都是那么显得那么冠冕堂皇,因为老太婆常常压榨穷人的钱财,因为他家中有着贫穷得不得不牺牲自由,要嫁给一个狼心狗肺的彼得洛维奇的妹妹还有为了要让他顺利完成学业不得不砸锅卖铁的老母亲,刚好他也病得厉害,神志不清,他毫不犹疑拿了斧头砍死了老太太,老太太的无辜妹妹偶然遇上这一幕,也被他砍杀了,杀了后。他以为可以拿到很多钱,可是老太太只有很多珍贵的首饰和珠宝,他抢到了又不敢拿去换钱,只好藏在一个石头底下,然后接下来一直都活在惶惶不安的日子中。故事有他和警察波尔菲力斗智斗勇,还有他发病起来陷入噩梦中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善良的朋友拉祖米欣怎么照顾患病的他,还围绕着和他一样贫穷的阶层发生的故事(遇上贫穷得不得不卖淫的妓女索非亚,帮助她并爱上了她),最后,在亲友灌输了一些列的宗教教条下,不信教的男主角还是去自首,获得最后的安宁与救赎。

首先让我感叹的是,恶与善真是一念之间的选择,而不是一个人固有永恒不变的性质。男主角在常人看来是非常善良和崇高,以至于连警官波尔菲力在面对一些很明显指向凶手是男主角线索的时候,他都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怀疑错了,所以最后即使他已经知道男主角是凶手,他也只是劝他去自首,因为他是从心底觉得男主角是个很善良正直的男人。其实,现实中很多变态杀人案件里面有很多在亲朋好友看起来是老实淳朴的人,绝不可能做这件事的人。所以,也许,善不能保持在一个比较连续的状态,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善良的人不可能偶尔做出一个在常人看起来非常’恶’的事情。那如果一不小心冲破了那条线呢?就要否定以往全部的善了吗?所以这也大概是为什么法律之外还要有人去审判,有人文关怀在这里面吧。

人间苦难至极,这里作者提供了两种的造福人类的方法:1.改造社会。2.完善自我。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憎恨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厌恶社会的不公,决意亲自改造社会。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在一个杂志上发表了一套理论,在他看来,历史由两类人创造,一种是超人,他们通过流血建立新的一个社会新的秩序,而让社会上另一种人,常人,去遵守,常人的义务就是遵守规范。比如历史上的拿破仑就是属于’超人’,他在血流成河的土地上建立新的国家,他的功绩无疑是被后代人所歌颂和赞赏的,虽然可能他手上沾满了无数无辜人的鲜血。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觉得自己也是属于像拿破仑一样的超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去冲破社会常规道德的束缚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但是,冲破那层社会所强加给人的约束的代价是沉重的,其实一个人在社会道德规范下能够做的事情很多,个人的发展空间很大的,如果一开始拉斯科尔尼科夫能从自身出发改造自己,而不是去改造社会,或许他一想从自己的缺陷着手也许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恶不是像通俗的人一样的本性的恶,他是思想的恶,他做恶首先是本着一个美好的愿想,但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就是,无论是出于善还是恶的目的,都不能去做恶,因为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虽然由那套自己自以为合理为善的准则去做恶,没有受到任何一点良心的谴责,但后面的罚无疑也是存在的。爱他的人时不时守着煎熬,还有无辜的人作为他的替罪羊,他最后进监狱导致母亲病逝。为了制造善而引发一系列的恶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主角最后从沉湎幻想回归现实生活的历程就是他最后的救赎。他从‘改造社会’走向‘完善自我’。

我会给这本书80分的书,不读也没什么损失。

《罪与罚》读后感【第五篇】

《罪与罚》这本书是大一的时候就很想看,一直拖到现在,上周才终于完全读完。

俄国小说的人物名字都还挺长的,所以以下男主就简称为拉丝。

这本书简单来说就是讲了拉丝杀了俩人,且由他的“超人理论”来说自己的行为没啥不妥。在经历了很多事情后,思想发生了转换,决定自首,重新做人,最后被发配到了西伯利亚接受改造的故事。

小说没有体现天网恢恢,只充满走投无路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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