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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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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第一篇】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家》读后感【第二篇】

在暑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看书任务,我从十几本书里千挑白选,选出了五本我非常非常感兴趣的书。而阳光姐姐的这本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小时候我很喜欢她,所以我挑选了她的这本《班级宠物一家亲》。

里面主要讲的是主人公李彦宽的故事。首先,他帮妈妈养着QQ企鹅,尽管老师禁止他们养Q宠,他们还是背着老师,在偷偷养着。后来宠物被在一堂电脑课上被他的死党“冬瓜大总统”给弄死了,他非常地伤心。

就在这时,他妈妈给他买了一条狗,他把它取名为“伊利小蒙牛”,另外,他家还有一只叫天王的乌龟,因为他家没有给天王冬眠的地方,所以它只能钻到墙洞里去。天王经常在他爸爸回来的时候出来(他爸爸妈妈离婚了),它十分想念李彦宽的爸爸。

接着,李彦宽的妈妈逗他说要把“伊利小蒙牛”送给他的表妹“除减减”当生日礼物,他十分,虽然口上没说什么。他的好兄弟因为十分喜爱这只小狗,让他寄养在他家,然后故意说丢了,但后来小狗竟自己跑了回来!还学会了怎样爬上桌子去吃食物,李彦宽只好把小狗留在自己家。

郑老师生病了,由她的老公作为代课老师。在他的下,全班开通了博客,专门在上面写关于小动物的,()还用小动物的照片作为头像。

李彦宽的狗狗最受欢迎,大家都跑去看。不过不久就被两只仓鼠代替了位置。

最后,李彦宽的妈妈告诉了李彦宽真相,他终于可以放心地养“伊利小蒙牛”了,同时,他的头像也换成了“伊利小蒙牛”和天王的了。

每个孩子都值得养一条宠物,这是我第一时间蹦出来的想法。为什么呢?宠物,可以在你孤独的时候陪伴你。

有时候,你的亲戚,还有朋友,包括你最好的闺蜜和最亲的爸爸妈妈,可能都不知道你的脑海里一直有一个悲伤的记忆,想说出来,可是每次都欲言又止,因为你怕他们说你这么大了,还每天尽想一些与无关的事情。

但宠物就不一样了,他们不管你丑或美,学习好或坏,性格是暴躁还是温和,只要你对它很好,它认定你是它的主人,就不会变,特别是狗狗。你可以向宠物倾诉你的烦恼,宠物不会像朋友一样,你讲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打断你,说有事然后溜走了。宠物会默默地聆听着,仿佛它可以听懂你的话。当你讲完时,如果是狗的话,可能会摇一摇它的尾巴,表示对你的安慰。

宠物,可以让你变得很快乐。当你伤心的时候,请你带宠物去外面散散步,或者逗逗宠物。比如一只狗,它在路上会活蹦乱跳的,一会儿窜到这边,一眨眼的功夫,它又在路口等着你赶上来。看着狗狗如此欢快的。表情,你的心情是不是从跌落低谷的悲伤变成了无比开心呢?

如果是鱼的话,你可以拿一根细细的棍子,碰一碰它,它就会翻滚起来,然后快速地游到另一边去,然后你再到那里去碰它,看到它慌慌张张不知所措的表情,是不是觉得很有趣呢?

有些大人不让孩子养宠物,因为他们怕耽误学习,而且宠物随地大小便的习惯很让人厌烦。但是宠物是孩子最忠实的玩伴,宠物是让那些整天多愁善感的成熟孩子重新找回以前童年时的纯真的东西。其实,如果你认真驯服它的话,它就会乖乖地听你的话,要上厕所的时候,它会自动跑去厕所,然后站在马桶上,解决一切。或者说,当它在外地想上的时候,它会给你个暗号,你知道了之后,就会带着它一起找厕所,它会憋住的。

狗还能按照你的指令做事情,比如叼飞盘、坐下和站起来。其他宠物,只要你们配合默契,它也能做一些让别人意想不到的,对于宠物是高难度的动作。

宠物,是人类最忠实的玩伴。

《家》读后感【第三篇】

湖南大学,在我高考之前我并不知道它的存在,我就是属于那种为了考大学而考大学的人。选择了湖大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喜欢它,只是因为选择它可以使我的高考分数得到充分的利用。

来到湖大的我是迷茫的,没有目标的,如从高考这个巨大魔圈里跳出来的幸存者。可是当我来到了湖大并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就知道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所以选择了它我不后悔。在《我的大学我的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湖南大学那独特的魅力。厚重的历史文化,浓浓的书香气息,没有一处不吸引着我,它就像是一位穿了诱人旗袍的充满了古典风韵的美女。我已被它深深地折服,我坚定地相信,在这里我会收获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想到我们伟大毛主席曾在这片土地有过理想,我真的是发自内心地感到骄傲。顿时,我希望我的梦想在这里发芽。

千年学府,百年名校绝对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地处儒道佛争相进驻的岳麓大地的岳麓书院最能撼动我的心灵。它是天下四大书院之首,它也不愧为天下四大书院之首,它绝对衬得上这个名号。我曾和同学一起去感受它的古典美,不得不说真的很美,美到我忘了去看每一个景点的名字。那时我在想原来在我们的家门口还有这样一个让人为之沉醉的地方。

麓山巍巍,湘水泱泱动听的校歌时时回荡在我的脑海,它凝聚了中西方文化的两种迷人魅力,将湖南大学独特风韵展现的分外迷人。我不得不为之驻足,为之定神,我的校园之歌,我的家园之歌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爱晚亭坐落在岳麓山的清风峡中,它与安徽滁州的醉翁亭,北京的陶然亭和杭州西湖的湖心亭并称中国四大名亭,都因文人雅士的诗歌文章而扬名天下。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它竟然是革命活动的圣地,这里有过伟大毛主席革命的足迹,顿起敬意。而我第一次走入其中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爱晚二字让我想起了我那似乎有些许悲凉的过去。爱晚,我相信在这片土地属于我的那份爱不会晚。可能我的想法有一些幼稚,但我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还有自卑亭,我不知为何它有这样一个名字。但似乎它有一种发人深思的魅力,顿时我明白了其中的含义,自卑亭不自卑。

在湖大我真的有一种家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种种迷人的风景,更多的是因为这里有那么多的可爱的家人,真挚的脸庞,温暖的笑容,有种不容忽视的温馨。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我想幼稚地说一句我很开心,我很幸福。

昔日楚材之盛,今之楚材更当奋起。楚材之盛让我感到在这里读书是一种压力,更增万分动力。我的大学就是家,一个温暖的家。

《家》读后感【第四篇】

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罗曼·罗兰的回答是“为的是来征服它”。巴金老先生认为罗兰说的很不错,所以会有《家》里面的这股永远动荡着的激流,不曾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这股激流里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

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为了路。但是又有人说,路是有的,正因为有了路才有许多人走。激流一《家》以祖父的死,觉新的妻子钰难产而死,觉民抗婚的成功,觉慧的离家出走而结终。觉慧走了他的祖祖辈辈都不曾走过的路,尽管曾经他也曾有过犹豫有过顾虑,但是看到一个个可爱的生命遭受旧制度的摧残以致到那悲惨的结局后,他义无反顾、大胆地选择了离开这个受旧礼教影响极深的家庭,反对这个吃人的礼教的社会。而觉新经历了梅表姐的惨死,妻子瑞钰的惨死后还在走那条他不想走的但是又不自觉地去走的道路,他的“做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使他不得不继续去走这条路。

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觉新的妻子瑞钰,梅表姐,琴,淑华,婢女鸣凤等等,而我是极喜欢这些人物的,但是又很同情一些人物。

觉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管是《家》,还是《春》、《秋》,他的懦弱,他的妥协,他的悲痛,他的善良,都给我极深的震撼。他从小就是聪慧的,是得到双亲的喜爱的,是得到私塾老师的赞美的,他的前途在他人看来是远大的。他有过美丽的幻想,他喜欢化学,他想中学毕业到上海或者北京有名的大学去继续研究,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但是他的幻想就在他中学毕业的那一天破灭了,他的父亲已经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而且亲事就在下个月。他有过才子佳人的好梦,他有钟意的姑娘,他跟梅是互相喜欢的,但是他不敢反抗,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服从了长辈的安排,他做着他不喜欢的事,觉得尽了他应尽的义务。当觉慧念这么一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觉新是痛苦的,他说他不是青年,他没有青春,他已经没有希望了。随后父亲去世,他成了他那房的家长,背着重大的责任,那时他才20岁,虽然他觉得自己承担不了这么重大的责任,但是他还是没有抵抗的接受了。娶了瑞钰之后的几个月他是幸福的,他也爱上了这个善良的姑娘,他已经渐渐把梅忘了,因为梅已经嫁到别的地方去了,但是当梅守寡回到省城时,觉新又把以前跟梅发生的事想起来,他又觉得他辜负了梅,他还是没有忘了梅,但是他已经有瑞钰与他们的孩子海儿了,他也爱着瑞钰,所以他很痛苦。最后老太爷去世,瑞钰也面临生产,但是因为陈姨太“血光之灾”的鬼话,跟着四太太、五太太还有那些长辈们逼着觉新把瑞钰送到城外去生产,觉新也和平的接受了,他没有说一句反抗的话,就连最后瑞钰难产而死他也只是苦在心里,在人前他绝不敢反抗。瑞钰的死使他明白了真正夺去他的青春,夺去他的幸福,夺去他的前途,夺去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是这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他觉得担子太重,但是他甩不掉,他想甩掉!他是无力的、懦弱的人,他最后唯一做的一件具有反叛的事就是帮助觉慧出走成功,他觉得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

婢女鸣凤是一个很刚烈的女子,她深深的爱着觉慧,但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觉慧,她不敢希望自己能嫁给觉慧,只希望能一生一世好好服侍觉慧。当三太太要把她嫁给冯乐山做姨太太时,她是拒绝的,她要用死来反对这桩耻辱她的婚事,她把身子投在晶莹清澈的湖水里,那里倒是一个很好的寄身的地方,她死也落得一个清白的身子。

如果说觉新是没有希望的,我们在觉新的身上是看不到什么希望,但是在觉慧、觉民、琴、淑华的身上却能看到希望。在我的理解里,他们是有希望的,是代表希望的。觉慧看到了旧礼教、旧社会的残酷,他要反抗,他接受新事物,所以他是有希望的,他代表了当时整个五四运动时期的新青年。但是他面对鸣凤的爱时,却是懦弱的,他还有些担心,没很大的胆量,有些犹豫。他也许是对自己是少爷而鸣凤是婢女的身份有些犹豫,虽然他不介意,但是他知道长辈们会反对,他担心这会影响他的前途,他担心他的工作会因此而被长辈发现,所以他才会说:“她平日总相信我可以救她,我终于还是把她抛弃了。我害了她。我没胆量。”最后鸣凤的死促使他做出离家出走的决定。

觉民是比较理智的,他也是接受新事物的,与觉慧相比,他显得比较有智慧,比较成熟,他没有觉慧那么冲动。他也是有希望的,刚开始他也是维护这个家庭的,但是受觉慧的影响和旧礼教、旧家庭、旧社会中的发生种种惨剧使他开始认识到旧社会、旧礼教的残酷性。觉民不会像觉新那样屈服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他有思想,并且也有勇气去反抗,所以当老太爷给他也安排了一桩婚事时,因为他爱着琴,所以他起来反抗了,他反抗了谁也不敢反抗的老太爷。他胜利了,他不会像觉新那样,所以他是家里的“反动派”“激进派”,但是他不怕,他还要觉新也反抗。

旧礼教、旧社会里受到残害的女子很多,琴是巴金先生寄予的那一线希望吧!琴进学堂,她接受新思想,是软弱的淑贞的依靠,在她的身上,人们能看到希望,琴让人觉得有力量。面对旧礼教、旧社会,她已近发出这样的疑问,这样的呼声:

难道因为几千年来这条路上就浸饱了女人的血泪,所以现在和将来的女人还要继续在那里断送她们的青春,流尽她们的眼泪,呕尽她们的心血吗?

难道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吗?

牺牲,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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