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的观后感(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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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观后感【第一篇】
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准则;安全,是我们每一天都关注的事件,两者皆不可抛。如果没了法律,社会乱了套;没了安全,世界将陷入恐慌之中,所以,学习关于法律与安全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上周星期四午时,我们全校师生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尖山派出所一位警官叔叔的法制教育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半个小时,但我的收获却颇多。
讲座开始后,周警官先是给我们读了一封信。这是一个因盗窃被判死刑的犯人在行刑前写给弟弟的。在这份信中,他说自己对不起弟弟,更对不起父母,让弟弟不要学他,要做个正义的人,别干些小偷小摸的。事。这质朴的语言让我看到一个犯人临死前的觉悟,也让我明白,法律的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之后周警官告诉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就是: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
讲起安全,周警官更是滔滔不绝,从交通安全一向到消防安全各种知识无所不讲。比如在遇到火灾时,就用湿毛巾捂住鼻口,沿着安全路线迅速逃跑;在道路上行走就注意:不要在马路上看书,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横跨护栏,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不要横穿马路。最终讲了中小学生在游泳时,必须和大人一起去,不要在游泳池里打闹,不要成群结队去河里游泳……
这次的讲座我受益匪浅,更让我明白法律和安全的重要。
法制教育观后感【第二篇】
在第xx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为进一步在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弘扬传承雷锋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青少年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广电台联合推出的一档专题电视课堂节目东山小学小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学雷锋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前组织全校教职工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学校课程处根据播出时间提前协调当天课程安排,准备搔放设备和集体收看场所,确保全体学生按时收看。收看过程中,学校行政人员加强收看情况的检查。
观看后,学校还以收看《同上一堂课:雷锋伴我成长》为契机,适时召开主题班开展专题讨论、写观后感并进行交流评选,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花红柳绿,呼吸着带着芒果花和柚花的甜香,吹着温暖和煦的春风,沐着蒙蒙的。细雨,唱着《有位叔叔叫雷锋》的歌曲,我们迎来了学雷锋活动的高潮。在这个三月里,我通过老师的介绍、学校红领巾小广搔的宣传和自己上网查找资料,第一次听说并了解了雷锋,知道了雷锋原名叫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盆苦农家,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是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后来参加了儿童团、少先队员、共青团,也当过公务员和军人,获得过很多的荣誉,于1962年8月因公殉职,享年只有22岁。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定为学雷锋活动月。不少人都片面地以为学霅锋就是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但是,妈妈告诉我说,其实雷锋除了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雷锋,是一个艰苦朴素的人,雷锋,是一个善良的人雷锋,是一个又责任心的人;雷锋,更是一个无私的人。
法制教育观后感【第三篇】
这天看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光。但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阳光下享受完美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而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悲哀: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持续冷静,不能冲动,个性是在交友方面,更要留意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明白,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我终身遗憾。而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忙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充满了礼貌的光芒。
法制教育观后感【第四篇】
今天我们收看了法制教育节目,有小品,有快板,都是有关法律的节目,我看了受益匪浅,第一个节目是小快板,第二个节目是《我们都守法》的小品,第三个节目是《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主要内容是一个中学生在歌舞厅唱歌赚钱,她赚够了学费,想回去念书时,老板不让他回去,老板就把那个中学生关在屋子里,不给她吃饭,过了两三天,老板递给她一杯水,如果她再唱一次歌,就放她出去。那个中学生不愿意,不经意间喝了那杯水晕了过去。过几天老师找到了那间歌舞厅,找到了那个学生,封了那家歌舞厅。
一个人如果犯罪在监狱里呆上两三年,这种经历会在他往后漫漫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个污点,更会在他心里造成一个阴影,他会看到受害人家属憎恨的目光,看到别人憎恨的目光,亲人疏远你,朋友疏远你,即使你有了觉悟,有了改过自新的决心,也不可能找回你曾经拥有的,曾经你学法守法,如今你知法犯法,曾以你有远大的抱负,如今一切已经成了泡影。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的中小学生,既要学法,更要守法,不能知法犯法,不能以身试法,法律是我们永远不能逾越的底线,不能认为未成年人犯法不用判刑,你将会在别人眼中看到你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