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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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
一生总是在追求平等,但总也平等不了。从来没想过要比别人强很多,总是在想能和别人一样;做同样多的事情,拿到同样的报酬。但总是事与愿违,总是在做很多事情却得不到认可。
就换工作一事,也很困惑。有人说,感觉不想做了就辞职,不要犹豫;也有人说先找好了下家,再辞职,毕竟现在干着也是有钱赚的,而辞了以后就没有钱了。究竟那个观点是对的呢,还有就是,对与错有什么区别呢。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做呢,人生怎么越活越迷茫呢。
小时候总以为长大就好了,好像长大后就回变的聪明。什么事情都知道怎么处理,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长大不过是年龄的增加。自己还是那么笨,那么傻。仍然不懂事故,仍然不被人喜欢,不懂得为人处事。貌似小时候不会的事,年龄的增长什么改变都带不来。只会使自己没有了避风的地方,被暴露在众人当中。没有了庇护,小时候还可以回家,家里一直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做的去生活。我才发现,长大只是小时候的梦想。
现在觉得自己和许三观一样,对好多事情都很困惑,但是又不如许三观。许三观至少知道他要什么,会去努力争取。
或许真的太笨了,一度努力想做个好人。但是总会被别人觉得是个坏人,什么都没做,也会被人鄙视。好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
这本书是由余华写的。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主要讲了主人公许三观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但他还是照样疼孩子们,不偏心谁,一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得了肝炎,他愿意用自己的血来换取一乐的生命。看了着本书之后,最令我疑问的是:为什么人们说宁愿赎了身也不愿意去卖了血。我觉得按照书中说的并不是不光彩呀,这样说明了许三观爱自己家里的每一个人。
余华的书让我受教育最深刻的就是友情和亲情。我和石星月都是好胜的学生,上次“人生的大挑战”结果出来后,我两门都不怎么理想,但她考得都还可以,可她总是对自己不满足,总是嘀嘀咕咕说宋英子能考一百分,她就不能还说她是最倒霉的一个。我听了之后,就觉得她说得一点道理都没有,就和她贫嘴说:“每个人的'好成绩都是靠自己不懈得努力的来的,宋英子虽然是你的天敌,你也不必要这样去对付她吧!”说完,我们俩的小姐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让寝室里的人怎么也劝不了。这样就可以体现出我们同学之间多少还是有一点缺少友情的力量。
亲情更是不能破坏。说句勉强的老实话,我大舅妈和外婆就有不好的婆媳关系。那是为了小舅妈生了双胞胎表弟,大舅妈就觉得外婆重男轻女,然后又冒出种种莫名其妙的事情来,弄成了现在这样的纠缠不清。到现在,全家人都没办法解决,我小孩子的辈分,家丑不可外洋,我也不得不少说几句。
我想,当时中国搞“集体化”时,人们都这么注重友情、亲情,我们现在是纯真的新中国,也不要总是想着自己,毕竟奶奶只有一个,我外婆又不是神仙,那有分身术,有了该有多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
前几天的抽血检验身体,抽那么一丁点血后,我的左臂就好久不敢再动。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当初读的那本书《许三观卖血记》-——创作于1995年的1篇长篇小说。这也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小说,它与《活着》一样,描述的都是社会底层的普普通通的人,过着大众的生活,平凡而又真实。小说的语言自然朴素,并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因为他描述的是许三观的一生。
主人公在经历了年轻、成熟逐渐走向衰老,从二十岁左右到到六十岁,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不计其数的生活小事让他心烦意乱。在复杂艰难的社会中,面对亲情和爱情时,他却成就了包容并用深深爱上的家人们,,可最终他还是迎来了衰老,但至少他的一生并不平凡。
社会之生存
二十世纪的中国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化,人民公社、大跃进、炼钢铁以及长达十年之久的等。不同的时期,许三观的家庭生话也不同。当每次读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的时候,我都能感到当时公社化对人们思想上的转化,他们紧跟着那个时代的潮流。家中的东西都被收了上去,城里的工厂、政府和寺庙等都改成了大食堂,全体开始大炼钢铁。“人是铁,饭是钢,这钢铁就是国家的粮食,就是国家的稻子、小麦,就是国家的鱼和肉所以炼钢铁就是田地里种稻。”然而这样的日子他终究熬过了。
亲情的养成
等待着他们的又是自然灾害,没有足够的粮食和钱,他们每天只能喝稀粥,为了家庭的生计,他再次去卖血。然而内心狭隘的他却只给一乐买了烤红薯,自己带家人去吃面条。他对 一乐的身世一直耿耿于怀,但当一乐离家而去时,他有不忍心伤害,找回并也带他去吃了面条。直到何小勇去世后,他与一乐建立了难以分离的父子情。最终,当一乐得了肝病时,他不得不在短短几天内凑够医疗费,因此他有走上了卖血的道路。由当时很长时间卖一次到每天卖一次,他差点死在卖血路上,但这一切他都不在乎。当初的狭隘的爱上升到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爱,也许是无私,也许是伟大,他为儿子 不顾自己的命。由此可见,许三观对一乐的爱并非只是养着他还深深地爱着他。
爱情之延续
当初十分简单地与许玉兰结婚,糊涂的生下三个儿子,而大乐非自己亲生。他们的爱开始变得乏味,变成了双向奴役。然而,在十年内,他们的爱发展到高潮。让许多红卫兵都厌倦了,而街头许玉兰的大名却一直出现在街头。因此,每次的批判大会它都会成为会上的,每天她都会站在凳子上低着头,身前挂着一块木牌——“妓女许玉兰”。许三观并没有嫌弃她,每次给她送饭时都会偷偷把红烧肉藏在饭的下面,当卫兵查后再拿出来,竟然细致到如此小的事情上。起初他们只是因为许玉兰吃了许三观的东西才走在一起,那时候的他们没有爱情,但经历了社会的变革,亲情的变化,以及何小勇和林芬芳等一系列事之后,他们在磨难中见证了爱情,拥有了爱情。当他老的时候,他无法再次卖血,但他们拥有彼此。这种爱情也许会让他们陪伴自己到老。
由许三观的第一次主动卖血给医院到后来各种因素逼迫他不得不去,他经历了无数的考验,见到许多的血头,喝过很多的井水,吃过很多的盐。在磨难中,他拥有了生存的欲望,一次次挺了过来,最终成为一个乐观,怀有爱,是一个真正的汉子。
我爱上了这本小说,他显示出人的善与恶,美与丑,这些都是在我们生活中可以看到的。但是他们的不屈不挠,生活中怀有的希望,我们不会忘,这也使他收获了爱的结晶。我们更应该用实际行动继续爱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
用一颗真心去读《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
磨练的价值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