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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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原因【第一篇】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有过“焚书坑儒”的举措,长久以来,人们对这件事情似乎没有一个正解。都只是看到了它不利的一面却没看见它的好处,事实上,它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于“焚书坑儒”的原因,简略的讲有两个方面。
其一:想要政治上的统一,就必须达成文化上的统一。在春秋战国时期,在思想方面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一局面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和革命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自秦朝统一以来,就实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而要想是统治与思想相适应,就必须做出思想上的统一。可是那时的思想以及文化上的繁杂已经成为实现统一的障碍。所以在那时也只有结束百家争鸣的文化现象才能使思想文化适应政体上的统一。
其二:以儒家思想和一些法令、策略跟秦朝实行的政体统治是不融洽的。自战国以来,士人们就养成了“注重道德修养,轻视为官敛财”的人格理念,他们追求的是人格修养上的提高,蔑视王侯,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思想顺从秦朝的统治,开始出现议论秦朝政治的声音,认为秦朝的大官阳奉阴违,表面上像是按照一些大圣人做官,其事实上却做一些贪污腐败的勾当。自从秦国商鞅变法以来就对一些奉行法术,以儒治国的思想理念有所不容。
从现在的角度上看,“焚书坑儒”统一了思想,造就了中国大一统的局面。在那时的情况下,为了巩固统一,禁止“以古反今”的活动行为,从而采取思想统一的措施是必行的。
焚书坑儒的过程【第二篇】
秦始皇在政治、经济上实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在统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官吏,请求秦始皇将诸子分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认为这样有利于巩固秦的统治。但廷尉李斯则坚持反对态度。认为,春秋战国诸侯之所以纷争,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认为立封国 ,就是树敌兵。于是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还是师今的争论。焚书之举正是由此引发的。在宴会上,仆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针对周青臣的腴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说: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听后不动声色,把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论。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他反驳说:三代之争,何可法也。儒生 不师今而学古, 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 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统一可能遭到破坏。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在宴会散后第二天,就在全国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
不到30天时间,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图书馆内的一套藏书。
在焚书的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书的直接继续,而是由于一些方士、儒生诽谤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攫取到巨大权力和享受到荣华富贵之后,十分怕死。在统一中国之后,他异想天开地要寻求长生不死药。方士侯生、卢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应为秦始皇找到这种药。按照秦律谎言不能兑现,或者所献之药无效验者,要处以死刑。侯生、卢生自知弄不到长生不死药,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 ,事情无论大小,都由他一人决断,贪于权势 等等。秦始皇听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乱黔首 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并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即是所谓的“坑儒”事件。
焚书事件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隋朝的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起义军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周师入郢。而刘大魁作《焚书辨》,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一句,宣称书是项羽焚烧的。但是汉朝无人就此指责项羽“焚书”,尽管他是刘邦的敌人。
坑儒事件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所谓的“坑儒”。
焚书坑儒的原因【第三篇】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秦始皇像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不在焚烧之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从未提起过“坑儒”二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开始遍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和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焚书坑儒烧了多少书【第四篇】
千古名帝--秦始皇,为了实现大一统的社会,做了许多留名千史的事情。但是,就有着这样的一件事情,历经2000多年遭到后人的唾骂,甚至将他称之为暴君。其原因就是实行“焚书坑儒”的措施。
“焚书坑儒”这一事件中到底烧了多少书,却无人知晓。但是清楚的是,当时秦朝的统治对人民的刑罚残酷,剥削严重。当然在思想上面也是严格禁锢的。对于“焚书坑儒”这件事是秦始皇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有不同意见的有士之人所进行的残酷镇压。在一次宴会上,始皇很是高兴,可有一个思想固执的人叫做淳于越的,本是齐国人。他当时就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的人。紧接着他又批评了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度以及郡县制的举措。又举列说,如果有大臣发生篡权的事情,始皇是没有办法救自己的。随后他讥讽到始皇不遵循古道,政治是不能长久的。丞相李斯当场与他反驳,斥责淳于越是愚蠢的儒士,还谴责儒士们口是心非。他认为朝廷上有儒士们的存在对当今的朝政是有危险的,于是强烈建议秦始皇打击他们的活动,还提出焚书的建议。在李斯的一席话下,秦始皇批准并实行了这个建议,于是就出现了史上的“焚书坑儒”事件。
关于此次焚书的数目并无人知晓,但关于书目的大致范围确定是:第一、史书除了《秦记》以外的所有相关的六国史全部烧掉。第二、《诗》、《书》、百家语除了博士官收藏的以外,有关其他人写的藏书都要集中到郡部那里,由郡守等人相互监督烧掉;第三、有《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第四、有关医药、占卜、种树等书不在焚烧范围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