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合之众》读后感(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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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1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重要著作。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种种特点及其成因,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本书深刻影响了弗洛伊德、荣格等学者以及罗斯福、丘吉尔、戴高乐等政治人物,至今仍在国际学术界有广泛影响,是群体行为研究者的经典。
没有任何人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或者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其他的事物而存在,每一个个体之间,彼此相互奉连,无外乎时间空间,贫穷富有,身份高低,每一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部分。或许这也是个体无法摆脱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本质原因。书中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是如何模糊了自我意识,丧失了主观思考,逻辑与判断能力,渐渐同化干群体智慧,进而做出无法想象,骇人听闻的举动。群体可以奋起推翻专制的统治阶级,呼唤自由与平等,却也同样可以汇集成乌合之众,失去自我,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屠杀与清洗。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2
读勒庞的《乌合之众》,起因是在网上一件引起广泛关注但事实真相难辨的新闻下的评论中看到了上面这句话。一眼便让我陷入沉思,深深烙印在心里,以至于现在已经忘记了当时关注的新闻事件本身,但仍然能够轻易回忆起这句话的大致意思。刚好在公司书架上看到这本书,就借来拜读,以下是一些总结和感悟。
勒庞首先介绍了群体的心理,包括情感、道德观、观念、理性、想象力与信仰;随后探讨了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及群体意见的变化范围,认为群体意见主要受民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等间接因素,以及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等直接因素的影响,群体意见容易走向两个极端;最后对群体进行了分类研究。书中没有提供太多方法 论的内容,仅有的一些穿插在对于群体的各种分析里。总体来说,勒庞对人类群体心理持悲观态度,他在书中反复用例子说明群体的无能,认为即便是独立、理性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也会变成感性、智力低下、头脑简单、性格冲动、易受暗示且易于被掌控的乌合之众。
每每读到勒庞对于群众的论断,都会觉得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无意识的成为了那“乌合之众”的一员。这也是勒庞的厉害之处,读者总会在读书时联想自己和身边的例子。勒庞的每一个观点,总能够让读者自觉地去想到或去寻找到一些对应的案例,并且在找到之后对勒庞的观点更加深信不疑。勒庞将其深谙大众心理的长处在写作中发挥得淋漓尽致,读者读完之后大呼过瘾。他深知如何“以夸大其词、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的方式来煽动群众的情绪”,并把这一手段成功地用在了读者身上。他把读者这个群体当成了“乌合之众”,并且获得了成功。读者在阅读时,在浑然不自觉中成为了乌合之众。全书在这样在没有提供太多方法 论的情况下,勒庞“言之凿凿”的将其仅靠个别案例做支撑直接得出的结论轻易的说服了读者。
虽然《乌合之众》的论述有诸多不足,但辩证的看,庞勒的观点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同时他带给我的收获不是他的观点,而是他对于社会问题的觉察、怀疑和不同角度的反思。
《乌合之众》读后感3
这本书写得真的非常好,把群体的特性写得十分清楚了当。非常佩服作者的深入研究,有很多观点都让人看上去不由得赞成。
群体是个可怕的存在,由于它自身的特点,使得它常常会非常危险。群体中的人们由于身处其中,自身的判断力和智慧不再有用武之地,因而时常会做出一些从理性的眼光看来十分不可理喻的事。如果我们能了解它本身存在的弱点和特性,并加以利用,不难去实现领导的功能。然而也仅止于此,不可能由于个人的能力对它做出太大改变。
此书前半段比较枯燥,大多在介绍群体及其相关概念,后面部分就变得生动起来,通过对犯罪群体、陪审团、议员、选举人群等不同群体的详细分析,再加之生动的案例,变得非常耐读好看。
此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经常引用法国大革命为例,大概是因为作者本身是个法国人,对这段历史也是印象深刻。还有一点使我震惊不已,作者在反思群体缺点时,常常会代入法国,对此表示忧心,可谓自省其国,反观本国,除了给别人作为反面例子外,什么时候我们才会学着去反思自己的不足呢。
在写教育的那部分里,讨论到当前填鸭式教育的不足,和我国的国情基本符合。小时候就在想,为什么大家不能一开始就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呢。有好多东西,从小就学起,反反复复,但是到最后除了应付考试并没起到其他作用,既不能帮助生活也不能帮助工作。实在想不通这种教育有什么好处。结果导致,专业领域人才极度匮乏,大家从小就是白受了十几年的教育,我很赞同那句话“真正的能力在于判断力和经验,在于创新”,而这些都是从应试教育里学不到的东西。
我想大部分的中国大学生们,其实都是十分迷茫的,因为他们(包括我)从小被灌输的思想里就是好好学习、好好考试、找个安稳的工作过一辈子,并没有关于人生意义的指导,导致的结果是大多数人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糊涂的一辈子。人的思想想要超出社会教给你实在是太难太难,无法超前,就好像眼前永远蒙着一块布,怎么可能由此摸索着找到光明呢?一想到自己也处在这样的桎梏中,甚至挣扎无力就有深深的挫败感,也许我无力改变什么,我能做到,也只是努力的睁亮自己的眼睛,努力的前进。
乌合之众读后感1100字4
一个喜欢独立思考的聪明人能随时随地保持他的聪明和独立思考吗?读了勒庞的《乌合之众》,你就不会这样认为了。当他们置身于群体,成本群体的一部分,他们的人性会产生巨变。以下是该书的一些摘抄。
“首先,群体中的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
这是前言中对勒庞《乌合之众》的极恰当的总结,固然有“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但在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倾向下,很可能也是三个诸葛亮顶个臭皮匠。
“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
显然,群体不是简单的人数叠加,对完成一件工作来说,需要一个人做10天的工作,增加成10个人并不是正好一天完成,要么需要好些天,要么不到一天,完全取决于这件工作的情况和群体的性质。但往往是10个人要好几天才能完成。
“然而,从事实的角度看,世上的一切伟人,一切宗教和帝国的建立者,一切信仰的使徒和杰出政治家,甚至再说得平庸一点,一伙人里的小头目,都是不自觉的心理学家,他们对于群体性格有着出自本能但往往十分可靠的了解。正是因为对这种性格有正确的了解,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确立自己的领导地位。”
这一段话能在人的头脑中浮现一串串的人名:刘邦,王莽,曾国藩。他们是真正的人性大师,凡人不能望其项背。
”只有环境的单一性,才能造成明显的性格单一性“。
环境改变人,这是没错的。单一的环境,只能采取单一的应对措施,假以时日,对复杂环境的应对能力退化,人只能是单一性格了。
“群体的感情是冲动易变和急躁,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群体情绪的夸张与单纯。.。.。.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读后感·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
很多聚众事件已充分说明了这点。如2010年的抵抗日货浪潮,很多所谓的“爱国群众”走上街头,呼喊抵抗日货的口号,来自河南的农民工蔡洋举起U型锁,砸向日系车主李建利的头部。李建利头骨被击穿,造成的开创型颅脑损伤,几乎夺去李建利右侧肌体全部机能。但据调查,蔡洋并不是一个喜欢专门闹事的人。“西安的朋友许顺国至今难以相信蔡洋后来成了“打砸抢”中的一员。在他看来,蔡洋还是个小孩,“每回都是乐呵呵的,从来也没跟任何人吵过架”。”——他的行动在100年前已经被勒庞总结过了,就是上面这段话:"群体情绪的夸张与单纯"。总统演讲,同样是上面这段话的精准表现,不同的是,蔡洋受群体意识的支配,演讲的总统侯选人支配群体意识,二者高下立见。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5
好像人都有这么一个心理,喜欢去研究人心理的心理。不知道是本人阅历不够或者这确实是事实,总之没有科学依据的得出了这个结论,且一直暗暗自诩,觉得自个儿大智若愚,能够暗地里观察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却从不点破每一个人内心的藏着的怪兽。
在我多年的观察人的心理历史中,其中有个发现是个性突出且处事极端的人,更容易成功。至少,就我周围的同学、同事、朋友、小小的攀谈过的陌生人、名人传红人圈所熟知的人中,大多数是这样。骄傲的说一句,这个结论是高中时候发现的,那时正处于性格转变期,我自个儿从性格突出逐渐变的事事像个局外人。
这个发现,我从未有过科学实验,也没得出像样的结论,冥冥之中好像感觉得到总有人会得出和我一样结论的人。事实证明,确实有,那个人 还是活在19世纪的“古人”,他就是《乌合之众》的作者勒庞。
当然,勒庞的《乌合之众》从学术角度讲经常表现得十分“外行”,这本小书在1895年初次面世时,说不过是一本赶时髦的书,书中还含有各种互不协调的意识形态,但这种小书却持续了大半个世纪之久的热读。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从中读到的却是个性越是突出的人越容易引人注目,越容易走向成功。
看到书名翻译时,瞬间觉得中文博大精深,The Crowd翻译为乌合之众,而直译的意思为人群,群众,大众。乌合之众不仅表达出该书研究对象是大众,还传达作者在本书的情绪、立足观点。勒庞认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勒庞对群体心理保持着否定的态度。勒庞经常用十分夸张的口吻,为我们描述了一副十分可怕的景象。按他的评价,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社会主义者、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完全变成另一种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
勒庞的《乌合之众》提出过大凡能够成就大业的领袖人物,他最重要的品质不是博学多识,而是必须“具备强大而持久的意志力”,这是一种“极为罕见、极为强大品质,它足以征服一切。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挡它,无论是自然、上帝还是人,都不能”。他们罕见的极端的个性,让他们在群体之中尤为突出,纵观历史长河,但凡留名者必然有其过人个性,而这个“过人”往深了讲就是极端。略有了解中国历史的都知道,那些揭竿起义做了皇帝的人,都有自己的引人注目的极端行为的个性。由此可见,极端未必是件坏事,它像精神食粮,支撑着你为了目标前行;极端又未必是件好事,他像精神毒药,疯狂的侵蚀你的理智,做出日后臭名远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