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作文【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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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作文【第一篇】
本小女来自那个包罗万象的China,孕育于人杰地灵的Chaozhou!前世为猪妹,不料此生乱投世,竟成了人见人爱的鼠鼠。55,我哭,77,我的宝贝。
都说“狗抓耗子--多管闲事”,狗,注定是鼠儿的天敌。可我偏偏就是个反例,你猜,哦,对了。我爱狗,是超级的狗狂。也不知道是前世做的啥孽呀,小时候曾因好奇心的强烈,去逗邻居家门口养的一条大黑狗。那时候的“大黑”见了我的逗玩,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好脾气地忍让,这却让我勇气大增。我向它摇摇手,用树枝条儿甩打它。“大黑”开始挣脱颈上的黑项圈,发出“谔谔”的声音。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大黑”挣脱了圈套,向我冲了过来。我那时候吓得六神无主,周围也只有一些低洼的坑,没有可藏身的地方。要不是邻居的到来,恐怕我现在就是个“狂犬病人”了。
这段经历之后,使我对狗这种玩意儿产生莫名的恐惧。那时的我就发过誓:今生今世绝不养狗!也决不去逗狗!
可是,到了12岁的时候,喜欢看《爱宠笑园》这个节目。当然了,也被感染上了。于是又搞起了“狗热”,听说老叔家养了一只狗娃,我就死缠住老妈,在我那三寸不烂之舌的功效下,老妈也认为是得养狗看家。哦,耶!
我爱狗,可被别人误认为是“疯女孩”,他们总是认为女孩就得有淑女样子,整天与狗混在一起很不好……
也曾因为狗儿的死去,哭得死去活来。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我,只是一万个人眼中就有一万个蔡灿曼,才不去管别人的看法呢。
我的自传作文【第二篇】
翻开相册的第一页,童年时一件件有趣的事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图片上清楚的记录了那精彩的一瞬间。一岁半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公园,那时候的我还不会走路。爸爸抱着我走到了一片绿茵茵的草地边上。忽然,我发现地上有一只蚂蚱,我指给爸爸看。爸爸把我放在地上去抓蚂蚱。只见爸爸悄悄地躲到蚂蚱的身后,轻轻的抬起右手,迅速的扣下去,便抓住了蚂蚱。我看到爸爸抓住了蚂蚱,我激动的奇迹般的迈出了那独立的一小步,紧接着第二步,第三步——爸爸看到了喜出望外的叫道:"哎呀,我儿子会走路了!"只见妈妈在后面举起相机按动快门照下了精彩的一瞬间。
第一张是我人生的第一步,第二张是我在幼儿园中班时候的新年联欢会上。老师在后台给我花双眼皮,抹口红,涂红脸蛋。我走进教室看见教室墙的四周挂满了颜色各异的大大小小的气球,好漂亮呀!我左手拿起话筒,歪着小脑袋,张开了那稚嫩的小嘴在背诵《三字经》刚开始背:"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还有一些胆怯,但听见小朋友们的赞扬声,我便大胆的背诵起来。爸爸拿起相机照下了我那可爱的一瞬间。
告别了童年,迎来了少年时候的我。第三张照片是一个悲喜交加的一个六一儿童节的情景。经过我们辛苦的排练,终于盼来了这一天。我们六班上台演唱的时候,我的性情激动澎湃。我们班的同学都穿着整洁的校服,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女生用红线拴到了辫子上。我们有的捧着金灿灿的`黄花,有的捧着象征阳光的向日葵。在出发前,老师问:"你们有没有信心拿第一?""有!"我们信心百倍地齐声响亮地回答着。我们正高兴地唱着。突然,磁带卡了,我们只好失落的下了台。当时,我们个个脸上充满了悲伤,回到班里,我们每一个人都因为没拿第一哭了。这老师安慰我们说:"没有关系,这个不怨大家,大家不要难过了。"庆幸的是高兴的一面完好的保留了下来,悲伤的一面,被风轻轻的刮走。
看完了这三张照片,我想你们对我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三张照片就是我成长的过程中发生的点点滴滴的事。合上相册,这三张照片像一只只小船在我的心海里航行。我将带着它驶向更广阔的海洋,进入我未来的丰富多彩的世界。
自传的作文【第三篇】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难以掌控自己了,有时候我都不会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些什么图谋。而的时候我都只是在发呆,头脑一片空白,就象现在有些昏昏欲睡。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恶毒的女人,虽然我还不能称之为女人,我也应该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我不希望有人跟我走得太近,除非他有绝对的能力可以掌控我,因为我的脾气真的不好说,虽然我不会在意别人讲些什么东西,可又有谁能预料到哪一天我一不小心被惹火了,我又会有哪些卑鄙毒辣的手段去伤害别人呢?所以的时候我都是沉默着,这样总可以避免与别人起冲突吧。
我没有别人所认为的那么好,我觉得自己城府很深,至于到底有多深,好象不太说得清,我能在不经意间
支配着别人,挑逗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小心被人怀疑时,我会装着很无辜的样子,一副我不是故意的奸诈的样子。
不过还好啦,也许我善于伪装,也许是我从没刻意地去伤害过别人的缘故,我有很多朋友,有些被称之为兄弟,不管感情如何,至少我对他们都是真心真意的。我虽不相信爱情的永恒,可却一直相信着友谊的天长地久,所以如果有必要,我想我会为他们奋不顾身。
兄弟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我都会采取中立或保持缄默,我不想也不会伤害任何一方,也不想或不会伤害任何一方,所以便会假装愤怒地大叫,你们的事别扯我,然后便顺利脱身,一边忽悠忽悠去了。我想这种人是最坏的,也是最阴险的,而我就是典型的这种人吧。
有时候,我会很憎恶自己,而我却变态的希望所有的人都无理由的来厌恶我,憎恶我,这样的话我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一点可怜,我也有理由怜惜同情自己,也总比自己恨自己的好,也好有个理由让自己委屈地哭泣。
我想过坏人的许多种死法,我不知道自己会死于哪种,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恶人,不过我想我不会自己走极端,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面对死亡,虽然我很喜欢做自由落体运动时那种飞翔的感觉。
我的自传作文【第四篇】
本人姓张名瑞超,在这个人数较多的姓中,还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徘徊。
六七岁初,最高兴的几件事,就是放学、吃零食和看电视。放学回家,作业是非常少而且简单的,做完了就守在电视机前,掐点看动画片或电视剧。不管放的是什么动画片,也不管有没有看过这一集,每次看都觉得新鲜,有趣。
一些经典动画片片段,都已经成为了现在尘封的记忆,即使多年未看,仍能记起当初看动画片笑得前仰后翻的小孩。
零食也是吃的,不过不能经常吃,因为没有钱。于是,我总是会留意桌子上的几个硬币,如果很久都没人拿走,我就会拿去买零食。
每当父母问起哪来的钱,我总说是桌子上拿得,父母也没有办法,只能让我少吃。但我哪里忍得住零食的香味,别说少吃,就是让我吃,我还觉得不够。只是时间一久,桌子上就不会有硬币了。
每当我又想吃零食,我到别处找硬币,甚至就连床底、墙角、桌底都找过。有一次,我在一个不起眼的墙角,看到一个红包。我有点惊讶,而且红包通常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我才看得到。这个红包被冰箱挡在后面,只有一条狭窄的缝,我的手臂伸进去勉强够得到。打开红包,发现里面有好几张一百元纸币。我不敢花这些钱,只好把这件事告诉妈妈。
再后来,我就不清楚红包的事了,而且我也不再找硬币,不再会因为零食而冲动。我开始接触一些课外书,并且被里面的故事吸引。去小学的路上,有一家新华书店,经常会去那看书。一开始到感觉没什么事,去多了我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如果都想我那样看书,书店还怎么开啊。我开始买书。
当时爱看《查理九世》,甚至从第一册开始看。当没有新的一册更新时,就把前面十几册没看过的都看一遍。每隔几天,我都会到书店去看看,看有没有新的一册《查理九世》出来。来不及看就买回家看,我深深为之着迷。
可是,自从我把书带去学校看,学校就禁止看这种小说,我就很少再去新华书店看《查理九世》了。
我买了另外一本书,《狼王梦》。从此,那些幼稚的念头便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这本书使我感受到生活的不易,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辛勤付出之下。它打磨了我任性的棱角,使我明白自己是多么弱小。我用“脱胎换骨”形容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一点都没有夸张。它融入我的血液,让我努力,再努力。我一点都不后悔看这本书。它使我略微成熟。
如今,我还在体验初中的生活,暂时没法表达我的感受。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