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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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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第一篇】

谈到孔乙己似乎就展现了一幅画面:一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老书生颓唐的歪在桌上,面前放着一杯温过的酒。

孔乙己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物。明明自己落魄的不成样子,可偏偏秉持着一股学士的自尊,可这种自尊却只是通过一种要面子来表现出来。明明是应该和短衣帮类似,却活的连短衣帮都不如。

孔乙己出现的时候总是欢悦的,酒店的人笑着我在笑着,似乎连他自己也都在笑着,我们笑的是他那被我们踩在脚底下的自尊,而他苦笑自己的悲痛的半生。

孔乙己其实是善良的,他把茴香豆一颗一颗的分给我们认真的教我写字,虽说是迂腐至极,但却也是仔细,善良的很,可能他也曾经想成为一名老师,就像分豆一样赠与孩子知识。

可是,那个吃人的作文时代是不能有这样的梦想的,人们丑恶冷酷的嘴脸一点一点的表现出来,拿孔乙己的悲剧当做笑柄来解除自己对生活的无奈。同样是书生出身的丁举人,却能把孔乙己打的半死,那个时候,人恐怕有的只是低贱之分了吧,而另一边,作为那个黑暗时代的产物,人们的思想情感早已麻木不堪,即使是面对打断了腿的孔乙己,依旧谈笑风生,毫无怜悯之心。

但如果,真的就只是因为社会的黑暗,那怎么短衣帮能活,而孔乙己却一直苟延残喘着。他并非不能自己谋生,而是因为自己的好喝懒做,把自己逼到这般田地,不得不说也是他咎由自取了。

鲁迅先生在末尾猜测孔乙己可能死了,其实并不用猜,像这样一个可怜又可耻的人,在如此暗淡的社会中,他怎么活?

孔乙己读后感【第二篇】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孔乙己》读后感【第三篇】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读后感【第四篇】

对于鲁迅,我想大多数人可能和我一样,对于这位伟大的战士的印象仅仅停留于中学时期的课堂。那个时候,从百草堂到三味书屋,少年闰土,狂人日记,孔乙己,伤逝等等都是耳熟能详的篇目。然而,对于其文章的深刻内涵我的认识并不深刻。只是在人云亦云的说着什么“吃人的社会”,“愚昧的人民”等等。或许是因为我成长的这个应试年代,亦或许是严重不符合阅读年龄的我,呵,懵懂的少年哪里能读的懂鲁迅。

近日,离开校园初入社会的我刚刚稳定下来。也逐渐想起了从小母上大人对于我的国学教导,间断的读了一些“孔子”,对中国古代儒家思想这一影响了“知识分子”——士数千年的学说有了些许认识,忽然想起了鲁迅笔下这位穿长衫的丑角,恰逢图书促销,便买回了《呐喊》来看。

再读孔乙己,“唯一穿长衫而站着吃酒”,“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呢”,“茴字有四种写法”这些熟悉的语句仍然是那么的讽刺,然而我心中确逐渐的产生了巨大的悲凉。毫无疑问,长衫最为知识分子的象征,也表明着孔乙己的身份。这位穷酸的书生,能说得出之乎者也,能讲得出茴字的四种写法,能信口拈来“君子固穷”、“多乎哉,不多也”等儒家经典名句,确沦为了整个社会的笑柄。

孔乙己,你真的识得字吗?那怎么没考个秀才?孔乙己本来欲做辩驳,确瞬间无话可说,如瘪了的气球一般。然,只有中了秀才才能说明识得字吗?自古以来,士总是少数,其理想抱负多不被人所理解,但大多仍受人尊重。什么时候开始,知识分子需要用世俗的虚名来证明自己的学识了呢?孔乙己是悲哀的,悲在他自己忘却了士的志气。他说得出“君子固穷”,确并没有真正的理解。知识分子的富足是其他阶层无可像想的,无论何时,外在的官职、财富等等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影响知识分子的志气,因为他们,或者说我们,有着我们自己引以为傲的支撑,有着富足的精神追求。

我们再来说说,孔乙己的窃。从始至终,他的偷窃行为只是道听途说,并配以他自身的伤残,让人更加的信以为真。如果他真的没有偷呢?这些无聊的看客所见未必是真,而丁举人在当时的社会如何成为了举人,又对同为穿长衫的孔乙己大打出手更是有违“士”的精神。这些人,又作如何评判呢?孔乙己是肮脏的,是有污点的,又何尝不是被这样一个扭曲的社会所逼迫。我们再来想想,是什么样的一个社会,让本本分分的读书人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无法保证,去为了生计而抛弃了君子的气节,这与其说是个人的失足,更不如说事社会的悲哀。

说到这里,其实也是想到了现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然对于知识分子的地位和态度,并无显著进展。虽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喊了多年,虽然科技兴国的战略执行了多日。社会的导向并不是一句呼吁或者一两项行政政策能改变的。高考生报志愿以经济等专业为大热门,整个社会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博士硕士成为了工作的敲门砖,大量教授论文造假,甚至院士评选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内幕。不禁要问,当今的社会,又比一百年前好了多少呢?当今的知识分子又何尝不是处于孔乙己的窘境?

孔乙己在那个悲哀的社会无声的死去了,现代知识分子,在现在的社会当中,又会何去何从呢?

孔乙己读后感【第五篇】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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