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猫的说明文作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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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文作文600字【第一篇】
我家有一盆芦荟,我很喜欢它,把它放在我的书桌上,让它每天陪伴我读书学习。
芦荟一年四季都是碧绿的,娇嫩细长的枝叶摸上去厚厚的、软软的,周边还有许多尖尖的三角形的锯齿。如果你伸手去摸那锯齿,一不小心就会被刺疼。芦荟的枝叶都是聚集在一起交错向上生长的,没有哪两片是重叠的,无论你怎么把它的两片枝叶分开或者合上,它们总是会很快回到自己的位置,就像坚守自己岗位的士兵。
芦荟的生命力极强,繁殖也非常快。它不择地方,不择土壤,不择气候,只要插入土壤就会落地生根。盆里栽上一株芦荟,要不了多久就会长出一棵小芽,你把小芽移植到另一个花盆,不久就会长成一盆翠绿的芦荟。有一次,我很长时间都忘了给芦荟浇水,但它娇嫩的枝叶只是耷拉着脑袋,却依旧青翠,等到我给它浇完水,它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
芦荟不仅生命力强,而且药用价值高。今年夏天我的腿被可恶的蚊子叮了好几个大包,痒得我用手直抓。妈妈见了,便把芦荟掐掉一个小角,把它透明的汁液涂到我又疼又痒的大包上。我只觉得被涂抹的地方凉丝丝的,滑嫩嫩的。不一会工夫,蚊子包消了,腿也不痒了。我抚摸着蚊子包消失的地方,兴奋地说:真神奇,没想到芦荟还有这种妙用。妈妈笑着说:芦荟的用途可多了,不信,你上网查查。我打开电脑查了查,原来芦荟含有70余种化学元素及大量天然蛋白质、维生素、叶绿素、活性酶和人体所需的微量素,它具有抗炎杀菌、抗胃溃疡、降血糖、抗肿瘤的作用,在临床应用上范围不断扩大,已用于治疗各种疑难病症。我真没有想到,一棵芦荟竟有这么大的作用。
我喜欢芦荟,更喜欢它顽强的生命力和神奇的药用价值。
初三作文说明文600字【第二篇】
我是一个生活在城市的男孩,虽然现在生活在城市,但对乡居生活和自然翠绿的景色任有怀念。忘不了隔壁大娘的大嗓门,寺庙前的黄梅戏,后街的小店。
清晨,是一天的开始,朝气蓬勃。太阳缓缓升起,勤劳的农民们在公鸡的催促下,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爷爷奶奶们扛着锄头,叔叔伯伯们开着拖拉机往田里走去。碧绿的幼苗在他们辛勤的劳作下,长成金黄的稻穗,最后变成我们碗里的米饭。婶婶们忙着做家务,忙碌的双手从没停过。尤其是播种季节和收获季节,要煮饭,送茶水,打扫卫生……
其实耕种也是一种乐趣,它可以让我们学会劳动,学会播种,学会收获。要准备种菜了!种菜前,我们雀跃万分的表情全在脸上。种菜时,我们像麻雀般叽叽喳喳讨论个不停,最后我们一致决定种植栽种期较短的油菜心,终于能开始播种了,我们一颗接着一颗把种子种下去,种完后再使用浇水器轻轻的洒上水,直到土壤滋润,之后只能静静等待它的发芽了。
虽然繁忙的功夫做使大家汗流浃背,但是清新的空气,美丽的自然会抚慰的大家工作上的勤劳。宽广的大地,不但开阔了人们的事业,也扩大了人们的胸襟,是农民们个个直爽豪放,朴素大方。
夜晚是一家人团聚的时间,男人们在星空下交谈,小孩们捕捉昆虫玩儿,女人们则借着月光织衣服。抬头看星光闪烁,如一只只蜡烛在心田燃烧,多么温馨的夜晚啊!
过年的年糕,端午的粽子,中秋的月饼多是奶奶们最拿手的。隔壁大妈的豆沙包,对面奶奶的芋头饼,饱含了长辈们对孩子们的无限关心。
乡居的乐趣无处不在,这和谐温馨的乡村景色,将永远印在我脑海里,永不抹去!
说明文作文500字【第三篇】
植物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那芬芳扑鼻的味道能使人心旷神怡。在众多植物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芦荟了。他虽然没有牡丹那样富丽堂皇,也没有荷花那样洁白无暇,更没有大树那样高耸挺拔,但他那顽强的生命力和其药用价值深深的打动了我。
芦荟长得并不出众,它的叶子从里往外长。刚长出来的叶子是展平的,大的叶子就往里凹,或许是害羞吧!侧面看像一个盆景,正面看像君子兰,可就是多了一点刺。芦荟的叶片有粗有细,有大有小,大的中包含着新的小的叶片。再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叶片布满一些小麻点,像是芦荟像太阳微笑。而主枝有时候还会分成分枝,也有叶片。
芦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一次,我们一家去旅游,忘了给芦荟浇水。当我再回家的路上想起它时,急得心都要蹦了出来。可回到家里一看,我吃了一惊,怎么十天没浇水它也没死?我心中暗暗的佩服它那无言而有顽强的生命力,尽管我很讨厌它的刺。
芦荟不仅顽强,还有药用价值。把芦荟的汁取出来,可以止痛消肿;妈妈用它做美白,因为它可以美容;把芦荟放在屋里还可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哩!
我喜欢芦荟,喜欢它朴素端庄的外表;喜欢它全身是宝,无言周到的呵护着我们;更喜欢他神奇的坚强不屈的品格。使我明白了:美,一旦与顽强相结合,便坚不可摧。
说明文作文500字【第四篇】
翻开尘封的盒子,里面装满了已经褪色的杂物,这些都是我当初视如珍宝的宝贝。每一件都承载着一段故事,而我也像是在看回忆录般,在回味着每一段往事,在大堆繁琐的物件中,我找到了那一份让我回味无穷的珍宝。
似乎正如我所说,一切真的已经褪色了,包括我的回忆,我已记不清那段时光的颜色,只记得当年的阳光曾挥洒在它身上过——一个掉色的摄像头。
它全身呈暗黑色,只是身上掉了几块色,它高约12厘米,分三部分组成。底盘是圆盘,能够很好的支撑着上两部分。中间的是一个长长的夹子,下夹住底盘,上面夹住摄像头,中间可以通过螺丝来调节紧和松。
摄像头两边各有着三盏小灯,如果附近光线暗的话,可以调节数据线上的开关来调节灯的亮度。
或许,大家可能不知道,真是这个小小的摄像头,却曾让我沉浸在其中,久久不能自拔,那一段时光是我刚刚接触网络的时候,天真年少的我,从不觉得网络虚拟、可怕。一切都是那么安详,之后也是。我用它拍照,跟远在外地的家人视频。慢慢的,我与世界的距离在不断的缩短,一个小小的摄像头,使我见到了远在天的另一边的伙伴,家人。
但是,时代不断的变化,使我又了一个新的摄像头,它比它高级,更新,像素更好,似乎它是完美的存在。但是,我还是喜欢第一个摄像头,也就是我现在手中紧握的。它让我更加的相信网络,相信着别人不敢相信的。
时间还在悄悄的流淌着,关于摄像头的故事还在继续。下一刻,下一秒,又会有着怎样关于它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