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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围城读后感左右【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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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读后感【第一篇】

前段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以前听过《围城》里面的经典语句:“婚姻就像围城,城内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一直在我心里萦绕了很久,这次终于鼓起勇气翻开《围城》去感受她的美丽。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经历对我犹如当头一棒,方鸿渐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留学生,留学期间没有认真对待学业,以至于没有拿到博士学位证书,为了回国对父亲及岳父有个交代,向一位爱尔兰人买了假证书。回国后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先后在银行,大学工作。在银行工作了一段时间,在好友赵新眉的推荐下,来到内地大学三闾大学任教。

任教期间学生对他的教学不满意,先后几次向学校提出更换教师。一年之后方鸿渐被学校解聘,之后回到上海到了报馆工作。这是方鸿渐在事业方面的经历,在婚姻恋爱方面方鸿渐更是演绎出了精彩的一幕。方鸿渐回国的途中,跟同船的鲍小姐逢场做戏,演绎了一段风流佳话。

同船的另一位女性,苏文纨在心里暗恋方鸿渐,无奈鸿渐对她不来电。鲍小姐下船后,苏文纨立刻对鸿渐展开了追逐的架势。回到上海以后苏文纨经常以书友会的名义请方鸿渐到她家区做客,同时她也邀请了其他的 爱慕者,曹元朗、赵新眉。目的就是让方鸿渐觉得追她苏文纨的人很多。无奈鸿渐自始至终都没有爱上苏文纨,他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

小芙的可爱、纯真、美丽跟苏文纨的工于心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苏文纨自己没有得到方鸿渐的垂青,因而她就使出浑身解数破坏唐晓芙跟方鸿渐,她把方鸿渐在船上跟鲍小姐的事全部告诉了唐晓芙,这件事导致了方唐关系的终结。在去三闾大学任教期间青年女教师孙柔佳对方鸿渐暗生情愫,并通过一系列手段成为了方鸿渐的妻子。婚后方鸿渐跟孙柔佳的的家庭矛盾升级,两人经常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一次次的争吵以后鸿渐觉得自己被套进了婚姻的围城。

纵观方鸿渐的人生历程,不难看出方鸿渐是个懦弱,对自己的爱情、事业、生活不负责任的男人。他在该认真读书的时候不努力,在认真谈恋爱的时候没有去坚持,在婚姻生活中没有扮演一个丈夫的角色。这样的男人在那个年代有很多,在今天同样也有很多男人、女人对自己的人生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知道自己应该走怎样的道路。

也许大家都会说人生有时候会很迷茫,那么你的人生为什么会很迷茫,因为你无知、你拿自己的人生开玩笑。为什么本书会取名《围城》,书中主人公方鸿渐给自己画了生活的城、婚姻的城。让自己的人生在围城中须臾度过。实际上方鸿渐这样做是对生活不负责任,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他心安理得的躲在自己的城堡里看外面的人如何努力的生活。

今天这个社会上又有多少个方鸿渐呢?

围城的读后感1200字【第二篇】

紧赶慢赶,终于在今天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可看完全书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仔细回忆了一下初中时读《围城》时的感受,又与现在的读后感比较一番,发现了不少东西。

初读《围城》,一直替方鸿渐揪着心,害怕他的假学历假文凭被拆穿。那时候太小,对人事不通,看到他在三闾大学被同样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的韩学愈针对时,总觉得情节很可怕,似乎方鸿渐随时会被达摩克利斯之剑处死一般。

再读时,对这些情节不但能坦然接受,还觉得有意犹未尽之感。原因很简单,如今的我已经有三年的职场经验,且在初入职场时曾被人暗算一番,职场的明争暗斗对我已经没有了神秘感。换句话说,人害怕一个东西,往往害怕的不是这个东西本身,而是自己对这个东西未知的部分。无论多么可怕的事情,只要自己经历过一番,破除了神秘感,也就无所畏惧了。

说到这儿,想起来小时候手被冻伤的经历。大约在6年级,手上生了冻疮,说来奇怪,别人冻手,要么是手肿的很厚,要么是结了厚厚的痂。而我,却偏偏在指关节的地方冻破了皮、冻破了肉,甚至隐约可瞅见森森的白骨,但是我不并觉得疼或者有其他异样。

有天清晨上学,校门还未开,几个同学三五成群聚在一起闲话。忽然间有个同学惊呼,大声问我手怎么受伤了,骨头都露出来了?一瞬间,以我圆心叽叽喳喳围了一圈人,大声说可怕吓人的,问询我疼不疼的,展示自己肿的跟面包一样的冻手的,还有说要是自己手冻成这样就如何如何的……也是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冻得太厉害了。不过我自己端详伤口时,既不觉得可怕,也不觉得分外疼痛。后来读到王子变乞丐的故事,才知道,人总会刻意夸大看到的别人苦痛,但实际上当自己接受时,也就没什么了。

因为毕业后一直在从事新媒体的工作,多少跟文字分不了干系,所以这次重读《围城》,我格外关注钱钟书的文字描写、看他的遣词造句,时常读到让我暗生“这样的句子,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写出来的”精彩表述。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的迷人”,“假使订婚戒指是落入圈套的象征,纽扣也是扣留不放的预兆”……

另一方面,关于生活细节的描写也是颇入人心。“方老先生也写信问他是否已得博士学位,何日东归。他回信大发议论,痛骂博士头衔的毫无实际。方老先生大不谓然,可是儿子大了,不敢再把父亲的尊严去威胁他;便信上说,自己深知道头衔无用,绝不勉强儿子,但周经理出钱不少,终得对他有个交代。”方鸿渐的言辞,像极了日常被父母责问时强词夺理的我们。我们也常常把父母的退让当做是我们说服了他们,殊不知,父母已有他们论断,不拆穿我们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和用意。

围城的读后感【第三篇】

是曾经的俗人俗世纷纷扰扰为他设了一座悲哀的城,抑是不愿踏破围城的自己不做挣扎?只听得最后鸿渐与柔嘉永远不断地争吵,诉说着内心的烦恼,不息于耳……

钟书先生写的《围城》一书,展示了方鸿渐这个小人物一生的故事,只觉得既可笑又可悲。和苏文纨的爱情,原本便是一场闹剧,文纨的自视清高,使得方鸿渐只得敬着她。文纨以为走进了他的围城,不过一直在城外打转罢了。唐晓芙的温婉,也许才是他想要的。但晓芙不是优柔寡断的方鸿渐,告别了他便在泪花中目送他远去。夜阑尽处,闪烁的心火,映出决绝的容颜。孙柔嘉的精明,让方鸿渐竟一步步走进她的城。但这并非他本意。于是最终只换来无休止的争吵。在三闾大学的知识分子中,方鸿渐看到了圆滑,迂腐,一切让他不适,这再也不是当初他梦想的大学了,但他依然未作挣扎。一切的一切,如书中所言,如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方鸿渐注定是一个悲哀的角色。悲其不争,哀其不幸。当在文纨,柔嘉的咄咄逼人中,他只得屈服。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吧。可当他遇到晓芙,他愿意与骄傲的文纨做一个了结,只想倾诉内心的想法。可当说了之后,明明被他感动的晓芙却说不愿看到他,他本愿为她付出一切却再未回头。爱,是沧海遗珠。

有时,爱是坚韧的东西,可有时,它只是一池碧水,一榭春花,一陌杨柳,一窗月光,天明之后,就要干涸,萎谢,褪色,消失,短暂到,不能用手指写完——等待。

可即使方鸿渐与唐晓芙走在一起,或许结尾也不是那么美满。就如他心心念念的三闾大学,曾以为会干出一番事业,最终却也无法结尾。正应了小说题目——围城。人们总有想得到的东西,爱情,事业,梦想…可当你真真切切的得到了之后,你却觉得想逃脱一切,忘了最初的目的。

一个人最困难的不是追求,因为你会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最难的是坚守,坚守最初的信仰。

这让我想起一位先贤,庄子。飘摇不羁,轻轻拂过尘世万千。他冷眼看尽世间不平却牵肠挂肚,到底是无法看穿。面对张口即得的楚国相位,他心中又何尝不是思绪万千。先秦诸子,谁不想实现自己的乌托邦之梦?但他最终选择了朝敦夕月,落崖惊风。“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他明白那是自己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他的一生只属于明月清风。面对名利,他一直淡然以对,心中清泉不卷起一丝尘泥,心中明月朗照乾坤。

如今,我们不会选择像庄子那样成为一名隐士,但依然要坚守住那份清风明月自在怀的心境。

也许人多是这样,你不舍,他舍,你舍得,或者他就舍不得,如果离开是必然,不如留一个空白,即使不回头,日后想起也不会觉得那么逼仄。那么看来,唐晓芙当初的离开,在看似遗憾的背后,却是最好的决定。

在生活的座座围城中,我们拼命的到城里去,最终却倒想出来了。也许一开始就不要进去便没这烦恼了。可我们的一生总该有些追求啊,最重要的是,在得到后的淡然。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否则,就像方鸿渐一样,生活在永远的痛苦中。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可即使时光千回百转,当我们回归心海深处,那片幽蓝深静中,我是鲛人,依然会为你落泪成珠。

围城读后感800字【第四篇】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杨绛女士说 “(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看来,任何伟大的文学作品都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一方面,作者在小说中刻画了一大批三四十年代的知识分子形象。他们游离于当时的抗日烽火之外,虽然都是留学归来,受到了西方文化的熏陶,但他们没有远大的理想,又缺乏同传统势力和思想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像主人公方鸿渐、“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苏文纨、庸俗贪财的学术骗子李梅亭、柔顺之下深藏心机的孙柔嘉„„作者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剖析了这群人的个性与道德上的弱点,揭示了他们的精神困境,所以有人评论《围城》是“现代的《儒林外史》”。而另一方面,作者通过也对方鸿渐经历的叙述,传达出自己对于生活的思考。

虽然小说中描写的背景是在1937至1939年,离我们现代生活较远,但通过作者的文笔,我们也看到了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分子”的生活百态。作者用辛辣的笔法使读者忍俊不禁,笑完便会思考,思考我们现代社会中是否也有小书情节的影子,思考我们是否也有思想肮脏的一面„„

整部小说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主人公方鸿渐。他是一个优柔寡断、禁不起诱惑、无能的人,但同时,他又是小说中除唐晓芙外唯一的好人了。因为比起其他人,方鸿渐身上还有“知识分子最基本的操守”,但也正是这“最基本的操守”使得方鸿渐在三闾大学遭到排挤。

小说的最后是:“当,当,当,当,当,当”的6声钟声,这饱含深意的结尾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无法参透,但我想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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