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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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一篇】
刚拿到这本书,看到这样的书名,心想:这里到底承载了作者怎样的思想。
开篇是《轻与重》,我想一个人生命的轻还是中重,和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的联系吧。不管我们的生命是不是永恒轮回(因为这个问题会让人陷入窘境),我们应该做的是关注当下:everyony expeced a bright future,but what the futur life will hold for him is depend much on what he does today.生命的真谛不是我们身上贴了多少标签,而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与轻松。有时改变人一生的就是一念之差,也行脚踏实地比较安全吧,过山车的落差带来的感觉是刺激,但完了以后也会感到失落。就像托马斯,也许他很感受自己生命的过程,但最终还是归于平淡或是注定孤独。一生都在寻找新的刺激,每天都要编好多谎言,一会儿骗情人,一会儿哄妻子,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是很累的。最后骗的还是自己吧,虽然特蕾莎和他死在一起,但特蕾莎是可怜的,这一生用全部精力爱托马斯得到的只是他的躯壳。也许在享受生命的过程中托马斯感觉飘起来了,但我想在他最后闭眼的瞬间他并不快乐,而是悲伤,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难道就是睡了多少女人吗?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吗?当他给别人说200多个的时候也许自己是自豪的,希望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但当他面对死亡时也许还有太多的不舍,不舍的不舍那些情人,而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在的价值还没有看到,眼角或许有一两滴心酸之泪吧,看到生命的历程竟被自己这么亵渎。
《灵与肉》,托马斯每天都在寻求肉体的快感,却忽视了灵魂的价值。在这里面我更喜欢萨比娜,她也是很爱托马斯的,也知道托马斯的不忠与浪荡,所以最终她选择了离开,寻找新的生活。而且还有自己的艺术陪伴,她把自己的开心、失落、惆怅寄托在画上,虽然她在感情上遭遇失败但她在自己的画作上还是能看到一些希望,得到安抚。她更爱自己的灵魂吧,在这片领域她是骄傲而且自信的。我想正因为如此,弗兰茨才会那么爱她,因为只有弗兰茨看到了她的灵魂之美。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身体的重叠而是灵魂的交融。荧屏上有无数的爱情让我们感动,因为他们都是坦诚的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爱着对方,但并不是多么美丽的辞藻表达海誓山盟,而是切实可见的行动和充满爱意的眼神。当他们面对死亡时都是毫不思考的保护对方,而不是想托马斯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把她们都当成了工具而不是爱人。但特蕾莎为什么最终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是不明白的。如果一个男的对女的说:我爱你,女的说:对不起,我已有男朋友了。难道继续说:我知道,但我依然爱你。此时人们会说好痴情的男人。而如果是一个女的对男的说:我爱你,男的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女的继续说:我依然爱你。人们就会说不要脸的小三。为啥世界对待男女这样不公平。正因为这样肯定特蕾莎觉得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是被世界默认的。但世界虽然默认,你也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say good bye.与其独守空房浪费青春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只为不虚度自己的生命。因为你不是为他而生,你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应该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看来,特蕾莎的悲剧也不全是托马斯造成的,最大的原因还在自己,因为不会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听天由命,也是最大的绝望吧。无耐!
也许养了卡列林是她最正确的选择,至少在无数黑夜身边还有伴侣。为什么有这么的人喜欢小狗,因为他们最为忠实,不会背叛直到自己生命结束为止。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优秀读后感心得【第二篇】
第二次看这本小说了。第一次看得有点快,觉得小说其实不好看。第二次看得稍微慢点,还是觉得小说不好看。小说就是小说,是讲故事的,把一个故事讲得好听就是好小说。
但是该小说目的不是讲故事,故事只是一个载体,小说好像由许多“哲思散文”组成。作者在书中,一章接着一章大发议论,发表哲学高见。就是这些高见影响了故事的流畅性,也加深了小说的思想深度和高度。不过,这些高见倒是合乎我胃口,我只是不喜欢小说写得如此艰深抽象。所以我在此好心提醒,没有一定人生阅历又不喜欢思辨的人不要看这本书,看了也白看,因为你看不懂。
有时候,我情愿看些能消磨时间而且有趣的不大用脑子的小说,精神之欢喜,好过思辨之无聊。看类似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样的小说,人容易变得神经兮兮,自以为是深沉,看透人生,其实只不过看了本怪小说而已。
既然这样,为什么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呵呵,人是虚荣的。看这本可以显示自己有品位,显示自己阅读兴趣非凡,显示自己的思想达到某种高度。许多时候,阅读有时候是种炫耀。如暴发户炫耀他的钱,读书人炫耀他所看过的书。尤其说自己看懂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多么荣耀。
生命,我多么喜欢的词语。写文章时候,我爱使用生命这个词,来显示自己在思考。生命之轻,何其忧伤的的词语。生命轻飘飘如羽毛,被空气托起来,无法控制自己的飞翔方向,难道不让人伤感吗?这让我想起电影<阿甘正传>的开头和结尾,那飘飞的羽毛,是不是暗示生命之轻?生命之轻,竟然无法承受?!哲学意味多么浓啊。
作者是不按传统的模式来写的,什么情节,什么对话啊,不大考虑,小说中处处可见的就是思辨的光芒,对生命的议论,对性的议论,对爱情的议论,对共产主义的议论。作者无疑在书中思考灵和肉关系,个人和社会的关系,这些关系是否就是轻和重的关系?不过看完整本书之后,我强烈感觉到,作者最后鉴定的结果就是生命很轻,性是很轻的,爱情是很轻的,共产主义是很轻的,一切都是荒诞荒谬的,于是人生显得很虚无,这是不是也轻?所以一句话,就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有些地方简直写得莫名其妙的(用莫名其妙这个词,我是下了很大决心,因为一用这词,就意味我没有读书“品味”)。比如小说中,特别写到斯大林儿子之死,并由此讨论粪便和上帝关系、粪便和尊严关系等等、最后得出生命其实空虚,也因此强烈讽刺了斯大林。最后一章,就专门写一条狗的死亡,该章就叫卡列宁的微笑。卡列宁是谁?是托马斯和特雷莎的宠物狗。那么卡列宁的微笑意思就是狗的微笑。这章写得非常好,没有看过那个作者写一条临死的狗,写得如此出色,把人心写得如此脆弱。但是也没有人写狗写得如此高深。
虽然我读两遍了小说,但是总感觉自己还没有读透。可能作者本身就是在乱发议论,冒充深沉,自以为是哲学家,想说点人生道理却说得一滩糊涂,或者作者根本没有说透什么,所以我看不透。也可能我还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和思辨能力去理解作者。
我有理由怀疑作者没有说明白。因为他所写的关于生命之轻的思考,过分依赖于比喻,暗示,故事,意识流等等。这些描写是很含糊的,留下太多的空白。读者自以为是理解了,其实这些理解只是在填补作者留下的空白而已,把自己的理解当成作者的思想。也就是说,有人觉得自己理解了,可能从头到尾都是误解。说好听点,就是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理解。
另外的怀疑理由是,是否因为翻译?我们读者没有能力直接阅读原版小说,只能依靠翻译。所谓的翻译犹如别人嘴巴里咀嚼过的米饭,带着口水,喂到我们嘴里,我们吃到的东西,已经不是原来的香味和滋味。隔着这层口水,我们有什么资格评价一本难懂的小说?所以不评说,本文充其量是——读译作后感。
我不敢过分怀疑,因为这本小说实在太有名。我口口声声说不相信权威,其实还是有点相信,因为这不是权威啊,而是权威中的权威,成为经典了。所以我要谦虚地说:好好读书,天天琢磨。不过我想:“得了吧,还琢磨?就是要琢磨,也要过几年再琢磨,在那时,说不定不用琢磨就读透该书,会明白到底是作者太高深还是我太愚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1400字【第三篇】
这本书太深刻了,太多的哲学思考,有我能理解的和不能理解的。我觉得它是部伟大作品,形式严谨、故事动人、思想深刻,下面写下我的一些想法。
书以尼采的永劫回归论点开始的。尼采是正确的,永远循环下去绝对称得上是一场噩梦。没有死,何为生?但是有限回归却绝对是十分有益的,我想这是昆德拉的观点。昆德拉以捷克勇气和谨慎的两次选择阐明:只有一次经历等于没发生过,多次重复后发现当初选择不一定真的是错误的。这使我想到了囚徒困境,单次囚徒博弈必然会选择互相背叛,但多次重复博弈,双方都会采取互相信任。我始终觉得,因为人人都知道生命的时间有限,所以都会去让人生朝好的方向发展。但在道路上面临的一个又一个选择,谁能确定哪一种对未来是正确的?有限回归就给出了这样一种测试,去帮助你掌握正确选择。我越来越觉得年轻时候,试错是可以被原谅的,以包容心态而非苛刻去对待自己和他人,所有人都能活的更好。
轻与重是全书的的主题。对待生活上,托马斯的轻与特丽莎的重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对待苏联入侵捷克这个他们生活的时代背景上。托马斯厌恶苏联人,对他们入侵捷克深恶痛绝。但他还是觉得这与自己的关系并不大,所以没有多么强烈去反抗。相反,特丽莎将到街头拍照作为自己捍卫祖国权利的努力,她甚至因此像获得了新生一样。
其实这在两人成长中已经决定,托马斯离开妻子和儿子,过着单身汉的生活,他的生活就开始轻飘飘了,作为布拉格一个十分出名的脑外科医生,他可以说应有尽有,他惬意的享受着这种轻飘飘的生活。而特丽莎从小就想摆脱母亲,想却做不成,这就是一种沉重。她喜欢看书、游泳,这些似乎都是沉重人生的表现(我有种感觉,有些人在生活中就能很轻松得获得知识,而像我就需要到书中苦苦求索,轻与重从基因里就决定了,我喜欢看书和游泳也说明我承受不了那种轻飘飘的生活)。但是他们两个遇到了一起,轻不再轻,重不再重。托马斯常常为这个顺水飘过来的孩子望着院外的墙,也痛苦的一点点改变、一步步追随着特丽莎。另一方面,特丽莎勇敢的离家去找托马斯,开始了轻盈的尝试。但是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轻之不能承受是必然的,托马斯和特丽莎从苏黎世到布拉格再到农村,这本身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越来越贴近大地,越来越重。强大的托马斯遇到了特丽莎,不管出于同情还是爱情,最后都他都变得软弱;而软弱的特丽莎一步一步牵着托马斯走,她最终让托马斯只属于她一个人。什么是轻和重?什么是强大和软弱?到头来不过决定于人生中遇到什么人而已,往往因为那个对的人,我们才变得沉重和软弱。
还有关于媚俗的讨论,这也让我收益匪浅。小说没有给一个简单的定义,而是一个概念群。我个人觉得偏见就是媚俗,认为上帝神圣的不拉屎就是媚俗,认为所有人都要遵从同一个价值观就是媚俗。反过来,以包容的心态看问题,允许异己,最重要是自己不盲从,这就不媚俗。
再就是关于俄狄浦斯悲剧的寓意。我曾经深信,只要自己内心是为了做正确的事,即便结果不正确也可以被原谅,甚至可以被推崇。俄狄浦斯王所做的一切罪孽,他都毫不知情,他戳瞎自己、流放自己,这演变成无法抗拒的悲剧。从常情上评判俄狄浦斯王没有任何问题,这也与心学切合;但从现实后果上看,这就是俄狄浦斯的原罪。心学能治心,用来治世我觉得还不够。
其实还有很多可以谈的话题,比如: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人与人之间误解的问题,过分关注陌生大众、熟悉小众和父母情人等的目光的问题,灵魂与肉体到底是否同一的问题等等。但是真觉得头脑中东西太多了,反而失去了单点深入切入的能力。如此哲学思考密度的小说,我想是适合多读几遍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四篇】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一本挺厚的书…现在终于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