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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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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一篇】

《我的叔叔于勒》一文中的人物都颇具色彩,各有特点,而留给我影响最深的,是“我”的爸爸菲利普。

我认为菲利普是一位勤劳顾家,爱子,又机智聪明的人。文章的开头“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里面回来,挣的钱不多”可以看出菲利普的勤劳顾家,不过也侧面体现了“我们”家的条件艰苦,为“我们”对叔叔的一封信寄予厚望一事埋下了伏笔。

在第二十五自然段“我父亲好像突然不安起来,……两只眼睛也跟寻常不一样。”运用了详细的神态及动作描写,将菲利普遇到于勒叔叔时的不安刻画得栩栩如生,表现出了他当时的恐惧,体现出了他的机智灵敏的性格。在第44段也有一句话体现了他的机敏:“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这句话本来是描写母亲的,但也间接的表现出了菲利普的性格。

但是小说中的人物也没有绝对的正面或者负面,菲利普也是一个比较懦弱的人物,在“我”这个家庭中母亲是占据了最强势的地位的,因此在文中菲利普表现的比较温柔,并不像以往父亲的凶狠的形象。

可见,菲利普是一位非常真实且优秀的人物,也必定很大程度影响到了“我”的成长。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二篇】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三篇】

上初中时,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感受并不太深,只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菲利浦夫妇是自私贪婪、冷酷无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现在作为一名教师,年过不惑,重教这篇经典课文,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觉得这篇作品简直是反映穷人辛酸生活的杰作。课文中字里行间都能体现出穷人生活的艰辛苦涩,读后不由人不为菲利浦夫妇掬一把同情之泪,深感莫泊桑是当之无愧的短篇小说巨匠。

文章一开头就写出了这个家庭的窘况:“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

读到这段文字,有过相似家境的人,一定会感同身受的。虽然这讲的是19世纪法国的穷人家庭的生活,但是真让人觉得讲的是曾经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的事,全天下每天像这样艰辛生活的穷人,我想,现在一定还很多很多。当下并不是一个土豪遍地、富二代横行的时代,不可能人人花钱如流水,消费连眼都眨,买东西只看品牌不看价钱。像菲利浦那样的家庭应该还不少吧?不知还有多少人整日在为盐米油盐精打细算,为衣食住行愁眉苦脸?

小说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尔赛岛旅行,是这么说的:“ 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读到这段文字,不由人从法国菲利浦一家的事想到现实中的旅游,旅游的确是很惬意,很畅快,很潇洒的事,但那是要花一大笔钱的!生活拮据得如菲利浦夫妇一样的人怎敢有游山玩水,览尽天下奇景的奢望?对他们来说“身上衣裳口中食”才是头等大事!但穷人除了衣食之外,还是得有点儿愉悦身心的精神生活的,所以就采用这种近游哲尔赛岛以遂“出国游”心愿的举动。想到这些,怎能不让人为天下的穷人感到一缕辛酸,觉出一股苦涩?当然这些话,生活悠闲自在、无忧无虑的人是听不进去的,因为“白天不懂夜的黑”。锦衣玉食的皇帝陛下怎么会感受到饥寒交迫的街头流浪汉的痛苦呢?

小说中还有一段文字描写旅行中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浦看见有身份的人吃牡蛎,他被那种高贵的吃法所打动也决定请家人吃牡蛎。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亲对此的反应是这样的:“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

这段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马上会让人想到现实生活中无数穷人家中类似的辛酸苦涩小事:花钱时锱铢必较、犹豫不决,恨不得一分钱掰两半花却还要“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找出点儿借口来维护一下可怜的虚荣心。写得真是太传神了!但是稍具悲悯情怀的人,谁又忍心嘲笑菲利浦的妻子这样的穷人呢?对他们,除了寄予深深的同情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这样看来,正因为菲利浦夫妇经济是那样的。拮据,家境是那样的窘迫,而又无力改变自己可悲的命运,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发了财的于勒,可以说于勒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而一旦发现于勒原来成了穷光蛋,他们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十几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对穷光蛋弟弟于勒那样强烈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们是穷人!莫泊桑简直把社会上穷人这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阶层的辛酸痛苦写尽了!

有句话说,“小说除了人名,什么都是真的”,的确如此!《我的叔叔于勒》真算得上是1篇法国版的《穷人列传》,莫泊桑像法国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四篇】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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