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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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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1

明白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明白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明白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杯具色彩,并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杯具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必须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杯具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杯具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向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之后孔乙己自我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明白孔乙己年轻时的样貌,但至少,他此刻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并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终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确定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我的欢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杯具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鲁迅》读后感2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鲁迅作品读后感3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鲁迅》读后感4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鲁迅作品读后感5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一度是高不可攀的。据说他写的文章很难懂,据说他的文思耐人寻味。再加上“家喻户晓”的冠名,诸如“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等,都让人与这位“大人物”难以亲近。可是,课本中的文章分明在打破心目中那个“神圣”的印象,迅哥儿也有烂漫的童年,被禁锢的童年。

而当看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童年,鲁迅的青年时期,都历历在目地展现在面前。《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1篇文章,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不充满生气,无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他的工作。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这样的教育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总在埋怨学习负担重,但和当年的鲁迅比起来,我们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天都安排丰富的课程,在课上我们可以各抒己见,还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老师是我们的良师更是益友。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1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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